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24-3-12 08:47:59
|
显示全部楼层
红楼梦为什么不是悼明之作?
如题,无意引战,希望能看到专业性回答。显示全部
关注者
41
被浏览
32,535
关注问题写回答
邀请回答
好问题
2 条评论
分享
登录后你可以
不限量看优质回答私信答主深度交流精彩内容一键收藏
登录
查看全部 28 个回答
勃太岁
勃太岁
24 人赞同了该回答
民索摆在满清,一个个都是文字狱的高手
对外经贸大学人文与行政管理学院的孙勇进教授 在红楼梦学刊2003年5月发表过一篇文章
无法走出的困境——析索隐派红学之阐释理路
文章太长,只截取部分,有兴趣的可以去知网观看全文
无论是蔡元培时代的索隐著作,还是杜世杰、霍氏姐弟的新索隐著作,他们求证过程的第一步,都是将《红楼梦》文本中某一意义单元作为一能指符号,通过一系列语义转换手段,和文本外的某一所指(如明清历史中的某一人物或事件)对应起来,并将这种对应关系解为作者有意识的影射,这是索隐派构筑索隐大厦的基石,甚至是有些索隐者的唯一手段。
索隐派对于影射关系的推求,恰恰是都不能避免有一些或然性的环节在内的转换过程,那么结论也自然只能是不确定的。孤立地看,固然不可遽断为非,但也并不是必然正确的结论,而整个推论链中只要一个环节是不确定的,那么它的最终结论也只能是不确定的,只是多种可能的一种。
这也就是同一个人物、情节等文本材料在不同的索隐者那里会得出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索隐结论的原因所在。
也同样是因为如此,在一些索隐家那里,得出一条材料同时影射多个目标的更为离奇的结论,也就不足为怪了。
不管这样的索隐结论从创作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是多么匪夷所思,但在索隐红学一派的内在阐释理路上来说,却并非不可能,道理说穿了很简单:索隐家对每一文本材料向某一所指进行的索隐既然如上面分析的那样,只是一种或然性的结论,那么多种或然性的结论并存又有什么奇怪的呢?
波兰哲学家英格丹(R.lngarden)采用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将作品分为几个层面:第一,声音的层面;第二、意义单元的组合层面。“每一个单独的字都有它的意义,都能在上下文中组成单元,即组成句素和句型。在这种句法的结构上产生了第三个层面,即要表现的事物,也就是小说家的‘世界’、人物、背景这样一个层面。”
而索隐派对作品文本的关注乃至“使用”基本上停留在第二个层面,尤其是早期索隐派,他们对各个意义单元如何组成第三个层面的关注非常有限,他们更多地把意义单元从文本语境中抽离出来,使它的意义外指,从索绪尔的语言学理论角度来看,他们更多地关注一个符号在纵向的联想轴上意义的展开,而对横向的连接轴即符号间的“语法”持漠视态度,这必然会无形中解构了文本。因此他们索隐出的意义绝大多数只能外指,而无法回到文本中。
当然,索隐家们并非没有做出将外指性结论回融到文本中寻求整个文本支持的努力,但是总难逃无法覆盖整个文本的困境,于是,他们便很容易滑向下一地步,用如下命题来为自己的阐释理路辩护:即相比于他们索隐出的意义世界,文字层面各意义单元组成的文本是次要的乃至伪装性的,如王梦阮所云“故作离奇,好为狡猾,广布疑阵,多设闲文”,既云“离奇”、“狡猾”、“疑阵”、“闲文”,自然无太高的关注价值,虽然也说“不玩其假(按:指《红楼梦》的故事层面),无以见是书结构之精”,然着力终不在此。在索隐派看来,他人关注的由文本字面情节组成的意义层面,是应穿透的层面,而不应在审美和批评上流宕忘返,如果这样做了,就是“埋没作者之用心”,“为作者故设之假言假语所宥。落实既谬,超悟亦非” 。
