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破惊石系列之三=====红楼为谁梦?【老舍红楼梦+】【青绿嵌金鼎彝+朱慈炤金蜼彝+玻璃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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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太极格局研究新天地)
老舍:《红楼梦》并不是梦
七史
2024-02-16 10:46
山西
我也知道:不面对人生,无爱无憎,无是无非,是创造不出人物来的。
在一部长篇小说里,我若是写出来一两个站得住的人物,我就喜欢得要跳起来。
我知道创造人物的困难,所以每逢在给小说设计的时候,总要警告自己:人物不要太多,以免贪多嚼不烂。
看看《红楼梦》吧!它有那么多的人物,而且是多么活生活现、有血有肉的人物啊!它不能不是伟大的作品;它创造出人物,那么多那么好的人物!
它不仅是中国的,而且也是世界的,一部伟大的作品!在世界名著中,一部书里能有这么多有性格有形象的人物的实在不多见!
对这么多的人物,作者的爱憎是分明的。
他关切人生,认识人生,因而就不能无是无非。他给所爱的和所憎的男女老少都安排下适当的事情,使他们行动起来。借着他们的行动,他反映出当时的社会现实。
这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而绝对不是一场大梦!我们都应当为有这么一部杰作而骄傲!
对于运用语言,特别是口语,我有一点心得。我知道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首先要知道:有生活才能有语言。文学作品中的语言必须是由生活里学习来的,提炼出来的。我的生活并不很丰富,所以我的语言也还不够丰富。
其次,作品中的人物各有各的性格、思想和感情。因此,人物就不能都说同样的话。虽然在事实上,作者包写大家的语言,可是他必须一会儿是张三,一会儿又是李四。这就是说,他必须和他的人物共同啼笑,共同思索,共同呼吸。
只有这样,他才能为每个人物写出应该那么说的话来。若是他平日不深入地了解人生,不同情谁,也不憎恶谁,不辨好坏是非,而光仗着自己的一套语言,他便写不出人物和人物的语言,不管他自己的语言有多么漂亮。
看看《红楼梦》吧!它有多么丰富、生动、出色的语言哪!专凭语言来说,它已是一部了不起的著作。
它的人物各有各的语言。它不仅教我们听到一些话语,而且教我们听明白人物的心思、感情;听出每个人的声调、语气;看见人物说话的神情。
书中的对话使人物从纸上走出来,立在咱们的面前。它能教咱们一念到对话,不必介绍,就知道那是谁说的。这不仅是天才的表现,也是作者经常关切一切接触到的人,有爱有憎的结果。
这样,《红楼梦》就一定不是空中楼阁,一定不是什么游戏笔墨。
以上是由我自己的写作经验体会出《红楼梦》的如何伟大。以下,我还是按照写作经验提出一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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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反对《红楼梦》是空中楼阁,无关现实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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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过小说,我知道小说中不可能不宣传一些什么。
小说中的人物必须有反有正,否则毫无冲突,即无写成一部小说的可能。
这是创作的入门常识。既要有正有反,就必有爱有憎。
通过对人物的爱憎,作者就表示出他拥护什么,反对什么,也就必然地宣传了一些什么。不这样,万难写出任何足以感动人的东西来。谁能把无是无非,不黑不白的一件事情写成感动人的小说呢?
《红楼梦》有是有非,有爱有憎,使千千万万男女落过泪。那么,它就不可能是无关现实,四大皆空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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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反对“无中生有”的考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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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文学作品的思想、人物和其他的一切,都清楚地写在作品里。作品中写了多少人物,就有多少人物,别人不应硬给添上一个,或用考证的幻术硬给减少一个。作品里的张三,就是张三,不许别人硬改为李四。
同样地,作品中的思想是什么,也不准别人代为诡辩,说什么那本是指东说西,根本是另一种思想,更不许强词夺理说它没有任何思想。
一个尊重古典作品的考据家的责任是:以唯物的辩证方法,就作品本身去研究、分析和考证,从而把作品的真正价值与社会意义介绍出来,使人民更了解、更珍爱民族遗产,增高欣赏能力。
谁都绝对不该顺着自己的趣味,去“证明”作品是另一个东西,作品中的一切都是假的,只有考证者所考证出来的才是真的。这是破坏民族遗产!这么考来考去,势必最后说出:作品原是一个谜,永远猜它不透!想想看,一部伟大的作品,像《红楼梦》,竟自变成了一个谜!荒唐!
我没有写成过任何伟大的作品,但是我决不甘心教别人抹煞我的劳动,管我的作品叫作谜!我更不甘心教我们的古典作品被贬斥为谜!
