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人母亲离世,一向仁慈的贾母为何口出恶言?
[color=var(--GBK03A)]红楼不红
[color=var(--GBK04A)][color=var(--GBK04A)]必然王国居民,懒于争论分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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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第56回“史太君破腐陈旧套,王熙凤效戏彩斑衣”,正值荣国府元宵夜宴,阖府上下,又是唱戏,又是放烟花,好不热闹,而就在这期间,发生了一件不怎么愉快的事。 彼时袭人母亲去世,身有热孝,便没有出席这样的热闹场面,贾母看见后,便深以为意,甚至言辞之间透露出尖酸刻薄,似有刁难袭人之意,且看原文: 于是宝玉出来,只有麝月、秋纹并几个小丫头随着。贾母因说:“袭人怎么不见?她如今也有些拿大了。单支使小女孩子出来。”王夫人忙起身笑回道:“她妈前日没了,因有热孝,不便前头来。”贾母听了,点了点头,又笑道:“跟主子却讲起这孝与不孝来了。若是她还跟我,难道这会子也不在这里不成?皆因我们太宽了,有人使,不查这些,竟成了例了。”——第54回 贾母这番话俨然是故意针对袭人,因为当天除了袭人,鸳鸯也不在现场,巧合的是,鸳鸯也是因为母亲去世! 要知鸳鸯乃贾母最心爱的丫环,当天鸳鸯没有出席,必然是提前得到贾母同意的,为何鸳鸯母亲去世,就能宽松对待,袭人母亲去世,贾母就这般苛刻呢? 熟读过《红楼梦》的读者都明白:贾母并非无缘无故针对袭人,盖因前番有一场缘故,引起了贾母对袭人的不悦。 论到这里,我们不得不说说袭人的“前世今生”。袭人原本是贾母手下的八大丫环之一,原名“珍珠”,后贾母欣赏袭人为人温柔,做事严谨,特意将她送到贾宝玉身边,照顾宝玉的饮食起居。 但要注意的是,贾母只是将袭人“借”给贾宝玉,袭人的编制还是在贾母那里,她每个月一两银子的月钱还要从贾母那边领取。 为何贾母只是将袭人“借”给贾宝玉呢?这是封建礼数规矩,在荣国府,只有贾母、王夫人这样的长辈才能用一等丫环,贾宝玉的身份地位摆在那里,他只能用二等丫环。 这是荣国府内部的普遍现象,不止贾宝玉,林黛玉的丫环紫鹃、迎春的丫环司棋、探春的丫环侍书、惜春的丫环入画,这些丫环皆是二等丫环,她们不能,也不敢用一等丫环。 而贾宝玉的情况比较特殊,他是贾母最溺爱的孙子,所以贾母“法外开恩”,将一等丫环袭人暂时“借给”贾宝玉,这样就在规矩和人情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 可这种情况却被一个人打破了,那就是王夫人。《红楼梦》第33回,由于贾宝玉被贾政笞挞一顿,袭人心系主子,向王夫人直言进谏,收获王夫人的青目;紧接着第36回,王夫人趁热打铁,以二两银子一吊钱的姨娘分例,将袭人从贾母处“挖走”: 王夫人想了半日,向凤姐道:“把我每月的月例二十两银子里拿出二两银子、一吊钱给袭人。已后凡事有赵姨娘、周姨娘的,也有袭人的。只是袭人这一分都从我的分例上匀出来,不必动官中的就是了。”凤姐一一的答应了。——第36回 王夫人的这项操作是有些不妥的。袭人乃是贾母的人,即便她看中袭人,想要收为己用,也应该先跟贾母打个招呼,方成个道理,眼下不发一言,忽做此先斩后奏之事,纵然调配丫环编制不算是个大事,难保贾母心中也会有疙瘩。 