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美国第一银行 美国的第一任财政部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在美国独立战争结束后,向国会提议成立一个全国性的银行。主要负责帮助美国各州发行债券,以逐步偿还独立战争时期累积的债务。另外,该银行还可帮助保管财政部的存款及处理其他联邦政府财务上的收支。汉密尔顿的这个提议当时遭到了强烈反对。反对者主要担心这三个方面:其一,这样一个全国性银行比其他银行有更多竞争优势,会造成它在私营银行业务上的垄断;其二,该银行超出美国宪法规定的联邦政府权限;其三,成立全国性银行会削弱各州政府的权力。尽管汉密尔顿力排众议,于1791年在费城成功建立了这样一个银行——美国第一银行(The First Bank of the United States),但国会只批准第一银行经营20年。20年后,必须获得国会批准,第一银行才能继续存在。
美国第一银行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中央银行,它实际上仍是一个私人性质的商业银行。第一银行和其他银行一样吸收储户的存款和发放商业贷款。另外,第一银行按照股份制方式成立,股票在市场上公开出售,股东和其他上市公司股东一样分配红利,决定第一银行如何经营。唯一不同的是,其他商业银行属于州内银行,而美国第一银行是全国性质的银行,在全美开展业务,而且第一银行是唯一一个为美国财政部提供服务的银行。
第一银行除了是私人性质的商业银行外,还有一个很大的硬伤,就是它大概有70%的股权属于外国人,当时主要是欧洲人。这让很多美国人担心第一银行是欧洲金融家族控制美国的一个工具。所以1811年,第一银行的20年经营期限到了之后,国会没有批准它继续存在,第一银行被迫关闭。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美国第二银行
1812年,英美再起战争冲突。由于缺乏一个有效的中央银行系统和全国统一的金融市场,美国的州内银行陷入混乱。为了恢复银行秩序和处理战争债务,美国再次考虑成立一个类似第一银行的中央银行。1816年由美国国会投票通过,麦迪逊总统签署法案成立了美国第二银行(The Second Bank of the United States)。
和第一银行类似,第二银行更接近一个全国性的商业银行,而不是现代意义的中央银行。同样,国会也只给第二银行颁发了20年执照。执照到期后,必须经过国会批准才能继续存在。
由于商业竞争关系,第二银行成立后遭到州内银行的强烈反对。它的反对者声称,第二银行只帮助美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商人和富豪,而不为当时占美国人口多数的农民服务。这种宣传把第二银行推到了舆论上非常孤立的境地。在当时美国第七任总统竞选中,安德鲁·杰克逊(Andrew Jackson)的竞选对手支持第二银行。1833年,杰克逊当上总统后,兑现了自己的竞选承诺,把财政部的存款全部转移到州立银行,削弱了第二银行继续存在的理由。这种情况下,第二银行的执照在20年期限到期后,没有通过国会的审批。1836年,美国第二银行重蹈第一银行覆辙,被迫关闭。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人事制度编辑 播报
美联储货币政策的最高决策机构包括联邦储备局的7名执行委员(Members of the Board of Governors)和12名联邦储备银行的主席(Presidents of the Federal Reserve Banks)。美联储最重要的货币政策被称作公开市场操作,日常说的美联储公开市场会议(或者议息会议)就是为制定这个政策而召开的。公开市场政策由华盛顿的联邦储备局和各个地区的联邦储备银行共同制定。美联储的12个联邦储备银行是相对独立的机构,比如联邦储备银行的主席可以担任公开市场委员会的委员,在担任委员期间,联邦储备银行的主席与联邦储备局主席、联邦储备局的其他委员拥有同等的投票权。
联邦储备局的7名执行委员由主席、副主席及其他5位委员组成。这7名执行委员必须全部由总统提名,经过国会确认后才能上任。每个执行委员的任期为14年,到任后不能连任,注意这里的14年任期指的是执行委员的任期,和美联储主席任期并不是一个概念。执行委员上任后,总统没有权利罢免这些委员。如果需要罢免他们,必须有国会2/3的成员投票通过才可以。
同时,《联邦储备法案》规定这7名执行委员的任期需要间隔两年。比如:如果第一个委员的任期从2012年开始,那么第二个委员的任期从2014年开始,第三个委员的任期从2016年开始,依此类推。因此在美国总统4年的任期内最多只有两个执行委员的任期结束,需要由总统决定新人选是谁。美联储这种任期安排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总统对委员会的控制能力。联邦储备局的执行委员可以被总统提名为美联储主席(Chair)或者副主席(Vice Chair),每次提名任期为4年。总统提名主席和副主席后,也必须经过国会批准才能上任。一旦上任,主席和副主席在任期内同样不能被总统单独罢免,必须获得国会2/3的票数才能通过。
另外,美联储的主席和副主席同时也是联邦储备局7位执行委员之一。主席和副主席的任期与他们同时担任的执行委员任期不冲突。即使主席和副主席的任期结束,如果执行委员的任期还没结束,他们仍然可以继续作为执行委员。伯南克作为联邦储备局执行委员的14年任期到2020年才结束。如果他愿意,即使不担任主席了,仍然可以继续作为7位执行委员之一,参与制定美国货币政策。在担任执行委员期间,他和联储主席享有同样的投票权利。从这些制度设计可以看出,美国总统虽然是美国最高行政长官,但对美联储货币政策的干预能力其实非常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