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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脂砚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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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4 08:5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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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 (历史人物)  播报 编辑 锁定 讨论19 上传视频 特型编辑
黄宗羲(1610年9月24日-1695年8月12日),浙江余姚人,字太冲,一字德冰,号南雷,别号梨洲老人、梨洲山人、蓝水渔人、鱼澄洞主、双瀑院长、古藏室史臣等,学者称“梨洲先生”。明遗民。明末清初经学家、史学家、思想家、地理学家、天文历算学家、教育家。“东林七君子”之一黄尊素长子。
黄宗羲提出“天下为主,君为客”的民主思想。他说“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主张以“天下之法”取代皇帝的“一家之法”,从而限制君权,保证人民的基本权利。黄宗羲的政治主张抨击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对其后反专制斗争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  
黄宗羲与顾炎武、王夫之唐甄并称“明末清初四大启蒙思想家”,与顾炎武、方以智、王夫之、朱舜水并称为“明末清初五大家”,与陕西李颙、直隶容城孙奇逢并称“海内三大鸿儒”,亦有“中国思想启蒙之父”之誉。
黄宗羲学问极博,思想深邃,著作宏富,一生著述多至50余种,300多卷,其中最为重要的有《明儒学案》《宋元学案》《明夷待访录》《孟子师说》《葬制或问》《破邪论》《思旧录》《易学象数论》《明文海》《行朝录》《今水经》《大统历推法》《四明山志》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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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名黄宗羲 别    名世称梨洲先生 字太冲、德冰 号南雷 所处时代明末清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浙江余姚 出生日期万历三十八年八月初八(1610年9月24日) 逝世日期康熙三十四年七月三日(1695年8月12日) 主要作品《明夷待访录》《明儒学案》《南雷文定》《四明山志》 主要成就提出“天下为主君为客”的民主思想;抨击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地    位海内三大鸿儒、中国思想启蒙之父
目录



黄宗羲人物生平编辑 播报

黄宗羲庭锥奸党
万历三十八年八月初八(1610年9月24日),黄宗羲出生于绍兴府余姚县通德乡黄竹浦,其地名浦口村,属浙江省余姚市明伟乡。降生前夕,母亲姚氏曾梦见麒麟入怀,所以,宗羲乳名“麟儿”。北宋大文豪黄庭坚后裔,他说:吾家诗祖黄鲁直 [23]  黄尊素,万历进士,天启中官御史,东林党人,因弹劾魏忠贤而被削职归籍,不久下狱,受酷刑而死。
崇祯元年(1628年)魏忠贤、崔呈秀等已除,天启朝冤案获平反。黄上书请诛阉党余孽许显纯、崔应元等。五月刑部会审,出庭对证,出袖中锥刺许显纯,当众痛击崔应元,拔其须归祭父灵,人称“姚江黄孝子”,明思宗叹称其为“忠臣孤子”。

黄宗羲入社兴学
黄宗羲归乡后,即发愤读书,“愤科举之学锢人,且建‘续钞堂’于南雷,以承东林之绪”。又从学于著名哲学家刘宗周,得蕺山之学。
崇祯三年(1630年),张溥在南京召集“金陵大会”,当时恰好也在南京的黄宗羲经友人周镳介绍参加复社,成为社中活跃人物之一。这年,他还加入了由名士何乔远为首领的诗社;后来,黄宗羲与万泰、陆符及其弟宗炎、宗会等还在余姚组织过“梨洲复社”。
崇祯十五年(1642年),黄宗羲北京科举名落孙山。冬月初十,黄宗羲回到余姚家中。

黄宗羲抗清隐居
黄宗羲像(清叶衍兰绘) [3]  
崇祯十七年(1644年)春,明亡。五月,南京弘光政权建立,阮大铖为兵部侍郎,编《蝗蝻录》(诬东林党为蝗,复社为蝻),据《留都防乱公揭》署名捕杀,黄宗羲等被捕入狱。
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清军攻下南京,弘光政权覆灭,黄宗羲乘乱脱身返回余姚。闰六月,余姚孙嘉绩熊汝霖起兵抗清。于是,黄宗羲变卖家产,召集黄竹浦600余青壮年,组织“世忠营”响应,著《监国鲁元年大统历》,鲁王宣付史臣颁之浙东。
顺治三年(1646年)二月,被鲁王任兵部职方司主事。五月,指挥“火攻营”渡海抵乍浦城下,因力量悬殊失利。六月兵败,清军占绍兴,与王翊残部入四明山,驻杖锡寺结寨固守,后因其外出时部下扰民,寨被山民毁而潜居家中,又因清廷缉拿,避居化安山。
顺治六年(1649年)朝见鲁王,升左副都御史。同年冬,与阮美、冯京第出使日本乞兵,渡海至长崎岛、萨斯玛岛,未成而归。遂返家隐居,不再任职鲁王行朝。
顺治七至十一年(1650至1654年),黄宗羲遭清廷三次通缉,仍捎鲁王密信联络金华诸地义军,派人入海向鲁王报清军将攻舟山之警。期间家祸迭起,弟宗炎两次被捕,几处极刑;儿媳、小儿、小孙女病夭;故居两次遭火。顺治十年九月,始著书讲学。
康熙二年至康熙十八年(1663至1679年),黄宗羲于慈溪、绍兴、宁波、海宁等地设馆讲学,撰成《明夷待访录》《明儒学案》等。

黄宗羲拒不仕清
康熙十七年(1678年),诏征“博学鸿儒”,学生代为力辞。康熙十九年(1680年),康熙帝命地方官“以礼敦请”赴京修《明史》,黄宗羲以年老多病坚辞。康熙帝令地方官抄录其所著明史论著、史料送交史馆,总裁又延请其子黄百家及弟子万斯同参与修史。万斯同入京后,也执意“以布衣参史局,不署衔、不受俸”。是年黄宗羲始停止讲学,悉力著述。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参与修纂《浙江通志》。
黄宗羲像,作者吴旭,1676年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王掞视学浙江,倡议在黄宗羲故居黄竹浦重建忠端公(黄尊素)祠,宗羲写了《重建先忠端公祠堂记》。次年,王掞又捐俸汇刻刘宗周文集,宗羲与同门友董玚、姜希辙一起编辑了《刘子全书》,并为之作序。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黄宗羲将旧刻《南雷文案》等文集删削修改,定名《南雷文定》重行刊刻。这年,他自筑生圹于龙虎山黄尊素墓侧,并有《筑墓杂言》诗。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康熙帝又召其进京充顾问,徐乾学以“老病恐不能就道”代辞。黄宗羲年已八十,曾至杭州、苏州等地寻访旧迹,拜访朋友。次年,应新安县令靳治荆之邀游览黄山,为汪栗亭《黄山续志》作序。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黄宗羲病势沉重,闻知贾润刊刻其《明儒学案》将成,遂抱病作序,由黄百家手录。次年,《明文海》编成,宗羲又选其精粹编为《明文授读》。

黄宗羲与世长辞
康熙三十四年七月三日(1695年8月12日),黄宗羲久病不起、与世长辞。他在病中曾作《梨洲末命》和《葬制或问》,嘱家人丧事从简:死后次日,“用棕棚抬至圹中,一被一褥不得增益”,遗体“安放石床,不用棺椁,不作佛事,不做七七,凡鼓吹、巫觋、铭旌、纸幡、纸钱一概不用”。
黄宗羲在临终前四天给孙女婿万承勋的信中写道:“年纪到此可死;自反平生虽无善状,亦无恶状,可死;于先人未了,亦稍稍无歉,可死;一生著述未必尽传,自料亦不下古之名家,可死。如此四可死,死真无苦矣。” [4]  