而这也就对应了上述贾母批评袭人时的那句“若是她(袭人)还跟我,难道这会子也不在这里不成?”看来老太太的确是记仇了。 王熙凤是其中一个很尴尬的中间环节,一方面王夫人“挖走”袭人,就是交代给王熙凤做的,她是实际操作者;另一方面,王熙凤又没办法向贾母告密:二太太将您手下的袭人给纳入她的编制了,这等于出卖自己的姑妈(王夫人)。 可王熙凤不说,贾母又难免会觉得“凤哥明知道这件事,为何不告知我”,所以凤姐处于四面楚歌的位置——她谁都得罪不起,也都不能得罪。幸而贾母体贴王熙凤,貌似并没有因此迁怒阿凤,此亦是贾母理解阿凤之为难。 因此,在元宵夜宴上,贾母咄咄逼人之际,也只有王熙凤这个明白人站出来,说了几句公道话,充当了贾母、王夫人之间小小矛盾的缓冲带: 凤姐儿忙过来,笑回道:“今儿晚上,她(袭人)便没孝,那园子也须得她看着。灯烛花炮最是耽险的,这里一唱戏,园子里的人谁不偷着来瞧瞧?她还细心,各处照看照看。况且这一散后,宝兄弟回去睡觉,各色都是齐全的。若她再来了,众人又不经心,散了回去,铺盖也是冷的,茶水也不齐备,各色都不便宜。所以我叫她不用来。”——第54回 这就是王熙凤,三言两语就编出一个无比合理的理由,同时为了保护王夫人,阿凤还称“我叫她不用来了”,俨然将责任揽到自己头上,替领导王夫人挡了枪子儿——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阿凤果担得起这句评价。 既然论到此处,笔者不妨更加深入一点,进一步分析贾母对袭人的态度问题。之所以要分析,是因为目前很多论者有断章取义的弊病,他们通过此情节便认为——贾母很不喜欢袭人! 除上述元宵夜宴外,一些论者还找到了一些“实例”来佐证这个观点,譬如第77回“俏丫鬟抱屈夭风流”,彼时晴雯已被王夫人撵走,王夫人向贾母推荐袭人,想让她来当贾宝玉未来的宝二姨娘,而贾母直言自己曾打算让晴雯给贾宝玉当妾: 贾母听了,点头道:“这倒是正理。我也正想着如此呢。但晴雯那个丫头我看她甚好,怎么就这样起来?我的意思,这些丫头们那模样儿、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她。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谁知变了。”——第78回 于是乎,各种莫名其妙的观点就出现了:贾母一直相中的都是晴雯,想让晴雯当宝玉的姨娘,她老人家从来没考虑过袭人,可袭人却厚颜无耻地跟贾宝玉发生了云雨关系: (贾宝玉)说着,便把梦中之事细说与袭人听了。然后说至警幻所授云雨之情,羞的袭人掩面伏身而笑。宝玉亦素喜袭人柔媚姣俏,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遂和宝玉偷试一番,幸得无人撞见,自此宝玉视袭人更与别个不同,袭人侍宝玉更为尽职,暂且别无话说。——第6回 一些论者对比此两处,贾母明明喜欢的是晴雯,袭人却觉得“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这不是明明白白的心机女吗? 笔者苦笑,《红楼梦》当真能如此分析?贾母如果真的看不上袭人,能专门挑中她去照顾贾宝玉?这可是她最宠爱的孙子,如何手下八大丫鬟,挑一个自己最看不上的丫环送去贾宝玉身边? 