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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绛珠仙子·三生石上旧精魂//晴为黛魂黛为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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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22 18: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林红玉到底是什么人?

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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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 / 电视剧 · 剧情 · 爱情 / 1987-05-02 中国大陆上映 / 45 分钟




这个人物好奇怪,
1.跟林黛玉仅差一个字
2.宝钗扑蝶听到林红玉和贾芸之事,推给林黛玉,林红玉认为林黛玉有可能泄密。
3.宝钗对她的评价是奸淫狗盗之人,心机不错,眼空心大,头等刁钻古怪,知道别人得知她的秘密,她有可能人急造反狗急跳墙,有可能生事(替林黛玉捏把汗)
4.她说过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宴席,林黛玉也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喜散不喜聚
5.她分明是管家林之孝的女儿,却只是贾宝玉那儿干杂活的,远比不上袭人晴雯。
6.林红玉和贾芸私相授受,林黛玉和贾宝玉私相授受,且都是手帕
7.贾芸认了贾宝玉做爹,王熙凤要认林红玉做女儿,但是发现林红玉其实算她干外孙女
8.据说她最后在狱神庙搭救过贾宝玉
9.贾宝玉以为林黛玉要回姑苏病了的时候,林之孝家的来问候,被贾宝玉误以为是林黛玉家的人,他们到底有没有关系?
总而言之,我实在看不懂,她到底是林黛玉的影子,映射了林黛玉的结局?还是根本就跟林黛玉有亲戚?还是她跟林黛玉有仇,最后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
求高人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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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初启
夏初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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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红原名林红玉,因玉字与宝玉黛玉相重,所以改名为小红。她父母也是贾府的下人,负责收管房田事务,算是中上管理层。

她本人有几分姿色,是贾宝玉怡红院外围扫地、搞卫生的下人,平时连宝玉都见不上,和宝玉的贴身侍女袭人、晴雯差好几个级别。但她很快得到王熙凤的赏识,成为凤姐身边的侍女。

她的上位史堪称初入职场者的技能范本:

善于表现自己。某天,王熙凤在园子里随意招手想找个下人。“红玉连忙弃了众人,跑至凤姐跟前,堆着笑问”。此处,曹公用了“弃”、“跑”、“堆”三字,把红玉急于表现的情形生动地表现出来。这么积极、主动的仆人,凤姐当然不忘多看两眼。

林小红职场第一技:创造机会,给领导留下好印象。

思路清晰有理据。在得到总裁大秘凤姐的任务后,林小红碰到了现任业务部门小组组长晴雯,晴雯要求她去干其他活,林小红说,“昨儿二爷说了,今儿不用浇花,过一日浇一回罢。我喂雀儿的时候,姐姐还睡觉呢。”碧痕道:“茶炉子呢?”红玉道:“今儿不该我的班儿,有茶没茶别问我。”这段话意思是,我分内的事都做完了,不是我分内的事你找别人去。晴雯也就无话可说了。

林小红职场第二技:工作思路清晰,拒绝同事有理有据。

工作能力强。林小红完成王熙凤交办的任务后,又回来回复:“等五奶奶好些,我们奶奶还会了五奶奶来瞧奶奶呢。五奶奶前儿打发了人来说,舅奶奶带了信来了,问奶奶好,还要和这里的姑奶奶寻两丸延年神验万全丹。若有了,奶奶打发人来,只管送在我们奶奶这里。”这一段五奶奶、舅奶奶的,像绕口令,林小红一字不差地复述了,表现了她不俗的工作能力,凤姐听着乐开怀,毕竟侍女很多,聪慧机灵、落落大方又肯干能干的可遇不可求。

林小红职场第三技:锻炼提升个人工作能力。

对领导不卑不亢。王熙凤见林小红聪明伶俐,想将她收入门下,于是说要认她作女儿——贴身侍女。红玉竟笑了。她说:“我笑奶奶认错了辈数了。我妈是奶奶的女儿,这会子又认我作女儿。”林小红在领导面前不卑不亢、受到表扬不骄不躁、敢于据理指出领导的失误,而不是一昧阿谀奉承,体现了她难得的稳重。

林小红职场第四技:对领导不卑不亢,不屈意阿谀奉承,随时为领导决策提供正确依据。

两全计表决心。王熙凤表示要从贾宝玉部门调动林小红到总裁办,问林小红愿不愿意。这个问题其实是个陷阱,林小红要说愿意嘛,得罪了宝玉,要说不愿意嘛,得罪了凤姐。书中红玉是这么化解的,她笑说:“愿意不愿意,我们也不敢说。只是跟着奶奶,我们也学些眉眼高低,出入上下,大小的事也得见识见识。”她这一番话,既不否认前老板,又表明自己上进的决心,两全其美。

林小红职场第五技:不靠踩踏前任领导上位,适时向现任领导表决心。



ღღღ

王熙凤说,林之孝两口子都是锥子扎不出一声来,一个天聋,一个地哑,竟养出这么伶俐的丫头。

在吹捧原生家庭影响的当今,总爱把个人的失败归因于原生家庭,然而先天因素虽起作用,后天努力也不容忽视。遇败事,也该在自己身上找找原因。

书中仅用四分之一章的篇幅写了这个小故事,连章回名都没用上,难怪我以前没有在麝月、入画、司琪、侍书、鸳鸯、琥珀等诗情画意的侍女名字中,发现林小红这个泯然于众的名字。

这次细细读来,愈加佩服曹公的功力及慈悲胸怀,但凡叫得上名字的角色,他都赋予了鲜明的性格。

编辑于 2017-09-13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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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杨的红楼笔记
润杨的红楼笔记
润杨阆苑回答有关《红楼梦》人物、事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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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的文章里写了《红楼梦》里的小红。写了小红为了追求宝玉所做的努力;写了小红两次主动和贾芸见面,给贾芸留下好感,以及追求贾芸的全过程。

今天说说小红这个丫头有点冷。

小红年纪不大,十六七岁正是天真烂漫的花季年龄,对未来应该充满热情和希望,应该像宝玉一样喜聚不喜散。

然而,小红有着比成年人更冷峻的理智,她小小年纪就非常冷漠。

小红说过这样一段话:“`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守谁一辈子呢?不过三年五载, 各人干各人的去了。那时谁还管谁呢?”






第一、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小红有危机意识。
听了这句话心里不免一惊。小红只是十六七岁的小姑娘,竟然想到“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小红的危机意识,超过了许多浑浑噩噩生活的成年人。

第二、不过三年五载, 各人干各人的去了。那时谁还管谁呢?小红认为姐妹们都是塑料友谊。
女孩子们应该不愿意闺蜜分开。

小红与佳蕙,坠儿等是好朋友。她还替佳蕙保存钱财。按理说,她应该不愿意与闺蜜分离,然而,她却说,我们也不过在一起三五年,之后就会各奔东西,谁都不管谁了,我们没有天长地久的友谊。

她和佳蕙那么好,却从未想到,要和佳蕙有天长地久的友谊。我们只是塑料友谊,不过三年五载, 就会各奔东西,“各人干各人的去了”。“那时谁还管谁呢?”






佳蕙听了这话,“由不得眼圈儿红了”,就连润杨都忍不住心里酸酸的。试想一下,再过几年,小红、佳蕙、晴雯、袭人、黛玉等人也许都无可寻觅了!不知是生、是死。“斯处、斯园、斯花、斯柳,又不知当属谁姓矣!”

小红将人想得太无情了,而她对这些生离死别,竟然没有半点儿不舍,而是淡然处之,仿佛说的不是自己即将承受的别离,而说的是外人。自己只是冷眼旁观的看客。

人与人之间真的没有天长地久的友谊吗?

当然是有的。

秦钟和宝玉、柳湘莲是好友。作为朋友的宝玉和柳湘莲没有因为秦钟死了,而忘记这个朋友,结束这段友谊。

宝玉和柳湘莲经常去秦钟的墓前祭奠朋友,柳湘莲很穷,却筹措一点钱给秦钟修坟。






不是没有地久天长的友谊,只是有些人是势利眼,不愿意坚守一份对自己没有任何帮助和利益支撑的友谊。

这就是许多人说的,说好的一起走,可是走着走着就散了。

可以想象,小红攀上王熙凤这个高枝后,和佳蕙、坠儿的友谊就结束了。以后就是陌生人,谁都不会管谁了。

难怪佳蕙听了“眼睛红了”,想哭却忍住了。佳蕙舍不得分离啊!

第三、谁守谁一辈子呢?小红不相信爱情和婚姻。
小红这个年纪应该对爱情和婚姻充满幻想、憧憬和期待憧憬爱情,憧憬婚姻,期待相濡以沫的夫妻情深,期待和未来的丈夫厮守一生。






小红和那个年代的女人想法不一样。那时的女人都认为:生是丈夫的人,死是丈夫的鬼。可是,小红却说“谁守谁一辈子呢?”这份清醒,令人不寒而栗。

在小红心里,没有生死与共的爱情和婚姻。谁都不会守谁一辈子的,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

结婚应该是奔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去的,是奔着生死与共去的。很多女人都有这样的誓言:“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

古代女人都有三从四德的理念,即使丈夫背叛,也不会离婚;即使丈夫家暴,也不会离婚。

小红不是普通女子,她对婚姻持理性的态度,过得好,就过;过得不好,就分开。






丈夫能给自己幸福,就在一起;丈夫落难了,就各自逃命,各奔东西,绝不拖泥带水。

小红的性情和薛宝钗有一拼,薛宝钗也是这样的人。她们对谁都没有那么真挚的感情,表面上对谁都挺好,心里却冷冰冰的。她总是以上帝的视角看待这个社会。然后做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和婚姻,在利益面前都可以交换。

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和婚姻,都不是坚不可摧的,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事态的变化而变淡,变脆弱。

以上图片来自网络




发布于 2023-04-30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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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Thank You
I'm a nice guy from 污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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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小说中小红的品性设定,一般认为是正面的。

《脂砚斋评石头记》【庚辰本】第二十七回『滴翠亭杨妃戏彩蝶 埋香冢飞燕泣残红』,也就是题主提到的第2、第3点出处所在回。

眉批:“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故即逐之。前良儿,后篆儿,便是确证。作者又不得可也。己卯冬夜。”
另一眉批:“此系未见‘抄没’、‘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丁亥夏。畸笏。”(该批是直接回复上批)
这里不讨论脂砚斋是否读完过《石头记》这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仅根据畸笏叟的回复批来看,小红的设定不会是奸邪婢。

(其他地方,还有类似的建议脂砚斋看完后文再来评小红的批语。)

二、关于小红是否隐射林黛玉的结局,同为小说人物,必然各有各的命运,很难用映射来描述。即使贾宝玉和甄宝玉,一般也是说一为二体,他们在小说中的命运估计不会相同。《石头记》有八十回后内容的只有三个比较重要的版本。可供参考。

一个是《红楼梦》通行本,即程本,题主可能看得就是这个版本;
另一个是《端方本》和《三六桥本》,具体内容不详,只有相关情节的概述,两者大体一致,都提到了小红探监,可惜都已不可考;
最后一个,就是2008年横空出世的《吴祖本》,人物结局方面,小红和林黛玉是紧密相关,接连死去的。
三、关于小红到底是个如何的设定。以下为个人建议,供参考。

《石头记》中的人物大致要走两条线,1. 情节线 2.隐射线。两者可能有对应的地方,也可能没有,总体上是交叉展开的。也有把这两条线按【情与事】、【家与国】区分的。再换个角度细分的话,又大致分成四线,1. 石头记(玉) 2. 情僧路(情憎)3. 红楼梦 4. 风月宝鉴。人物角色的创造和设定大多和这四条线有关联。另外,"金陵十二钗"主要和小说的构架有关,即通过主要人物来构建或是设定章回。

林红玉是不是林黛玉的影子?这个不清楚。大致上我认为两者是一体,只是需要铺陈不同内容,从而将两者分开,并赋予不同的性格特征及情节设定,也可能体现出不同的指代或隐射。毕竟娥皇、女英本身就是两个人,但两者的命运应该会紧密联系在一起。

编辑于 2018-02-02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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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23 08: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莫怨东风当自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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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诗句
一分钟了解历史著作“莫怨东风当自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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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怨东风当自嗟”是《红楼梦》第63回 《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中林黛玉掣的花签上的诗句,这一句出自宋代欧阳修《和王介甫明妃曲二首》诗。
作品名称莫怨东风当自嗟
作    者欧阳修
创作年代宋代
作品出处《和王介甫明妃曲二首》
文学体裁诗
目录
1出处
2解释
3王昭君
4点评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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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宫有佳人,天子初未识;一朝随汉使,远嫁单于国。绝色天下无,一失难再得。虽能杀画工,于事竟何益!耳目所及尚如此,万里安能制夷狄!汉计诚已拙,女色难自夸。明妃去时泪,洒向枝上花;狂风日暮起,漂泊落谁家?红颜胜人多薄命,莫怨东风当自嗟。”
“汉计诚已拙”又作“汉计城已拙”,“明妃去时泪”又作“明妃去是泪”。
书名:红楼梦 又名: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作者:前80回曹雪芹著,后40回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原版名称:石头记(手抄本)类别:小说出版时间: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蒙府本、戚本、舒序本、列藏本、甲辰本、郑藏本、梦稿本、卞藏本、程高本、端方本
体例:长篇章回体历史小说章回:凡120回成书时间:清乾隆四十九年(西元1784年)文学地位:清代小说巅峰、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国际影响:被译成英、法、德等23种世界文字
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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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句难点在“东风”二字有两层意思:
1、指从东边往西边吹的风,汉在东,单于国在西,东风把明妃从汉吹向单于国。
2、指东土之风气、国风。因为风在古代又指一国之“风”气,比如:国风,风雅颂,风纪,采风,大风起兮云飞扬 ‥‥‥。
历史上昭君出塞时汉朝比较强大,北方匈奴对汉称臣,并请求和亲,王昭君地位是很尊贵的,但当时汉家制度似乎有鄙薄单于意思。从宋代起多有诗人作诗对此事表达不平之意,最著名的就是这首《和王介甫明妃曲二首》。作诗讲究用典,更要求另出新意,《和王介甫明妃曲二首》的一大特点就是能够另出新意。
隋唐之后,中国政治版图大大扩展,但国家政权长期掌握在西部地区民族手中,《明妃曲.再和王介甫》出于宋代,当时天下早已经不属汉了,西风压倒东风,旧汉地(长江、黄河流域)处于被统治地位,社会风气也大不一样,青楼林立,并且有此谶语流传,“莫怨东风当自嗟。”整句意思是:“不要埋怨当年汉朝廷只以一宫女应付单于的汉家作风,而应当自嗟自叹!”(反讽语)自李唐以来,不知道有多少坚持汉文化(儒道文化)诗礼簪缨家族女孩应验了这句话,林黛玉只是其中一个。
薛宝琴《青冢怀古》其七 也表达了相似意思:
黑水茫茫咽不流,冰弦拨尽曲中愁。
汉家制度诚堪叹,樗栎应惭万古羞。
青冢即昭君墓,“樗栎”多意,有暗讽宫女王昭君为“樗栎”之意。“黑水茫茫咽不流”多意,有西部少“流”水之叹,西部土地干旱,物产不丰富,生活条件比较恶劣。
《青冢怀古》表达的意思是:大黑河河水浑浊而色黑,流量很少,流速很慢,迟滞不流,就像人呜咽时气流受阻一样。由于缺水,物产稀少,经常要为生活发愁,琵琶琴弹奏的都是一些抒发哀愁的歌曲。汉室的和亲制度真让人叹息,只以一个宫女来应付单于,不成才的人应该万年感到惭愧和羞耻。
薛家和佛教很有渊源,这点书中写得很明白,而佛教在西部地区影响力最大,薛家和贾家虽然是亲戚,但贾家和朝廷比较亲近,元妃掌握着许多朝廷资源,薛家似乎和西部地区地方势力比较亲近。这首诗代表佛教势力范围特别是西部地区发出声音,寄托了希望朝廷分配各种资源时多倾向于佛教势力范围的意思。
王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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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昭君约于公元前52年出生于南郡秭归县宝坪村(今湖北省宜昌兴山县昭君村)。……传说王昭君进宫后,因自恃貌美,不肯贿赂画师毛延寿,毛延寿便在她的画像上点上丧夫落泪痣。公元前33年,北方匈奴首领呼韩邪单于主动来汉朝,对汉称臣,并请求和亲,以结永久之好。汉元帝尽召后宫妃嫔,王昭君挺身而出,慷慨应诏。呼韩邪临辞大会,昭君丰容靓饰,元帝大惊,不知后宫竟有如此美貌之人,意欲留之,而难于失信,便赏给她锦帛二万八千匹,絮一万六千斤及黄金美玉等贵重物品,并亲自送出长安十余里。王昭君在队车毡细马的簇拥下,肩负着汉匈和亲之重任,别长安、出潼关、渡黄河、过雁门,历时一年多,于第二年初夏到达漠北,受到匈奴人民的盛大欢迎,并被封为“宁胡阏氏”,意为匈奴有了汉女作“阏氏”(王妻),安宁始得保障。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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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宝、黛成了婚,他们的情况又会怎样呢?一般人大概是以为幸福无比了。倒是20世纪40年代的钱钟书先生,一眼看出了其中更大悲剧的苗头。他说:“若木石姻缘侥幸成就,喜将变忧,佳偶终成怨偶”,“遥相望则相思相慕,习近前则渐疏渐厌,男女乖合,非初一律”(《评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王国维以宝、黛未能结合为“悲剧中的悲剧”,钱钟书则指出,若宝、黛结合,那才是真正的“悲剧中的悲剧”!试想一下吧,若宝、黛成婚,宝玉后来落入极度贫困的境地,那黛玉能跟着他忍受颠沛流离之苦吗?只论其病弱之身,就是吃它不消的呵!贫困之人,必将遭到整个社会的歧视、打压。“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以黛玉的性格,又是否能忍受这样的奇耻大辱呢?到那时,还不知是何等的尴尬之态呢!所以,与其让她同宝玉发展到那一步,倒还不如未嫁之前,一死了之,反而能保全一个相对完美的形象。这样来看,作者赋予黛玉“莫怨东风当自嗟”的评语,实在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王荆公就是北宋著名的改革家王安石,永叔则是与王安石同时代的大文豪欧阳修。“意态由来画不成,当时枉杀毛延寿”一句,语出王安石的《明妃曲》:“明妃初出汉宫时,泪湿春风鬓脚垂。低徊顾影无颜色,尚得君王不自持。归来却怪丹青手,入眼平生几曾有;意态由来画不成,当时枉杀毛延寿。一去心知更不归,可怜着尽汉宫衣;寄声欲问塞南事,只有年年鸿雁飞。家人万里传消息,好在毡城莫相忆;君不见咫尺长门闭阿娇,人生失意无南北。”按,历来的都说王昭君的悲剧是因为她清高,不肯贿赂画师毛延寿,被毛延寿故意画丑而造成的。所以,文人们都习惯去抨击毛延寿。王安石的《明妃曲》却与之唱反调:“意态由来画不成,当时枉杀毛延寿”。意谓王昭君的美,乃是美在意态,那是平面的绘画所不能表现的,并不是毛延寿故意丑化了她。所以毛延寿后来被皇帝杀了,才叫死的冤枉。后来欧阳修写了一首《明妃曲再和王介甫》,提出所谓“红颜胜人多薄命,莫怨东风当自嗟”的命题,表示了对王安石的这一观点的赞赏之情。与此同时,欧阳修在他这首诗中,亦就王昭君的题材发掘出了一个新的视角——批评皇帝没有识见,连自己身边的宫女尚且美丑不识,又如何能管理好一个庞大的国家呢?最终屈服于北方少数民族,那也是必然的。即所谓“耳目所见尚如此,万里安能制夷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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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颜胜人多薄命,莫怨东风当自嗟。
出自宋代欧阳修的《和王介甫明妃曲二首》
译文漂亮的女孩大多有不幸的命运,不必怨天尤人,原应自己叹息!

