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魏多亮 都统制、一丞相命造 原文:有伤官兼用财印者,财印相克,本不并用,只要干头两清而不相碍;又必生财者,财太旺而带印,佩印者印太重而带财,调停中和,遂为贵格。如丁酉、己酉、戊子、壬子,财太重而带印,而丁与壬隔以戊已,两不碍,且金水多而觉寒,得火融和,都统制命也。又如壬戌、己酉、戊午、丁巳,印太重而隔戊已,而丁与壬不相碍,一丞相命也。反是则财印不并用而不秀矣。 徐注:伤官兼用财印,实非兼用也,此与财格用印,印格用财相同。丁酉一造,虽是土金伤官,而实财多身弱,用印以培补日元,用神在印,故运行丙午丁未印地而大发。壬戌一造,火旺土焦,用财以损印,用神在财,故运行辛亥壬子癸丑财地而大发。表面虽不土金伤官格局,而其实月令伤官,不过为财之根耳。但财印既并透干头,则以不相碍为最要条件,否则,印旺可以用财,财旺只能用劫,不能用印。盖财印相战。格局不清,即行佳运,亦无善况。此地位次序以不能不注意也(参观论财论印节)。 论运原文:伤官而兼用财印,其财多而带印者,运喜助印,印多而带财者,运喜助财。 论运徐注:伤官而兼用财印,即财格用印,印格用财也。虽月令伤官,而伤官之气,已泄于财,故其枢纽在财而不在伤也。财印不并用,然干头两清,亦可取用(参观财格用印节)。又或财印一在干一在支,两不相碍,亦作清论,如本篇所引两造: 丁酉 己酉 戊子 壬子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一都统制命,财多身弱,喜其财印不相碍(参阅论伤官节),为财旺用印扶身,兼以调候。运行丁未丙午印地固美,乙巳甲辰官煞之地亦佳,盖官煞生印,并通财印之气也。 壬戌 己酉 戊午 丁巳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一丞相命,为印多用财(参观论印节)。喜得丁壬不合,用财损印,用神在财,运行辛亥壬子癸丑财地最美,甲寅乙卯官煞之地不佳,盖官煞泄财生印也。 原文:伤官而用煞印,印运最利,伤食亦亨,杂官非吉,逢财即危。 一都统制命造 正印 劫财 日柱 偏财 乾造:丁酉 己酉 戊子 壬子 比肩 正印 偏印 正官 偏官 正财 偏财 伤官 大运: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多亮命理分析:都统制命造,戊土日主酉月,是伤官格。伤官生财,格神完备,但柱中两酉、两子,伤官生财合力极重,日主戊土弱。妙在月透己土劫财可帮身,年有丁火印星,财印、财劫又年月与时两不相碍。因此伤官格生财,用印劫就可成格。 初运戊申透比不差,更妙在从第二步起,有三步南方火运,生助身印有力,就可成格局,贵至统制。甲辰运,甲己一合,子辰合水局,官运就渐渐衰落了。 再评论沈先师、徐先师两位的论断:沈先师所论“如丁酉、己酉、戊子、壬子,财太重而带印,而丁与壬隔以戊已,两不碍,且金水多而觉寒,得火融和,都统制命也”,虽点准了要害,妙在丁壬两不碍,印就能发挥作用。但不够全面,如无己土劫财助身约制财星救丁火,印星哪能有所作为呢? 再看徐先师所论“伤官兼用财印,实非兼用也,此与财格用印,印格用财相同。丁酉一造,虽是土金伤官,而实财多身弱,用印以培补日元,用神在印,故运行丙午丁未印地而大发”,也正确。也说明了用印,就是为了生助日主的道理。 一丞相命造 偏财 劫财 日柱 正印 乾造:壬戌 己酉 戊午 丁巳 食神 伤官 偏财 正财 偏官 正官 偏印 正印 大运: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多亮命理分析:这一丞相命造,戊土日主酉月,是土金伤官格。但戊午日、丁巳时,年有戌、月透己,身强印重。所以,伤官格有财就必须用,一是秀气流行,格神完备,二可有序平衡。妙在年有壬水财星,与月上劫财一阴一阳不妨害,伤官格用财就可成格。 但是身强印旺,财星微弱,就喜运生助财星成格局。所以,前四运就最好。运行甲寅七杀,财生杀也佳。有此五运就可贵至一品丞相。乙卯运,引发冲战,木火可灭金水,就是寿关限了。 再评论沈先师、徐先师两位的论断:沈先师所论“又如壬戌、己酉、戊午、丁巳,印太重而隔戊已,而丁与壬不相碍,一丞相命也。反是则财印不并用而不秀矣”。“印太重而隔戊已,而丁与壬不相碍”就正确。但这句话“反是则财印不并用而不秀矣”就有些不知所云了。是原话,还是书籍简化字译印过程带来的问题,就不得而知了。 再看徐先师所论“壬戌一造,火旺土焦,用财以损印,用神在财,故运行辛亥壬子癸丑财地而大发。表面虽是土金伤官格局,而其实月令伤官,不过为财之根耳。但财印既并透干头,则以不相碍为最要条件,否则,印旺可以用财,财旺只能用劫,不能用印。盖财印相战。格局不清,即行佳运,亦无善况。此地位次序以不能不注意也(参观论财论印节)”。进一步说明了道理,就正确。只是“表面是土金伤官格”之说,就不太妥当。是伤官格就是伤官格,并无表面和实质的区别。只是伤官格伤官、身主有强弱之别,伤官格就有用财、用印的不同区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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