贾母必然是有让袭人给贾宝玉当妾的打算的,这一点无可置疑,事实上,不仅贾母,整个贾府上下的所有人都认定这一点: 第31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晴雯、贾宝玉、袭人三人发生口角,林黛玉巧来怡红院开解,期间颦儿曾开玩笑:好嫂子(袭人),你告诉我,必定是你两个辩嘴了,告诉妹妹,替你们和劝和劝; 第36回“识分定情悟梨香院”,王夫人定下袭人每个月二两银子一吊钱的姨娘分例,这等于内定了袭人的姨娘位置,王熙凤见状笑对一旁的薛姨妈道:姑妈听见了?我素日说的话如何?今儿果然应了我的话。可见在此之前,王熙凤也早认定袭人将来是姨娘的命; 第46回“鸳鸯女誓绝鸳鸯偶”,鸳鸯遭贾赦强娶,曾于大观园和平儿、袭人两人谈心:你们自为都有了结果了,将来都是做姨娘的?据我看,天下的事,未必都遂心如意。你们且收着些儿,别特乐过了头儿。鸳鸯此言,虽是居安思危,但到底从侧面承认了平儿、袭人的姨娘命运走向。 鸳鸯乃是贾母的贴身丫环,她都认为袭人大概率就是贾宝玉未来的姨娘了,贾母心中是何想法,不需赘述。 当然,贾母后期对袭人曾有过一些负面评价,比如说她“不言不语,是个没嘴的葫芦”,但她老人家终究还是认同了王夫人的观点,没有否定袭人的姨娘地位。 由此观之,即便这些负面评价,亦可用贾母对袭人之前的“背叛”所引发的傲娇脾气来解释,气撒完之后,贾母还是当着王夫人的面儿承认了袭人:既是你深知,岂有大错误的。所以断不可主观解读贾母、袭人之间的关系,而要深入洞彻人性之心理,方能一览究竟。、 本文乃“红楼不红”原创,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本文引文均来自《红楼梦》脂砚斋批评本80回本,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谢谢!
[color=var(--GBL05A)]发布于 2021-06-05 16:12
王熙凤
贾宝玉
林黛玉
红楼梦,贾母说的《续琵琶》,证据源头是什么?+ 刘廷玑《在园杂志》是《后琵琶》,还是《续琵琶》?+ 周汝昌《红楼梦新证》是铁证吗?
[color=var(--GBK03A)]长安昭阳王
[color=var(--GBK04A)][color=var(--GBK04A)]雨打芙蓉泪不干。明月无端,已过红楼十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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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清风红楼梦之龙蛇争玉:连载200】
11.4 续琵琶六九末,54回,贾母指湘云道:“我像他这么大的时节,他爷爷有一班小戏,偏有一个弹琴的凑了来,即如《西厢记》的《听琴》,《玉簪记》的《琴挑》,《续琵琶》的《胡笳十八拍》,竟成了真的了!比这个更如何?”众人都道:“这更难得了!” 《续琵琶》传奇以曹操赎蔡文姬归汉、续修汉史为主线,演绎了蔡文姬的离合故事,剧情大致如下: 汉末,董卓专权之时,命人征聘蔡邕入朝。蔡邕托疾,拒绝出仕,董卓便以灭族相逼,蔡邕迫于无奈,与家人生离死别,并将自己未完成的汉史文稿托付女儿蔡琰。学生董祀决意相伴恩师,不离不弃。 董卓擅议废立,卢植、袁绍等文武皆抗辩,董卓恼怒,要杀害卢植,被蔡邕劝阻,卢植、袁绍等人弃官逃亡。董卓废少帝立献帝,天下震怒,袁绍、曹操、袁术、孙坚等十八路诸侯会盟,讨伐董卓。 