注释红颜:女子美艳的容颜。薄命:命运不好。嗟:叹息。

赏析此句感慨红颜薄命、佳人易逝,流露出表达了诗人深切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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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诵拼音赏析注释译文
原文
欧阳修欧阳修《和王介甫明妃曲二首》
胡人以鞍马为家,射猎为俗。
泉甘草美无常处,鸟惊兽骇争驰逐。
谁将汉女嫁胡儿,风沙无情貌如玉。
身行不遇中国人,马上自作思归曲。
推手为琵却手琶,胡人共听亦咨嗟。
玉颜流落死天涯,琵琶却传来汉家。
汉宫争按新声谱,遗恨已深声更苦。
纤纤女手生洞房,学得琵琶不下堂。
不识黄云出塞路,岂知此声能断肠!

汉宫有佳人,天子初未识,
一朝随汉使,远嫁单于国。
绝色天下无,一失难再得,
虽能杀画工,于事竟何益?
耳目所及尚如此,万里安能制夷狄!
汉计诚已拙,女色难自夸。
明妃去时泪,洒向枝上花。
狂风日暮起,飘泊落谁家。
红颜胜人多薄命,莫怨东风当自嗟。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北方少数民族以鞍马为家,以打猎为生。
泉水甘甜,野草丰美没有固定的地点,鸟儿受惊,野兽互相追逐。
是谁将汉人女子嫁给胡人,风沙是无情的,而女子容貌如此美丽。
出门都很难看到中原人,只能在马背上暗自思念故乡。
在琵琶声中,胡人也会感到叹息。
如此美丽的女子流落异地,死在他乡,而琵琶曲却传到了汉宫里。
汉宫里争着弹昭君所弹的琵琶曲,心中的怨恨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细小的手生在闺房之中,只能学弹琵琶,不会走出闺房。
不知道沙漠中的云是这么飘出边塞的,哪里知道这琵琶声是多么的令人断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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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这组诗第一首头四句,破空而来,用类似散文的诗语,写胡人游猎生活,晴示胡、汉之异。接着以“谁将汉女嫁胡儿”,接到明妃身上。写明妃以“汉女嫁胡儿”,以“如玉”之颜面,冒“无情”之“风沙”,而且“身行”之处,连“中国(指中原)人”也看不到,明示明妃“流落”之苦。接下用“推手为琵却手琶”,紧承“马上自作思归曲”。“推手”“却手”,犹言一推一放。“琵琶”本是象声词,如同现代说的“噼啪”,以乐器之声为乐器之名。一推一放,噼噼啪啪,刻画明妃满腔哀思,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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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玉的“莫怨东风当自嗟”是什么意思?隐含了她怎样的人生?
小新   2018-12-29 17:53:44
  林黛玉的形象在曹雪芹的笔下是一个楚楚动人,魅力大方的女子形象,但是生的出落,却没有常人那样的好命,真真是应了那句“自古红颜多薄命”。她自小双亲分离,急速在外祖母家,过着四面黑云八方来风的日子,试问世间有谁不想双亲在侧,耳语情长?可这对于林黛玉来说就是一种奢侈。

林黛玉的“莫怨东风当自嗟”是什么意思?隐含了她怎样的人生?

  莫怨东风当自嗟,意思是,芙蓉花开在秋日,它不在春天开放。没需要埋怨东风,只好空自叹息。这是林黛玉抽到的“芙蓉”花签上的一句诗,此句诗出自欧阳修《明妃曲》:

  明妃去时泪,洒向枝上花。

  狂风日落起,飘泊落谁家?

  红颜胜人多薄命,莫怨东风当自嗟…

  《明妃曲》写昭君入宫,不得宠幸;元帝不识,错失机会。是为帝王后妃无缘而叹息。这实际上是写宝黛有缘无分,含恨错过。《红楼梦》结局是黛玉病死,宝玉出家。

  芙蓉花在秋天开放,同时暗示黛玉的命运:红颜薄命,生不逢时,与东风无缘,被秋风吹落。无须埋怨,无须惆怅,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这说明宝黛姻缘未成,黛玉在某个秋天去世。

  “风露清愁”,指在秋季,树叶、花卉都将被秋风扫落,一片萧条。露珠像黛玉的泪珠,充满忧郁,充满感伤。从后文李纨的话来看,黛玉并没有像探春一样嫁得贵婿,成了王妃,而是焚稿断痴情,魂断离恨天。

  晴雯死了,小丫头骗宝玉说晴雯当了芙蓉花花神,故宝玉特作《芙蓉女儿诔》祭奠她,文中有这样的句子: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垄中,卿何薄命……这其实就是在祭黛玉。因为晴雯与黛玉长得像,是黛玉的影子,还有黛玉掣的是“芙蓉”花签。

  曹雪芹每一处写作都“别有用心”,他还有浓郁的宿命论思想,这支花签应该算是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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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林黛玉唯美诗词全录,经典,不收藏亏大了
一、《世外仙源》

名园筑何处,仙境别红尘。

借得山川秀,添来景物新。

香融金谷酒,花媚玉堂人。

何幸邀恩宠,宫车过往频。

《红楼梦》中,元妃省亲时命众妹题一匾一诗,林黛玉便做了《世外仙源》。都说诗词最忌讳动词,可在小编看来,本诗以动词取胜。全诗清新自然,华丽中透着一股素雅。

二、《杏帘在望》

杏帘招客饮,在望有山庄。

菱荇鹅儿水,桑榆燕子梁。

一畦春韭绿,十里稻花香。

盛世无饥馁,何须耕织忙。

《杏帘在望》同样是元春省亲时的作品,还是林黛玉代替宝玉而作。脂砚斋的批语是“以幻入幻,顺水推舟”。这首诗或许就是贾宝玉整日醉生梦死的写照吧。

三、《咏白海棠》

半卷湘帘半掩门,碾冰为土玉为盆。

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

月窟仙人缝缟抉,秋闺怨女拭啼痕。

娇羞默默同谁诉,倦倚西风夜已昏。

《咏白海棠》是《红楼梦》中大观园诗社开社时所作的诗。此诗的得力之处就在于颔联,而作者林黛玉似乎也是一株白海棠,没有香味,却有着不一般的风骨,能够感染人。

林黛玉孤高的性格,在别人看来,就是其人格没有让人亲近的香味吧。然而,她却遗世独立,既让人爱,又让人不免遗憾。

四、《菊三首》

咏菊

无赖诗魔昏晓侵,绕篱欹石自沉音。

毫端蕴秀临霜写,口角噙香对月吟。

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

一从陶令平章后,千古高风说到今。

问菊

欲讯秋情众莫知,喃喃负手叩东篱:

孤标傲世俗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

圃露庭霜何寂寞,鸿归蛩病可相思?

休言举世无谈者,解语何妨话片时?

菊梦

篱畔秋酣一觉清,和云伴月不分明。

登仙非慕庄生蝶,忆旧还寻陶令盟。

睡去依依随雁断,惊回故故恼蛩鸣。

醒时幽怨同谁诉,衰草寒烟无限情。

这是《海棠诗社》的第二次活动,更是贾府表面上处于最鼎盛的时期。此次活动中,由史湘云和薛宝钗拟定题目,共十二道题目,限定七律,但不限韵,由宝玉、黛玉、宝钗、湘云、探春等五人自由选题。众人看一首,赞一首,彼此称扬不已。李纨评:“《咏菊》第一,《问菊》第二,《菊梦》第三。”

五、《题宝玉续庄子文后》

无端弄笔是何人?作践南华《庄子因》。

不悔自己无见识,却将丑语怪他人!

黛玉此诗比宝玉要高出许多,如此劝解宝玉,比宝钗的劝解强十倍尔!

六、《哭花阴》

花魂默默无情绪,鸟梦痴痴何处惊。

颦儿才貌世应希,独抱幽芳出绣闺。

呜咽一声犹未了,落花满地鸟惊飞。

这首诗,一方面赞美她的才高貌美,另一方面写她哭得悲切可怜,在艺术上为林黛玉的《葬花吟》作了很好的铺垫。此外,杜甫是感时花溅泪,林黛玉可是感时落英缤纷啊。

七、《题帕三绝》

其一

眼空蓄泪泪空垂,暗洒闲抛却为谁?

尺幅鲛绡劳解赠,叫人焉得不伤悲!

其二

抛珠滚玉只偷潸,镇日无心镇日闲。

枕上袖边难拂拭,任他点点与斑斑。

其三

彩线难收面上珠,湘江旧迹已模糊,

窗前亦有千竿竹,不识香痕渍也无?

宝玉挨打后,怕黛玉担心,就以让晴雯送两块旧帕为借口而让黛玉放心。黛玉由此大受感动,一时难以控制自己的感情,便在旧帕上题了这三首诗。

从全书来看,这三首诗应是黛玉第一次比较直接的表达了自己对宝玉的感情以及对未来的忧心,也是他们感情明朗化的一个开端。此外,仔细阅读全书就会发现,在这之后,他们几乎再没有象之前那样争吵过,所以也算是定情信物哦!

八、《灯谜诗》

朝罢谁携两袖烟,琴边衾里总无缘。

晓筹不用鸡人报,五夜无烦侍女添。

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

光阴荏苒须当惜,风雨阴晴任变迁。

九、《咏蟹诗》

铁甲长戈死未忘,堆盘色相喜先尝。

螯封嫩玉双双满,壳凸红脂块块香。

多肉更怜卿八足,助情谁劝我千觞。

对斯佳品酬佳节,桂拂清风菊带霜。

十、《春灯谜》

騤駬何劳缚紫绳?驰城逐堑势狰狞。

主人指示风雷动,鳌背三山独立名。

十一、《五美吟》

西施

一代倾城逐浪花,吴宫空自忆儿家。

效颦莫笑东村女,头白溪边尚浣纱。

虞姬

肠断乌骓夜啸风,虞兮幽恨对重瞳。

黥彭甘受他年醢,饮剑何如楚帐中。

明妃

绝艳惊人出汉宫,红颜命薄古今同。

君王纵使轻颜色,予夺权何畀画工?

绿珠

瓦砾明珠一例抛,何曾石尉重娇娆。

都缘顽福前生造,更有同归慰寂寥。

红拂

长揖雄谈态自殊,美人巨眼识穷途。

尸居余气杨公幕,岂得羁縻女丈夫。

十二、《柳絮词·唐多令》

粉堕百花洲,香残燕子楼。

一团团逐队成毯。

飘泊亦如人命薄,空缱绻,说风流。

草木也知愁,韶华竟白头。

叹今生谁舍谁收?嫁与东风春不管,

凭尔去,忍淹留!

“百花洲”和“燕子楼”的典故,就别有所奇了。“百花楼”在苏州,相传是游玩过的地方;“燕子楼”是唐代女子关盼盼居住的地方,以念旧情。

前者是娇花老家,故此自况;后者常用以指女子孤独悲苦或用以指女子死去。全诗意境极为缠绵悲戚。虽然很悲切,但小编最为赞赏的就是这首词了。

十三、《琴曲四章》

风萧萧兮秋气深,美人千里兮独沉吟。

望故乡兮何处,倚栏杆兮涕沾襟。

山迢迢兮水长,照轩窗兮明月光。

耿耿不寐兮银河渺茫,罗衫怯怯兮风露凉。

子之遭兮不自由,予之遇兮多烦忧。

之子与我兮心焉相投,思古人兮俾无尤。

人生斯世兮如轻尘,天上人间兮感夙因。

感夙因兮不可辍,素心如何天上月。

曲的后两章明说宝钗,暗指宝玉,但以宝钗与宝玉二人作表里未必恰当,因为两人所代表的思想是完全对立的,同用“不自由”“必相投”之类的话,就容易模糊原作的思想倾向。末章感叹人生变幻,一切都是前世命定。

十四、《秋窗风雨夕》

秋花惨淡秋草黄,耿耿秋灯秋夜长。

已觉秋窗秋不尽,那堪风雨助凄凉。

助秋风雨来何速,惊破秋窗秋梦绿。

抱得秋情不忍眠,自问秋屏移泪烛。

泪烛摇摇爇短檠,牵愁照恨动离情。

谁家秋院无风人,何处秋窗无雨声?

罗衾不耐秋风力,残漏声催秋雨急。

连宵脉脉复飕飕,灯前似伴离人泣。

寒烟小院转萧条,疏竹虚窗时滴沥。

不知风雨几时休,已教泪洒窗纱湿。

林黛玉病卧潇湘馆,秋夜听雨声淅沥,灯下翻看《乐府杂稿》,见有《秋闺怨》《别离怨》等词,“不觉心有所感,亦不禁发于章句,遂成《代别离》一首,拟《春江花月夜》之格,乃名其词曰《秋窗风雨夕》。

十五、《桃花行》

桃花帘外东风软,桃花帘内晨妆懒。

帘外桃花帘内人,人与桃花隔不远;

东风有意揭帘栊,花欲窥人帘不卷。

桃花帘外开仍旧,帘中人比桃花瘦;

花解怜人花亦愁,隔帘消息风吹透。

风透湘帘花满庭,庭前春色倍伤情;

闲苔院落门空掩,斜日栏杆人自凭。

凭栏人向东风泣,茜裙偷傍桃花立;

桃花桃叶乱纷纷,花绽新红叶凝碧。

雾裹烟封一万株,烘楼照壁红模糊;

天机烧破鸳鸯锦,春醋欲醒移珊枕。

侍女金盆进水来,香泉影蘸胭脂冷;

胭脂鲜艳何相类,花之颜色人之泪。

若将人泪比桃花,泪自长流花自媚;

泪眼观花泪易干,泪干春尽花憔悴。

憔悴花遮憔悴人,花飞人倦易黄昏;

一声杜宇春归尽,寂寞帘栊空月痕!

书中写到恰逢初春时节,大观园群芳又萌动了诗兴,商量作诗,把宝玉找去商量。宝玉去后,大家正在看黛玉作得这首《桃花行》。

海棠诗社建立后,只做了几次诗就因变故迭起而解散,一散就是一年。现在大家看了黛玉的这首诗,才决定重建诗社并改称桃花社,但这已是夕阳晚景了。

十六、《葬花吟》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游丝软系飘春树,落絮轻沾扑绣帘。

闺中女儿惜春暮,愁绪满怀无释处。

手把花锄出绣闺,忍踏落花来复去?

柳丝榆英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

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年闺中知有谁?

三月香巢初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

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倾。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

明媚鲜研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

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杀葬花人。

独倚花锄泪暗洒,洒上空枝见血痕。

杜鹃无语正黄昏,荷锄归去掩重门。

青灯照壁入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

怪依底事倍伤神,半为怜春半恼春:

怜春忽至恼忽去,至又无言去不闻。

昨宵庭外悲歌发,知是花魂与鸟魂?

花魂鸟魂总难留,鸟自无言花自羞。

愿依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

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

尔今死去依收葬,未卜依身何日丧?

依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依知是谁?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葬花吟》是林黛玉感叹身世遭遇全部哀音的代表,也是作者曹雪芹借以塑造这一艺术形象,表现其性格特性的重要作品。因此,与《芙蓉女儿诔》一样,是作者出力摹写的文字。

PS:《红楼梦》中的两次联句

《中秋夜大观园即景联句》

三五中秋夕,(黛玉)

清游拟上元。撒天箕斗灿,(湘云)

匝地管弦繁。几处狂飞盏,(黛玉)

谁家不启轩。轻寒风剪剪,(湘云)

良夜景暄暄。争饼嘲黄发,(黛玉)

分瓜笑绿嫒。香新荣玉桂,(湘云)

色健茂金萱。蜡烛辉琼宴,(黛玉)

觥筹乱绮园。分曹尊一令,(湘云)

射覆听三宣。骰彩红成点,(黛玉)

传花鼓滥喧。晴光摇院宇,(湘云)

素彩接乾坤。赏罚无宾主,(黛玉)

吟诗序仲昆。构思时倚槛,(湘云)

拟景或依门。酒尽情犹在,(黛玉)

更残乐已谖。渐闻语笑寂,(湘云)

空剩雪霜痕。阶露团朝菌,(黛玉)

庭烟敛夕棔。秋湍泻石髓,(湘云)

风叶聚云根。宝婺情孤洁,(黛玉)

银蟾气吐吞。药经灵兔捣,(湘云)

人向广寒奔。犯斗邀牛女,(黛玉)

乘槎待帝孙。虚盈轮莫定,(湘云)

晦朔魄空存。壶漏声将涸,(黛玉)

窗灯焰已昏。寒塘渡鹤影,(湘云)

冷月葬花魂。(黛玉)

香篆销金鼎,脂冰腻玉盆。箫增嫠妇泣,衾倩侍儿温。

空帐悬文凤,闲屏掩彩鸳。露浓苔更滑,霜重竹难扪。

犹步萦纡沼,还登寂历原。石奇神鬼搏,木怪虎狼蹲。

赑屃朝光透,罘罳晓露屯。振林千树鸟,啼谷一声猿。

歧熟焉忘径,泉知不问源。钟鸣栊翠寺,鸡唱稻香村。

有兴悲何继,无愁意岂烦。芳情只自遣,雅趣向谁言。

彻旦休云倦,烹茶更细论。(妙玉)

所谓的铺陈,都是为了一句“冷月葬花魂”,这或许就是林黛玉命运的谶语。作为凸碧山庄的退步和对景建筑,凹晶溪馆隐匿在山庄下的近水低洼处。

凹晶馆乃是史湘云和林黛玉联句:《右中秋夜大观园即景联句三十五韵》的前二十二韵之所。在这二十二韵中有:“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诗魂。”这样的好句对出。“凹晶馆”是黛玉取的名。

《芦雪庵争联即景诗》

开门雪尚飘。入泥怜洁白,(李纨)

匝地惜琼瑶。有意荣枯草,(香菱)