黄宗羲主要成就编辑 播报

黄宗羲政治思想
黄宗羲多才博学,于经史百家及天文、算术、乐律以及释、道无不研究。尤其在史学上成就很大,而在哲学和政治思想方面,更是一位从“民本”的立场来抨击君主专制制度者,堪称是中国思想启蒙第一人。他的政治理想主要集中在《明夷待访录》一书中。
  • 限制君权
明儒学案
《明夷待访录》一书计十三篇,该书通过抨击“家天下”的专制君主制度,向世人传递了光芒四射的“民主”精神,这在当时黑暗无比社会环境下是极其难能可贵的。《原君》是《明夷待访录》的首篇。
黄宗羲在开篇就阐述人类设立君主的本来目的,他说设立君主的本来目的是为了“使天下受其利”、“使天下释其害”,也就是说,产生君主,是要君主负担起抑私利、兴公利的责任。对于君主,他的义务是首要的,权力是从属于义务之后为履行其义务服务的。君主只是天下的公仆而已,“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然而,后来的君主却“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益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并且更“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传之子孙,受享无穷”(均见《原君》)。对君主“家天下”的行为从根本上否定了其合法性。
黄宗羲认为要限制君主的权力,首先得明辨君臣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原夫作君之意,所以治天下也。天下不能一人而治,则设官以治之。是官者,分身之君也。”从本质上来说:“臣之与君,名异而实同”,都是共同治理天下的人。因此,君主就不应该高高在上,处处独尊的地位。就应该尽自己应尽的责任,即为天下兴利除害。否则就该逊位让贤,而不应“鳃鳃然唯恐后之有天下者不出于其子孙”。至于为臣者,应该明确自己是君之师友,而不是其仆妾,“我之出而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如果认为臣是为君而设的,只“以君一身一姓起见”,“视天下人民为人君囊中之私物”,自己的职责只在于给君主当好看家狗,而置“斯民之水火”于不顾,那么,这样的人即使“能辅君而兴,从君而亡,其于臣道固未尝不背也”,但同样是不值得肯定的。因为“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这就是黄宗羲的君臣观。它对传统的“君为臣纲”,“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封建纲常,无疑是一个有力的冲击。
  • 设立丞相
温家宝关於黄宗羲学术思想的一封信
黄宗羲提出的限制君权的另一主张就是设立丞相。他认为:“有明之无善政,自皇帝罢丞相始也。”这是因为:第一,“古者君之待臣也,臣拜,君必答拜”,彼此是平等的。“秦汉以后废而不讲。然丞相进,天子御座,在舆为下”,还多少保持着主客的关系。现在罢除了宰相,就再没有人能与天子匹敌了。这样,天子就更加高高在上,更加奴视臣僚,更加专断独行,为所欲为。第二,按照封建宗法制度的规定,天子传子,但“天子之子不皆贤”;在这种情况下,幸赖宰相传贤而不传子,“足相补救”。可是在罢除宰相之后,“天子之子一不贤,更无与为贤者矣”。这样,势必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无穷的灾难。第三,废除宰相后设立的内阁大学士,其职责只是备顾问以及根据皇帝的意旨批答章奏,内阁没有僚属,没有力事机构,其事权很轻,根本不能与昔日的宰相相提并论,内阁既无实权,而天子又不能或不愿处理政事,于是就依靠一群凶残的宫奴来进行统治,这就出现了明代为害至深且巨的宦官专权
黄宗羲提出设宰相一人,参加政事若干人,每日与其他大臣一起,在便殿与天子共同议政。章奏由天子批答,“天子不能尽,则宰相批之,下六部施行。更不用呈之御前,转发阁中票拟”;阁中又缴之御前而后下该衙门如故事往返,使大权自宫奴出也。”此外,宰相设政事堂,下分若干房,分管天下庶务;“凡事无不得达”。设立宰相,是一种限制君权过分膨胀的有效措施。但它并不是责任内阁制。因为皇帝仍然大权在握,仍然是名符其实的国家元首
  • 民本思想
黄宗羲的新民本思想集中体现于其顺治十年(1653年)写下的《留书》和康熙二年(1663年)在《留书》基础上扩充而成的《明夷待访录》。 [5]  黄宗羲新民本思想的理论结构主要由五个部分构成:
黄宗羲像
一是政治模式。他在《留书・封建》篇指出,自秦以来中国政治“有乱无治”弊病的根源在于秦“废封建之罪”,进而以“托古改制”的方式主张效法古代“封邦建国”的诸侯自治制度,退而求其次,则应效仿唐初设置“方镇”以屏藩中央的制度。这实际上是一种制衡中央集权地方自治设想。在《明夷待访录》中,黄宗羲破天荒第一次提出了“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的思想命题。他所谓的“天下”指的就是人民(万民)。这个命题可以概括为“君为民害”论。进而,他又提出了“天下为主,君为客”的思想命题,确认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君是由民请出来办事、为民服务的客人,这可以概括为“民主君客”论。黄宗羲还提出了“君与臣,共曳木之人也”的思想主张,实际上是坚持君臣共治天下的治权平等思想。这一政治模式显然已经包含了反对君主专制、主张“民主”、“民权”的思想内容,因而具有朴素的民主性。
二是法制模式。黄宗羲以“托古改制”笔法,肯定“三代之法”是“天下之法”,而批评三代以下之“法”为帝王“一家之法”,是“非法之法”,主张用“天下之法”取代“一家之法”,并提出了“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思想命题。这些思想主张,已经明确地包含了天下是人民之天下、应由人民共同治理的民治思想,包含了以万民之公法治理天下的法治思想。
三是经济模式。他对不断加重农民负担、造成“积累莫返之害”的历代封建王朝赋税制度进行了深刻批判,并提出了一系列有利于发展商品经济和工商业的思想主张,如“工商皆本”的政策主张,“废金银”而“通钱钞”的币制改革主张,“均田”、“齐税”而又不排斥富民占田的“井田制”构想。这些主张虽不免有空想成分,但在客观上顺应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要求,因而具有启蒙意义。
四是教育模式。黄宗羲特别重视学校的作用,把学校的功能定位为指导政治、引导舆论的场所,提出“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公其非是于学校”的政治主张,实际上提出了“以学术指导政治”的启蒙思想;黄宗羲还力主改革以科举取士的教育制度,提出了培养、选拔人才应坚持“宽于取而严于用”的原则,以及不拘一格选人才的“取士八法”。
五是哲学思维模式。他既继承又超越了前辈王阳明的“心学”思想与乃师刘宗周的“诚意慎独”之学,将王阳明的“致良知”说解释为“‘致’字就是‘行’字”的“行良知”说,将刘宗周立足于至善之“意”的“改过”说发展为基于“工夫”实践的“力行”哲学,提出了“心无本体,工夫所至即其本体”和“必以力行为工夫”的重要哲学命题,还提出了“一本万殊”与“会众合一”辩证统一的认识方法论。这为纠正当时流行的空虚学风、倡导社会变革提供了新思维。 [5]  

黄宗羲哲学思想
哲学上反对宋学中“理在气先”的理论,认为“理”并不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实体,而是“气”的运动规律,认为“气质人心是浑然流行之体,公共之物也”。具有唯物论的特色。“盈天地皆心也”的观点又有唯心论的倾向。这与黄宗羲服役阳明学,深受其影响有关。黄认为王学中“致良知”的“致”,就是“行”,两者别无二致。

黄宗羲教育思想
黄宗羲像
黄宗羲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是一位杰出的教育家。黄宗羲在他的名著《明夷待访录》中专门列出《学校》一章。他认为学校中也要析讲时事时政,要明是非之理,也要对政府行为有所监督。认为学校的领导(“学官”)需要有较大的权力。学校也应广开言路,成为舆论场所。这种学校议政,参与是非判断,言论倡民主的观点在当时非常新颖。
设立学校使学校成为舆论、议政的场所,是黄宗羲限制君权的又一措施。黄宗羲认为,设立学校,不是为了养士,更不是为了科举,而是“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而后设学校之意始备”。具体而言,就是一方面要形成良好的风尚,“使朝廷之上,闾阎之细,渐摩濡染,莫不有诗书宽之气”,另一方面,则形成强大的舆论力量设法左右政局。只有这样,才能使“盗贼奸邪,慑心于正气霜雪之下,君安而国可保也。”黄宗羲还指出,太学祭酒,应择当世大儒充当,其地位应与宰相相等,每年的初一,天子与宰相、六卿谏议等都得前往太学。”祭酒南面讲学,天子亦就弟子之列。政有缺失,祭酒直言无讳。郡县的学官,也由名儒主之。每月的初一、十五,大会一邑之缙绅、士子;郡县官亦须前往听学官讲学,而且执弟子之礼。黄宗羲的这一设想,虽然在当时是不可能实现的,然而却是难能可贵的。应该讲,后来康有为梁启超等人提出来的君主立宪方案,在黄宗羲这里已经有了最初的萌芽。
黄宗羲反对单一的科举取士,主张使用多种渠道录取人才,以制度防止高官子弟凭借长辈权势在录取过程中以不正当的方式胜过平民。扩大了录取对象,包括小吏,会绝学(包括历算、乐律、测望、占候、火器、水利等等)的人,上书言事者等等。
黄宗羲并认为“学贵履践,经世致用”,这种理论实践并重的教育学习观点与他深受阳明学中“知行合一,知行并进”密不可分。黄宗羲在今浙江宁波、绍兴等地办学讲学,培养了很多学生。著名弟子有万斯同万斯大全祖望章学诚邵晋涵仇兆鳌等。 [6]  

黄宗羲赋税思想
黄宗羲《书札》拓本
黄宗羲对经济的观点由现代学者秦晖总结,历史上的税费改革不止一次,但每次税费改革后,由于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局限性,农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又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明清思想家黄宗羲称之为“积累莫返之害”,称为“黄宗羲定律”。
温家宝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曾提到这一定律。此后被引申到描述工业社会企业税费负担中去,如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刘禹乔、查颖等将黄宗羲定律初步引入到民营企业的税费负担研究中 [7]  。
黄宗羲反对日益苛重的赋税征收。他说“吾见天下之田赋日增,而后之为民者日困于前,”指出江南的田赋特重,有些田亩将一年的产量“尽输于官,然且不足。”他分析了使人民苦于“暴税”的三害“有积累莫返之害”,指税制每经过一次改革,都导致赋税的进一步加重;“所税非所出之害”,指田赋征银,银非农业生产之所出,纳税者因折银而加重负担;“田土无等第之害”,指不分土地的肥瘠程度按一个标准征税,造成负担不均。黄宗羲提出的赋税主张是,第一,“重定天下之赋”,定税的标准应“以下下为则”;第二,征收田赋“必任土所宣,出百谷者赋百谷,出桑麻者赋布帛,以至杂物皆赋其所出”,生产什么缴纳什么,不强求一致;第三,重新丈量土地,按土质优劣计算亩积,分别以240、360、480、600和720步作为五亩,即把土地分为五等,据等征税,消除因土地质量不同而带来的赋税负担不均的问题。
黄宗羲认为,要使民富,还必须“崇本抑末”。所谓“崇本”,即“使小民吉凶,一循于礼;所谓“抑末”,即凡为佛、为巫、为优倡以及奇技淫巧等不切于民用而货者,应“一概痛绝之”。他说:“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夫工固圣王之欲来,商又使其愿出于途者,盖皆本也”。“工商皆本”的思想是对传统的“重本抑末”的大胆否定。

黄宗羲天文历算
黄宗羲著《明夷待访录》
黄宗羲精通天文历算和数学。他用推算日食的方法和阎若璩等人考证古文《尚书》是系古人伪作,给当时思想界带来很大震动。黄宗羲通过对照《国语》,认为古文《尚书·汤诰》是后人“误袭周制以为《汤诰》”。并得结论“今因推日食于昭十七年六月”(鲁昭公十七年夏六月甲戌朔日),“可见《夏书》本文不同孔书、左氏而非伪也,则不能不致疑于古文矣”。西人FredEspenak的数据表明黄宗羲的推算完全正确。沈括之说, [8]  世后没人怀疑。黄宗羲作《春秋日食历》,对此观点进行进行了分析和修正。
黄宗羲用西汉三统历推算出鲁庄公十八年二月是否有闰,并用授时历并参考西方历法,说明了比月频食是不可能发生的。黄宗羲发现《春秋》中记载的两次比月食都是“前食而后不食”,并论证了《春秋》中鲁襄公二十四年有关月食的记录是错误的,而鲁庄公十八年三月日食记录是可靠。
黄宗羲用历算的方法对武王伐纣的确切年代进行了探讨,写有《历代甲子考》。他重新推算了孔子的确切生辰日期,并论证了周正建子和周历改月。
黄宗羲参考西方天文学中本均轮的理论(托勒密的理论)考察了中国“日高于月”的说法。