董卓义子吕布领兵镇守虎牢关,众诸侯皆战败,刘关张“三英战吕布”,吕布败逃,诸侯义师趁势攻入洛阳。董卓却已焚洛阳城,挟持天子迁都长安。蔡邕因才学受董卓敬重,被封高阳乡侯。 司徒王允接献帝密诏,与众公卿密谋诛灭董卓,王允施美人计,争取到吕布相助,以禅让为诱饵,诛杀董卓!庆功宴上,蔡邕叹息,被王允指为党逆,获罪下狱。 学生董祀探狱,蔡邕托付董祀收其尸骸,归乡埋葬,并写血书把蔡琰许配董祀,希望文姬完成自己遗志,续修汉史。蔡邕死于狱中,董祀冒死哭尸祭奠,请得师骨,还乡埋葬。 董卓部下李傕、郭汜得不到王允赦免,便勾结匈奴左贤王,起兵反叛。左贤王应李傕、郭汜请求,起兵南侵,烧杀劫掠,至陈留郡,胡骑掳蔡琰,被左贤王强娶为阏氏。 李傕、郭汜率兵攻陷京师长安,杀死王允,劫持了献帝。曹操率兵勤王保驾,除去李傕、郭汜,迎献帝归朝。曹操晋升丞相,封魏公。 文姬被掳,出玉门关,至汉匈交界的黑河青冢,吊祭昭君,诉说悲愤,欲一死免羞。青冢前昭君示梦:“勉留胡地,待重归汉朝,继承父业,续成汉史。”文姬醒转,放弃死志。 蔡琰在匈奴生活十余年,常感叹身世,作《悲愤诗》、《胡笳十八拍》等(注:其实这些作品,都是文姬归汉后所作)。 匈奴邻国乌桓劫掠匈奴营帐,杀死左贤王。文姬投书汉廷,请求救援。 汉丞相曹操在铜雀台大宴群臣,忽接蔡琰求救文书,令曹彰前往救援,拜董祀为参军,赴匈奴赎文姬归汉。曹彰领兵击败了劫杀左贤王的乌桓国王,董祀带黄金白璧去匈奴单于处赎文姬。 文姬临行,难舍儿女,悲凄欲绝。归汉路经青冢,喜归故国,悲离儿女,柔肠百转。 归汉后,蔡琰奉旨,续修汉史。董祀陪文姬回陈留,在蔡邕坟前祭奠。蔡琰寻到先父汉史残稿,呕心沥血,续成汉史,名垂千古!
以下为红学考证内容摘录: 《续琵琶》残本仍存,在北京图书馆,是一个工楷手抄本,行款格式、字迹笔划整齐清楚,并严格遵守了缺笔避讳。但仅避讳了康熙玄烨,而对雍正胤禛、乾隆弘历、嘉庆颙琰、道光旻宁都没有避讳,所以是个康熙时的手抄本。 此钞本是一九二七年左右张元济先生主持上海商务印书馆涵芬楼藏书时,从安徽购得的怀宁曹氏所藏七十种戏曲钞本之一,是经过“一二八”淞沪抗战的炮火幸存下来的珍贵书籍。上卷卷首钤有“听雨楼珍赏图书”白文印章一枚,此外别无其他序跋题款。怀宁曹氏所藏戏曲钞本的整理者卢前,于《读曲小识》中亦仅志为“旧钞本”,而不署撰者姓名。 全剧共分上下两卷,计九十二叶,每叶十六行,行二十字。上卷五十六叶,卷前有二十折的目录,第二十折《陷京》尾缺半叶。下卷仅三十六叶,首尾各有缺佚,无目录,仅散存十五折名目,第三十五折《覆命》只剩下曹操念白的四十个字,往后几乎缺佚了六折。 剧本中,几个主要角色都注明了行当扮相,如董祀上场为“生巾服上”,蔡邕出场为“外苍冉巾服”,文姬、侍女上场为“旦引贴惜春、抱琴上”,以及“净扮董卓金冠蟒服上”、“末扮伍孚朝服束甲带刀上”等等。但对主要人物之一曹操的出场却并未注明由什么行当来扮演,先是“曹操冠带引众上”,“曹操冠带上”,后为“杂持爪棍伞引曹操金冠蟒玉上”。 据红学考证:1703年,康熙四十二年,刘廷玑看到《续琵琶》演出,并在所著《在园杂志》中做了记录。 刘廷玑(1653—1716),号“在园”,属汉军镶红旗,其祖父曾任福建巡抚。刘廷玑酷爱诗文,少负文名,结交当时一流文人,著有散文集《在园杂志》四卷,内容丰富,包罗万象,此书由孔尚任作序。 周汝昌先生在广征博引的《红楼梦新证》中提出,《续琵琶》传奇尚有钞本传世,并摘引了刘廷玑书中的有关记载。 后有人发表《曹寅〈续琵琶〉传奇初探》,对《续琵琶》残本做了介绍。