无心饰萎苕。价高村酿熟,(探春)

年稔府粱饶。葭动灰飞管,(李绮)

阳回斗转杓。寒山已失翠,(李纹)

冻浦不闻潮。易挂疏枝柳,(岫烟)

难堆破叶蕉。麝煤融宝鼎,(湘云)

绮袖笼金貂。光夺窗前镜,(宝琴)

香粘壁上椒。斜风仍故故,(黛玉)

清梦转聊聊。何处梅花笛?(宝玉)

谁家碧玉箫?鳌愁坤轴陷,(宝钗)

龙斗阵云销。野岸回孤棹,(湘云)

吟鞭指灞桥。赐裘怜抚戍,(宝琴)

加絮念征徭。坳垤审夷险,(湘云)

枝柯怕动摇。皑皑轻趁步,(宝钗)

翦翦舞随腰。煮芋成新赏,(黛玉)

撒盐是旧谣。苇蓑犹泊钓,(宝玉)

林斧不闻樵。伏象千峰凸,(宝琴)

盘蛇一径遥。花缘经冷聚,(湘云)

色岂畏霜凋。深院惊寒雀,(探春)

空山泣老鸮。阶墀随上下,(岫烟)

池水任浮漂。照耀临清晓,(湘云)

缤纷入永宵。诚忘三尺冷,(黛玉)

瑞释九重焦。僵卧谁相问,(湘云)

狂游客喜招。天机断缟带,(宝琴)

海市失鲛绡。(湘云)

寂寞对台榭,(黛玉)

清贫怀箪瓢。(湘云)

烹茶冰渐沸,(宝琴)

煮酒叶难烧。(湘云)

没帚山僧扫,(黛玉)

埋琴稚子挑。(宝琴)

石楼闲睡鹤,(湘云)

锦罽暖亲猫。(黛玉)

月窟翻银浪,(宝琴)

霞城隐赤标。(湘云)

沁梅香可嚼,(黛玉)

淋竹醉堪调。(宝钗)

或湿鸳鸯带,(宝琴)

时凝翡翠翘。(湘云)

无风仍脉脉,(黛玉)

不雨亦潇潇。(宝琴)

欲志今朝乐,(李纨)

凭诗祝舜尧。(李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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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23 09: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曹雪芹对黛玉的批评
来源:学大教育     时间:2014-12-08 17:34:51


红楼梦是经典名著,在语文的学习中,我们应该多这部著作有所了解,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帮助我们更好地进行学习。下面是为大家总结的曹雪芹对黛玉的批评,希望可以为大家的学习带来帮助。

运用意象来使艺术形象内涵更加丰富多彩,含义隽永,是中国传统诗歌创作中一直被广泛使用的手法。《红楼梦》之所以经得起反复地品味式精读与反复地解剖式研究,让人感到这部小说像诗一样,诗味浓郁,诗意横溢,难以达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曹雪芹成功地将小说创作中的情节、细节营造,和诗歌创作中的意象运用,巧妙地结合了起来。

长期以来,林黛玉艺术形象研究特别是对其悲剧命运认识的过于政治化,使人们对黛玉诗词活动中的几个相关材料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因此未能全面认识曹雪芹对林黛玉的情感和态度。因此要全面理解林黛玉的艺术形象和曹雪芹对她的态度,必须对《红楼梦》中的“东风”意象加以更多的关注。

当然,曹雪芹对林黛玉是极其喜爱和充满同情的,她是第一女主角(另一位并列女主角是王熙凤),毫无疑问的“正面人物”。也许就是因为这样,人们才忽略了曹雪芹从不“包庇”他的任何人物,从不掩饰人物缺点的写作原则。所以鲁迅才给予了他极高的评价。

这些材料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时黛玉抽的那支诗签:“只见上面画着一枝芙蓉,题着‘风露清愁’四字,那面一句旧诗,寿怡红群芳开夜宴

道是:莫怨东风当自嗟。”

“东风”一词有时在诗词戏曲中指代家长。最有名的是陆游的《钗头凤》:“红酥手,黄縢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这里的“东风”就是喻指逼迫他和表妹唐琬离婚的母亲。

“东风”在《红楼梦》中并非只有这一处喻指家长,还有几处也颇值得注意,其中最集中的恐怕要算七十回咏柳絮词那节,黛玉和宝钗两人的词中都涉及了“东风”,而态度却大不一样。黛玉的《唐多令》:

粉堕百花洲,香残燕子楼。一团团,逐对成球。飘泊亦如人命薄,空缱绻,说风流!草木也知愁,韶华竟白头。叹今生,谁拾谁收?嫁与东风春不管,凭尔去,忍淹留!

这里的“嫁”,从柳絮而言尚可与“婚嫁”相通,实际上就是“交给”或“托付”之意;而喻人则显然不能喻指“婚嫁”,因为黛玉并未嫁给宝玉。所以这里的“东风”就是指“春”。这首词表现了黛玉对于贾府家长们的不满:林家将我黛玉交给你们,但你们对我的终身大事没有做好安排。

有意思的是,宝钗《临江仙》的“东风”却完全是另一种作用与评价:

白玉堂前春解舞,东风卷得均匀。蜂围蝶阵乱纷纷。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芳尘!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韶华休笑本无根。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这里的“春”也和“东风”一样,都是喻指那种可以决定“柳絮”们命运的力量。曹雪芹在这里写出了宝钗潜意识中对现在这种处境的满意,而且禁不住流露出希望能借助外界的这一主导力量使自己梦想成真。曹雪芹也暗示,在对待黛玉和宝钗这两个少女的态度方面,贾府老一辈还是公平的:“卷得均匀”!

在这次咏柳絮的诗词活动中薛宝琴的《西江月》也有“东风”二字:

汉苑零星有限,隋堤点缀无穷。三春事业付东风,明月梅花一梦。几处落红庭院?谁家香雪帘栊?江南江北一边同,偏是离人恨重!

从薛宝琴本人来说,这里的“东风”是就事论事。但我以为曹雪芹可能暗示贾府的三位小姐(“三春”)的终身大事都由老一辈(“东风”)来作主,最后和嫁给梅翰林之子的薛宝琴一样,都成了“离人恨重”,命运都十分不幸。所以这次诗词活动中的“东风”的含义是统一的。

看来林黛玉意识或潜意识中总是将“东风”这个意象作为一种能主宰花草命运的力量来表现的,而她自称是“草木之人”,所以在她的诗词中就常以“东风”这个意象来喻指贾府长辈,表达自己的希望、失望、烦闷以及悲愁。七十回《桃花行》:

桃花帘外东风软,桃花帘内晨妆懒。

帘外桃花帘内人,人与桃花隔不远。

东风有意揭帘栊,花欲窥人帘不卷。

桃花帘外开仍旧,帘中人比桃花瘦。

花解怜人花亦愁,隔帘消息风吹透。

风透湘帘花满庭,庭前春色倍伤情。

闲苔院落门空掩,斜日栏杆人自凭。

凭栏人向东风泣,茜裙偷傍桃花立。

……

这里的“风”也是指“东风”,一共是五处。当然不能每一处都对号入座式地将“东风”翻译成“长辈”,那样诗味就全消失了。我认为,这些东风意象的兴、比作用有所不同,其中第十五句的“凭栏人向东风泣”一句颇可玩味。林黛玉在这里表现了对某种能操纵他人命运的力量的期盼和寻求理解的心情,因此这个“东风”象征贾府长辈的意义比较明显。

“东风”喻指贾府长辈还可以从探春的判词和灯谜中得到印证。探春判词是:

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

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这里的“梦”无论是探春梦家人,还是家人梦她,皆可通。“东风”当指家人,首先是指长辈。二十二回探春所制灯谜是:“阶下儿童仰面时,清明妆点最堪宜。游丝一断浑无力,莫向东风怨别离。”这首灯谜暗示探春他年远嫁难归,那时也许会怨恨长辈将自己嫁得这么远,无法和家人团聚。此诗(谜)就是要她别埋怨长辈,也许他们也是出于某种无奈,或者是作者偏爱探春,令其远嫁以避祸。这里的”莫怨东风”和黛玉诗签中的“莫怨东风”,显然是一样的。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十七、十八回贾宝玉在大观园题咏中的那首《怡红快绿》里也有“东风”二字:

深庭长日尽,两两出婵娟。

绿蜡春犹卷,红妆夜未眠。

凭栏垂绛袖,倚石护青烟。

对立东风里,主人应解怜。

由于是奉元春之命即席赋诗,故蔡义江《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认为,这里的“主人”“应指元春”,此说很是。诗中“两两”和“对立”乃指这个院子里的红绿两种植物芭蕉与海棠,“绿”、“红”二字乃指其色。红的是那株“女儿棠”,“此花之色红晕若施脂”。在这里,“红”与“绿”皆指“草木之人”,即以林黛玉为代表的少女。“怡”和“快”都是使动用法,因而“怡红”与“快绿”一义,都是希望“主人”能使林黛玉等女儿们快乐。故“东风”应即“主人”,当时指的显然是贵妃元春。

当然,也不可牵强附会地将《红楼梦》中的所有“东风”都一一坐实,还是应当从实际的语言环境出发作具体分析。比如五十回芦雪庵邢岫烟的《咏红梅花》诗“桃花芳菲杏未红,冲寒先已笑东风”,就看不出喻指家长之意。

根据对以上这些“东风”的分析,足以证明曹雪芹确实是在有意识地用“东风”这个传统文化的意象来喻指贾府长辈,包括元春、贾母等都在内。这些“东风”意象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曹雪芹以人物情绪与心理表现的,即大观园内的少男少女都将长辈比作“东风”,都希望他们能够善待自己和自己心爱的人,只有黛玉除此之外还表现出失望与悲愁。另一类是曹雪芹以叙事人身份直接发出的暗示:“莫向东风怨别离”和“莫怨东风当自嗟”。后面这句中的“莫怨”和“自嗟”,显然是一个对称结构,具有反义性,这样“自嗟”的本义叹息,就有自我埋怨的意思。这就最清楚不过地表明曹雪芹对林黛玉既十分同情又婉转地批评她不该埋怨“东风”,应当对自己进行一些反省。而这个“自嗟”首先就是要埋怨自己的小性、多疑以致严重影响了自己的健康,而这些都源于她对贾宝玉的过于依赖。这句诗也证明曹雪芹并不认为是贾府的长辈们生生拆散了宝黛的婚姻。

同学们了解了曹雪芹对黛玉的批评,在平时的语文学习中,我们就应该重视一些文章的细细品味,提高自己对文章的理解,这样我们才能学好,使自己的成绩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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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23 17:50:11 | 显示全部楼层
《红楼梦》中黛玉的诗比其他人的好在哪里?

红楼梦
81% 知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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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 / 电视剧 · 剧情 · 爱情 / 1987-05-02 中国大陆上映 / 45 分钟




《红楼梦》中一直说黛玉的诗词才情比其他人都好,比如贾妃省亲时要求做的诗中黛玉自己做的和替宝玉做的一首都好于其他人的。可是黛玉的诗到底好在哪里呢? 以及…显示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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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佳玮
张佳玮​
2023 年度新知答主
谢邀@腾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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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与薛宝钗的诗都好,但不同好法。

借后来大家写诗时的说法:林黛玉是风流别致,薛宝钗是含蓄浑厚。



又气质上,林黛玉诗好在清隽天然,贾宝玉自己是天然诗性派,所以会一直大夸黛玉。

探春写诗瘾大,但写得不如宝黛;当然,香菱瘾更大……

只论省亲那次,了解林黛玉的风流别致、清隽天然,先得看前面几个对比的。

迎春的:

园成景备特精奇,
奉命羞题额旷怡。
谁信世间有此景,
游来宁不畅神思?
前两句纯套话,不提;后两句这种“谁信人间有啊,游下来不开心吗?”就很没劲了……

这就是典型垫底的……

阿探的:

名园筑出势巍巍,
奉命何惭学浅微。
精妙一时言不出,
果然万物有光辉。
前两句也是套路,后两句很敷衍:我都说不出啥啦!

本来阿探也是写这个塞责用的。

惜春的:

山水横拖千里外,
楼台高起五云中。
园修日月光辉里,
景夺文章造化功。
对得也不是不工整,但多是片汤话。总觉得这是香菱刚学写诗时,会喜欢的风格……

接下来,比迎春惜春高一阶了。李纨的:

秀水明山抱复回,风流文采胜蓬莱。
绿裁歌扇迷芳草,红衬湘裙舞落梅。
珠玉自应传盛世,神仙何幸下瑶台。
名园一自邀游赏,未许凡人到此来。
首联挺好的,颔联就有凑对的嫌疑。

颈联也是为了凑元妃的现成话;尾联基本也如此。这首比迎春惜春好些,但细看比较凑。

所以原文也说李纨凑了首,就这样吧。比前面三位好一些。

薛宝钗来了!

芳园筑向帝城西,华日祥云笼罩奇。
高柳喜迁莺出谷,修篁时待凤来仪。
文风已着宸游夕,孝化应隆遍省时。
睿藻仙才盈彩笔,自惭何敢再为辞?
首联就还好。

颔联那是相当出色,尤其修篁时待凤来仪,套“有凤来仪”非常棒。

题外话,薛宝钗浑厚蕴藉,所以她写七律,颔联和颈联的气象格局一向出色。后来写螃蟹,“皮里阳秋空黑黄”也是。

下面就很稳了。

整体稳重又漂亮。没想多显才华,没夺眼的字句,但很稳。有种“随便写写吧”的样子,但也已经很靠谱了。

作为颂圣来讲,既华贵又端正,合乎规范的好。

好,林黛玉了。

名园筑何处,仙境别红尘。
借得山川秀,添来景物新。
香融金谷酒,花媚玉堂人。
何幸邀恩宠,宫车过往频?
首联就直接境界超逸。

颔联颈联,工整又不俗气,不像李纨珠玉神仙,而是山川花香,格外脱俗,金谷酒用的典故也好。临尾一句是套路,但还特别带了点画面感。

比之前大家集体七言不同,林黛玉这是五言。

七言相对更看结构气象,五言相对更看情性天然。

原文还说了,林黛玉是“胡乱作一首五律应景罢了”,这都能被元春挑出来单独说好。

这就是林黛玉了:整个气象风骨,都与姐妹们不同。

但没完呢。

贾宝玉来写,

秀玉初成实,堪宜待凤凰。
竿竿青欲滴,个个绿生凉。
迸砌防阶水,穿帘碍鼎香。
莫摇清碎影,好梦昼初长。
首联挺稳,颔联还好;颈联有巧思,尾联就还好。

蘅芜满净苑,萝薜助芬芳。
软衬三春草,柔拖一缕香。
轻烟迷曲径,冷翠滴回廊。
谁谓池塘曲,谢家幽梦长。
这个感官上很出色,助芬芳、软草柔香、轻烟冷翠,包括“助”、“滴”、“拖”这几个字,都有意思。

深庭长日静,两两出婵娟。
绿蜡春犹卷,红妆夜未眠。
凭栏垂绛袖,倚石护青烟。
对立东风里,主人应解怜。
绿蜡那句是薛宝钗教的不提,颈联尾联意思流畅又工整,整首都不错。

这里三首,已经算是显贾宝玉的才华了:描摹情境,颇有画意,对得工整,用字亮眼。

所以元春也感叹“进益了”。

行,最后一首,是林黛玉替贾宝玉写的。

杏帘招客饮,在望有山庄。
菱荇鹅儿水,桑榆燕子梁
一畦春韭熟,十里稻花香。
盛世无饥馁,何须耕织忙。
一开始杏帘在望拆分凑句,但丝毫看不出凑的意思,田园风情。

颔联句法极好,我觉得是当晚所有诗里,最独特的一联了。十个字,一幅画都出来了。

颈联工整,而且暗合杜甫“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之美。

尾联看似颂圣,但妙在还有个细节:

之前贾宝玉说稻香村“此处置一田庄,分明见得人力穿凿扭捏而成。”

林黛玉这里轻柔的一句“何须耕织忙”。似有遥遥相对之意?



林黛玉后来曾劝香菱先读王维五言,看她这里两首五言,气象天然,也的确是好。

所以元春也是识货的,直言林黛玉最后这首,写得最好。



对比上面迎春惜春明显凑字、李纨为工整凑对句、贾宝玉色彩明丽但多少还看得出炼字的意思,林黛玉的诗,的确清隽天然,看着全不用力没有雕琢,却又浑然天成:

确实是超出一截的好。



当然,最厉害的还是曹雪芹。

黛玉和宝钗不同好法,得分别显出来;而迎春和惜春不那么好的一面,他还得尽量学得像……写好容易,写差也不难,但写得半好不好,尬得恰到好处,也挺难的……

编辑于 2021-04-09 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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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云飞袖
流云飞袖
流云漫卷天如雪,飞袖长舒水作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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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玉是“咏絮才”,诗词是红楼里的当然第一。

元春省亲,她写了两首五律。

在迎接皇妃的重大礼节上写的诗是应制诗,在清代应制诗一般不能写五律的。清沈德潜《说诗晬语》论应制诗:五言以试士,七言以应制。限以声律,而又得失谀美之念先存于中,揣摩主司之好尚,迎合君上之意旨,宜其言之难工也。

此节应制诗仅宝黛二人做了五律,所以是知己。

还有一点,宝玉与元妃的“母子”情节,也是省亲牌匾全部为宝玉(黛玉也有代劳)拟制的原因。

当日这贾妃未入宫时,自幼亦系贾母教养。后来添了宝玉,贾妃乃长姊,宝玉为弱弟,贾妃之心上念母年将迈,始得此弟,是以怜爱宝玉,与诸弟待之不同。且同随贾母,刻未离。【庚辰侧批:批书人领过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其名分虽系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
应制难工,但黛玉这两首诗气息灵动、鲜活可触,随手拈来,自然流畅,极工极贴,虽为应制,又不失清高。《杏帘在望》为全书五律之冠,专为宝玉所作!