黄宗羲数学地理
黄宗羲在有限性、无限性的观念认识上亦有所建树。他在数学上纠正了朱熹《壶说书》中的相关错误。分析了明朝流行的算盘和《数术记遗》中记载的计算器的区别。他对乡射侯制进行了详细数学分析。
黄宗羲亦对中国和西方数学进行了平行比较,但由于时代的局限性,他认为西方数学中的一些概念方法不过是对中国古代算术的窃取和修改。
黄宗羲详细刊校了《水经注》,批驳了“分野说”。

黄宗羲文学历史
黄宗羲纪录片形象
黄宗羲主张文学应当反映现实社会,表达作者的真情实感,这具有现实主义的特点。不满明代文学的刻意摹拟,摘抄剽窃之风。黄宗羲详细注解了蔡元定乐律学,纠正了朱熹注《孟子》中的相关乐律错误。
作为浙江史学的开创者,黄宗羲主要在三个方面对浙东史学作出了自己的贡献。经世致用是儒家的一个根本看法。做为一个儒者,黄宗羲无论是研究经学,还是史学,都主张一个“经世致用”。在他看来,史书所载绝非仅是史料一堆,而是蕴含着“经世之业”的阐述,“夫二十一史所载,凡经世之业,无不备矣”(《补历代史表序》)。
所以,研究历史既是为了总结历史发展的经验,更是为现实社会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历史借鉴。基于这种治学目的,黄宗羲在史学研究上主张“寓褒贬于史”,他认为史必须扬善惩恶。如果善恶不分,忠奸不辩,甚至颠倒是非,混淆黑白 [9]  。史书的作用之一,即必得发挥其特有的扬善惩恶功能。
黄宗羲对明史的研究就其著述成果而言,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所撰的《弘光实录钞》四卷、《行朝录》三卷;二是搜集史料选编的、卷帙浩繁的《明史案》二百四十二卷,《明文案》二百十七卷,及增益《明文案》而成的四百八十卷的《明文海》。
在明史的研究中,黄宗羲形成了他的史学研究方法论。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黄宗羲十分注重史料的搜集。而且,他的史料概念十分宽阔,不仅包括历史人物、事件、典章法令等,也包括建置沿革、山川变异,甚至是乡邦文献所记的亭台楼阁也作为史料予以考证、保存。其次,黄宗羲在史学研究中还十分注重真实性。对所得史料总要广证博考、去伪存真,才加引用,并力求客观地作出合乎历史真实面目的论述。即使对自己昔日积累的史料,也决不轻率运用,同样要予以核实,以确保其无误。再者,黄宗羲十分注重史学主体即史学家在治史中的作用。表现为这样几个方面:一是要求史学主体通过自己的思维运作确保史学研究的客观性,以真实地揭示历史的本来面目;二是史学主体在史学研究中应当有自己的是非观,不仅要“寓褒贬于史”,还得对历史事件作出中肯的评价;三是要求史学主体以饱含自身情感的笔写出历史的过程。
黄宗羲的《明儒学案》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哲学史专著。它开创了中国编写学术思想史的先河,标志着中国学术史体裁的主要形式——学案体臻于完善和成熟。黄宗羲的《明儒学案》以及其后开始草创、并由后人和学生共同合作完成的《宋元学案》这两部著作在中国史学史上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他开创了中国史学上的新体裁,即“学案体”。学案体以学派分类的方式介绍一定时代的学术史,这种体裁被清人取用,成为编写中国古代学术史的主要方式。全书共立案十九个六十二卷,计叙述学者二百余人。
从所列的人物看,除刘基李贽、何心隐外,《明儒学案》基本上把所有明代重要思想家都包罗进去了;从学派上看,既叙述了以王阳明为代表的心学各派,又叙述了以吴与弼、胡居仁、娄谅为代表的程朱理学各派;从哲学性质看,既叙述了吴与弼、王阳明等唯心主义思想家,也叙述了罗钦顺、王廷相等唯物主义思想家。是中国第一部系统的内容丰富的哲学史专著。

黄宗羲个人著述编辑 播报
黄宗羲全集
黄宗羲一生著述大致依史学、经学、地理、律历、数学、诗文杂著为类,多至50余种,300多卷,其中最为重要的有《明儒学案》《宋元学案》《明夷待访录》《孟子师说》《葬制或问》《破邪论》《思旧录》《易学象数论》《明文海》《行朝录》《今水经》《大统历推法》《四明山志》等。黄宗羲生前曾自己整理编定《南雷文案》,又删订为《南雷文定》《文约》。
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刊印的《黄宗羲全集》(12册),精装,沈善洪主编,吴光执行主编,是收集黄宗羲诗文最全的版本。 [2]  

黄宗羲人物评价编辑 播报
黄宗羲自云:初锢之为党人,继指之为游侠,终厕之于儒林。 [4]  
马叙伦称道黄宗羲是秦以后二千年间“人格完全,可称无憾者”的少数先觉之一。 [10]  顾诚在《南明史》批判黄宗羲的基本论点只是一句话,东林人士是“君子”,与东林异调者为“小人”。
夏允彝《幸存录》书中说:“东林之持论高,而于筹边制寇,卒无实着。”黄宗羲真不愧是刘宗周的弟子,反驳道:“夫筹边制寇之实着,在亲君子远小人而已。” [11]  
中国国务院温家宝:我喜读黄宗羲著作,在于这位学问家的思想有着朴素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身为天下人,当思天下事。而天下之事,莫过于万民之忧乐了。行事要思万民之忧乐,立身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我应谨记这些道理,并身体力行。 [2]  
黄宗羲全身像 [12]  
清华大学教授秦晖:黄宗羲的思想本身当然也有缺陷,但他在民权理论上确实有超越卢梭的地方。 [2]  
东方网(《不可忘记黄宗羲》):他猛烈抨击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表示“君主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已,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得出君主专制是“天下之大害”的结论。黄宗羲从民本到民主思想的发展,促进了十九世纪末维新派要求兴民权,实行君主立宪的政治主张。历史证明,维新派的“兴民权”,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五四”时期的“民主与科学”,无不受到黄宗羲民主启蒙思想的影响。即使在当代中国,黄宗羲的思想对天下观与法治观、社会公仆观、权力制约观等依然具有现实意义。 [13]  
杨国荣的《王学通论》:黄宗羲的致知工夫已开始由体认道德本体而向明自然之理扩展,这种转向,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视为从封建理学观念向近代思维方式迈出了一步。 [14]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黄宗羲的社会批判精神》):黄宗羲的批判求实精神及力主改革的理论勇气,体现了中国传统知识分子“士志于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人文精神和历史使命感。今天,我们纪念黄宗羲,不仅要研究、了解黄宗羲为后人留下了哪些有意义的思想与学术遗产,更要学习黄宗羲的社会批判与思想创新的精神,为促进社会进步、推动学术文化的发展而做出应有的贡献。 [15]  
光明网(《黄宗羲新民本思想的理论结构及其现代意义》):(《留书》和《明夷待访录》)这两部堪称姊妹篇的政论专著,从政治、法律、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阐述了作者的新民本思想,从而奠定了黄宗羲作为中国明清之际伟大启蒙思想家的历史地位。 [5]  

黄宗羲出版图书编辑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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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史籍记载编辑 播报
清史稿·黄宗羲传》 [16]  

黄宗羲亲属关系编辑 播报
父亲:黄尊素,东林七君子之一。
母亲:姚氏,出身上虞夹塘姚氏,著名藏书家姚顺宇之女。
弟:黄宗炎黄宗会
儿子:黄百药、黄正谊、黄百家

黄宗羲人物轶事编辑 播报
阅读天一阁藏书
黄氏宗谱上的黄宗羲像 [17]  
明兵部右侍郎范钦辞官回宁波故里后,于宅东建造藏书楼,藏书达7万余卷,命名为“天一阁”。范钦后代为防止藏书失散,议定藏书由子孙共同管理,阁门和书橱钥匙分房掌管,非各房齐集,任何人不得擅开。
由于黄宗羲的道德、文章、学识、气节在当时普遍受到人们的敬佩,因而得到了范氏各房的同意,应允他于清代康熙十二年登上了天一阁。黄宗羲不仅阅读了天一阁的全部藏书,奠定了他的学术基础,还为天一阁藏书整理编目作出了贡献。 [18]  大门两旁对联是钟鼎文:“天一遗形源长垂远,南雷深意藏久尤难”,黄宗羲号南雷,他曾赏叹“读书难,藏书尤难。藏之久而不散,则难之难矣”。
藏书大家
黄宗羲学问渊博,来自于他的丰厚藏书。他嗜好藏书,喜抄书、借书。读遍家中所有藏书,仍嫌不足,借抄于范钦“天一阁”、曹溶“倦圃”、徐乾学“传是楼”、钱谦益“绛云楼”、祁氏“澹生堂”、钮氏“世学楼”等藏书楼之书。每出走回归,常带一书童携书同返,访求足迹几乎遍及大江以南所有著名藏书家。后来祁氏“澹生堂”藏书散出,精华亦大半归于他。并与许元溥、刘城约为抄书社,世所罕见之书,多赖以得传。建书楼“续抄堂”于南雷,思承东发(即南宋学者黄震)之绪。藏书目的在于系统收集明代资料,提倡藏书在于致用,反对只藏不用、视为珍玩的鉴赏家。告诫学者:“当以书明心,勿玩物丧志也”。
历几十年辛勤收集和整理勘校,藏书达7万卷之多。未及编目,即遭大水;因年事已高,死后不几年又遭大火,失去大半。经再传弟子郑性整理后,仅得3万卷,入藏于“二老阁”。他收集史料的方法,也影响了同代的学者如全祖望厉鹗等人,对清代文化、学术的发展有一定影响。他撰写的《天一阁藏书记》《传是楼藏书记》等,是研究明清私人藏书文化的重要史料,也是他藏书思想的核心文献。藏书印有“余姚黄氏书库藏书印”、“黄宗羲印”等。 [4]  
锥刺许显纯
黄宗羲自云其一生有三变:“初锢之为党人,继指之为游侠,终厕之于儒林。”黄宗羲生长于书香小康之家。父亲黄尊素为明万历四十四年进士(1616),明熹宗时的御史,东林名士,因弹劾阉党魏忠贤被害。年仅十九岁的黄宗羲,袖藏铁锥,孤身赴京为父讼冤。当时,崇祯即位,阉党失势,黄宗羲在刑部大堂当场锥刺魏忠贤死党许显纯等,当众痛击崔应元,拔其须归祭父灵,颇为震动,人称“姚江黄孝子”,崇祯帝叹称为“忠臣孤子”。 [19]  
骡马驮书
顾炎武(字亭林)从小到老,手都没放下过书,出门就随身带一骡二马驮书。有时候到了边塞亭障,就找老兵到路边的小酒店一起畅饮,询问当地的风土人情和地理。如果和自己知道的不同就翻书详细地订正,一定到没有任何疑惑的程度为止。坐在马上空闲的时候,就跨着马鞍默默背诵四书五经等经典和对它们的注释文。即使遇到亲朋好友就像不认识一样,有时候因此掉到山谷中,也不后悔。认真仔细到这个程度,他的学问也应当博大精深,没有能与他相比的。 [20]  
坚持裸葬
黄宗羲死于1695年,但早在1687年,他就开始安排自己的后事。他对后事的安排还引来了一场轩然大波。
人去世之后,一般都会穿上寿衣,放到木制棺材里下葬。黄宗羲却希望自己死后将头发散开,盖上一条单被,放在一个石头棺材里裸葬。清朝入关后,老百姓都要扎辫子。散发表示不愿意再扎辫子,不再当清朝的老百姓。这是当时很多遗民的做法,倒也不稀奇。但尸体不穿寿衣,放在石棺里很容易因虫蚁啃噬而迅速腐烂,这种下葬的方法就大大违背了当时的风俗。
黄宗羲的儿子黄百家非常为难,于是就请自己的族叔前去和黄宗羲商量,看能不能让他改变主意。结果黄宗羲非常不高兴,特意写了一篇名为《葬制或问》的文章批评儿子,说对于父亲的遗嘱,儿子都要遵守,否则,“则平日之为逆子无疑矣”。而且,作为儿子,不能阳奉阴违,一边答应父亲,另一边却希望父亲去世后仍按照普通的葬法来安葬。这让黄百家感到非常委屈。 [21]  