因此索隐派的这种阐释取向,也就无形中剥夺了对文本进行审美批评、社会批评、文化批评等批评理路的立足点及意义,因此受到其它各派的合力“围剿”,实属必然。不仅如此,由于索隐派的索隐结论与它说无法兼容(红学索隐家们多喜宣称自己是《红楼梦》问世以来的唯一解人),就还得同时挑战《红楼梦》文本二百多年来的接受史,不但对一般读者的阅读经验构成否定,而且即使同属索隐阵营,也多互相否定,正确的解读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这势必使它极为孤立。
正是在与索隐派上述根本性学理缺陷进行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到考证派的优势所在。本来,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固然对作者身世及作品版本有诸多明晰的考证,但他过于自信地提出的近于极端的自叙传说却和索隐派只有一步之遥,也面临着不能覆盖文本整体结构的困境,在这一点上,蔡元培《〈石头记索隐〉第六版自序》对胡适的反击是击中要害的:
“若因赵嬷嬷有甄家接驾四次之说,而曹寅适亦接驾四次,为甄家即曹家之确证,则赵嬷嬷又说贾府只预备接驾一次,明在甄家四次以外,安得谓贾府亦即曹家乎?胡先生因贾政为员外郎,适与员外郎曹頫相应,遂谓贾政即影曹頫。然《石头记》第三十七回有贾政任学差之说,第七十一回有‘贾政回京覆命,因是学差,故不敢先到家中’云云。曹頫故未尝闻放学差也。”
胡适之所以受此反击,就在于当他于《红楼梦考证》中提出“《红楼梦》明明是一部‘将真事隐去’的自叙的书”时,他的解读工作也由史料还原进入了推定作品意图的层面,而且是对作品整体意图的推求,那必然也要验诸于《红楼梦》作品的整个文本,而这种近于极端的自叙传说的推求结论,恰恰可能同样要被《红楼梦》文本证伪,变成另一种“猜笨谜”,便如俞平伯所检讨的那样“若说贾即是曹,宝玉即是雪芹,黛为某,钗为某……这何以异于影射?何以异于猜笨谜?” 正因如此,身为考证派红学另一奠基者的俞平伯,很快在1925年2月7日于《现代评论》第1卷第9期上刊出《〈红楼梦辩〉的修正》一文,对其1922年《红楼梦辩》中“既晓得是自传,当然书中底人物事情都是实有而非虚构。既有实事作蓝本,所以《红楼梦》作者底唯一手段是写生”的说法进行反省,反省自己的“自叙说”“不曾确定自叙传与自叙传的文学的区别”“不分析历史与历史小说的界限”,对极端的自叙传说做了修正,由“自叙传”而到“自叙传的文学”,覆盖整个文本结构的压力骤减,这时考证派只需指出:“书中人宝玉,固然其构成分子中有许多‘雪芹的’但亦有许多‘非雪芹的’。宝玉和雪芹只是一部分的错综,非全体的符合。” 便顺利地走出困境。由“自叙传”而到“自叙传的文学”,考证派这一退,自占地步,海阔天空 。
而索隐派却无法依此炮制“由影射而到影射性的文学”,盖因依据他们的阐释学理,离了追索影射意图,文学作品本身几乎毫无意义。
同样是追求史料还原的考证派与索隐派相较的另一优势是,考证派的结论最后多可以返回文本情节的意义层面,不但不会对两百多年来一般接受者(如相当数量的读是书而“中夜感泣”的青年男女)的阅读经验构成否定,反而会推动人们对作品理解的深化,即使有些考证结论不会这样直接起作用,如曹雪芹家世、交游考之类,但至少不会和文本的意义层面发生冲突。再者,考证派考订作者生平、版本,可和其它批评阐释理路并行不悖,甚至起一个良性的佐证、丰富、推动作用,对红学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因此考证派战胜索隐派,实为学理上的必然结果。
最后,综合上面的考察,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尽管索隐派也许在将来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终结,并且不断努力融合其它各派的成果,力求在具体的技术手段上有种种改进,但由于索隐派文本阐释理路上的根本缺陷,它的发展终究难以走出困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