世外仙源 【庚辰双行夹批:落思便不与人同】匾额
名园筑何处,
仙境别红尘。
借得山川秀,
添来气象新。【庚辰双行夹批:所谓“信手拈来无不是”,阿颦自是一种心思】
香融金谷酒,
花媚玉堂人。
何幸邀恩宠,
宫车过往频?【庚辰双行夹批:末二首是应制诗。余谓宝林二作未见长,何也?该后文别有惊人之句也。在宝卿有不屑为此,在黛卿实不足一为。】
《世外仙源》匾额为宝玉所拟,典出于《桃花源记》之《世外桃源》,为秦人避难之所,喻为置身世外,用于元妃省亲当然不妥。

首联直接入题,老道!说大观园为仙境,“别红尘“为离别人世间的繁华之意,虽于仙境,但用于应制,不妥,但是黛玉仙子本来面目。

“借得山川秀,添来景物新”两句极佳,用张说典,既有题咏又颂归省,所以脂批:信手拈来无不是。

颈联中“金谷酒、玉堂人”之对极好,但典是别人不敢用的。”金谷“用典为晋石崇在金谷园与宾客饮酒赋诗,后石崇被杀、绿珠亦坠楼殉情;”玉堂“典是《汉书·谷永传》“抑损椒房玉堂之盛宠。”颜师古注:“玉堂,嬖幸之舍也”。喻大观园现之盛日后之衰,表褒实哀,应制当不妥。

贾妃看毕,称赏一番,又笑道:“终是薛林二妹之作与众不同,非愚姊妹可同列者。”原来林黛玉安心今夜大展奇才,将众人压倒,[庚辰双行夹批:这却何必,然尤物方如此。]不想贾妃只命一匾一咏,倒不好违谕多作,只胡乱作一首五律应景罢了。[庚辰双行夹批:请看前诗,却云是胡乱应景。]
面对贵妃,不去应制,却“大展奇才”,决非一般女子该有的本份,但元妃非常认可,盛极而衰的认同吗?

杏帘在望 匾额
杏帘招客饮,
在望有山庄。[庚辰双行夹批:分题作一气呵成,格调熟练,自是阿颦口气。]
菱荇鹅儿水,
桑榆燕子梁。[庚辰双行夹批:阿颦之心臆才情原与人别,亦不是从读书中得来。]
一畦春韭熟,
十里稻花香。
盛世无饥馁,
何须耕织忙。[庚辰双行夹批:以幻入幻,顺水推舟,且不失应制,所以称阿颦。]
从写诗这个角度,五律比七律要难,字少不易铺陈,所以以情于自然内者为上,这首诗的中间两联:一畦春韭熟,十里稻花香。警句也!

此诗好在那里?气息极佳,应制极稳。

杏帘招客饮,在望有山庄,多老练,首联就擒题,题目分成两句,一气讲下来,讲得那么自然。

菱荇鹅儿水,桑榆燕子梁。十字八物,无修饰无铺叙,全然天成,是为不隔。从纯粹角度甚至好过“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有出、斜两字),与“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有声、迹两字)”。

颔联同颈联,两联姿态要不一样,前面浓,后面淡。一畦春韭绿,十里稻花香,这两句话就是一气而下,气息自然的,同上联是有变化的。春韭写近景,稻花写远景,是并列关系,色香、远近、疏密相互映衬,同时暗含了时间上的跨度。妥贴工稳,似不着力。

对于应制诗,这首诗好在最后。稻香村是一个景观,你不要以为这真是农村,宝玉早就讲过,这是忽然出来一片人为的农村,没人种田耕地,也没人织布,只是一个景点而已。但是“盛事无饥馁”现在太平盛世,没人饿肚子了,“何须耕织忙”,何必去耕织呢?所以批语是“以幻入幻,顺水推舟”,什么叫顺水推舟呢?就是前三联的景象摆在这里说现成话,叫顺水推舟。“且不失应制”,不违背应制之体,因为写给元春看,你必须要讲皇帝的好话。

顺便说笑下。宝玉:这地方叫“稻香村”吧;元妃:好俗气,也不高雅点,改“浣葛山庄”,多高大上呀;宝玉:......;黛玉:不能改我BF的!看“一畦春韭熟,十里稻花香。”元妃:哇,好厉害哦,算了算了,我改的不对,还是“稻香村”。这狗粮领的!



其他姊妹都是应制的七言,宝钗的七律极工,但也都是凑数而已,不想多解释了。

编辑于 2021-04-10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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汁无不盐
汁无不盐
北美Ph.D. (HIV免疫学研究)
我一直觉得红楼梦里面的才女可以跟很多唐代名家风格一一对应:

黛玉- 诗仙李白: 风格浑然天成, 不加雕琢, 才华横溢, 非后天练就, 浪漫主义风格显著. 在海棠社第一次写诗咏白海棠时, 题目出定之后大家都闷思苦想的时候, "独黛玉或抚弄梧桐,或看秋色,或又和丫鬟们嘲笑", 最后一挥而就, 写出了"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 , 被大家称赞是别有一番心肠. 黛玉作诗的思路总是另辟蹊径, 在后面的咏菊诗, 葬花吟中都淋漓尽致, 让我觉得跟诗仙李白的 "大河之水天上来, 奔流到海不复回" 是一个路子的.

宝钗 - 诗圣杜甫: 风格沉稳老道, 用词洗练, 往往赋予作者自己深刻的思考. 所有红楼少女 + 贾宝玉所作的诗作里面, 都是咏物咏景抒发心境, 只有宝钗一篇咏螃蟹 "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 讽刺世人, 后篇咏絮又有 "好风凭借力, 送我上青云" 这样的力争上游的意气, 所以她的现实主义风格是十二钗中最显著的, 总是让我联想起杜甫. 即使是单纯咏物咏景, 宝钗的诗都是被李纨推崇为 "有身份的", 比如咏海棠的 "淡极始知花更艳,愁多焉得玉无痕", 与她本人不施粉黛, 端庄自持的风格不谋而合.

妙玉 - 诗佛王维: 这个没什么好说的, 她本身也是佛堂之人, 作诗虽然只有一次, 但是惊鸿一瞥, "振林千树鸟,啼谷一声猿", 跟王维一样诗中有画, 画中有禅.

湘云 - 静安居士白居易: 写的多...... 白居易一生留下三千多首诗作, 湘云在吃鹿肉那一章展现了自己超强的联诗能力, 所以就把他们俩放在一起了..... 写的多, 不代表写的就不好, 湘云写的诗才是很有才华的, 最出圈的一句是 "寒塘渡鹤影", 我最喜欢的是 "萧疏篱畔科头坐,清冷香中抱膝吟", 还有她的咏絮词 "且住, 且住, 莫使春光别去". 在红楼里面能跟黛钗一战的也只有湘云了.

其他人的诗... 不提也罢....

发布于 2021-04-09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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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23 20: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林黛玉自陈一无所有,丝毫不知林家遗产?
燕风轻
燕风轻
有很多读者总说林家有巨额遗产(二三百万两银子)归林黛玉继承,在贾琏代办林如海丧事之时一并带入贾府,那为何同贾琏一到回来的林黛玉却对此一无所知,甚至自陈…显示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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荞麦花开
荞麦花开​
红楼梦文本研究员;陈道明表演解剖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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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财产问题考辨

文/荞麦花开


《红楼梦》中林黛玉家财产问题,看官莫谓无稽无聊,事实上,此为红学中一热点问题,读者试一搜知网或万方,当能发现讨论此问题之论文,颇不在少也。且此问题之讨论,不始于今日。清人涂瀛《红楼梦问答》似是最早提出此问题者:

或问:“林黛玉数百万家资尽归贾氏,有明证与?”曰:“有。当贾琏发急时,自恨何处再发二三百万银子财,一‘再’字知之。夫再者,二之名也。不有一也,而何以再耶?”或问:“凤姐之死黛玉,似乎利之,则何也?”曰:“不独凤姐利之,即老太太亦利之。何言乎利之也?林黛玉葬父来归,数百万家资尽归贾氏,凤姐领之,脱为贾氏妇,则凤姐应算还也,真不为贾氏妇,为他姓妇,则贾氏应算还也。而得不死之耶?然则黛玉之死,死于其才,亦死于其财也。”
按涂瀛所论,是耶非耶?兹揆诸文本实际,细细分剖。第二回:

原来这林如海之祖,曾袭过列侯,今到如海,业经五世。起初时,只封袭三世,因当今隆恩盛德,远迈前代,额外加恩,至如海之父,又袭了一代;至如海,便从科第出身。虽系钟鼎之家,却亦是书香之族。
可见林家与贾家类似,亦是世代公侯“钟鼎之家”,绝非第二十二回黛玉怼宝玉这话“她(湘云)原是公侯的小姐,我原是贫民的丫头”,亦非第五十七回紫鹃对宝玉冷笑这话“林家贫到没饭吃”云云。

又第三回:

这林黛玉常听得母亲说过,她外祖母家与别家不同。她近日所见的这几个三等仆妇,已是不凡了,何况今至其家。
当日林如海教女以惜福养身,云饭后务待饭粒咽尽,过一时再吃茶,方不伤脾胃。今黛玉见了这里许多事情不合家中之式,不得不随的,少不得一一的改过来,因而接了茶。早有人又捧过漱盂来,黛玉也照样漱了口。然后盥手毕,又捧上茶来,方是吃的茶。
按多有读者以此为林家富贵不如贾家之证据。事实上,作者写明,“今黛玉见了这里许多事情不合家中之式”,此不过不同家族情况习惯不同而已,谈不到谁更豪富。我认为,贾家为大家族几代同堂、累世共居,林家至林如海一代,则如甄士隐一般,不过夫妇与独女之“三口之家”(林家较甄家多得几房姬妾而已),所以黛玉眼中看去,与其说是“贫民的丫头”看公侯大家的富贵,莫若说是“支庶不盛,子孙有限”之家,看人口众多大家巨族之规矩作派。另外,还如知乎网友“泥巴牛”所说,“至于黛玉觉得贾家用度不凡,只不过是两家在消费理念上的不同。书香世家和武将豪门,日常把玩欣赏的东西根本不搭调。”所以,并不能由“这林黛玉常听得母亲说过,她外祖母家与别家不同”得出林家财产远不及贾家之结论。

又第二回:

今岁盐政点的是林如海。这林如海姓林名海,表字如海,乃是前科的探花,今已升至兰台寺大夫,本贯姑苏人氏,今钦点出为巡盐御史,到任方一月有余。
俞平伯在致邓云乡函中道(转引自邓云乡《红楼风俗谭》中《林如海和“盐政”》一文):“盐务是最阔之差。”二月河《乾隆皇帝》第五卷《云暗凤阙》第十四回:“纪昀也叹,笑道:‘扬州有轻薄少年套《陋室铭》作《陋吏铭》,不知皇上听过没有——官不在高,有场则名。才不在深,有盐则灵。斯虽陋吏,惟利是馨。丝圆堆案白,钱色入秤青。谈笑有场商,往来皆灶丁。无须调鹤琴,不离经。无刑名之聒耳,有酒色之劳形。或借远公庐,或醉竹西亭。孔子云,何陋之有?——这还只是说盐务之官员,其余牛鬼蛇神为魍为魉就更是一言难尽了。’”王其见《林黛玉与清代继承法制》(载《人民法院报》2014年5月30日):“清代盐政,实行官督商销制,起初沿明代旧例,遣派巡盐御史总理一区盐政,嗣后改归各省督抚兼理。因盐是百姓日常生活必需品,管理盐之开采、配置、运送及相关税收的盐政,便成为清代最肥最有油水的美差。俗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何况是担任巡盐御史的林如海。所以,林如海定然收聚了一大笔丰厚财产。曹雪芹避而不写林家的富贵阔绰,想必是担心给‘堪怜咏絮才’的黛玉贴上铜臭标签,这也是他的高明之处。”按第二回其年,黛玉五岁。又第十四回林如海捐馆扬州城,其年黛玉十一岁。合此二回而观,则林如海在巡盐御史之位凡六年,哪怕没有贪酷之弊,循例拿盐商的“常例”,积累亦必可观。如十年砍柴《闲话红楼》第三章所论:“明清两代管盐的官员是公认的肥差,而朝廷派出来巡查天下盐政的官员,其含金量有多大?这样的职务,不用特别贪得无厌,只要符合当时官场的‘潜规则’,按场面通行的规矩收点‘炭敬’‘冰敬’‘节敬’、生日庆贺等常例钱,积年下来就是个叫人瞠目结舌的数字。”有读者会疑惑,林如海会去贪贿?或者不去明目张胆的贪贿,他竟也会收盐商们的常例孝敬,冰敬炭敬?林如海可是林黛玉的父亲啊,是超逸迈俗的世外仙姝的父亲啊,是做过“兰台寺大夫”清要之官的正面人物啊。笔者笑曰,图样了不是?可参民间传说中,乾隆生父陈世倌。赖惠敏《清代的皇权与世家》第二章“海宁陈氏的婚姻研究”论云:“陈世倌之弟世侃,其三嫂家人在外买绸缎,与布商贺懋芳发生口角,陈世倌以书信嘱托黄叔琳处治贺懋芳。陈世侃又亲自上衙门,黄叔琳留伊吃饭,坐在后堂,黄叔琳出堂杖责贺懋芳,无端杖毙,引起浙人罢市。陈氏与黄氏的姻亲关系是:陈世侃子克垂聘黄叔璥之女,而黄叔璥是叔琳之弟。黄叔璥以台臣身份巡视台湾,回京时路过浙江因贺懋芳案遭落职。”陈世倌在金庸小说《书剑恩仇录》中是绝对的正面人物,在家乡名声甚好,乡人嘴里“海宁陈阁老”云云,满脸自豪之色。《清史稿》载:“世倌治宋五子之学,廉俭纯笃。入对及民间水旱疾苦,必反覆具陈,或继以泣。上(世宗)辄霁颜听之,曰:‘陈世倌又来为百姓哭矣!’”雍正笑曰“陈世倌又来为百姓哭矣”,《书剑恩仇录》中也写了。可见清代的大官僚,大概率是两副脸孔。曾文正怎么样?大清文臣之极则。理学宗师,万世师儒。不是他这个最高统帅默许纵容,湘军嫡系中的嫡系——曾老九的吉字营攻破天京城大肆烧杀掳掠,可能?大清王朝,难得真正诸葛亮。如十年砍柴《闲话红楼》第三章所论:“这样的常例钱,林如海可以不要吗?我认为不可以,连常例钱都不要的官员是海瑞这样凤毛麟角的异类。如果林如海这样做,他就不可能在这样要害的位置上坐稳,因为他不收下面盐官、盐商的钱等于得罪了一个庞大的利益阶层。”就书中所写,贾政虽然“最喜读书人,礼贤下士,拯弱扶济危,大有祖风”(《第三回》),但书中同样写“况又系妹丈致意,因此优待雨村,更又不同,便竭力内中协助”,故而贾雨村“题奏之日,轻轻谋了一个复职候缺”——看看,“竭力内中协助”,这不就是把混官场混圈子说得这么清新脱俗吗!陈世倌“以书信嘱托黄叔琳处治贺懋芳”,仗姻戚之势而欺人,与薛蟠打死人,而仗姨父贾政、母舅王子腾之势而欺人,正是如出一辙。而给二内兄贾政作书“致意”、引荐贾雨村者为谁?林公如海是也。观其对贾雨村言:“即有所费用之例,弟于内兄信中已注明白,亦不劳尊兄多虑矣。”便亦可知林如海这个“前科的探花,今已升至兰台寺大夫”,并非曾身居清要,便是身怀清操,有林黛玉这么个仙子女儿,便想当然是手不沾铜臭、一清如白水的包拯海瑞于成龙。如十年砍柴《闲话红楼》第三章所论:“他(林如海)推荐一个‘貌似有才,性实狡猾’而被参革的贾雨村给贾府,从而重新起复,可见他深谙官场那一套规则。”《大明王朝1566》剧中赵贞吉不云乎,官做大了,就没有什么书生了。因此,林如海在巡盐御史任上,不可能竟是个卢怀慎于成龙,而大概率是如其他前任后任一样,捞足了金的。如十年砍柴《闲话红楼》第三章所论:“曹雪芹学富五车,非得给林如海安这么一个和钱打交道的官职,而不是礼部那些穷官,也许是有所暗示——林家有钱。”加上林家袭侯四世之祖上遗产,林如海的家底不容小觑。书中还写,这林家支庶不盛,子孙有限,所以产业析分应不甚多,如是观之,林如海的家底儿更为可观。如十年砍柴《闲话红楼》第三章所论:“林如海长期占据巡盐御史这个肥差只是林家有钱的一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则是林家四代为侯,到了林如海这一辈没了侯位,然而有科甲出身,‘虽系世禄之家,却是书香之族’(《红楼梦》第二回)。这祖荫和功名系于林如海一身,在那个时代便是强强联合。五等爵位中,贾府从宁、荣二公开始,到宝玉这一辈是第四代,公只比侯高一等,因此可以说林府不见得比贾府差到哪里。还有一个因素要考虑,林家人丁不兴旺,到林如海这里是几代单传——这说明几代中没有析分过家产,不像贾家那样人员众多,日常支出繁重。五代的家产都归林如海所有,这份产业比贾、史、王、薛任何一家都不会逊色。”

如此其厚的家底,倘林如海一旦身故,其独生爱女有无继承权呢?这个问题不简单,需要先对中国古代“在室女”(“凡女子在父母家,尚未适人者”——未出嫁女儿)的家产继承情况作一梳理。简言之,那就是从汉唐宋到元明清,“户绝”情况下的在室女的财产继承权是被逐渐裁减以至于无的。开历史倒车!