三、我反对《红楼梦》是作者的自传的看法。
我写过小说,我知道无论我写什么,总有我自己在内;我写的东西嘛,怎能把自己除外呢?可是,小说中的哪个人是我自己?哪个人的某一部分是我?哪个人物的一言一行是我自己的?我说不清楚。
创作是极其复杂的事。人物创造是极其复杂的综合,不是机械的拼凑。创作永远离不开想象。
我的人物的模特儿必定多少和我有点关系。我没法子描写我没看见过的人。可是,你若问:某个人物到底是谁?或某个人物的哪一部分是真的?我也不容易说清楚。
不错,我自己和我的某些熟人都可能在我的小说里,可是,我既写的不是我,也不是我的某些朋友。我写的是小说。
因为它是小说,我就须按照创作规律去创造人物,既不给我写自传,也不给某个友人写传记。你若问我:你的小说的人物是谁?我只能回答:就是小说中的人物。
我的作品的成功与否,在于我写出人物与否,不在于人物有什么“底版”。
假若我要写我自己,我就写自传,不必写小说。即使我写自传,我写的也不会跟我的一切完全一样,我也必须给自己的全部生活加以选择,剪裁。艺术不是照相。
有的“考证家”忘了,或不晓得创作的规律,所以认为《红楼梦》是自传,从而拚命去找作者与作品中人物的关系,而把《红楼梦》中的人物与人物的关系忘掉,也就忘了从艺术创作上看它如何伟大,一来二去竟自称之为不可解之谜。
这不是考证,而是唯心的夹缠。这种“考证”方法不但使“考证家”忘了他的研究对象是什么,而且会使某些读者钻到牛犄角里去——只问《红楼梦》的作者有多少女友,谁是他的太太,而忘了《红楼梦》的社会意义。这是个罪过!
是的,研究作家的历史是有好处的。正如前面提过的,作家在创作的时候,不可能把自己放在作品外边。我们明白了作家的历史,也自然会更了解他的作品。
可是,历史包括着作家个人的生活和他的时代生活。我们不应把作家个人的生活从他的时代生活割开,只单纯地剩下他个人的身世。专研究个人的身世,而忘记他的时代,就必出毛病。
从个人身世出发,就必然会认为个人的一切都是遗世孤立,与社会现实无关的。这么一来,个人身世中的琐细就都成为奇珍异宝,当作了考证的第一手资料。于是,作家爱吸烟,就被当作确切不移的证据——作品中的某人物不也爱吸烟么?这还不是写作家自己么?这就使考证陷于支离破碎,剥夺了作品的社会意义。
过去的这种烦琐考证方法,就这么把研究《红楼梦》本身的重要,转移到摸索曹雪芹的个人身边琐事上边去。一来二去,曹雪芹个人的每一生活细节都变成了无价之宝,只落得《红楼梦》是谜,曹雪芹个人的小事是谜底。
我反对这种解剖死人的把戏。我要明白的是《红楼梦》反映了什么现实意义,创造了何等的人物等等,而不是曹雪芹身上长着几颗痣。
是时候了,我们的专家应该马上放弃那些猜谜的把戏,下决心去严肃地以治学的精神学习《红楼梦》和其他的古典文学作品。
老舍先生说的这三条,实在是红学研究里,最泛滥的弊病。
比如刘某武的秦可卿论,把一个被玩弄的女性,硬说成公主。
再比如,宝黛合一论、无好无坏论、万物慈悲论
再比如反清复明论、皇家秘史论等等。
作者的思想必然就在他的文字之间,在每个角色所反映的的文化内容之中。如果对作者的思想不感兴趣,还硬要解读红楼,那实在是亵渎和糟蹋红楼梦。
红楼梦并不是千古之迷,它是文化集大成者。如果有足够的文化基础、历史基础,对华夏文明有全方位的认识,就对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能洞若观火,并与作者感同身受。
抛开历史(或不懂历史),站在个人生活经验的角度、以现代人的意识去看红楼梦,当然是瞎子摸象,各说各语。
红学重大发现!多个证据证明,《红楼梦》真实作者为朱慈炤?首发2023-11-19 17:30·屏山品红楼
猛然看到一条信息,说明、清史史学家南炳文、中科院文物研究中心苏荣誉、扬州大学文学院教授万晴川并山东邹平曹东芳共同发现了《红楼梦》真本,并有力证《红楼梦》作者非曹雪芹而是明崇祯帝第四子朱慈炤。说是红学研究三百余年的重大成果。 若是真的,当石破天惊,原红学的研究成果将坍塌,《红楼梦》研究的方向将彻底改变了。
