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预测实践中,特别注重对凶灾及死亡时间进行研究总结,因为命运的极凶之处那就是死。对于人的正常死亡意义不是太大。但是对于人的凶死,如果从命理上总结研究。并提前预测加以防范,使其能够趋吉避凶,那真是“功莫大焉”。有的命造,从四柱看是很有作为的,有的甚至可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但由于命中有凶灾没有闯过,前途毁于一旦,这无论对个人还是对国家都是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研究凶灾、研究死亡的时间非常有必要,而且是迫在眉睫。
关于人的死亡时间在命理上的标志及类型是一个很难的课题,本人深感学疏才浅,功力不逮,惟恐贻笑大方。但是我仍不揣冒昧,将自己的一孔之见写出来.以便向邵伟华老师及易学界的专家请教。
对于人的死亡命造,我在预测实践中目前积累了几十例,有的因时间未到,尚没应验。但是我为了研究总结,却从其它书中搜集了不少古人和今人的死亡四柱,现把我学习命理及实践检验和对实例的研究总结,把几种明显的标志类型,简要总结成以下几点。
(一)、岁运并临。关于岁运并临的标志,邵伟华老师在《四柱预测学》中有详细论述,据我检验,岁运并临确实是人生之大灾。“不死自己,也死他人”,但是正如邵伟华老师指出的那样,有的也不发生死人之事。我个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原因:(1)、如果太岁逢天乙贵人或天月德贵人等,因太岁为贵人,则可逢凶化吉,有解救作用。对于这一论点,我曾验证过几例,都很准。如我的一个年岁较大的亲戚在89年死里逃生,后来把出生时间拿来一看,89年岁运并临,但太岁巳火为天乙贵人,有解救作用没有死。(2)、《三命通会》中说,惟“七杀羊刃为凶,财官印食为吉”。(3)、岁运干支为喜用神或岁运与四柱的综合平衡较好。(4)、有宗教信仰,有利于逢凶化吉。对于这一类型。我简单举两个我测的实例证之。
1、坤造:一九二零年三月二十八日寅时生
杀 官 日 食
庚申 辛巳 甲戍 丙寅
此造是我的一个长辈.92年冬我曾预测93年阴历酉月令难逃生死之关,果应其验,实际于93年阴历8月15(正是酉月令)而亡。
死亡原因:1)、93年阴历7月28日交癸酉大运,流年癸酉,恰好构成岁运并临。 2)、柱中官杀多而旺,岁运又逢官杀旺地。 3)、93年酉月令为辛酉月,官杀克力大增,日干甲木受克太过,必死无疑。
2、乾造:一九三九年六月二十四日生
劫 财 日
己卯 壬申 戊寅
此造87年,岁运均为丁卯,我推断他妻子性命交关.果如所测。其妻于87年因病死亡。
死亡原因:1)、此造87年岁运并临,不死自己也死他人。 2)、柱中无时柱,暂以壬水为妻为父,壬水在岁运上处死地,故不是其父则为其妻死。3)、柱中有婚姻不顺的标志,而且本人说其父已死,故断其妻死。
(二)、日干在岁运中处死墓绝之地者。因为日干代表己身,所以如果岁运逢死墓绝之地者必性命交关,举二例证之。
1、乾造;一九六四年二月四日寅时生
比 财 日 食
甲辰 戊辰 甲午 丙寅
此造是我老家一算命先生收积的。92年冬该算命先生让我推,我算到92年的运气时说“此人若辰月令去西北方向,必有生命危险”,对方说,正如所测,此人92年春(正是辰月令,具体日期已忘)去西北做买卖途中因车祸而亡。可惜,当时这位先生没算出来。
死亡原因:1)、92年壬申年,甲木处绝地,大运辛末处墓地;小运乙未、处死地。 2)、时柱丙寅与流年壬申天克地冲,冲犯太岁必有灾。3)、柱有二辰,辰月令去西北则构成“三辰冲一戌”之大凶格局。
2、坤造:一九七六年十一月二日卯时生
枭 食 日 官
丙辰 庚子 戊申 乙卯