汉:郭建《古人的天平:中国古典文学名著中的法文化》:“在湖北张家山出土的西汉初年的《置后律》中规定,如果死者没有儿子、父母与妻子也已经去世的,未出嫁的女儿可以接替父亲的户主地位,获得土地、房屋及其他财产。并且在出嫁时将这些土地、财产带到男家(住宅只有在邻接的情况下才可适用这一规定),加入男方的财产。如果婚后丈夫去世或者离婚,女方仍然可以将这些财产带回,独立成户。”

唐宋:邵俊利《清代“为人女”与“孀妇”财产继承权问题研究》(南昌大学中国古代史硕士论文,2014年):“中国古代女性的财产继承权利的法制化阶段始于唐,宋承唐制。唐宋是中国古代女性财产继承权利法制化程度较为健全的时代,也是中国古代女性财产权利发展的小高峰时期。如果说唐宋时期女性财产继承权利的发展都比较平稳与开化,那么到了明代之际,女性财产继承权利便开始出现了较为重大与明显的变动与革新。”郭建《古人的天平:中国古典文学名著中的法文化》:“唐代法律《户令》中,将在室女列为和诸子并列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和儿子们一起继承遗产,不过,她们能够继承的遗产份额只是相当于未婚儿子的在平均份额外应该获得的聘礼的二分之一,作为她们的嫁妆。如果死者没有儿子,在法律上叫做‘户绝’,按照唐朝《丧葬令》的规定,户绝的家庭应该由‘近亲’将死者全部重要的财产‘部曲、客女、奴婢、店宅、资财’出卖,折换为现钱,将扣除丧葬费用后的余额,平均分配给所有的女儿。”尹伊君《红楼梦的法律世界》:“《宋刑统》‘户绝财产’条则对女儿的继承权作了很大的限制……按照《宋刑统》的规定,户绝女儿已经丧失了对遗产的处分权。在近亲将所有遗产变卖完后,她们得到的只是丧葬和功德之外的‘余财’。出嫁女儿则只享有‘余财’三分之一的继承权。但我们须注意的是,在所有的继承者中,女儿是排在第一位的;只是在没有女儿的情况下,近亲才享有继承权;最后,如果连亲戚也没有,则财产入官。”邵俊利《清代“为人女”与“孀妇”财产继承权问题研究》:“唐宋在室女的财产继承权不受户绝与否的限制。……唐宋时期,在室女即便是在有未婚兄弟在场时,也确定无疑有一定的财产份额的继承权。尤其是宋时期社会的厚嫁之风盛行,为在室女准备一份丰厚的嫁妆是每个家庭重要的头等大事,这不仅关系到自家女儿以后在婆家的日子好过与否,也更是关系到家族的荣耀问题。嫁妆的隆重甚至超过聘资,并成为理所当然的事。比如,‘范仲淹(989-1052)1050年为义庄制定支出的规则时,划出30官贯钱为嫁女时使用,儿子娶妇时则为20贯钱。’并且,这一情况并不局限于官宦或富庶之家。可见,唐宋时期,在室女的财产继承权不仅获得法律上的确认与保护,民间也确实盛行厚嫁,在室女获得本家财产的机会和份额尚属可观。”

金元:郭建《古人的天平:中国古典文学名著中的法文化》:“金元两代基本沿用宋代的(遗产继承)法律。”

明清:尹伊君《红楼梦的法律世界》:“女儿作为户绝财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规定在明代被打破了。按照洪武二年的一项立法,四世以内的任何一个侄子都享有较亲生女儿优先的继承权,学者将其称为‘强制侄子继嗣’。……户绝财产,只有在这些同宗的所有侄子及所立的嗣子都不存在的情况下,女儿才享有继承权。如果没有女儿,则财产入官。《清律》同于《明律》。明清的法律不仅颠倒了宋代法律关于户绝财产第一继承和第二继承的顺序,而且将‘近亲’的范围扩大至四世以内的所有侄子。这样一来,女儿享有继承的机会微乎其微,她们的继承权实际被剥夺了。”邵俊利《清代“为人女”与“孀妇”财产继承权问题研究》:“《大明令•户令》规定:‘凡户绝财产,果无同宗应继者,所生亲女承分。无女者,入官。’从中可以看出……在明代,一旦确定为‘户绝之家’时,‘为人女’便可继承全额户绝财产,并且不存在户绝之家有女继承时,国家没收私人资产的情况。但是这种乐观局面很快就被国家‘强制立嗣’的规定所打破……明代兴起的‘强制立嗣’规定使得‘户绝’的存在机会变得渺茫,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为人女’继承户绝财产的权利。……受‘强制立嗣’的影响,‘户绝’现象基本名存实亡,‘为人女’财产继承权的命运由此变得生死未卜。……虽然‘为人女’对于‘户绝’财产的继承享有绝对性的权利,清代政府与社会对此也都大加保障,然而,从明代沿袭下来的‘强制立嗣’的国家政策,却对‘为人女’的财产继承权产生了重大的冲击。……受国家‘强制立嗣’规定的影响,户绝消亡成为常态,并且嗣子的选择范围贯彻由近及远,亲疏有别的原则,在如此广阔的嗣子候选队伍中,选立合乎要求的嗣子一般均可实现,‘为人女’继承财产的唯一机会因此已被隐形剥夺。……种种的高压与变化都反映出了清代女性财产继承法制环境的严苛与恶化。”王跃生《清代立嗣过继制度考察》(载《清史研究》2016年第2期):“中国宗族中各个家庭之间存在很强的依存关系,同宗的各个家庭不仅共祖,而且一定程度上可以‘共产’,乃至‘共子’。立嗣过继就是‘共产’、‘共子’的表现形式。这种使‘家产’、‘子嗣’界限模糊的做法对家庭传承既有积极意义,也有消极作用。‘共子’制度使无子者获有子嗣,消除了‘绝嗣’之忧。但它的实施也使无子之人所创造的家业和积累的财产在当下或今后将归属他人,甚至自己的亲生女儿也不得染指。”柴盈《清代继承法律制度研究》(暨南大学法律系硕士论文,2016年):“清代户绝家庭的女儿若家庭有立嗣,她不能继承财产。”

从唐宋到明清,女性财产继承权的逐渐被挤压“开历史倒车”,如王其见《林黛玉与清代继承法制》(载《人民法院报》2014年5月30日)所云:“在古代中国,法律对女儿的财产继承权,则经历了一个从保护到限制再到几乎完全剥夺的演变过程。”亦如邵俊利《清代“为人女”与“孀妇”财产继承权问题研究》所总结:“唐宋时代,女性的社会地位和人身自由还较为充分,‘为人女’尚可与同室兄弟共同参与财产分配继承,‘孀妇’承分也无需立嗣,社会对其改嫁更是较为宽容。到了清代,由于受国家‘强制立嗣’和‘三纲五常’伦理文化的主导,清代‘为人女’与‘孀妇’的财产继承环境开始变得岌岌可危,‘为人女’不仅丧失了与同室兄弟共同继承的权利,并且受‘强制立嗣’的挤压,她更是基本失去了继承户绝财产的可能。‘孀妇’承分则一方面要守节,另一方面则必须要为夫家立嗣,立嗣开始成为其一项法定义务。这种巨大的差异性,不仅反映了清代国家和社会对于女性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严苛控制,更是间接地折射出了清代女性社会地位的卑微与急转直下。”

但我们须注意,以上讨论的是整个社会的一般情况。女儿继承财产情况,清代旗人社会与汉人社会,是否相同?今之红学研究,已成果扎实,曹雪芹这部书虽昌言“无朝代年纪可考”,实则书中典制礼俗、言行规矩,验于清代中前期八旗世家高门大族,莫不若合符节。

震钧《天咫偶闻》卷十记“八旗旧家,礼法最重”:

八旗旧家,礼法最重。余少时见长上之所以待子弟,与子弟之所以事长上,无不各尽其诚。朝夕问安诸长上之室,皆侍立。命之坐,不敢坐。所命耸听,不敢怠。不命之退,不敢退。路遇长上,拱立于旁,俟过而后行。宾至,执役者,皆子弟也。其敬师也亦然。子弟未冠以前,不令出门。不得已而出,命老仆随之,故子弟为非者甚鲜。
魏元旷《蕉盫随笔》记“旗人家庭之礼最严”:

旗人家庭之礼最严,老幼皆无敢少失,其周旋应对,莫不从容中节,盖自幼习之。入关以来二百余年,未尝改易。
奉宽《兰墅文存与石头记》:

故老相传,撰《红楼梦》人为旗籍世家子。书中一切排场,非身历其境不能道只字。
《红楼梦》第十四回回末脂批(庚辰):

此回将大家丧事详细剔尽,如见其气概,如闻其声音,丝毫不错,作者不负大家后裔。
张冥飞《古今小说评林》:

《红楼梦》书中所写规矩礼节,皆八旗世族中家法。
吴宓1954年4月3日日记(《吴宓日记续编》第2册):

今日得读影印《越缦堂日记补》。……据作者之管见,贾宝玉必系八旗贵介……
启功《读红楼梦札记》:

(《红楼梦》)书中写出了许多生活制度……特别是清代旗籍里上层人物的家庭生活,更写得逼真活现。
宋淇《红楼梦识要•贾政是不是假正经?》:

读者必须了解:《红楼梦》中的贾家是汉化了的满人,他们的家规礼法比当时汉人的富贵之家严格得多。
《金启孮谈北京的满族》一书“府邸世家的满族”一章:

《红楼梦》这部书对研究满、蒙府邸和八旗世家是极其有用的实例材料。
周汝昌《满学与红学》:

不懂满学,即看不懂《红楼梦》——此看不懂者,至少是指不能全部看懂。
陈寅恪先生《唐代政治史述论稿》:“汉人与胡人之分别,在北朝时代文化较血统尤为重要。凡汉化之人即目为汉人,胡化之人即目为胡人,其血统如何,在所不论。”又寅恪先生《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总而言之,全部北朝史中凡关于胡汉之问题,实一胡化汉化之问题,而非胡种汉种之问题,当时之所谓胡人汉人,大抵以胡化汉化而不以胡种汉种为分别,即文化之关系较重而种族关系较轻,所谓有教无类者是也。”又寅恪先生《魏书司马睿传江东民族条释证及推论》:“寅恪尝于拙著《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及《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详论北朝汉人与胡人之分别在文化,而不在种族。兹论南朝民族问题,犹斯旨也。”又寅恪先生《元白诗笺证稿》:“吾国中古史种族之分,多系于其人所受之文化,而不在其所承之血统。”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赖惠敏有《但问旗民》一书,“但问旗民”,意为“不分满汉,但问旗民”,意为清代统治者通过法律手段,在政治和社会地位上区分旗人与民人。中国社科院历史所研究员定宜庄《最后的记忆——十六位旗人妇女的口述历史》一书《前言》:“将我访问的这些妇女统称为‘满族妇女’,只是为了行文上的方便,事实上将她们统称为‘旗人后裔’,也许更为准确。由清朝的创建者努尔哈赤建立,并与有清一代相终始的八旗制度,特点之一是‘以旗统人’,亦即将所有归附的或俘获的各民族、各部落人口,一并纳入八旗的组织之中,从此旗人成为满人的同义词,其间囊括的,不仅有建州、海西等明代女真后裔,还有大量汉人、蒙古人、朝鲜人及东北、北方各少数民族的人口。人口构成复杂,且多是通过强力被征服集聚在一起,就构成了满族这个于17世纪初新成立的人们共同体的显著特征。八旗中有满洲、蒙古与汉军之分,但在有清一代,他们都以‘旗人’的身份将自己与广大汉族‘民人’相区别,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满族的民族意识。”白燕《满汉文化交融视野下的〈红楼梦〉研究》(山东大学博士论文,2008年):“清代之八旗,是一个以满洲为主体,融入汉、蒙古、高丽、达斡尔、俄罗斯等民族的多民族共同体。八旗内部分设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长期的共同生活,八旗内部民族意识渐趋淡化,八旗整体意识逐渐增强。以至清末北京有‘不分满汉,但问民旗’的说法,老舍先生还径直将旗籍人称为‘旗族’。但是,旗、民间的界限是判若分明的。旗民分治,旗民不通婚、旗民不交产、旗民不同刑,使当时旗人成为居于‘民’之上的特殊群体。曹雪芹家为正白旗满洲包衣人,属于八旗内满洲旗分之汉姓人,在当时被称为‘旗人’,这是曹家在清代社会的身份标识。”是故从中古到近世,胡汉之分,在文化而不在种族。余英时《曹雪芹的反传统思想》(载《红楼梦的两个世界》):

近代红学研究的主要成就是使我们基本上弄清楚了曹雪芹的家世。我们现在确知曹家虽原为汉族,但早已投靠满洲人;入关以后并隶属内务府正白旗。换句话说,曹家在文化上已是满人而不是汉人了。满族征服中国本土以后,汉化日益加深,逐渐发展出一种满汉混合型的文化。这个混合型文化的最显著的特色之一便是用已经过时的汉族礼法来缘饰流行于满族间的那种等级森严的社会制度。其结果则是使满人的上层社会(包括宗室和八旗贵族)走向高度的礼教化。所以一般地说,八旗世家之遵守礼法实远在同时代的汉族高门之上。
定宜庄《满族的妇女生活与婚姻制度研究》一书第三章:

满族入关之后,从社会生活到思想观念都迅速向汉族社会看齐,乃是不争的事实,这种看齐的主要标志,是对儒学的接受之彻底。对儒家伦理道德的全盘吸收,使这个民族的面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可以说,满族统治者用汉族的儒家学说改造了或说重塑了整个民族,他们对儒学的尊崇和实践,是汉族社会也望尘莫及的。
《红楼梦》书中展现的八旗世家之“汉族社会也望尘莫及的”“远在同时代的汉族高门之上”的“高度礼教化”,真是到了令今之读者读之悚然的程度。余英时先生《曹雪芹的反传统思想》一文,从“丧葬”和“祭祀”两方面,引清人笔记《听雨丛谈》,与《红楼梦》互比对勘,以证明“《红楼梦》中所写的丧礼与祭礼都是流行于八旗社会的制度”,并见曹雪芹“写实手段之高妙”。余先生肯定地说:

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纵使《红楼梦》作者的姓名不幸而永远失传,但凭其中所写的丧祭二礼,我们也可以考出此书必出于清代八旗世家子弟之手。
白燕《满汉文化交融视野下的〈红楼梦〉研究》:

《红楼梦》全书以贾府为描写重点,小说中的贾府实际上是康乾盛世时期八旗贵族家庭的缩影,它具有清代八旗贵族家庭的种种典型特征。……贾府凭借着祖上的勋业,成为京城最有权势的贵族。贾府的府宅是奉旨建造的,“二宅相连,竟将大半条街占了”,其气派已超出了清朝实际的亲王府。……《红楼梦》中的贾府,就其概括的封建家庭的典型性而言,不可能是当时的汉族官僚家庭,只能是康乾盛世时期的八旗贵族家庭。也就是说,《红楼梦》中的贾府只有放到当时的八旗贵族家庭中才具有典型意义。……贾府的生活习俗、庄园经济、家奴制度、骑射文化等,都明确地显示了它的旗人家庭特征。……曹氏一家显赫数十年,是清朝内务府世家中最突出者。这种人家,由于和满洲关系密切、历年久远,必然要受满族文化、风俗的影响以及各种强制满化措施的约束,因此满化程度较深。这是研究曹雪芹家世背景以及《红楼梦》时应加以关注的地方。
女儿继承财产情况,清代旗人社会与汉人社会,是否相同?且看赖惠敏《但问旗民:清代的法律与社会》一书的研究。该书第三章:“法令上对旗人绝嗣田产的处理,不但给亲女承受,若无亲女者尚可由外甥或外孙承继。……对旗人绝嗣田产的处理,也不像清律规定充公,而是给亲女或外甥或外孙承继。……我们比照汉人契约上注明‘承夫份’‘奉母命’的条文来说,汉人妇女处理财产的自主权可能不及旗人妇女。……一般汉人家庭中若无过继子,才准许女儿承受家产。不过我们看到一个旗人家庭立了过继子之后,过继子与女儿均分财产的情形。……旗人的姑奶奶可以和过继子一起分产的情况,在汉人社会也极少见,可见她们地位特殊。另外,有财产者无子孙称为户绝,其女不论在室女或已出嫁皆可承继家业。……户绝的家庭,其财产由女儿承受。我们看到有一女子与丈夫具名卖父亲绝嗣田产的契约,说明女儿承继父亲财产。”该书第五章:“旗妇的婚姻自主权和财产权虽不能和现代女性之权益相提并论,若比起清代的汉民妇女实有过之而无不及。”邵俊利《清代“为人女”与“孀妇”财产继承权问题研究》亦论:“旗人‘为人女’拥有较多财产继承权利。清代,国家对于‘为人女’财产继承权的限定已然较为苛刻,基于之前论述,可知,清代‘为人女’已然丧失了与同室兄弟竞产继承的机会,而只拥有继承‘户绝’资产的资格。然而,从民族差异性出发,却不免发现了‘为人女’财产继承的另一番天地。在《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中,有记载到,旗人无嗣者,根据继承人的亲疏或约定,可以分给亲女三分之一、五分之一或者半数的家产,而并未提到需为户绝之家立嗣以及亲女的婚嫁与否等问题,可见,旗人‘为人女’的财产继承权较于汉人‘为人女’的财产继承权宽裕。甚至到了清代盛世之际,汉化程度较彻底之时,政府对于旗人女性依然给予比较高的福利优待。例如,乾隆五十一年(1786)还议准:‘满洲官兵身故,并无子嗣,如有女未嫁,即与子孙无异,应得地租银两,亦照准数留给。’可见,虽然已经到了乾隆时期,但是满汉之间的差异依然存在,这条律法虽然只针对的是满洲官兵身亡之后的未嫁女,财产对象亦为地租的收益权,但是律法赋予其与‘子孙’无异的地租享有权的行为,未尝不是旗人‘为人女’财产继承权的又一个广阔层面的表现。旗人‘为人女’继承权的优越性不仅从律法条例的规定上有所体现,而且从更有实践意义的具体判例中也得到印证。在《内务府堂稿来文》第536包的档案中,有这样一则案例……充分说明了清代旗人户绝之家‘为人女’可与继子共同参与继承家庭财产的权利。由此可见,清代旗人之女继承家庭财产较为普遍,并未受到国家‘强制立嗣’对其财产继承权的隐形挤压。……在清代女性财产继承权的发展实现过程中,清代国家和社会对其施予了巨大的关注与保障。以民族性差异为代表的等级性权利,是国家对于旗人女性财产继承权利的特殊优待,这种权利或许正好体现统治阶级维护自身利益的需求。”

比较可知,包括家产继承权在内的财产权,汉人女性不及旗人女性,远甚!单就家产继承权而论,汉人“女儿享有继承的机会微乎其微,她们的继承权实际被剥夺了”,而“旗人的姑奶奶可以和过继子一起分产”、旗人“户绝的家庭,其财产由女儿承受”“清代旗人之女继承家庭财产较为普遍,并未受到国家‘强制立嗣’对其财产继承权的隐形挤压”,可见旗人重姑奶奶,真不是一句虚言,是落到了实处、体现为实实在在的银子的!