并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擅自断言:“《续琵琶》又名《后琵琶》”!并且,对刘廷玑《在园杂志》中的记录,直接在前面冠以“(《续琵琶》)”,进行探讨。对“用外扮孟德,不涂粉墨”,认为: 不但解释了剧本中对曹操这个角色是什么行当饰演的疑窦,更重要的是指出了《续琵琶》传奇作者的一个重大的艺术创造,完全突破了“粉脸藏奸”的扮相。他敢于打破宋代以来把曹操当作“奸雄”的正统观念,为我们塑造了一个有智谋、有魄力、求贤若渴、爱才如宝的英雄形象。 还有红学家指出:“这里面提到的《续琵琶》,是曹雪芹祖父曹寅的剧作,面市于康熙四十二年,也就是1703年。” 还有红学考证认为:曹寅是曹操后裔,所以《续琵琶》中的曹操不是“奸贼”扮相,而是讨伐董卓、匡扶社稷的忠义形象,大胆地为曹操翻案,自宋代以来曹寅是第一人,如此等等。 看来经过红学考证,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在康熙年间创作了戏曲《续琵琶》。因曹寅是曹操后裔,所以在此戏中为曹操翻案,突破了曹操“粉脸藏奸”的扮相,“用外扮孟德,不涂粉墨”,把曹操塑造成了一个忠义英雄。此戏曲作为曹寅的得意之作,显然在曹家经常演出,所以令幼小的曹雪芹印象深刻。套用胡适先生的话说,“故曹雪芹不知不觉的——或是有意的——把他家”这出最阔的大戏说了出来。这就很好解释了:名不见经传的《续琵琶》,在《红楼梦》中,与脍炙人口的《西厢记》、《玉簪记》并列,并由老太太贾母指出,“他爷爷有一班小戏”。 简直“完美”!
但是,这样的“考证”,必然受到曹家论的反对者们强烈反驳: 刘廷玑《在园杂志》的原文,在“边长白为米脂令时,幕府檄掘闯贼李自成祖父坟”,“长白自叙其事曰《虎口余生》,而曹银台子清寅演为填词五十余出,悉载明季北京之变及鼎革颠末,极其详备”,“以长白为始终,仍名曰《虎口余生》”。这里明确记录了曹寅填词五十余出的《虎口余生》。在其后,原文记录如下: “复撰《后琵琶》一种,用证前《琵琶》之不经。故题词云‘琵琶不是那琵琶’,以便观者著眼。大意以蔡文姬之配偶为离合,备写中郎之应征而出,惊伤董死,并文姬被掳,作《胡笳十八拍》。及曹孟德追念中郎,义敦友道,命曹彰以兵临塞外,协赎而归。旁入铜爵大宴,祢衡击鼓,仍以文姬原配团圆,皆真实典故。驾出中郎女之上,乃用外扮孟德,不涂粉墨。说者以银台同姓,故为遮饰,不知古今来之大奸大恶,岂无一二嘉言善行足以动人兴感者!由其罪恶重大,故小善不堪挂齿。然士君子衡量其生平,大恶固不胜诛,小善亦不忍灭,而于中有轻重区别……”
刘廷玑《在园杂志》:后琵琶刘廷玑《在园杂志》原文写的很清楚:曹寅曹子清“撰《后琵琶》一种”,不是“《续琵琶》”! 所以,这样的“红学考证”,如空中楼阁,一戳就破。 (续琵琶未完,下文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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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连载【明月清风红楼梦之龙蛇争玉】,点击下面专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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