黄宗羲后世纪念编辑 播报
黄宗羲墓地
黄宗羲墓
黄宗羲死后就葬在余姚城东南10公里的化安山下的龙山东南麓,现属陆埠镇十五岙村,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抗清斗争失败后,梨洲先生于晚年建龙虎山草堂于化安山,从事读书著述。
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冬,先生79岁时,就在此自觅墓地,营建了极其简朴的生圹,并作诗留存:“空谷登登相杵频,野狐蛇鼠不相亲。应知难免高人笑,苦恋生身与死身。”还作《梨洲末命 [22]  《葬制或问》篇告诫儿孙,他死后就用平时穿的衣服入殓。儿孙遵照遗嘱办理葬事,并由清初著名史学家鄞县全祖望撰写神道碑文,肖山毛奇龄撰写墓志铭。
十年“文化大革命”中,黄宗羲墓被毁。1981年部分修复,墓坐西北朝东南,正面形似荷叶山墙,用条石错缝叠砌块。中间直竖石刻墓碑,上镌隶书“黄公梨洲先生墓”七个大字。碑前置有石祭桌,用鹅卵石铺设的拜坛,两侧各置一条石凳。
黄宗羲纪念馆
宁波黄宗羲纪念馆是黄梨洲当年讲学处,上痒庙遗迹犹存。纪念馆于2003年盛夏落成,门口广场上的建筑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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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5-14 21:5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发于揭秘《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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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和脂砚斋到底是什么关系?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和脂砚斋到底是什么关系?



壶天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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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砚斋和曹雪芹的关系

在纷繁复杂的清史中寻根溯源,透过《红楼梦》的字与行间,我们究竟会发现什么?

《红楼梦》简称红学。除了曹雪、版本学的分支以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分支叫做“脂学”。


什么叫脂学?其实看了很多版本的红楼梦的人都知道,古本《红楼梦》和铅印本的不太一样,和活字摆印也不一样。它上面都有批语,这批书的人有时候署名,有时候不署名。而《红楼梦》也有很多批语,其中以“脂砚斋”的批语最有名。

在古本《红楼梦》中,保留着或多或少数量不等的批语、评语,而这些提书人中最有名的就是“脂砚斋”。他的名号甚至还署在早期《红楼梦》手抄本的书名上。如“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二百多年来,对于脂砚斋到底是何许人也的,争论也一直不断。这位神秘的评书人到底是谁?他和曹雪芹究竟是什么关系?他是男性是女?是亲是友?众多的脂砚斋批语透露出曹雪芹原著的哪些蛛丝马迹。


可能你会觉得这一个人看一本书写些评语,这有什么稀奇呀?我看书我就写评语,是啊!但是你得看了脂砚斋的批语后咱们才好讨论。

这个脂砚斋批语可不是咱们所说的一般评语,也不是金圣叹那种跟作者原来没关系,现在看着这个书,然后觉得有话要说,不是那样的。

脂砚斋的批语现在留下来非常的多,各个古抄本上的批语还不尽完全相同,有相同有不同的。这些批语非常有意思。在这个甲戌本的正文里面就有这个脂砚斋的名字出现,就说这个人不光是一个批评家,他的名字出现在曹雪芹的正文里面。在甲戌本的《红楼梦》里,讲到这个书名的改变过程当中,最后一句就是:“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扔用《石头记》”。


在这个古本里面还有一些诗,比如说甲戌本有一首“楔子诗”,“楔子”就是一本书开始之前的开场白,这段文字叫“楔子”。那么这个楔子诗里面有两句: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这显然说的就是批书的和写书的关系非常密切。“红袖”是一个符码,以前有一句话叫红袖添香夜读书。指的是一个书生有福气,旁边有一个心爱的人给他添香,让他能够继续读下去。“漫言红袖啼痕重”的意思就是:有一个女士在那里很悲痛哭泣。“更有情痴抱恨长”:“情痴”这个词在《红楼梦》里出现了很多次,情痴、情种就是贾宝玉的代称,也是作者的自喻。就说明这个红袖和情痴这俩人关系非常之密切。这首诗的最后两句:“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就是在十年里面,等于他们共同来完成的这个著作。


光是这一首倒也罢了,在另一个古本里面又发现一首,这个古本里面有两句,一句叫做“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茜”是红颜色的意思。“茜纱”在《红楼梦》正文里面是有描写的,就是暗指怡红院的窗户。有一会贾母不是告诉王熙凤她们说,你们知道这个是什么织品吗?王熙凤那么一能干的人都不知道,王熙凤就说贾母你快告诉我吧!贾母就说你哪知道啊!这叫软烟罗,其中的洋红的叫霞影纱。所以茜纱公子显然是指《红楼梦》的主人公贾宝玉,前面我们说了《红楼梦》它带有自叙性,不能和曹雪芹划等号,但是在一定的情况下又可以和曹雪芹作者来比较。而“脂砚”我们已经知道,她是一个女性,前面一句诗不是已经说了。在过去女性称先生是很正常的,一个是自嘲,一个是为了有时候不暴露自己的性别,但更多的还是互相尊重,所以以前一个女性称先生这并不意味她是男性,可见这两个人的关系不寻常。

也就是说“脂砚斋”她不是一般的批评者,她参与了这本书的创作,她跟曹雪芹的关系密切到了难解难分的地步,甚至在脂批里面出现这样的话,说: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什么意思?就是她再来批这书的时候曹雪芹已经去世了,她很痛心,她就希望以后造物主再重造一个曹雪芹一个脂砚斋,这样他们在九泉相会的时候就大快遂心了(古人认为地下有九道泉,那是最深处)。她有这样的批语,你说这俩人什么关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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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5-14 22:3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曹雪芹和脂砚斋的关系


曹雪芹和脂砚斋的关系

曹雪芹

我喜欢《红楼梦》,也写过几篇文章。槛外谈红,只是凑凑热闹,并非什么专家,顶多算个红学的票友。因为从头到尾,我研究《红楼梦》只属业余性质。下面谈谈我对曹雪芹和脂砚斋关系的一些看法。

         发愿给脂砚斋落妆

    过去读《红楼梦》均120回本,新中国成立后方有注释本。如果是老本子,则有护花主人和大某山民等的评语。自从胡适购得《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建立所谓新红学以后,红学研究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胡适认为《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1](P21) 书中的“贾宝玉即是曹雪芹”。[1](P24) 曹雪芹只写了前80回,“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1](P34) 最初的钞本《红楼梦》都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胡适《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钞本》),[1](P86) 而“脂砚斋即是那位爱吃胭脂的宝玉”,亦即“红楼梦的主人”、“作者曹雪芹”自己。[1](P85) 新红学的另一主将俞平伯先生本身是新文学作家,他证成《红楼梦》后40回为高鹗所续,但不赞成“自叙传”说。他认为决不能把小说“径作为作者的传记行状看”,[2](P1) 而与新红学主流渐行渐远。胡适后来看中当时在燕京大学读研究院的周汝昌先生,收为关门弟子,将视作珍秘的甲戌本让他录副。胡适没有看走眼,周汝昌先生果真成了“自叙传”说的传人。他的毕业论文即以《真本石头记之脂砚斋评》为题,修补了胡适提出的贾宝玉、脂砚斋、曹雪芹“三位一体”的漏洞,认为脂砚不是贾宝玉,而是史湘云;不是曹雪芹,是曹雪芹的“新妇”。[3](P121—158) 随后出版的《红楼梦新证》,则企图将“作品的本事考证与作家的传记考证”“合而为一”,证实《红楼梦》乃曹雪芹的“写实自传体”小说。[4](P22) 周汝昌的新说将胡适的“新红学”推向新的高峰,也将红学研究引向一个岔道:

    第一,研究《红楼梦》不再需要读120回本,只读前80回。不仅研究者不能碰后40回,一般读者也不宜看。谁看就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5](P292)