第二回:

(林如海)今只有嫡妻贾氏,生得一女,乳名黛玉,年方五岁。夫妻无子,故爱如珍宝;且又见她聪明清秀,便也欲使她读书识得几个字,不过假充养子之意,聊解膝下荒凉之叹。
又第三回:

那女学生黛玉身体方愈,原不忍弃父而往;无奈她外祖母致意务去,且兼如海说:“汝父年将半百,再无续室之意;且汝多病,年又极小,上无亲母教养,下无姊妹兄弟扶持,今依傍外祖母及舅氏姊妹去,正好减我顾盼之忧,何反云不往?”
可知林如海、贾敏伉俪情深,这对夫妇迥不同于贾政、王夫人夫妇之相处无趣、徒有面子活,更不同于贾赦、邢夫人夫妇之同样相处无趣、且面子活都无;亦可知林贾夫妇宝爱独生爱女,自幼假充男儿教养。设若我是重疾缠身、朝不虑夕的林如海,我必与同样宝爱娇女的“家岳母”达成一致协议——将我之财产,尽可能多地转移,以黛玉嫁妆的名义,托管于贾府老太君之处。旧时女子,最可靠的“亲生子不如手边钱”,就是一份随身到死的嫁妆。不难想象,林如海为黛玉准备的嫁妆,其丰厚在整部《红楼》诸钗之中,无第二人可与匹敌:

一是女儿本人该得的那份嫁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清代的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是相对于历朝历代更挤压女性财产继承权。但不是谁都是只有老婆没有女儿的。有女儿的也不是谁都是重男轻女毫无亲情的。只有女儿的人家,特别是富人家,如何避免被同宗的近支远支侄子侄孙恃国家“强制立嗣”这一条而“吃绝户”,将家产尽可能多地留给亲生骨血,不可能是个例,而必须是普遍的面上的问题。那如何操作呢?最主要的办法就是嫁妆。民间社会的智慧层出无穷,有些时候都是逼出来的啊!毛立平《清代妇女嫁妆支配权的考察》(载《史学月刊》2006年第6期):“女儿出嫁时由父母陪送嫁妆,在中国古已有之。汉代,鲍宣娶桓少君为妻,少君父因鲍宣清苦,‘装送资贿甚盛’,鲍宣恐妻子因嫁妆丰厚而不尽妇道,不悦(《后汉书》卷八四《列女传》)。至宋代,嫁妆奁产成为女家给男家婚帖中的必列内容,嫁妆的多少直接影响到婚姻的缔结。清代,陪嫁物品更是五花八门,嫁妆的多少因家庭贫富而有很大差异:贫家‘止银簪、耳环、戒指、衣裙寥寥数件而已’;中等家庭除衣物首饰外,还要陪送‘镜台、箱箧、被褥之类’的生活用具;富裕之家的嫁妆,从衣服、首饰、家具、器皿到土地、宅院、奴仆、金银,无所不包。”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两条随朝代时间演进的轨迹线,颇有意思:一条轨迹线是女性财产继承权的不断削减;另一条轨迹线则是女性嫁妆奁产的不断扩大。戏谑言之,这就是朝廷给咱闺女减多少出来,咱就给闺女添多少回去!邵俊利《清代“为人女”与“孀妇”财产继承权问题研究》:“虽然清代法律依然有规定关于‘为人女’的财产继承权,然而不过是对于最为罕见的特殊情况的财产处理,而非是对于‘为人女’财产继承权的专门性维护与保障。‘强制立嗣’与‘户绝’的消亡,相生相随,‘为人女’的财产继承权也在这种变相挤占下变得似有若无。然而‘为人女’的财产继承权并未因法律的压制与束缚而就此终结,民间独有的财产运作惯例成就了‘为人女’在财产继承上的新局面。其中,女子嫁妆权的存在,就是清代‘为人女’财产继承的主要日常途径。……虽然清代‘为人女’已经没有权利与儿子同等的参与家庭财产的分割,但是在分割家庭财产时,毋庸置疑地却是,民户之家无一例外都会将未婚女儿的嫁资问题考虑在内。这种状况在各种分家阉书、遗嘱继承、契约文书中都可以寻得踪迹。……这些材料中均有涉及到要为未嫁女儿留置嫁妆的问题,甚至提及到要追赠出嫁女儿嫁资的问题。这些得到的嫁妆产业大多伴随着出嫁女出嫁之日迎亲仪式的进行而发生从母家抬送至新人家的转移。这种转移实际上正是娘家父母对于女儿在财产继承上的迂回实现。这或许正是疼爱女儿的长辈对于法律规定给予男子独一份的财产继承权利的一种回避与挑战,更加确定了‘为人女’的事实性财产继承权的存在。……有能力的富庶之家将田宅,地亩等作为嫁妆陪送,则真切是‘为人女’在继承娘家财产方面的充分表现了。表中湖南、河南地区就有给付奁田作为陪嫁的记载,而奁田也称女户田。这种名为‘女户田’的田宅地亩实际就是‘为人女’的物产权,也即从娘家继承得来的财产权。……这种仪式性强烈的送嫁形式间接性地助长了民户之家对于嫁妆的重视,而这种重视也为‘为人女’继承娘家财产上了一道保险栓。而其他大项的田宅、地亩等不动产的转移一般会进行契约确定,这种转移一般会登记到自家女儿名下,谓之女户田,旁人不得随意侵占剥夺。这些固定的大类产业的契约性转移在民间具有强大的约束力,从而也成为‘为人女’依托嫁妆权所继承得到财产的另一道保险栓。清代‘为人女’的嫁妆不仅种类繁多,仪式意义重大,而且清代的奢嫁之风盛行,也成就了‘为人女’在继承娘家财产上的充分性。到了清代的鼎盛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发展,物品交易的日益活跃,不仅是富户之家开始给予出嫁女儿大量资产作为嫁妆,而且一般民人家庭为了附和社会风俗,也是极尽所能来操办女儿嫁妆,其中除了基本的衣物首饰日用品外,更常常包括家宅,店铺,田产等等大额不动产,总之,盛嫁成为当时约定俗成的礼俗标准。……据徐珂《仲可随笔》中所记载的送嫁描述,其所见的一般民户之家,据录者估计其奁产竟也有百六十金左右,想来,这也是当时中等规模人家的嫁资规模了。而且这样高标准的嫁妆俨然已经发展成了一种社会风气,甚至官府都被迫通过颁行相应性条例来规范约束。……正所谓‘每嫁一女,几破中家之产’,‘奁具或罄其家’,在清代,民户之家因为要承受出嫁女儿的陪嫁资产,着实背负了不小的经济压力,乃至引发大范围的溺女婴现象,以及称谓女儿为‘赔钱货’的俗语。这些关于嫁妆的种种情况虽然后来发展到极端的境地,但是,至少说明了清代中期,盛世之际,出嫁女可以分配继承得到娘家为其准备的颇为丰厚的嫁妆,虽然她们可能在家中身份低微,不受重视,不能同男子一样,承继家族宗祧,平均分配家产,但是,嫁妆习俗的存在,却成为她们得到继承母家财产的最有保障性的砝码。”我们可以直观感受一下,清代大族世家给女儿的嫁妆是个什么概念,究竟能有多丰厚——赖惠敏《清代的皇权与世家》一书第二章:“(海宁巨族)陈世倌为筹世侃赎罪银时说:‘臣母查氏亦存当货五五万两,田地八百亩,并有分关及完粮户册。’查氏为查继甲之女,继甲之祖父允元是个大地主,拥田三千余亩。查继甲出身于地主家庭,又任官广西隆安县令,故有能力给予女儿丰富妆产。查氏之儿媳熊氏,出自江西望族,因乃父熊苇任官浙江都使司,而归世侃。雍正朝世侃犯罪,赎罪银四十万,‘时家已出分尽所受十万,堂前及将伯助,尚阙四之一。幸蒙恩放归,限徼更判,给讼者一万,追呼尤急,罄笥箧物值千金悉输焉’。”海宁望族陈家、査家,江西望族熊家,皆为汉人世家;汉人世家“奢嫁”女儿如此,更重姑奶奶的旗人世家可知!赖惠敏《但问旗民:清代的法律与社会》一书第三章:“旗人习俗不但沿袭汉人的‘儿受家产,女受柜’,给予出嫁女儿各种珠宝器物,而且随嫁妆奁田产也不下于数百亩。主要是当父母的让女儿出嫁时风风光光,婚后生活无虞。这些随嫁的妇女田产须过割立契,妇女可以坐收租银或者变卖,与汉人妇女只收息不能变卖的情况略有差异。……旗人家的姑奶奶在家庭中地位高,一方面从姑奶奶出嫁时妆奁之丰富,可以看出来旗人家庭为了女儿出嫁时风光场面所费心思。”——由此可揆知,林如海为女儿黛玉准备之嫁妆,该何等可观!

二是贾敏身故后留下的那份嫁妆。第七十二回:

凤姐……(对贾琏)说:“你们看着你们家,什么石崇、邓通!把我王家的地缝子扫一扫,就够你们过一辈子呢。说出来的话也不怕臊!现有对证:把太太和我的嫁妆细看看,比一比你们的,哪一样是配不上你们的。”
此可约略见出王家嫁女儿的豪奢嫁妆。第七十四回:

王夫人(对凤姐)叹道:“你说的何尝不是,但从公细想,你这几个姊妹,也甚可怜了。也不用远比,只说你如今林妹妹的母亲,未出阁时,是何等的娇生惯养,是何等的金尊玉贵,那才像个千金小姐的体统。如今这几个姊妹,不过比人家的丫头略强些罢了。通共每人只有两三个丫头像个人样,余者纵有四五个小丫头子,竟是庙里的小鬼。如今还要裁革了去,不但于我心不忍,只怕老太太未必就依。虽然艰难,也穷不至此。我虽没受过大荣华富贵,比你们是强的。如今我宁可省些,别委屈了她们。”
从王夫人话中,可依稀想见贾府“开元全盛之日”,也可约略窥见黛玉之母贾敏当年的金尊玉贵。合理想象,贾母为唯一爱女准备的嫁妆,亦是何等的可观,贾敏的这份嫁妆,估计更越其嫂王夫人而上!而这份嫁妆,只能“出口转内销”,再由贾敏转给其独生爱女。毛立平《清代妇女嫁妆支配权的考察》:“妇女要自由支配自己的嫁妆,必须保持其嫁妆奁产在夫家的独立性。那么,嫁妆由妇女带到夫家后,是与夫家财产混同在一起,还是独立存放、单独占有?这个问题在清代的法律与族规中都没有明确规定,我们可以根据具体的史料进行分析。……从彭定求将嫡妻的奁田分给她亲生的两个儿子、其他庶出之子无权参与分割的情况可以看出,分家时所‘均分’的,并非家庭所有财产,妇女的嫁妆奁产不与夫家财产一体分割,而是单列出来进行分配。彭定求分家时,嫡妻已经去世,但其奁产并未因此而界限模糊、混同在夫家财产内,仍保持独立性,最终分配给嫡生子。……马家显然不属于富户,而周氏‘过门七载’,其嫁妆并没有被花费掉,仍能够从夫家拿出来并完整地移交给下一任丈夫,可见这份嫁妆没有与马家财产混合一处,而是独立存放的。马明周在将妻子改嫁他姓的同时,必须将嫁妆全部交出,也说明周氏才是嫁妆的真正所有者。……道光时,于敏中之女、第七十二代衍圣公孔宪培之妻于氏在遗嘱中将自己的嫁妆进行了交割……从上文可以看出,在孔府这个传统礼法道德体现最为集中的家族中,于氏的嫁妆仍可保持独立存放和支配,在临终前由她指定给自己信任的孙媳掌管,表明孔家承认妇女对嫁妆的所有权和支配权。从以上史料中可以看出,妇女的嫁妆在婚后并不与夫家财产混同在一起,而是独立存放、单独核算,夫家无权支配嫁妆或将其收为家庭共有,离异时妇女有权将嫁妆带走,妇女死后嫁妆要按照其生前意愿来处置。这足以说明,妇女拥有对自己嫁妆的独立占有权,这就为她们自由支配嫁妆并利用嫁妆确立和巩固其在夫家的地位提供了前提和保证。……妇女的嫁妆通常被称为‘私财’,这种说法早在汉代就已出现。东汉陈留人李充,家贫,兄弟六人同居共爨,其妻窃谓充曰:‘今贫居如此,难以久安。妾有私财,愿思分异。’(《后汉书》卷八一《独行列传》)这里的‘私财’,即李充妻的嫁妆,因为在兄弟共财的模式下,一切家庭财产都为大家庭所共有,兄弟不能各自保留财产,只有嫁妆奁产可以不混同在公共财产之内。‘私财’的说法一致延续到近代。清人吴汝纶记载,他年少时,家中有急,其母‘即出私财奏进之’。(《吴汝纶全集》第一册)这里的‘私财’指的也是吴母的嫁妆。所谓‘私’,是与‘公’相对的。‘私财’就是独立于夫家财产之外,属于妇女个人的、他人无权干涉的财产。将嫁妆称为‘私财’,进一步说明妇女对于嫁妆的独立占有权。”所以《儒林外史》第五回“王秀才议立偏房”写,严监生妻王氏死,严监生对两位舅爷说:“你令妹自到舍下二十年,真是弟的内助;如今丢了我,怎生是好!前日还向我说,岳父岳母的坟,也要修理。他自己积的一点东西,留与二位老舅做个遗念。”因把小厮都叫出去,开了一张厨,拿出两封银子来,每位一百两,递与二位:“老舅休嫌轻意。”二位双手来接。严致和又道:“却是不可多心,将来要备祭桌,破费钱财,都是我这里备齐,请老舅来行礼。明日还拿轿子接两位舅奶奶来,令妹还有些首饰,留为遗念。”——严监生完全按妻子意思办,妻之积攒、首饰等妆奁私房,取之于娘家,返之于娘家。可见妇女对于嫁妆等私财具有独立占有权、独立处置权。第五回后又写:管家都在厅上,堂客都在堂屋候殓,只有两个舅奶奶在房里,乘着人乱,将些衣服、金珠、首饰,一掳精空。连赵氏方才戴的赤金冠子,滚在地下,也拾起来藏在怀里。——这又何必!吃相难看。你们姑奶奶的衣服、金珠、首饰,本就“金簪子掉在井里头——有你的只是有你的”!(只赵氏的赤金冠子算是非分之财,必须“藏在怀里”。)

综上可知,贾敏完全拥有其嫁妆的独立处置权,她一旦身故,这份嫁妆,唯一承受人只能是黛玉。而林如海身故,遗留在世的独生爱女和这份“母+女”双份大嫁妆,只能托付给一个人,那就是探花公口中的“家岳母”。

所以,第十二回林如海身染重疾,写书特来接林黛玉回去。作者写“于是贾母定要贾琏送她去,仍叫带回来”。这句话实在是再明白不过了!“定要”于世路上好机变言谈去的荣国府当家爷们贾琏去,“仍叫”把黛玉带回来,那带回来的,就有黛玉这份厚实的嫁妆。如十年砍柴《闲话红楼》第三章写:“林如海病重时,‘贾母定要贾琏送他[她]去,仍叫带回来。一应土仪盘缠,不消烦说,自然要妥帖’(《红楼梦》第十二回)。贾琏可是荣府男丁中第一主事的人,是重量级的。可见贾府当时已做好接收孤女的考虑——当然不能说贾母就是爱财,她疼自己的外孙女是自然的,愿意收留这个孤女也是出于亲情。”第十二回写,“谁知这年冬底,两淮林如海的书信寄来,却为身染重疾”;第十四回写“苏州去的人昭儿来了”,回凤姐:“二爷打发回来的。林姑老爷是九月初三日巳时没的。二爷带了林姑娘同送林姑老爷的灵到苏州,大约赶年底就回来了。二爷打发小的来报个信请安,讨老太太示下。”可见林如海从身染重疾到病殁,是从“这年冬底”到次年九月,共八个多月,扣去贾琏在路之日月,至少也有七个月,贾琏得与姑父从容计议,办好这件贾母一定千叮咛万嘱咐的大事。“二爷打发小的来报个信请安,讨老太太示下”一句中“讨老太太示下”几字,尤为神妙,可谓句眼。我们知道红楼笔墨,含蓄传神,此其超迈其他说部如《金瓶梅》等者,诚如程伟元、高鹗为程乙本《红楼梦》所写引言所论到点,“其中用笔吞吐虚实掩映之妙,识者当自得之”。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事,作者“用笔吞吐虚实掩映之妙”,如“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一句后,脂批(甲戌眉批):“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又“宝玉下了车,忙忙奔至停灵之室,痛哭一番。然后见过尤氏。谁知尤氏正犯了胃疼旧疾,睡在床上。”一句后,脂批(甲戌侧批):“妙!非此何以出阿凤!”实则还有半边意思脂批失之交臂:媳妇死了,婆婆“正犯了胃疼旧疾,睡在床上”,她为何犯得这样巧?真犯病乎?乃称病乎?即或是真犯病,“旧疾”因何触发?还是“胃疼”旧疾!中医上说,肝气犯胃,怄气伤肝,故尤氏必是识破了儿媳妇与公公的丑祸,方才半真半假地“正犯了胃疼旧疾”,躺在床上,对儿媳丧事,理所当然地撂挑子。曹公笔墨吞吐虚实“不写之写”,每如此类。以彼例此,则第十四回昭儿所道“二爷打发小的来报个信请安,讨老太太示下”中“讨老太太示下”六字,内中所藏奥妙,必在林家财产(嫁妆)问题,无疑矣。