此造是93年夏天一同事让测的,该同事用考试的口吻说,“你看此人今年运气怎佯?”我推后说“此人今年有生命危险。恐不好过”。末等我具体推算哪个月,同事说:“此人今年春天死于毒瘤”。死亡原因:1)、93年流年癸酉,日干处死地,大运戊戌处墓地,小运丁酉,处死地。 2)、此造不但日干在岁运上处死墓之地,且用神丙火也同处死墓之地。
(三)、日干受克太过者. 因日干代表己身,如果受克太过而无生,则必有性命之忧。举两例证之。
1、岳飞之命造:
印 劫 日 才
癸未 乙卯 甲子 己巳
死于39岁,大运辛亥。流年辛酉,小运庚寅。死亡原因:l)、日干受岁运官杀及柱中七杀围克。 2)、流年辛酉,柱中羊刃冲岁君。
2、民初命理学家徐乐吾之命造:
比 杀 日 比
丙戍 壬辰 丙申 丙申
死于1948年戊子年(63岁)。死亡原因:1)、大运戊戌,丙火处墓地,小运己亥,丙火处绝地,戊己土又泄丙火。2)、太岁子水与柱中申辰合成水局,柱中七杀甚旺,丙火受克太过。
(四)、太岁受冲克太过者. 因为太岁威不可犯,因此,如果四柱及岁运不幸同时冲克太岁,则必有性命交关之灾。
1、乾造:
杀 官 日 比
辛丑 庚子 乙酉 乙酉
此造为《四柱预测学》中所举之例,死于87年丁卯年。死亡原因:大运丁酉与柱中两酉构成三酉冲克岁卯,卯酉为正冲,故“必死无疑”。
2、古例某乾造
比 比 日 劫
壬辰 壬子 壬子 癸卯
死于39岁。死亡原因:1)、大运丙辰,处墓地,流年庚午,小运壬午。2)、太岁午火受柱中两子冲克,这是死亡的主要原因。3)、柱与岁运出现“辰刑辰,午刑午”两组自刑。
(五)、用神受克太过或在岁运中处死墓绝之地者. 邵伟华老师在《四柱预测学》一书中指出:用神对于一个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关系到人的前途命运,而且可以决定人的生死,因此,如果柱中用神受克太过,或在岁运中处死墓绝之地者亦主有性命之忧,举一例论之。
古例某乾造:
伤 劫 日 比
甲寅 壬申 癸巳 癸亥
死于80岁。大运庚辰,流年癸酉,小运癸未。死亡原因:1)、用神巳火在岁运中处衰死之地。2)、用神巳火受柱中及受运中的壬癸之水围克,用神受克太过。
(六)、柱与岁运中组成两组方局或会局又相克者,主有生死之虑。此论点,各命局书中均有论述,但目前我还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命造做为例证。
(七)、四柱与岁运交互天克地冲又混杂多见者。
古例某乾造:
财 伤 日 才
戊戌 丁巳 甲寅 己巳
死于庚申运,癸亥年,小运乙末,此例死亡原因不仅是太岁受冲,及日干处墓绝之地,更主要的是:流年癸亥分别与提纲和时柱天克地冲,又大运庚申与日柱天克地冲。
关于此论点,我曾有一实例。90年冬测一乾造91年秋是性命交关,结果此人91年秋住院时,由于双目失明对生活失望上吊自杀了。可惜我的预测应验后,其人的四柱找不到了,当时我只记得四柱与岁运天克地冲特别多。
(八)、柱及岁运中羊刃多见,又多见枭伤者。如邵伟华先生《四柱预测学》一书中,某老姑娘的命造,即属此类。
(九)、柱及岁运中有如下不利标志而多见者,亦主性命之忧(因内容较多,不一一证之)。
1、柱及岁运构成两组以上自刑或循环三刑。 2、月令提纲受天克地冲。3、枭神夺食。 4、伤官见官。5、群比争财。6、体用交战。 7、岁运触怒柱中旺神。
关于人的死亡时间的预测,确是非常复杂的。因为生与死有时是毫厘之差,况且说命运还受其它因素的影响:比如一生行善积德,信教者有利于逢凶比吉,所以有时如果单纯从四柱及行运上看,不考虑其它因素就会与实际有出入。另一方面也说明。虽然命运对人有决定性的影响,但人类在命运面前也不能俯首称臣,还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审时度势,趋吉避凶,在有利的时间及空间做有利于自己的事情。邵伟华老师根据实践证明,对于人的凶灾,只要提前测出,按照化解之法去做,生死之关是可以闯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