    第二,《红楼梦》是“曹雪芹‘将真事隐去’的自叙”,[1](P28) 读红旨在找出隐去的“真事”。人物形象、小说情节、艺术结构之类均属次要。后来周汝昌索性将《红楼梦》的文学研究作为“小说学”而扫地出门。

    第三,要辨别《红楼梦》所写的哪些是“假语村言”,哪些“嫡是真事”,要靠脂砚斋评。脂砚斋是大观园的史湘云,后来成为曹雪芹的续弦妻,协助雪芹修改和评点《红楼梦》。

    周汝昌的宏文、巨著发表不久,1954年即爆发批俞平伯《红楼梦简论》、《红楼梦研究》的运动,重点是批胡适。孙玉明先生半个世纪后撰成《红学:1954》,搜集并厘清许多深层的不为人知的事实,使我们看到这场大批判的台前和幕后,看到一些人的真面和假面。

    我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踏足红坛,面对的就是这样的景况。明清科举,考四书用朱注;现在研究《红楼梦》,要用脂批:论红不称脂砚斋,“此公缺典真糊涂”。我花很大力气去掌握脂评,把俞平伯1960年版的“辑评”几乎翻破了,作了好几本笔记。不过,“信”与“疑”本是一体两面,信至微处,疑亦丛生。虽说自己被胡适、周汝昌牵着鼻子,上了所谓“新红学”的道儿,总还是愿意跟事实走。譬如说,脂评所以重要,是由于脂砚斋的特殊身份。但我左看右看,脂砚斋怎么也不像个女的。既然是男身,如何做曹雪芹的老婆?而且从脂砚斋的评语看,他对曹雪芹颇为隔膜,对《红楼梦》也不甚了了,误解、误评的地方很多。对曹雪芹更不尊重,恣意篡改《红楼梦》,到后来两人甚至互不瞅睬。我从怀疑慢慢产生受骗的感觉,于是决心替脂砚落妆,汇集数据弄清他的面目,将他逐出大观园,不让他在怡红院、潇湘馆、芜蘅院内帏厮混;也不让他踏入曹雪芹家门,谬称知己,进行滋扰。题目也想好了:曹雪芹、脂砚斋关系探微。

    正在这时,我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先父去世,母亲需人照顾,1977年冬我移居香港。开头一两年有点时间,便陆续将研究《红楼梦》的心得整理发表。第一篇是《史湘云结局试探》,批评周汝昌先生对《红楼梦》的歪曲,清除实证派红学在我身上的影响。但《探微》却压下来了,因为这样的看法当时颇为骇人,而文章有些地方还考虑不够成熟。80年代中,我将兴趣转移到《金瓶梅》研究方面上。1984年,邓庆佑先生向我约稿,我将此文的第一部分“从畸笏叟两条批语说起”抽出,以《说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为题交《红楼梦学刊》。在文章的最后,我呼吁红学界要重新考虑芹、脂关系。[6](P137)

    二十年过去,岁月如流,耄耋将至。红学界有些朋友知道我有这样一篇文章,希望我在老年痴呆症大发前将之整理发表,而我自己也觉得是一桩未了心事。所以不管成熟不成熟,现在略加补充,将之发表,希望同道指教。

       脂砚斋对《红楼梦》不甚了了,是非好恶亦不同于曹雪芹

    脂评的价值,据胡、周言在于他与曹雪芹二而一,一而二,即使不是参与《红楼梦》的创作和修订,也深知“拟书底里”,完全可用他的评语来解读《红楼梦》。但是通读脂评,我们很难说脂砚对《红楼梦》及其作者有多深的了解。

    小的不谈,只谈大关目。

    《红楼梦》第一回回目:“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①,开宗明义提出“甄真”、“贾假”,让读者着眼。江南有甄家,北方有贾家,甄家有甄宝玉,贾家有贾宝玉,两个宝玉“一样行景”。“真事欲显,假事将尽”②,贾宝玉唱罢甄宝玉就接着上场。太虚幻境的对联讲得很清楚:“假作真时真亦假”,真真假假,无非叫读者不必认真,不能认真,只当故事来看。“甄士隐”就是真事隐,“贾语村”就是假语存。所以第一回之末,甄士隐即随跛足道人而去,贾雨村上京,搭上荣国府进入正文。但脂砚斋不懂与真事隐相对的贾雨村就是“假语存”,添字解作“假语村言”,以作品的艺术真实,等同作者的经历和现实生活中的真事,结果在批语中处处坐实,处处说“真”,“真有是事”、“真有是语”、“实属旧日往事”、“经过见过”。甚至还将自己代入,“批者曾经”、“批书者亲见”、“余旧日目睹亲闻”。脂砚因为没有读懂《红楼梦》第一回而以假作真,又误导读者追踪蹑迹,索“隐”认“真”。胡适、周汝昌的“新红学”,就是建立在脂砚误解“贾雨村”命意之上的新索引派红学。

    又如《红楼梦》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回目脂砚斋也不懂,把“冷子兴”解作“即俗语所谓冷中出热,无中生有也”。这是什么意思呢?张竹坡本《金瓶梅》第一回回目作“西门庆热结十兄弟,武二郎冷遇亲哥嫂”。[7](P1) 上下联又简为“热结”、“冷遇”。脂砚斋熟读《金瓶梅》(从他的评语中可见),“真假原从冷热来”,过去就有人认为《红楼梦》真、假对举,是受到《金瓶梅》冷、热相成的启发。这也许有一定的关系,但脂砚斋释“冷子兴”是“冷中出热”,却是错的。因为回联后面的引首诗已经讲明:“一局输赢料不真,香销茶尽尚逡巡。欲知目下兴衰兆,须问旁观冷眼人。”冷子兴就是冷眼知兴衰的意思。正文开始,曹雪芹安排一个明兴替、知聚散的古董行商人冷子兴介绍荣、宁二府,不过寓难逃兴废、旁观者清之意,与“冷中出热”无涉。

    再举一个例子。庚辰本第十七、第十八回引首诗:“豪华虽足羡,离别却难堪;博得虚名在,谁人识苦甘?”脂砚批云:“好诗,全是讽刺。近之谚云,又要马儿好,又要马儿不吃草。真骂尽无厌贪痴之辈!”又暴露他的浅薄。这首诗究竟讲什么呢?是讽刺别人,还是感叹自己?脂砚完全体会错了。其实,诗的前两句是针对下联“荣国府归省庆元宵”说的,后两句是针对上联“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说的。“博得虚名在,谁人识苦甘”,宝玉题对额受到清客们的称颂,曹雪芹这回书受到他那小圈子的朋友赞许,但很少人知道作者写这回书如何惨淡经营,付出多少心血。元妃归省,说不尽富贵荣华,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但有聚必有散,有兴必有衰,而欢乐、惬意的另一面就是痛苦、难堪。这首小诗,抒发了曹雪芹写这一大回书的感慨,脂砚的解读完全是瞎子摸象。可见他对《红楼梦》也不过是字面的了解,不比我们高出多少。

    当然,《红楼梦》博大精深,要求脂砚全面掌握、深刻理解,未免太难为他。但是作为“合作者”(不说什么伴侣、助手),最低限度是非好恶应与作者基本一致。从评语看却并非如此。现在红学研究者把曹雪芹捧得太高,笔者对此有若干保留。但《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小说,其主要倾向是反封建、反传统,主张个性解放。所以书中对如黛玉、晴雯、芳官等纯真、率性的女孩子比较同情,而对世故、矫情、阴柔、媚俗如宝钗、袭人辈颇有微词。脂砚刚好相反,对前者却充满偏见和厌恶,赞宝钗、袭人为“贤女”,“高诸人百倍”。他想不通,大观园这么多漂亮的女孩子,宝玉为何“只有一颦儿可对”。他尤其不明白,宝玉娶得宝钗当妻子,麝月做婢妾,却弃之出家做和尚,简直是暴殄天物。周汝昌把高鹗骂得一钱不值,但高鹗在其所续的“妄谈禅”回,让宝玉说出“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的剖白,总算对宝玉的恋爱观有所体认。脂砚连“爱情”两字怎么写都不知道,“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比贾珍、贾琏、薛大傻子好不了多少。

    第七十四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晴雯死,芳官、柳五儿逐,宝玉目睹主持这场大清洗、大迫害的是他的慈母王夫人,并且怀疑是天天伴他睡觉的贤袭人暗中告密。他才醒悟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的大观园、怡红院原来这么凶险、残酷。他的天真想法破灭了,撰写了《芙蓉诔》抒发他莫名的悲愤。雪芹自谓《芙蓉诔》“洒泪泣血,一字一咽,一字一啼”。但是脂砚却说:“诸君阅至此,只当一笑话看去,便可醒倦”。通篇只批注字、词典故,一字不及是非。真是我哭豺狼笑,与雪芹感情全不相通。

    正是由于偏见与浅薄,他的批语的准确性、可信性往往成疑。譬如他的“钗黛合一”论:“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请看黛玉逝世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红学界也颇有些人相信,笔者认为并不符合曹雪芹的本意。说到黛玉之死,这也是《红楼梦》一大公案。宝钗是宝玉名义妻子,黛玉是宝玉心上情人。后30回写黛玉之死,虽不一定如高续那样煽情,但也一定悱恻感人。王昆仑先生说过:很可惜,曹雪芹写黛玉之死我们没能看到,但有幸,看到他写晴雯之死。[8](P27) 脂砚看过后30回,但对黛玉之死只字不提,只留下一句“为对境悼颦儿作引”(第七十九回)。这使一些迷信脂评的人推测,黛玉的结局很平淡,几乎无声无臭就死了。这当然不是雪芹对黛玉吝惜笔墨,而是脂砚不喜黛玉,尽量不提她。

    还举一个“不写之写”的有趣例子。《红楼梦》最后的“情榜”,公布十二钗正、副、又副等册的芳讳,而每人有二字或数字的考语,等于变相的谥号。黛玉是“情情”,宝玉是“情不情”。脂砚看过后30回,在评语中一再提“情情”、“情不情”,独不及宝钗考语。对照二玉,宝钗的考语极可能是“不情”。这是“恶谥”,怪不得脂砚讳莫如深。但有一次却漏了嘴。第十七、十八回批语:“孰谓宝卿无情,只是较阿颦施之特正耳。”谁说宝钗无情?哈哈,原来是曹雪芹的情榜!像这样一些例子,试问我们怎么能据脂评来论曹雪芹,来评《红楼梦》?