如海夙愿既遂,则如何按朝廷“强制立嗣”律法在林家宗族中择立嗣子、并进而继承田土房分等遗产等事,也就不挂怀了。如前引赖惠敏《但问旗民:清代的法律与社会》一书第三章《清代旗人妇女财产权之浅析》所论,“我们看到一个旗人家庭立了过继子之后,过继子与女儿均分财产的情形。……旗人的姑奶奶可以和过继子一起分产的情况,在汉人社会也极少见,可见她们地位特殊。”(事实上“过继子与女儿均分财产的情形”虽“在汉人社会也极少见”,但极少见不等于绝对没有,吴昊《清代立嗣继承若干问题研究》(郑州大学硕士论文,2012)便提到:“(汉人社会中)嗣子的财产优先继承权是毫无疑问的,但嗣子的继承权并不是绝对的。比如根据民间习惯,在无子有产有女的家庭,女儿虽不能承受父母的全部遗产,但父母会酌情给予女儿嫁奁或田地。例如,在道光六年林宾日在所立的遗嘱继承《阉书》中说:‘余没后,……念长女邓门、次女翁门、五女程门妆奁本薄,现已孀居,将龙门口四间店门分给三人碎用,以补从前所不足。……第四女夫妇俱亡,不必计算。三女、六女、七女、八女夫妇齐眉,无烦余之代等’。另外根据《大清律例》的规定,义男、女婿如果为所后之亲也会得到一些财产。还有一些宗族的因素或也可能会导致分割部分家庭财产,从而使得嗣子或嗣孙不能得到完全的财产继承权。”)如海为黛玉准备了相当可观的嫁妆,除此之外的身后遗产,黛玉也是跟过继的嗣子均分——二者叠加,然则贾琏把林家财产的大头,连同黛玉一起携归贾府,还有什么疑问吗!十年砍柴《闲话红楼》第三章论云:“那么贾府要完全处置林家遗产,最重要的便是取得黛玉的监护权,并阻止林家宗族为林如海立嗣。……林如海立嗣最好的时机是自己的儿子死去后,决意不再娶继室的时候,最后的时机则是病重中——此时林如海要过继族中侄子辈继嗣,贾府几乎没有理由阻挡。‘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侯门之后的林如海为什么主动放弃立嗣呢?——要知道,想给他承接香火的林家人恐怕挤破头了。那么,只有一种解释:贾府用某种承诺打消了林如海的这个念头。”按十年砍柴此论,诚可谓一厢情愿想象,而昧于明清时期宗法制社会基本常识——林如海立嗣与否,决定权根本不在林如海这,根本由不得林如海想与不想。明清时期,中国家族宗法有一重大变化,即是国家“强制立嗣”。《大明令》:“妇人夫亡无子守志者,合承夫分,须凭族长择昭穆相当之人继嗣。”尹伊君《红楼梦的法律世界》:“按照洪武二年的一项立法,四世以内的任何一个侄子都享有较亲生女儿优先的继承权,学者将其称为‘强制侄子继嗣’。”邵俊利《清代“为人女”与“孀妇”财产继承权问题研究》:“明代兴起的‘强制立嗣’规定使得‘户绝’的存在机会变得渺茫,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为人女’继承户绝财产的权利。……受‘强制立嗣’的影响,‘户绝’现象基本名存实亡,‘为人女’财产继承权的命运由此变得生死未卜。……明代之时,国家已开始有强制户绝之家立嗣的规定,《大明律》‘立嫡子违法条’明确规定了‘年五十以上无子嫡妻得立庶长子,不立者则会被定罪。’民间也已普遍实行此惯例。清律沿袭明律,对此规定基本未变。《大清律》卷八户律户役‘立嫡子违法条’中规定:‘凡立嫡子,违法者,杖八十。其嫡妻年五十以上无子者,得立庶长子,不立长子者,罪亦同。……’可见,明清法律已明确规定户绝之时,必需得立嫡子。”戴不凡《红学评议•外篇》载戴不凡致友人伏琛函(1974年8月14日):“试想,一个赫赫有名巡盐御史、探花郎死后,虽族人稀少,岂有不为之‘立后’哉?而书中不着一字,则出丧时由谁充当‘斩衰’孝子?”(该书第419页)甭管林如海愿不愿意,其族人在其身后为其立嗣,“强行”承接如海香火,顺理成章接管林家遗产,这是毫无疑问的一定的,因为这首先是依国家法律办事、向朝廷交代。否则,那就是朝廷责成林家族人办好这个交代。这正是《儒林外史》第六回“寡妇含冤控大伯”赵氏所云:“这立嗣的事是缓不得的!”故齐省堂评语云:“赵氏颇有经纬,所以竟能与严老大打对。”事实上,林如海是何等人?探花郎出身的巡盐御史,吏事精熟的朝廷干员!在中高级官场上打滚了一辈子,他会不懂或者说跟朝廷律法赌气,死前就是不立嗣,我死后管他洪水滔天?有理由推测,林如海不会在身故之前不做立嗣的安排,而听凭殁后出现这样的乱局——为了继承林如海的遗产,林氏族人为争当如海嗣子,乱哄哄打成一锅粥。或云:林如海家族“支庶不盛,子孙有限;虽有几门,却与如海俱是堂族而已”(第二回),“林家实没了人口,纵有也是极远的”(第五十七回),所以林氏族人大概率是林如海出了五服的,他们还有权利继承林如海家产么?风之子《风语红楼》第三章便论:“林如海的堂族肯定是超过‘五服’的远亲,是没有权利继承林如海家的财产的。”按,《大清律例》卷八《户律》:“无子者,许令同宗昭穆相当之侄承继,先尽同父周亲,次及大功、小功、缌麻。如俱无,方许择立远房及同姓为嗣。”考律文之义,择嗣承继,先于五服内由亲及疏;如五服俱无,“方许”择立远房及同姓为嗣——“方许”者,择嗣承继不能一来就跑到五服外的远房同姓中去找,而应先在五服内找,那么,隐含的一层前提意思就是,超出五服的远房远亲,也是有资格被选为嗣继承的。柴盈《清代继承法律制度研究》便论:“对于继子而言,唐宋法律只能在五服之内挑选继承人,而清代可以在五服之外择贤择爱,扩大男性入嗣范围。此外,唐宋不允许独子出继,清代规定独子可以兼祧两房,对两房都有继承权,扩大了继子的身份和财产继承权。”王跃生《清代立嗣过继制度考察》亦论:“(择嗣)五服内由近及疏、五服外不拘亲疏……光绪湖南潭州易氏四修族谱凡例:‘抚子立继,必照律例,择昭穆相当之侄承继,先尽同父周亲,次及大功、小功、缌麻。如无,方择远房之昭穆相当者以承之。远房中有循谨贤子侄,为欲立继者所钟爱,听择承祧,不得藉亲疏之说,逐所爱而强立所不爱与不贤者。’湖北黄冈《王杨宗谱》凡例:‘继立务准服制重轻,立爱、立贤于礼例相符,如五服之内无人可继,则择五服之外之人立之,而房分亲疏不拘焉。’道光湖南浏阳张氏家规:‘五服之内设无可继,就是族间只要排行相称,亦属不拘。’”柴盈《通过〈红楼梦〉看清代女性的继承问题》(载《法制与社会》2015年3月上半月刊)亦论:“宗祧继承主要有承继和立继两种情况。承继主要是自己家的嫡长子继承,立继,主要是户绝的人家,没有儿子另立侄儿继承。唐宋法律要求立继的嗣子必须是五服之内的男性同宗族,且同一辈分,而明清法律就没有这么严格的要求,只要是愿意与继父同姓,不论宗族是否五服之内,都可以立即继为嗣子。自明太祖开始,他颁布法律要求必须强制立嗣。户绝之家的男性在其生前就应当立嗣,如果没有,在他死后,他的妻子也应当在宗族中选一侄子立嗣,如果妻子也死去没有立嗣,那么男子的亲族必须强制立嗣。这样的规定,无疑是强化了男子的权利,压缩了女子的财产继承权。这是封建社会下女性角色生存的艰辛,宗祧继承也是封建社会下男女性不平等地位最为深刻的体现。”所以,林氏族人即便是出了五服的远房远亲,仍然不耽误林如海立嗣或“被立嗣”。这里的关口,并不是如十年砍柴《闲话红楼》所论,林如海决定立不立嗣的问题,贾家怎么阻止林家立嗣的问题;也不是如风之子《风语红楼》所论,林氏族人如若出了五服还具不具备择嗣资格的问题,而是在朝廷“强制立嗣”且不排除五服外远亲的政策背景下,林如海必然立嗣(或是林如海生前自己立,或是林如海殁后由林氏族人立)的情况下,精心运筹,把林家大部财产给到黛玉。事实上,即《红楼梦》书中,便有出嫁女带走家中大部财产的情况。第七十五回:

这邢大舅便酒勾往事,醉露真情起来,乃拍案对贾珍叹道:“怨不的他们视钱如命。多少世宦大家出身的,若提起‘钱势’二字,连骨肉都不认了。老贤甥,昨日我和你那边的令伯母赌气,你可知道否?”贾珍道:“不曾听见。”邢大舅叹道:“就为钱这件混帐东西。利害,利害!”贾珍深知他与邢夫人不睦,每遭邢夫人弃恶,扳出怨言,因劝道:“老舅,你也太散漫些。若只管花去,有多少给老舅花的。”邢大舅道:“老贤甥,你不知我邢家底里。我母亲去世时我尚小,世事不知。她姊妹三个人,只有你令伯母年长出阁,一分家私都是她把持带来。如今二家姐虽也出阁,她家也甚艰窘,三家姐尚在家里,一应用度都是这里陪房王善保家的掌管。我便来要钱,也非要的是你贾府的,我邢家家私也就够我花了。无奈竟不得到手,所以有冤无处诉。”贾珍见他酒后叨叨,恐人听见不雅,连忙用话解劝。
邢夫人是邢大舅长姐,则邢家有男丁又如何?兄弟有承嗣继产权又如何?邢家大部家私还不是被出阁的长姐带走了。揆彼可例此,林如海为独生爱女之运筹,必不令财产转移之“邢氏方案”而为孤例也。

贾琏办得此件大事,携得林家巨额财产回府,琏、凤夫妻固然很可能如金庸《鹿鼎记》中索额图、韦小宝奉旨查抄鳌拜家产,隐匿可观财物而不报,但大头必得是上报老太太、老爷太太,大部吞没,量谁也没这个胆。老太太眼里不揉沙子。《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第二部)一书认为是贾琏、凤姐两口子“联手鲸吞了黛玉应得的绝大部分遗产。”二月河《史湘云是“禄蠹”吗?》(载《红楼梦学刊》1981年第4辑)一文亦认为:“林黛玉本盐政老爷的独生女儿,其家计纵然不如贾府,亦决不至于穷得一文莫名。她既无叔伯,亦无兄弟,应是带着家产到贾府来的。去苏州接她的贾琏长着一双油锅里也要捞钱的手,绝不会放弃她的家产,必然是一古脑儿地带回贾府的。”网络作家风之子《风语红楼》第三章亦认为:“在前八十回,林如海病重以及去世期间,贾母命贾琏带着林黛玉去探视,在林如海死后,贾琏帮着处理了林家的资产和后事,按照现在的说法也就是‘托管’了林家的财产。到高鹗续本后四十回,贾琏‘突然’就有了二百万两的体己银子,这不能不说是高鹗续本的一个‘神来之笔’,他很深地体会到了曹雪芹的‘用心’。(荞麦按:遍检高鹗续本后四十回,没发现“贾琏‘突然’就有了二百万两的体己银子”有关情节。不知风之子何所据而云然?)关于这个问题,很多研究文章已经表明,就是贾琏在处置林家产业时中饱私囊贪污的。而能够从中揩油二百万的家庭是什么样的家庭?可以肯定的是,林家的大部分财产是被贾琏处置了带回了贾家的。这两百万只是‘小财’而已。”按刘心武、二月河、风之子论贾琏一古脑儿捞走林家财产,非也。第七十四回,平儿笑道:“这也无妨。鸳鸯借东西看的是奶奶,并不为的是二爷。一则鸳鸯虽应名是他私情,其实他是回过老太太的。老太太因怕孙男弟女多,这个也借,那个也要,到跟前撒个娇儿,和谁要去,因此只装不知道。”此句后脂批(庚辰夹批):“奇文神文!岂世人余想得出者?前文云‘一箱子若是私拿出’,贾母其睡梦中之人矣。盖此等事作者曾经,批者曾经,实系一写往事,非特造出,故弄新笔,究竟不记不神也。鸳鸯借物一回于此便结了。”今可径取脂批此句以“怼”刘心武、二月河、风之子诸君:“设若琏凤夫妻昧了黛玉绝大部分财产,则‘贾母其睡梦中之人矣’!”诚如井玉贵《“黛玉家产之谜”与“李纨判词之谜”平议——红楼研究“求深反惑”现象之省思》(载《红楼梦学刊》2010年第3辑)一文斯论,方可谓目光如炬、思理稳慎矣:“假设林如海去世后真的留下了巨额遗产,那么它被管家夫妇贾琏、凤姐私吞的可能性是否存在?……这种猜想实在是高估了贾琏、凤姐夫妇的胆量和能力,同时也就严重低估了作为百年望族的贾府的管理水平。……如果贾琏、凤姐夫妇当真私吞了林家巨额遗产,首先他们在‘老祖宗’贾母那里就很难蒙混过关。‘老祖宗’贾母绝非一味闭眼享乐的糊涂老太太,关键时刻她所表现的魄力实不在凤姐之下,这一点已经是广大红楼爱好者的常识了。第二十五回甲戌本眉批以‘神明’一词称许贾母,第三十五回宝钗说‘我来了这么几年,留神看起来,凤丫头凭她怎么巧,再巧不过老太太去’,都是对这一常识的绝好说明。贾母会容忍贾琏、凤姐夫妇私吞她的宝贝外孙女黛玉的家产吗?我们实在没有如此‘大胆假设’的勇气。”

知乎网友“侠之道红尘路”进而论云:贾琏感觉没怎么贪,也不必贪,若说从中得了好处,更像是林如海自己给的,纯粹挣了笔高额辛苦费。毕竟在林如海看来人家在自己病重的时候把女儿送来,死后再把女儿和财产接走,中间自己的丧事搞不好都是别人操心张罗的,这种情况下多给些好处费完全合理。一来表示感谢,二来希望日后贾链夫妇能多照顾一下女儿,这完全符合人情。当然就算是抽了油水也是在林氏父女的接受范围内,毕竟人家确实辛苦了。

笔者赞曰:如此设想,合乎中国社会情理。书中第五十六回兴利除宿弊,探春便道破内情:“再者,这一年间管什么的,主子有一全分,他们就得半分。这是家里的旧例,人所共知的,别的偷着的在外。”揆诸红楼世界之通例,贾琏帮林如海转移财产,类同于管家下人帮主子经手管理事务,“主子有一全分,他们就得半分。这是家里的旧例,人所共知的”,当然需要明面上的“辛苦费”——即在今日,“资产托管”,职业经理人,也是要收取一笔可观酬庸的哦!林如海可是盐课老爷,官场上混老了的人,会不明此理?观其主动为贾雨村考虑到“打点费”,便知此“兰台寺大夫”清要之官,亦何能免乎世故!而且林如海亦必揆知,在明面上的“辛苦费”之外,贾琏大概率还有“别的偷着的”,然而自己还有别的选择吗?只有睁只眼闭只眼承认既成事实罢了。但琏二爷既是老太太派出来专办此事的当家爷们儿,估计也不至于太离谱。老太太是量才任使!高阳《慈禧全传》第四部《母子君臣》写,慈禧太后派太监总管李莲英伺候七爷“代天”巡阅海军,过后七爷醇王奕譞回京覆命:

“既然还早,就不必去谈它了。”慈禧太后问道:“李莲英这次跟你出去怎么样?有没有什么不守规矩的地方?你可别瞒着我!”
“臣不敢瞒,也没有什么好瞒的。李莲英这趟跟臣出去,他的行动举止,实在是臣想不到的。”
不待慈禧太后动问,醇王便大赞李莲英如何守规矩,知分寸,尤其是谢绝外客,苞苴不入,那种操守,着实难及。因此,大小衙门的官员,对他不仅佩服,而且敬重。
醇王是由衷地赞扬,情见乎词,一无虚假,最后当然归结到“颂圣”上面,说北洋官员的议论,无不敬仰皇太后知人善任,法度严明,所以派出去的太监,才会这样守法尽礼。
这对慈禧太后来说,当然是极好的恭维,同时也觉得李莲英确是可以充分信任的。不过她心里虽很看重此事,表面却颇淡漠,听醇王很起劲地说完,只答一句:“他能懂规矩,就算他的造化。”
诚如上引井玉贵之文所云,“如果贾琏、凤姐夫妇当真私吞了林家巨额遗产,首先他们在‘老祖宗’贾母那里就很难蒙混过关。‘老祖宗’贾母绝非一味闭眼享乐的糊涂老太太,关键时刻她所表现的魄力实不在凤姐之下,这一点已经是广大红楼爱好者的常识了。”贾母因为充分信任贾琏,所以“定要”贾琏送黛玉回老家,仍叫带回来;这信任除了“才”,当然首要的是“德”。正常范围内的揩揩小油,老佛爷默许了,便知道,也装不知道;但你要大部吞没,自绝于老祖宗,那就神佛也不容了。慈禧太后前后两大太监,安德海、李莲英,前者不克善终,身首异地,何以只有后者是个有造化的?那就是高阳书中李鸿章脸色郑重地对下属吩咐的这一句了:“你们都记着,此人(李莲英)可不比安德海,从这一点上就看出来了!”长着一双油锅里也要捞钱的手的贾琏(第十六回平儿对凤姐语:“我们二爷那脾气,油锅里的钱还要找出来花呢。”),想不想私吞此笔巨额财产?想。李莲英贪不贪钱?——这还用问?但有的钱只能干咽口水,莽尼诚可爱,脑袋价更高,港片里社团大佬不经常有这话吗:我怕有钱没命花啊。有朋友或质疑:凤姐不就背着老太太和太太,干了好些包揽词讼、重利盘剥的事么?不也干了?也没被发现。我有一言,请君静听:一来就书中所写而分析,凤姐其性格之胆大妄为,便在贾琏之上,所谓“艺高人胆大”,凤姐能力更强,铤而走险的胆也更肥;二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凤姐最后不也事败了么;三来转移林家财产这件事是贾母亲自交办、特别关心的,即便要弄鬼也没个最高领导眼皮子底下弄鬼的,须知凤姐违例放贷、包揽词讼这些事都不是老太太关注范围内的,而老太太眼皮底下的,凤姐每每还自掏腰包出来,做个东道,赢点私车公用印象分,譬如第三十五回,宝玉挨打后想吃莲叶羹(荷叶汤),凤姐吩咐厨房里立刻拿几只鸡,另外添了东西,做出十来碗来。王夫人道:“要这些做什么?”凤姐儿笑道:“有个原故:这一宗东西家常不大作,今儿宝兄弟提起来了,单做给他吃,老太太、姑妈、太太都不吃,似乎不大好。不如借势儿弄些大家吃,托赖连我也上个俊儿。”贾母听了笑道:“猴儿,把你乖的!拿着官中的钱你做人。”说得大家笑了。凤姐也忙笑道:“这不相干。这个小东道我还孝敬得起。”便回头吩咐妇人,“说给厨房里,只管好生添补着做了,在我的帐上来领银子。”——看官!这才是抓乖的人的正常操作!获得最高领导的信任,能够长期把持大权,然后避开领导耳目,有多少钱搂不完的?何必为了眼末前儿这点大家都鼓着眼珠子盯着的烫羊肉,惹得一身骚?那不是小看了我们琏二爷的德,是小看了琏二爷的才。

再揣测林如海与“家岳母”曾经达成之密约:首要的一层,是林家这笔丰厚财产,必“监护”于老太太之私房;而待黛玉出阁而拿出。内中一层,则是黛玉就嫁入贾府,如此则肥水不流外人田,皆大欢喜。如十年砍柴《闲话红楼》第三章所论:“所谓‘木石前盟’,我以为不仅指宝、黛二人相爱至深,还应该包含着当初贾家和林家的某种契约。……这个原因,我认为就是林家的财产全部归了贾府。这一财产的转移是林如海临死前同意的,但条件不仅仅是贾府将黛玉养大成人,还包括答应黛玉最终成为贾家的媳妇。”按十年砍柴斯论未必十分道中,如前所析林如海不可能不按朝廷“强制立嗣”制度立嗣子(林如海生前自己立,或如海殁后林家族人立),“林家的财产全部归了贾府”无论如何不可能;但十年砍柴所论之“贾家和林家的某种契约”,落脚点在黛玉嫁入贾府,则殊为具眼,颇具洞见。如果说史老太君是贾府第一高人,则探花公林如海便可谓林家第一高人。十年砍柴《闲话红楼》第三章斯论想象力十足,却又可信:“可以再进一步猜测,当时林如海临死前和贾府关于林家财产处置有了相当详细的约定,如林家财产随黛玉一起归于贾府,实质上是给黛玉的嫁妆,必须保证宝玉娶黛玉——两人年龄相仿,贾敏死后黛玉去贾府寄养的几年中,又和宝玉情感甚笃,这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情。甚至不排除,答应宝玉和黛玉若有几个儿子,有一个改姓林,承继香火。”

也就是说,可以大胆地推认,在书中没有明白写出来的地方,在读者看不到的地方,曹雪芹含蓄地透露出有一个重要的密约,缔自贾府老祖宗和林家探花公,而这个缔约,宰制了红楼十五年的基本格局。质言之,木石前盟不只是木石的前盟,还是木史(林、史)的前盟!