于是细细看了这篇文章。文章列举了一共四条证据,证明《红楼梦》作者非江南织造曹家后辈(或曹雪芹),而是明崇祯帝第四子朱慈炤。 第一条:晚明诗人邓汉仪诗句“千古艰难唯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断定作者生卒年代,应为晚明之人。邓汉仪为明朝遗民,明亡时他已经二十八岁,他写《题息夫人庙》应是在清初了,他的这句诗被引用在《红楼梦》通行本第120回,用以哀叹袭人的命运。 为什么凭一句诗就断定作者必须是晚明之人呢?理由是《红楼梦》全书,引用的这句诗是年代最晚的,如果说作者是生活在雍乾时期,他应该还会引用比较近时代的作品,比如康熙晚年时期。因此,既然引用的最晚的作品就是《题息夫人》,那么作者的生卒年也应该就在这样的区间中。 这是第一条理由。 屏山倒觉得这个理由不足为据,比如我今天写一部小说,全部引用先秦的典故或文献,秦汉以后的我全都不用,后人若考证起来,可以以此断定这小说的写作年代不应该是秦汉之后?这个恐怕没有道理。我生活在今天,我不一定非得要用这个时期的文献。
第二条:《红楼梦》作者是谁?甲戌本题跋说是作者真本的第一人是清末刑部郎中刘铨福。甲辰本跋文,有对《红楼梦》作者身份阐释第一人是雍正二年的“梦觉主人”。而非民国时期的胡适。刘铨福是收藏甲戌本《红楼梦》的人,甲戌本保留其的跋语,证明他是个收藏家,且是有证据证明的甲戌本收藏第一人,而非《红楼梦》作者的考证人。 甲辰本《红楼梦》,有梦觉主人所作的序,其中有:“说梦者谁,或言彼,或言此”。就是不知道这部书到底谁做。因此,甲辰本又称梦觉本。 后来程伟元刊印《红楼梦》,其在序言中也说“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不能确定谁是作者。 不知道是谁,这是《红楼梦》作者考证的普遍说法,梦觉主人、程伟元都不知道,刘铨福没有提作者的事,估计他也不知道。 1921年,胡适在他的《红楼梦考证》中,确定《红楼梦》作者为曹雪芹,自此之后,曹雪芹为《红楼梦》作者的说法被确立。 胡适依据的证据是什么呢?我们不甚太清楚,除各个抄本中脂砚斋等人在批语中,称著书人名号有芹溪、曹雪芹、雪芹、芹等称呼之外,缺少旁证。但裕瑞的文集《枣窗闲笔》有这样一段记录: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
江宁织造曹家和平郡王府为姻亲关系,康熙晚年平郡王纳尔苏随抚远大将军出征,他的儿子福彭的嫡福晋曹佳氏就是曹寅的女儿,也是脂砚斋口中所说的大姊。裕瑞说脂砚斋是曹雪芹的叔叔,那么这位曹佳氏也就是曹雪芹的姑母。裕瑞(1771年-1838年),作为清宗室,豫亲王多铎五世孙,他的记录应该是可靠的。 在找不到更有力的证据之前,我们应该采纳《枣窗闲笔》的说法。因此,胡适考证《红楼梦》作者为曹雪芹并没有错,而且,他的考证和梦觉主人、刘铨福等人不冲突、不矛盾。这几条放在一起作为证据,证明《红楼梦》非曹雪芹所著并不充分。
第三条:明朝灭亡时被崇祯皇帝毁掉的睿思殿两件青绿嵌金鼎彝的出现,证明了其与作者的关系。青绿嵌金鼎彝,是什么器物?为什么它就能证明《红楼梦》的作者是朱慈炤呢?《红楼梦》第三回林黛玉初进荣国府,到荣禧堂,有一段对荣禧堂陈设的描写,主要是皇家所赐的匾额或礼器陈设等物,其中一件叫“金蜼彝”,不知是不是和所说“金鼎彝”是一种或一类东西,总之,这都是皇家之物。 但不能因此,就证明此书必然就是皇家后人所著,古代功臣之家,被皇家御赐是很正常的,贾府就有许多官窑的器皿,四十一回栊翠庵吃茶,妙玉的茶器都是官窑器物或干脆就是皇家所用的茶器,再有就是稀有古董。按说非皇家不可用官窑器或皇家之物,但御赐的应该是例外。
第四条:《红楼梦》为作者自传,文本中出现的谐音、诗词、及其自言自语等,力证《红楼梦》原作者就是崇祯皇帝与田贵妃所生之子永王朱慈炤。《红楼梦》公认为自传性质,裕瑞也很清楚地说明了这点,但它是谁的自传?就当下披露出来的证据来看,是曹家后人描述江宁织造曹家家事的自传性质仍然更加可信。 或许这次披露的专家学者教授们,可能还有更加惊艳的证据没有发布,那我们就期待,《红楼梦》作为一部在全世界华人中影响力巨大的古典名著,想要动它,还是证据确凿之后再说比较好。就这几项证据,不算是太有说服力。 附:朱慈炤,生于公元1633年,明崇祯皇帝第四子,生母田贵妃。甲申之变破宫后下落不明。南明追谥为永悼王。崇祯自缢前,将太子朱慈烺、定王朱慈炯、永王朱慈炤一同送出宫,但护送他们的太监将他们交给了李自成。李自成兵败后三兄弟均下落不明。
本文作者:屏山品红楼 参考原著:《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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