牢灾是四柱的固定信息,应用四柱五行生克制化基本规律准确预测牢灾,对正确把握人生航向,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及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我在预测实践中发现,牢灾有主动与被动之分。
一、主动牢灾
主动牢灾就是人生四柱主动感应到岁运上。反映到现实生活中就是此人有预谋有动机地胡作非为、违法乱纪。下面举几个已经证实的实例:
例1:
乾造:辛丑 辛丑 甲寅 乙亥
大运: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4 14 24 34 44
65 75 85 95
日主甲木生丑月不得令,坐寅通根,又寅亥合化木为强根,时柱乙木助身,年月辛金官星坐库通根,官旺。命造呈现金木相战之象,相比之下,日主难挡旺官制身,故宜取水通关为用。运行北方,东方身旺之地为美。早年运行北方,因国运与年龄关系,平常而已。1985年运交戊戌,流年乙丑,即因故遭拘留。出去后继续胡作非为,1989年流年己巳,大运戊戌,命主此年四柱主动感应到岁运上,一是命局丑刑大运戌,财旺生官制身。二是命局寅刑流年巳,巳火泄身。三是命局亥冲流年巳,双方减力,日主之根受损。反映到现实中,此人1989年身弱难胜财担官,终因盗窃罪被判重刑。
例2:
乾造:癸卯 戊午 辛丑 丁酉
大运:己巳 戊辰 乙卯
7 17 27
70 80 90
命局戊癸合而化火,日主虽坐库通时支酉根,然终挡不住火的销熔。运交乙卯,与年柱卯联合去冲酉,流年辛未与日柱天比地冲,本气相冲原该土更旺,唯命局一片火海,燥土焉能生金,日主根被拨。91年四柱主动感应到岁运上,命主因仇,骑车故意相撞,与对方拳脚相加,致对方倒地身亡而被判刑。
主动牢灾是有预谋有动机的主动犯罪,一经测出这一信息,只要正确把握自己,谨言慎行,遵纪守法,就可以消灾解难。
二、被动牢灾
被动牢灾就是岁运感应到人的四柱原局上。反映到现实生活中就是事先没有预谋,没有犯罪动机,却由于“人在江湖身不由已”而致灾。
例1:
乾造:甲辰 丁卯 己巳 戊辰
大运:戊辰 己巳
5 15
69 79
日干己土生卯月虽不得令,但坐巳禄地,时柱戊辰帮扶,通根年时支辰土,月干丁火坐卯生身,日主偏旺。1983年流年癸亥,大运己巳,岁运和命局构成财生官、官生印、印生身,身旺而无泄,又流年天克地冲大运和日柱,故命主此年因熟人寄放脏物被判刑。
例2:
乾造:丁亥 乙巳 甲寅 乙亥
大运: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10 20 30 40 50
57 67 77 87 97
日干甲木虽失时,但坐寅亥化木强根,时柱乙木助身,月干乙木帮身,年时支亥水生身,正应“失时不弱”而偏旺,取火为用神。1997年丁丑,大运庚子,命局与大运流年亥子丑会水局,但水旺木湿火灭,五行流转不通,因岁运感应到命主原命局,身为船运公司总经理的命主因沉船事故负渎职责任而被动犯罪。
被动犯罪一般多出乎人们意料的一种犯罪行为。一般的人很难趋避和化解,唯有安身立命,未雨绸缪,做到遵纪守法,恪尽职守,化被动大灾为主动人为修补的行为,才能使牢灾减轻到最小的损失程度。
犯罪是社会自然人行为造成的结果,笔者认为:对主动牢灾应依法秉公处罚,对被动牢灾应充分考虑“四柱被动”这一因素减轻或从轻处罚,以达到“治病救人”的法治目的。
摘自《桥路咨询》戊寅第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