       脂砚干扰曹雪芹创作并窜改《红楼梦》原稿

    不过,好也罢,歹也罢,脂评到底只是脂砚一伙的识见,怎么评说在他,信不信由你。最恶劣的是,脂砚以自己的爱恶干预曹雪芹的创作,以自己的无知窜改《红楼梦》原稿。雪芹是作者,脂砚是“合作者”,“一芹一脂”是什么关系,稍后再说。从批语看,脂砚是评阅者。雪芹将写好的稿子,积累到一定数量,便给脂砚为首的一伙人传阅。脂砚等便在上面写评语,发议论,提意见。如果没有意见,便清抄成为定稿;如果有意见,便退回雪芹让他考虑修改。最典型的例子,是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雪芹原作回目叫“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有批语云: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事虽未漏(洽),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③

    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余大发慈悲也。叹叹!壬午季春畸笏叟。

    曹雪芹在创作《红楼梦》之先,曾写过一本《风月宝鉴》。有人认为属小型《红楼梦》,恐怕不是。《风月宝鉴》是“鉴戒录”一类独立短篇,内容是他在内务府、宗学听到一些豪门贵族的风月故事。有养小叔子的,爬灰的,盗嫂的,偷尼姑的,肏小官的,兄弟弄大姨小姨的,姣婢诱淫少主的……寓劝诫于暴露,颇受宗学贵族子弟的欢迎。后来曹雪芹写《红楼梦》,便把这些风月故事融入其中。贾珍觊觎“擅风情、秉月貌”的儿媳,勾引通奸于天香楼,婢女瑞珠、宝珠把风不严,为尤氏撞破,可卿愧羞上吊。这样的结局,与十二钗正册之可卿图判《好事终》曲一致。但是因为文中写到可卿死后向凤姐托梦,提醒她要防后,多置祖宗田庄,即使一旦败落,祭祀亦可永继,儿孙尚可耕读。畸笏大为感动,吩咐雪芹将可卿“淫丧”的内容删去,让她死得不这么难看。畸笏多年后还夸自己“大发慈悲”,真是使人哭笑不得。明刘元卿《贤弈编》卷二讲过一个笑话:“沈屯子携友人入市,听打谈者说杨文广围困柳州城中,内乏粮饷,外阻援兵,蹙然踊叹不已!”④ 畸笏不仅蹙然踊叹,还要番兵立刻解围,杨文广打得胜鼓回朝。这是世界文学史上的大笑话!畸笏一发善心,这一回不仅少了公公盗媳的两千字“史笔”,而秦可卿也就贞淫难辨。现在刘心武先生就利用可卿的这种模糊之处,建立龙门红学的新品种“秦学”。

    删“淫丧”是畸笏的账,虽然有人仍认为脂砚、畸笏同是一个人,但红学界相信这种怪诞的说法的人已经少之又少。脂砚有自己的账,广为人知的例子是反对曹雪芹定名他的小说为《红楼梦》,坚持用《石头记》。标题要揭示文章的内容,书名要准确反映原书的中心思想。曹雪芹写“上三十回”,倾向取名《石头记》。后来他检讨整个写作计划,为突出主题,第二十八回以后他改变了写法,加强“红楼——梦”这一主线,削减“石头——记”、“风月——鉴”两线,虽然末尾仍由甄宝玉将石头送回大荒山,与开头顽石入世的缘起相呼应。但是脂砚却拗着定要用《石头记》作书名。在乾隆甲戌重钞“上三十回”改本时,擅自将书名定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并在第一回“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之后,增入“至脂砚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一行字。⑤ 脂砚坚持己见,企图以自己的看法来修改曹雪芹的《红楼梦》,虽然这行字挂不住,却影响深远,造成《红楼梦》二名和两个版本系统的纠结,成为后世红学争论不休的问题。

    脂砚窜改《红楼梦》最典型的例子,是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制灯谜贾政悲谶语》。贾母为薛宝钗做生日演戏,薛宝钗点了一出《西游记》,后来又点了一出水浒戏《鲁智深醉闹五台山》。这两出都是和尚戏,预示她与和尚有缘——未来的夫婿贾宝玉将出家做和尚。第二十二回是一个大关目,继第五回之后为宝玉、宝钗、黛玉及贾家四艳定终身。但是在宝钗两出和尚戏之间,却夹着一段凤姐点戏的文字,说凤姐为迎合贾母喜欢谐趣耍笑戏文,在宝钗之后点了一出《刘二当衣》。凤姐点戏的文字上有评语:“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乎?”又“前批‘知者寥寥’,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⑥ 畸笏的批语说出文中凤姐点戏的三十九字是“脂砚执笔”所加,详细论证见拙作《说凤姐点戏,脂砚执笔》。脂砚斋没有读懂这半回文字,他的加插完全是佛头着粪,把曹雪芹藏谶的用意破坏了。但脂砚一伙却自拉自唱,赞脂砚的窜改“写得周到,想得奇趣,实是必真有之”;而让阿凤先点,是“贾母取乐,非礼筵大典,故如此写”。这样糟蹋《红楼梦》在他们圈子却是公开的,并且被认为是雅事,多年后一再提起。类似的窜改不止一处。日本伊藤漱平教授指出第十一回凤姐点戏,也有脂砚“补笔”。第十回至第十三回可卿之丧,多处有修改的痕迹。⑦ 当时曹雪芹还活着,他会有什么想法呢?

       脂砚斋评本隐去原作者,尽量凸显自己

    《红楼梦》究竟是谁写的,著作权问题像断不了根的疟疾,隔一段时间就发作。早入行的参加过论战,打过群架,明白问题的症结,算解决了。新入行的不知道。新人多了,觉得著作权还是有问题,又提出来。结果,又把老资料抖出来吵一次。究其原因,《红楼梦》是一本半匿名的未完成的小说,曹雪芹只承认自己是编者,作者是“石头”。无序无跋,无署名,无版权页,真的像石头上的文字。弘旿说:“《红楼梦》非传世小说。”⑧ 许多研究者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所谓“非传世,即非以整个社会为读者对象,而是为特定的少数人而写作的小说。既为小圈子写作,作者读者互相认识,也就可以免去作者应向读者所作的交代。既不是面向社会,也就不要整部书完成后才与读者见面,而是写好一部分就让小圈子传阅。这完全符合《红楼梦》的创作和评阅的实际。曹雪芹是作者,写《红楼梦》给一班贵族子弟看,他们之间进行了什么样的交易,下面再谈。有一点应指出,《红楼梦》的著作权和所有权似乎是分开的。著作权虽属曹雪芹,但这部稿子的所有权并不属于他,脱稿后即由脂砚等人拥有。这可以解释上面提到的种种异常现象,批者可以蛮横无理地要作者怎么改、怎么写,甚至自己动手窜改增补。批者还拥有作品命名权和诠释权,占有原稿并可以作最后的处置。

    《红楼梦》著作权的混乱,脂砚负有直接的责任。

    第一,脂砚不愿对曹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作明确的文字记载。在开头关系融洽阶段,脂砚等在批语中不讳言雪芹是作者。如第一回,雨村中秋对月寓怀“未卜三生愿”下,甲辰本有双行批注:“这是第一首诗。后文多少香奁闺情,皆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亦为传诗之意。”第二回引首诗“一局输赢料不真”下,甲戌本夹批:“只此一诗便妙极。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但批语不同于正文,是附属性的。甲辰本为“评注太多,反扰正文”,将之删去,结果到乾隆五十六年程、高出版120回本《红楼梦》,就只知“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不知谁是作者。⑨ 而且批语多有讹夺,如甲辰本那条“余谓雪芹撰此书”,甲戌本多一“中”字,作“撰此书中”,戴不凡先生据此解读为雪芹只撰书中诗词。[9](P7)

    其实,脂砚完全可以毫不含糊地公开宣布《红楼梦》的著作权属曹雪芹,只是他不愿做。脂砚一共四次阅评《红楼梦》,与雪芹写作这部书的四个阶段相关联:

    1.雪芹乾隆辛未(1751)起手写《红楼梦》,癸酉(1753)完成前28回(脂评中称“上三十回”),给小圈子传阅。脂砚一众从内容到书名提了不少意见。这是“初评”。

    2.雪芹对前28回进行了修改,小说定名《红楼梦》。脂砚甲戌(1754)抄阅再评,坚持用《石头记》作书名。以后三评四评,仍沿用《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表示他反对曹雪芹用《红楼梦》作书名。

    3.曹雪芹前80回乾隆丙子(1756)脱稿(中又分若干次交稿)。脂砚进行第三次评阅,但此本没有流传下来。有研究者认为“立松轩本”与丙子三阅评本有关。[10](P206)

    4.雪芹搬到西山,至戊寅(1758)写完“后三十回”,脂砚己卯(1759)、庚辰(1760)进行第四次评阅。“后三十回”有些内容如元妃之死、抄家等不宜“问世传奇”,只把前80回评语作了整理,对上半部已有伏线的情节略加注明,定稿题上“庚辰秋定”、“己卯冬定”、“脂砚斋四阅评过”。

    其实,如果脂砚诚实,应根据成例处理编纂者、评阅者的关系,如:

    《封神演义》,钟山逸叟许仲琳编辑,竟陵钟伯敬先生批评;

    《禅真逸史》,清溪道人编次,仙仙心侣评订;

    《姑妄言》,三韩曹去晶编,古营州林钝翁评。

    他完全可以明书“曹雪芹编次,脂砚斋评阅”。但连这样的一行字都不愿留给曹雪芹,其居心实不可问。

    第二,脂砚的评释使《红楼梦》原作者更隐晦。上面已经讲过,《红楼梦》是一部虚构的小说,既非写“曹寅家事”,也不是写“明珠家事”。嘉、道间豫王府的裕瑞已指出:“书中所托诸邸甚多,皆不可考。”[11](P24) 脂砚将假作真,处处坐实,实误导读者。在开始阶段,脂砚等还守分际,将自己和作者分开,书中的人和事只与作者联系,即使联系到自己,也要搭上作者,如“此等事作者曾经,批者曾经,实系一写往事”;“作者与余,实实经过”。但到后来,脂砚等也不管合适不合适,自己抢进小说里面,对号入座。第十三回凤姐协理宁国府,总结宁府五大坏习气,有批者马上联系自己:“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令余悲恸,血泪盈面。”(甲戌、靖本眉批)第十七、十八回元春归省,说宝玉3岁时已得元春手引口传,批者又哭鼻子说:“批书人领至(过)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姐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庚辰夹批)不知作者批者谁是谁,变成抢椅子游戏。脂评成为一锅糊涂粥,其后果如陈庆浩先生所指出的,被引申为:“批书人和作者都是书中人物。《石头记》是记录他们的生活,批语是他们看到自己过去的生活产生感慨!”[12](P98) 这样一来,除了“自传说”,又产生了“他传说”、“合传说”,曹雪芹这位作者,真的如楔子所说,只是一个记录者和文字编辑?!

    第三,脂砚要确立自己是“红楼梦的主人”。脂砚的意图,从他整理完四阅评本,在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回前总批录存的“佚名”一首七律作压卷,可以窥知。诗曰:“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汝何。”脂砚有说明,“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失其姓名。惟见其诗意骇警,故录于斯”。又曰:“凡是书题者不可(少),此为绝调。”我怀疑这首诗是他自己写的,因为只有他才看过“后三十回”,知道“情不情”的考语谁属。甲戌本第一回引首诗“浮生若甚苦奔忙”,曹雪芹并没有直接代入“情痴”。这首压卷之作,“脂砚先生”公然以“茜纱公子”自居!幸亏当时在敦诚叔侄等友人中,还有另一个叫“红楼梦”的本子在流传,永忠、明义的记载使雪芹的著作权得以维持不坠。

     曹雪芹对脂砚斋的疏离和对《红楼梦》的冷漠

    上面分析了芹、脂关系,主要从脂砚方面进行考察。现在我们从雪芹方面着眼,看看他对脂砚的态度,评估二人关系也许更为全面。

    脂砚与雪芹的合作关系,开始阶段应该是比较愉快的。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如他们欣赏雪芹的大才,高度评价他写的小说;比较注意守分际,不把评者与作者相混淆。他们之间有感情交流,如第七回退回作者的原稿上写上“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以(此)二句批是,假(聊)慰石兄”(甲戌眉批)。但到后来,关系就越来越差。他们资助曹雪芹写小说,当然就有权话事,既然是非好恶、思想认识不同,也就免不了摩擦冲突。如畸笏指示要删“淫丧天香楼”,脂砚坚持用“石头记”作书名,执笔增入“凤姐点戏”情节,等等;雪芹虽没有吱声,但可以想像他的不快。乾隆二十一年丙子,写完了前80回,他搬到西山。这种“合作”关系便无形中断。事实上,从己卯、庚辰四阅评本,可以看出雪芹对脂砚的关系已经相当疏远。

    一、留空不补。第七十五回《赏中秋新词得佳谶》,荣国府凸碧山庄中秋赏月,宝玉、贾兰、贾环叔侄各作绝句一首,咏中秋即景。据回目,这三首诗将揭示贾府的结局及他们三人的未来,有作谶的作用。贾政又规定不得用那些“冰”、“玉”、“晶”、“银”等样堆砌字眼,有一定的难度。所以雪芹采取留空的办法,“道是……”将诗空着。庚辰本保留一批条:“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丙子距甲申八年,雪芹始终没有将三首诗补上。

    二、章回不分。前80回,许多编辑工作都没有完成,仍属初稿状态。许多研究者已指出,《红楼梦》情节矛盾,时序颠倒,年龄乖讹比比皆是,早期抄本尤甚。楔子说雪芹在悼红轩“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编成目录,分出章回”,但有些章回明显未分。如第十七、十八回合用一个回目,己卯、庚辰本有回前批云:“此回宜分二回方妥。”脂砚分不开,雪芹不帮忙。庚辰本第七十九、八十回也是这样。可见雪芹交出稿子便了事,似无“售后服务”这一项。

    三、残缺不理。脂砚等拥有《红楼梦》小说的原稿,但因为保存不慎而有残缺散失。如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制灯谜贾政悲谶语》,庚辰本惜春谜以下残缺,有眉批云:“此后破损,俟再补。”雪芹始终未施援手。回末有评云:“此回未补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叟。”脂砚的己卯庚辰本“内缺六十四、六十七回”,连回目都没有。

    芹脂关系互不咬弦,最明显是后30回的写作与处理。脂砚一伙虽然欣赏曹雪芹,出钱养他写小说给他们看。写些什么,笔者相信他们事先曾议论过。也许他们对上位者都有某种程度的不满,却不希望因文字而贾祸,所以在“凡例”和“楔子”中反复申明: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不敢干涉朝廷”;“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文中稍涉政事,如第四回“葫芦案”,脂砚即马上解释:“此非石头记正文”;“非有意讥刺仕途,实亦出人闲文耳”。第二十八回以后,雪芹给他的小说定名《红楼梦》,并改变了写法。脂砚坚持用《石头记》。因为他内心深处,希望小说仍保持上30回的风格,石头入世、造历幻缘,徜徉于天外与尘寰之间,记风月繁华之盛,述世态人情之变。总之,避免太贴近政治。《红楼梦》前80回,大旨如此。

    雪芹到西山之后完成的后30回,已到梦醒阶段,大故迭起,巨厦倾颓。“后三十回”有两大事故,一是元妃之死,二是抄家,而且后者又与前者有关。元妃是怎么死的,高续后40回说是中风——痰厥。但脂砚在第十七、十八回元妃归省、贾府演戏,第二出《乞巧》下点出:“《长生殿》中,伏元妃之死。”《长生殿》是清初洪昇写唐明皇和杨贵妃的故事,《乞巧》乃其中《密誓》一出。杨贵妃初虽极为唐明皇宠幸,后在马嵬坡被赐死。元妃被缢死可与第五回十二钗正册元春的图判印证:“画着一张弓,弓上挂一香橼”。“橼”谐“春”,挂即悬,谐“元”。香橼挂在弓上暗示什么呢?赐死。因为明清统治者诛贵进,往往用弓绞杀之(将弓套于颈上,将弓转动,弦即绞紧)。《清史稿·吴三桂传》:“(康熙元年)四月,吴三桂执由榔及其子,以弓弦绞杀之。”[13](P12841) 明诸圣邻《大唐秦王演义》第五十九回,高祖听信谗言赐世民死,派裴文靖赉三件法物“弓弦、药酒、短刀”往河南。秦王自思:“我欲待取弓弦自缢而死,不免带索拖绳。欲赴短刀,又做无头之鬼。只是吃药酒罢。”[4](P495)

    小说中元妃之死很容易使人联想其不久前一件轰动朝野的大案,乾隆十三年春东巡,回至德州登舟,孝贤皇后暴卒。当时民间传言孝贤不满乾隆淫行发生争吵,乾隆老羞成怒推之落水淹死,一说逼令自缢。从乾隆后来从厚封赠,亲撰《述悲赋》哀悼,忌日临祭等等做作,很可能有愧于心。乾隆二十年乙亥胡中藻文字狱,原因之一是胡写了一首《孝贤皇后之丧》五言诗,用心赤诚,用字怪险:“其夫我父属,妻皆母道之。女君君一体,焉得漠然为。”乾隆勃然大怒:“帝后也,而直斥之曰其夫曰妻。丧心病狂一至于此,是岂覆载所可容者乎?”[15](P65) 胡中藻依大逆处斩。雪芹第二年便迁居西山。好像对着干似的,他写元妃之死,不仅干涉朝廷,而且直指宫闱。后30回写“抄家”亦犯大忌。因他上代曾被抄家,以罪人之后写抄家残酷,很容易被指对上“怨望”,想反攻倒算。这是要砍脑袋的。脂砚害了怕,马上将“元妃之死”与“抄家”的文字处理掉。只对前80回作了定稿,后30回就听任其散失了。

      一芹一脂与《红楼梦》缘起

    《红楼梦》成书,与三个人有关:曹雪芹、脂砚斋、高鹗。高鹗不谈,脂砚斋还不知道是何许人,只谈曹雪芹。曹雪芹较大可能是曹頫\的儿子,不大可能是曹颙的遗腹子。因为他有弟弟,年龄也不合。雪芹的名字有三四个,但朋辈不知他叫“天佑”,也不知道他曾“官州同”。他大概生于康熙六十年(1721),见拙作《红楼梦成书过程考》。[6](P173,174) 他出生后,朝廷就换了对曹家不怀好意的新主子,开始追讨亏欠钱粮计八万五千余两银子⑩。曹頫\承诺三年补完:“只知清补钱粮为重,其余家口妻孥,一切置之度外。”(11) 雪芹小时不饿饭,已是皇恩浩荡,还能阔到哪里去?雍正五年抄家,更扫地出门。曹頫\赔不出四百两欠银,雪芹看着他父亲连年扛枷带锁。如果《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后30回的抄家,“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倒有几分事实根据。周汝昌设想曹家“中兴”,其根据是曹家有两门好亲戚:乾隆登位,“福彭当用,管正白旗事,则頫\似得复官内务府”。[16](P545) 真是算命先生吃螃蟹——瞎掰。蔡义江先生新作《红楼梦是怎样写成的》驳之,痛快淋漓。[17](P35—39) 曹頫\骚扰驿站事小,侵帑亏空罪大。他的欠项并未清偿,只是宽免。雍正元年谕:所有“亏空钱粮各官,即行革职,着落伊身,勒限追还。若果清完,居官好者,该督抚等奏明”,提请开复(12)。曹頫\因未清完亏欠,不得开复,连累曹雪芹无法参加科举考试,这点下面再谈。周先生想倚福彭势力,带携雪芹过几天锦衣玉食的贵介公子生活,以免使得他的“自叙传”说完全凿空。但他忘记了平郡王纳尔苏、福彭是曹寅的女婿、外孙,曹颙——曹天佑是曹寅一支的“正头香主”,曹頫\是旁支过继的。曹寅、曹宣两兄弟本来就不和,连康熙都知道,但曹颙猝逝,才让曹頫\过继,任江宁织造,以养两代孀寡。曹家祖孙三代任江宁织造五十多年,如同世职。这个世职是在曹頫\手上丢掉的。不是因为曹寅的亏空,而是曹頫\的胡搞——“骚扰驿站”,至连累抄家。破祖败家,无可原谅。雍正十一年纳尔苏勒索罢职的隋赫德要回三千八百两银子,拿出十分之一,即可代曹頫\清还亏欠。但就是不管,让他枷着。可见怨恨之深。我相信即使曹頫\不归宗,也不会和曹寅一支住在一起。对曹雪芹则可能好一些。俗语说,有螟蛉子,没有螟蛉孙。第一代是假的,第二代就是真的。何况曹頫\也不是螟蛉,只是隔从。曹寅艰于子嗣,两代单传,多一个孙子也很好。所以曹寅、曹颙遗孀应接受曹雪芹。当然,即使这样,也还有亲疏厚薄,“各肉儿各疼”。平郡王父子大概会照顾曹寅一支,帮曹颙遗腹子纳监、捐官,打点前程,当了州同。但曹雪芹只有一条路,入内务府景山官学。

    康熙为培养得力的心腹奴才,二十四年成立景山官学,拣选内务府子弟入读。学生月给银一两,“凡内务府人等,有家贫不能读书者,听其入学肆业。应用器物,于各该处支取”。乾隆四年复准:官学“三年一次,奏请委官考试。一等以笔帖式用”。(13) 雪芹18岁以前在景山官学读书,在这里不仅学到传统文化知识,而且也积累了帝室王公上层生活的见闻,作为以后创作《红楼梦》的素材。雪芹以学优考取笔帖式,出来即在内务府当差。

    对于曹雪芹的出身,有人认为由科举。熟悉清代典籍掌故的邓之诚先生谓雪芹为贡生,[18](P96) 高阳说以副贡为正黄旗官学教习,[19](P101) 周汝昌谓“正式考中了秀才”。[20](P104) 蔡义江先生在其新作《红楼梦是怎样写成的》指出,雪芹由于其父犯罪被革职,亏欠未偿,被剥夺参加应考的资格。“无材可去补青天”,雪芹一生惭恨、最大愤懑是受到歧视,困于下僚,不能通过科举获得功名,展其抱负。[17](P59—66) 这是红学研究的重大突破,使《红楼梦》“无材补天”之喻得到正确解释,对全面了解曹雪芹思想有重大意义,应该向蔡先生祝贺。我在这里补充一点,清朝《钦定礼部则例》:

    文童之祖、父有因遇贼退缩、从军脱逃,或贻误军机、挟诈欺饰,或黩货营私、贪污败检,或侵盗赏赐外藩银物,情罪均属重大业经奉旨,其子嗣不准应试出仕。[21](P629)

    既不准应试,就不能以正途出身。民国廿四年出版之187 期《立言画刊》登载槐隐一篇文章,说雪芹是笔帖式:

    曹雪芹官内务府笔帖式,学问渊博,曾为明相国邸中西宾。因有文无行,遂下逐客之令,后以贫困而死。(14)

    笔帖式是清代低级文官,满语“巴克什”,为满洲进身之一途。各衙署均有额设,掌理翻译满汉奏章文书。雍乾官学、宗学均授候补笔帖式,“盈千累万,视为不足重轻矣”[22](P98)。

    雪芹在内务府,具体职务不详。后来转到右翼宗学。吴世昌据敦诚诗“司业青钱留客醉”句,谓当教习。但终清之世,官学宗学汉教习,均用贡举,特别是副贡。《啸亭杂录》卷九:官学之制,“满教习用候补笔帖式,汉教习用举人考取”。[23](P286) 上面已说过,雪芹无缘科考,他在宗学不是教学人员,而是行政管理人员。如景山官学,360名学员,清、汉书各三房,每房教习三四人; 役者十二人(后增至二十人),备洒扫;骁骑四名,备守卫。府属司官五人(其中二人为专职),管学务,下有文职人员六名(其中一名为笔帖式),管档案、咨呈等事。雪芹不见得能当管理层的司官,但以“候补笔帖式”资格,当文员应无问题。干得好,还有小小前程:“行走三年,如果勤慎,分给各处,遇到领催缺出,即行坐补。”(15) 宗学属宗人府,雪芹从内务府转到宗学,是否有平郡王府关系(福彭早年曾任宗人府“右宗正”),不得而知。但他到了宗学以后,才过着比较安定的生活。

    这里要谈谈《红楼梦》的写作时间。蔡先生的新书有许多观点我都赞同,但有一点不同意。蔡先生拘泥《红楼梦》楔子所说“披阅十载,增删五遍”,认为雪芹在乾隆十九年甲戌已经写成全书,往上推十年,乾隆九年甲子就开始写作。按照蔡先生的计算,雪芹生于雍正二年(1724),到乾隆九年(1744)才20岁。“十年”创作,是十八九岁到二十八九岁,“说不定还早一、二年,但不会再迟”。[17](P177) 如果是这样,曹雪芹不仅是天才,而且还是神仙。创作不仅要有才能,还要有丰富的阅历,有成熟的思想——对人生整体或局部的观照与感悟。这些不可能是先验的,不可能天授。做作家需要物质生活基础。蔡先生曾正确地指出雪芹及其家庭的恶劣的生活条件。他读完官学出来要当差,养活自己,还要养活父母和弟妹。蔡先生现在抽离具体的生活条件,设想雪芹十七八岁踏出官学,即着手写大书,当专业作家,好像他生下来就负有完成创作《红楼梦》的伟大使命似的。这怎么可能呢?

    我相信生活对曹雪芹的压力一直很大,到宗学后,生活才比较稳定,有一些空闲时间。他结交一批宗学的贵族子弟,这些人多是被排挤出权力核心的非主流派的后代。他们臭味相投,联吟结社,侃大山,发牢骚,谈上层杂事秘辛,各家盛衰今昔,更少不了谈女人。《风月宝鉴》的材料就是这样来的。宗学学生七大八小,要分班。大班十七八岁,个别也有二十一二。雪芹在他们之中是大朋友。敦诚诗:“接倒着容君傲,高谈雄辩虱手扪”,[24](P2) 流露的正是一种仰视的情愫。他们赞赏他的诗笔文才,佩服他见多识广,通达世情,也同情他的遭遇。他们喜欢听他谈天,看他的秘本小说《风月宝鉴》。宗学是个无风起浪的是非窝子,到处有朝廷的眼线,他们的活动和言论当然也逃不过皇上的耳目。试看在宗学与雪芹过从较密的小友如敦敏敦诚兄弟、复斋、寅圃,均蹭蹬终生,(16) 可知不会没有黑名单。福彭死于乾隆十三年,其子庆宁嗣,乾隆十五年死,平郡王府曹佳氏一支遂式微。雪芹在宗学的时间大抵与敦诚相值,可能晚一两年。乾隆十五年庚午,敦诚17岁,秋天参加两翼宗学结业试。“三年下第曾怜我”,当时雪芹尚在,但这年冬或第二年春,随着宗学换届(教习三年一换),雪芹便丢了差事。他为另谋出路彷徨,而宗学那班贵族子弟又舍不得他离开,于是有人提议出资养他,让他写小说给他们看。当时宗学学员每月有三两银子,冬有炭,夏有冰,月有粮米,四季衣裳。几个人每人出一两,一个月有四五两,胜过当教习(每月银二两)。我们无法从二敦诗文中找出与脂砚等相应的人物,但笔者坚信他们一伙主要是宗学的朋友。过去我们都以为曹雪芹写《红楼梦》是多么庄严神圣,惊天地泣鬼神,其实卑微之极,就像现在某位三流作家,为赚几文稿费养活自己,而天天爬格子一样。而曹雪芹更可怜,他的写作还常受到他的米饭班主的干扰。这就是《红楼梦》的缘起。雪芹曾写小说换饭吃,友朋中都知道这件事。敦诚乾隆二十二年丁丑在喜峰口《寄怀曹雪芹霑》:“残羹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24](P2) 敦诚诗委婉劝他:著书可以疗饥,文章有价,写小说换饭吃并不低下,强如到处黐餐被人瞧不起。

    裕瑞《枣窗闲笔》记载得自“前辈姻戚”的传闻:雪芹常作戏语,“若有人欲快睹我书,不难,惟日以南酒烧鸭享我,我即为之作书”。[11](P28) 《红楼梦》作者是裕瑞的偶像,明义、明琳是他的舅舅,与雪芹有交往,他得自“前辈姻戚”的传闻应可靠。

    脂砚虽可恶,红学史应有其地位

    畸笏对《红楼梦》成书并提“一芹一脂”,也证明存在有人出钱、有人出力的合作关系。曹雪芹是作者,这毫无疑问,但脂砚角色是什么呢?我相信他是那个读者圈子的发起人,他负责同曹雪芹联系。雪芹的书稿写好一部分,就交给他供小圈子传阅,搜集意见,反馈给作者。他还按期收集银两,供雪芹作生活费。我不相信《红楼梦》是写“曹寅家事”,写平郡王府或“傅恒家事”,小说许多内容是他们过去在宗学叙谈过的情况,主题和基本情节可能也议论过。大概“合作”了几年时间,到乾隆二十一年丙子,写完80回,雪芹便搬到西山。这个“写读组合”也就散伙,脂砚等大概也不再接济生活费。但是雪芹在极度穷困中仍是把后30回写完了。这说明他创作《红楼梦》不仅是为吃饭,他的内心深处,始终存在一个强烈欲望,他要通过这部小说展现自己的才华,以作为对歧视他、瞧不起他的不公义势力的反抗。可惜脂砚等没有把雪芹这部分心血保存下来。

    最后谈谈对脂砚斋的评价。笔者反对佞脂,把脂砚和曹雪芹画等号,把脂砚内造为《红楼梦》里面的史湘云。但也反对把脂砚虚无化、妖魔化。脂砚对促成《红楼梦》的诞生,对保存《红楼梦》大部分原稿有功劳。他能欣赏《红楼梦》,花钱养曹雪芹写小说,是一项非常有价值的文化投资,说明他的见识和文化素养。他的文学鉴赏能力颇高。他的批语对我们了解《红楼梦》创作过程和佚稿的内容也有帮助,已成为红学遗产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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