2020年7月1日,89电影版《红楼梦》中饰演贾母的老艺术家林默予老人家逝世,享年96岁。按林默予,姓名有玄机。可作二解:1.林默予——予默林——我(予)默定(默)林丫头(林)为宝玉媳妇儿。2.林,默,予——林黛玉,默默的给予——贾母和重病将亡的好女婿林如海(林)有密约(默),黛玉嫁入贾府(予),林家财产大部折变为黛玉嫁妆,命贾琏带入贾府。——二解其实亦是同一解。

细按红楼全书,可知黛玉与凤姐、平儿处得不错,譬如第二十五回,凤姐(对黛玉)道:“不用取去,我叫人送来就是了。我明儿还有一件事求你,一同打发人送来。”又如第四十六回,凤姐和丰儿一唱一和,随口就拿林姑娘作“套头”,联手演戏给大太太看。凤姐日常打趣黛玉,有点不像打趣姑娘(娇客),而像打趣妯娌。读者参凤姐与尤氏、李纨之日常话风,即可知也。譬如第二十五回打趣黛玉“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又如第三十回为宝黛说和,说着拉了黛玉就走。黛玉回头叫丫头们,一个也没有。凤姐道:“又叫她们作什么?有我服侍你呢。”一面说,一面拉了就走。——而凤姐对其他姑娘,对有血缘关系的姑表妹宝钗是敬而远之,对二木头四丫头基本略过,对三姑娘是且敬且畏——唯独对黛玉,有点儿嫂子对弟媳妇的提前预定一打随意揉搓的意思。这背后若有财产处理那方面的心照不宣,就更有意思了。

那么,接下来顺势逼出两个问题:1.此事在贾府知情范围有多大?是不是只有老太太、贾琏夫妻小范围知晓?2.黛玉自己知道不?

先看黛玉是否知道。知乎网友“春儿”:“第三十二回,黛玉有一段心理独白,里面有一句是‘所悲者,父母早逝,虽有铭心刻骨之言,无人为我主张。’这里的铭心刻骨之言,我认为是林父临终前跟黛玉交底的财产去向和爱女婚约的安排。”斯论剀切。事关黛玉终身大事,林父殁前不可能不给独生爱女交底。第十六回林父丧事办完后,黛玉跟随贾琏回来,宝玉心中品度黛玉,越发出落得超逸了。——“超逸”二字,曹公不白下。俗语:女大十八变。总不可能短短几个月不到一年,黛玉就十八变了?合理猜测,当是黛玉获知林父交底的自己与宝玉婚约,对宝玉另有一番感觉,而她这另有一番感觉,也给了宝玉另一番感觉。只是宝玉不明底里而已。紧接着这段,书中写,宝玉又将北静王所赠鹡鸰香串珍重取出来,转赠黛玉。黛玉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它。”遂掷而不取。宝玉只得收回,暂且无话。——我以前看这段,感触未深,虽明了黛玉这是眼中心里,只有宝玉,更哪有世间他人,哪怕以北静王之贵之清,也斥为“什么臭男人”。现在恍然,原来黛玉是以宝玉“未婚妻”之身份,故而严男女大防,严内外大防如此。曹公神笔,端的是鬼神莫测,超凡入圣,妙不可言。

所以,第四十五回金兰契互剖金兰语,钗黛这段对话看起来就很有意思了:

宝钗道:“这样说,我也是和你一样。”黛玉道:“你如何比我?你又有母亲,又有哥哥,这里又有买卖地土,家里又仍旧有房有地。你不过是亲戚的情分,白住了这里,一应大小事情,又不沾他们一文半个,要走就走了。我是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的姑娘一样,那起小人岂有不多嫌的。”宝钗笑道:“将来也不过多费得一副嫁妆罢了,如今也愁不到这里。”
按黛玉这话“我是一无所有”,读者万不可呆看!黛玉前番不是有“怼”宝玉那话“我是贫民的丫头”么。二者正可合观。这不过是障眼法,微信群里天天喊穷的,多半是土豪!财不露白嘛!黛玉默忖,老太太跟我私下里说过,这是最高机密,不能跟任何人说。所以哪怕跟宝姐姐已经金兰契互剖金兰语了,黛玉还是留了一手。而宝姐姐一笑:“将来也不过多费得一副嫁妆罢了,如今也愁不到这里。”——诸君!此话万不可视为寻常打趣!如脂批此处(庚辰夹批):“宝钗此一戏,直抵过通部黛玉之戏宝钗矣,又恳切,又真情,又平和,又雅致,又不穿凿,又不牵强。黛玉因识得宝钗后方吐真情,宝钗亦识得黛玉后方肯戏也。此是大关节大章法,非细心看不出。细思二人此时好看之极,真是儿女小窗中喁喁也。”然吾恐脂砚斋亦未必真看出玄机奥妙也。这话的玄妙在于,宝钗洞悉了黛玉这笔钱的存在,也洞悉了黛玉的“装穷”,然而做人要厚道,看破不说破,所以揶揄一句,妙在似有若无,这个意思看你怎么去理会了。或云:宝姐姐怎么会得知这件机密事?荞麦君冷笑:你太低估宝姐姐洞察贾府一切的能力了。凤姐都不知道小红其人,宝姐姐知道。那么凤姐知道的,宝姐姐能不知道?第二十六回写,佳蕙对小红道:“我好造化!才刚在院子里洗东西,宝玉叫往林姑娘那里送茶叶,花大姐姐交给我送去。可巧老太太那里给林姑娘送钱来,正分给她们的丫头们呢。见我去了,林姑娘就抓了两把给我,也不知多少。你替我收着。”——诸君!这说明啥?或者是林姑娘的月钱直接是老太太用自己“内库”的钱发出,使不着官中的;或者在凤姐从官中每月发了之外,老太太额外再给宝贝外孙女儿一份,设计台词:“我这些儿女,所疼者独有你母亲,今日一旦先舍我去了,连面也不能一见;剩下你跟着我,吃个双分子也不为过逾了!”——总之,老太太“取之于林,用之于林”,这件事情佳蕙固然不会分析,但耳聪目明的宝姐姐知道了,能不恍然?“将来也不过多费得一副嫁妆罢了”,这话的玄机,就在“嫁妆”二字!

再来看此事在贾府的知情范围。我认为先期知道的就老太太(决策人)+琏凤夫妻(办事人)。但老太太后面应该会给儿子贾政透个底。再没有孙子这个中层干部都知道,最高领导却还瞒着儿子这个高层干部的道理。尤其是儿子贾政还是贾府当家老爷+本案当事人——外孙女要嫁给的孙子,就是这个儿子的儿子。我们一般会有个疑问,林如海这件事何以不直接跟贾政商量?须知贾政可是“一家之主”,跟自己规格对等;而且照书中写,贾、林二人,互相欣赏关系颇佳。第三回写,如海对贾雨村如此介绍贾政:“其为人谦恭厚道,大有祖父遗风,非膏粱轻薄仕宦之流。”本回稍后又写:“这贾政最喜读书人,礼贤下士,拯溺济危,大有祖风,况又系妹丈致意,因此优待雨村,更又不同。”显然,内兄与妹夫两个都是读书人,味道相投;而贾政“自幼酷喜读书,祖父最疼,原欲以科甲出身的。不料代善临终时,遗本一上,皇上因恤先臣,即时令长子袭官外,问还有几子,立刻引见,遂额外赐了这政老爹一个主事之衔,令其入部习学”(第二回),而妹丈竟然是科甲出身的佼佼者——探花郎,贾政看林如海的心理,遮莫就好比今日自认为考得上重点大学的优等生,却因为家里关系走了保送,尽管前途来得容易可谓“躺赢”却总不免心有所憾,看那些凭本事硬考入清华北大的高考状元,其歆羡之意,就可想而知了。但是,林如海如果直接谋之于贾政,将独生爱女的终身托付给内兄,内部消化给宝玉,那首先有一个坎儿就难迈过去——自己是女方,结亲这种事,哪有女家上赶着男方的?所以,只有谋之于“都中家岳母”,这是唯一不二之选。但以林如海探花公的智商,他肯定也算到了这件事岳母一定会跟内兄说,而以内兄的事母至孝,和跟自己的良好关系,他必会赞成。这样一来,即便贾母年高,在黛玉长大成人之前先已升遐,仍然有贾政主其事。林如海之筹算,可谓深矣!只是他千算万算,漏算了嫂子王夫人。他没想过,嫂子会同样存着亲戚之间内部消化孩子的心思,把“半个”王家女儿薛宝钗提出来挑战黛玉。而贾母为了给黛玉留女儿家的身份,这件事她能够给儿子贾政说,也不能给儿媳王夫人说;即便可以通过儿子给儿媳间接递话,但她为了给黛玉留后路,她也不愿这么做,她不能强行让王夫人接受婆婆之命,她为了让黛玉未来的婆婆接受黛玉,只能等着儿媳来体会自己的意思主动开口,为宝玉提亲黛玉,自己再顺势一点头,那就再无不可了。王夫人对这点也是心知肚明洞若观火,然而她心里的人选是她的外甥女薛宝钗,所以她也稳坐钓鱼台,就是不张口。红楼世界的两党政治,贾府高层围绕宝玉择亲问题的木石、金玉长期暗斗,就此拉开帷幕。

抑尚有待发之覆。有论者认为,贾府建大观园是用了林家的财产。后面还不起。如果林姑娘外嫁,夫家一定会打将上门,索问钱财。——用了多少、还不还得起,倒还另说;第十六回明写,大观园工程预算,“如此两处又甚近,凑来一处,省得许多财力,纵亦不敷,所添亦有限”——“纵亦不敷,所添亦有限”,“不敷,所添”云云,颇启人遐思。林如海捐馆扬州城,紧接其后便是贾府建省亲别墅,再冒出个“纵亦不敷”几字,书里这情节安排也不得不叫人思入微茫啊。知乎网友“春儿”:“元春才选凤藻宫和林如海捐馆这两个情节发生在同一时刻,接黛玉回来和起造大观园是前后脚,说曹公不是有心安排,我都不能信。”西岭雪小说《黛玉传》第二回,便用此推测:

凤姐向平儿道:“当年林姑老爷过世,那几百万两银子抬来,难道是我个人私吞了?那么大个园子,是平地上生出来的?”
这就回到了本节文开头引的清人涂瀛《红楼梦问答》此段话:

或问:“林黛玉数百万家资尽归贾氏,有明证与?”曰:“有。当贾琏发急时,自恨何处再发二三百万银子财,一‘再’字知之。夫再者,二之名也。不有一也,而何以再耶?”
默揣老太太的如意算盘是:黛玉不“外”嫁,就不必“多费得一副嫁妆”;更重要的,林家财产的历史遗留问题,也就以不了了之的方式,“不解自解”了。肉烂在锅里,有多大一本烂账,也一收一支,两下抵平了。《大明王朝1566》剧中,高翰文为破解浙江改稻为桑难局,提出“以改兼赈,两难自解”八字方针;戏谑言之,老太太圣心默定的如意章程可名之为:“一娶一嫁,内部消化;以娶平嫁,两难自解。”西岭雪小说《黛玉传》第四回,贾琏和凤姐一番话,可谓是把老太太这点心思抖落了个底儿掉:

贾琏想了一回,叹道:“当年林姑老爷的后事是我一手料理的,还在半路上,就接到珍大哥的信说要盖省亲园子,缺着一大笔银子,立逼着我没日没夜的赶回来腾挪。所以都添在里头了。加上这些年拆东墙补西墙的,究竟也没落下多少,太太倒三天两头指着个由头来借当。如今林妹妹再要嫁出去,这笔账越发说不清了。”凤姐冷笑道:“有什么不清的?老太太心里什么不明白。就是省亲做排场,也为的是大家的脸面,并不是我们有什么好处。林妹妹这些年在府里,短了吃的还是短了穿的?只有比别的姑娘好,从没有落在人后的。况且宝玉最多再过两年就要成亲,偌大家业,还不是他们两口儿的?就先挪用了些,也不算什么。”贾琏道:“果然他们两个一娶一嫁,倒也干净爽利。”
——叹服!老太太心里什么不明白!果然整部《红楼》第一高人!

且慢!这一推测,虽然看似妙绝,实则有重大破绽。那就是设若贾家真的用了林家的几百万银子去填大观园超级工程这个窟窿,又还不起,那就不会存在横亘红楼世界整部书、前后十几年的金玉木石两党之争了。何则?如若真有这回事,王夫人岂不就是白折腾?只要贾母或贾政或甚至是贾琏凤姐给王夫人稍稍讲一下财务报表,王夫人心中便雪亮——家族的利益高于一切,这笔巨款已经吃下肚了,难道还吐出来?反正贾府是吐不出来了。除非石崇、邓通,你王家吐出来。除非你主张的薛宝钗,薛家能拿出同样数目的巨款,来作替换。薛姨妈设计台词:“这就是红楼世界的内卷么?我薛家选择躺可以么?”

第五十三回,乌庄头交年租,贾珍贾蓉父子对谈,遮莫透露出某种真相:

贾蓉道:“……头一年省亲,连盖花园子,你算算那一注共花了多少,就知道了。再两年,再省一回亲,只怕就精穷了。”贾珍笑道:“所以他们庄家老实人,外明不知里暗的事。黄柏木作磬槌子——外头体面里头苦。”贾蓉又笑向贾珍道:“凤姑娘和鸳鸯悄悄商议,要偷出老太太的东西去当银子呢。”贾珍笑道:“那又是你凤姑娘的鬼,哪里就穷到如此。她必定是见去路太多了,实在赔得狠了,不知又要省哪一项的钱,先设出这法子来,使人知道,说穷到如此了。我心里却有个算盘,还不至如此田地。”
细味贾珍语意,贾府现而今虽比不得在先的辐辏,也还是“哪里就穷到如此”的,金盆虽破分量在,骆驼虽瘦比马大,破船还有三千钉;而“头一年省亲,连盖花园子”,细味贾蓉语气,也似还是花的贾府自家的钱。第十六回明写,大观园工程预算,“纵亦不敷,所添亦有限”——“所添亦有限”,五字很重要。哪怕暂时腾挪了林家的财产,那也是少部分的,而且是暂时的,不可能全部巨款填进去,而且还不上不还。正因如此,黛玉财产问题才只是金玉、木石之争的一个附带辅助性问题,而不是“王炸”决定性问题。王夫人的底气必然是,如果不选黛玉,选宝钗,“珍珠如土金如铁”的“丰年好大雪”,拿出匹敌或至少不很逊色于林家财产的陪嫁,没有什么问题。正因为王夫人有选择的底气,红楼世界的两党政治,贾母王夫人围绕宝玉择亲问题的长期暗斗,也才能就此拉开帷幕。

知乎网友“神官”论云:

荞麦君所论很有启发。用旗人风俗可以证明林黛玉所得财产分为贾敏嫁妆、如海家财。
第五十五回凤姐谈及几位姑娘小爷的大事:“满破着每人花上一万银子。”——“一万两”大概是贾府婚嫁旧例。
贾府出了名的“事按旧例”。
第十回:尤氏因叫人叫了贾蓉来:“吩咐来升照旧例预备两日的筵席。”
第十一回:贾蓉进来向尤氏说道:“……老爷的领谢的名帖都交给各来人了,各来人也都照旧例赏了。”
第三十六回:王夫人听了,想了一想,道:“依我说,什么是例,必定四个五个的(丫头),够使就罢了,竟可以免了罢。”凤姐笑道:“论理,太太说的也是。这原是旧例,别人屋里还有两个呢,太太倒不按例了。”
作为贾母最疼的女儿贾敏,她的嫁妆应该比一万两只高不低。
至于盐政林如海的积蓄,我不好妄猜,就简单类比李煦。十几万家财为顶。曹家接驾四次,亏空太多,就以出任三十多年的苏州织造并先后八次巡视两淮盐课监察御史李煦当参考系了。
根据史景迁《康熙与曹寅》:“自1705年到1720年两淮盐政多为曹寅或李煦所负责,两淮每年课征的各项税银总额是二百五十万两银子,包括一百九十五万两银子的法定税负与五十五万两的余银(若遇荒年,总税额会低于这个数目)。此时,两淮盐税占全国总盐税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二,占朝廷盐税和土地税总和的百分之六点五。”再看看曹頫被抄家的家产:“其房屋并家人住房十三处,共计四百八十三间;地八处,共十九顷零六十七亩;家人大小男女,共一百四十口;余则桌椅、床几、旧衣零星等件及当票百余张外,并无别项”,“又家人供出外有欠曹(頫)银,连本利共计三万二千余两……查织造衙门钱粮,除在机缎纱外,尚空亏雍正五年上用、官用缎纱并户部缎匹及制帛浩敕料工等项银三万一千余两。奴才核算其外人所欠曹(頫)之项,尽足抵补其亏空”。曹頫看样子是跟凤姐一样拿官中的钱放贷了,曹家早就山穷水尽了。再看看李煦《内务府档案·雍正元年六月十四日》,据当时的总督查弼纳奏称:“其两处家产约十二万八千七百五十五两。”李煦妻子王氏,是康熙妃子的姨妈,这位皇妃替皇帝至少生了三个儿子,李煦任苏州织造三十年,又和曹寅从1704年到1713年轮流出任两淮巡盐御史,已是位极人臣,凤毛麟角的存在,家财也不到十三万。
如果要给林黛玉所得遗产拟定范围,我估摸是:一万到十几万之间。贾链口嗨的“三二百万”,在戚序本:“这会子再发个三二万银子的财就好了。”程乙本:“这会子再发个三五万的财就好了。”程高二人特意在程乙本做了修改,可见三两百万数额之巨大。顺治十八年国库存银二千余万两,乾隆年间增至七千余万。三两百万是国库1/10-1/20的存银。而作者石锤的护官符“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薛蟠家不过“百万之富”。林如海积累的家财,不像能超过皇商薛家。
我倒觉得,“三二百万”云云,是曹公在隐射康熙南巡所造成的曹寅李煦亏空。《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噶礼去江南,奉旨查两淮盐政,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十二月回奏:‘两淮盐运使李斯佺亏欠库银二百二十万余两,又预收商贾税银七十万余两,亦亏空之,共计亏欠银三百万两。其中曹寅、李煦侵用者多,李斯佺及为首商人程卫高、相敬远、王宇时等侵用者亦有之。’”康熙最后还是用公家银子补上了他俩的亏空。
笔者回曰:脱若神官君所论,林如海积累的家财以十几万为顶,则其即或苦心运筹大部给到黛玉,亦多不过十万。不少读者因为贾琏那句口嗨,以为林家给到黛玉的财产有几百万,都投了贾家大观园工程这个窟窿,可谓对清代(尤其是康雍乾时期)银钱的具体概念并无基本认识。更有甚者,认为贾琏从中揩的油、拿的小头就有几百万,更是离了大谱,如风之子《风语红楼》第三章:“很多研究文章已经表明,就是贾琏在处置林家产业时中饱私囊贪污的。而能够从中揩油二百万的家庭是什么样的家庭?可以肯定的是,林家的大部分财产是被贾琏处置了带回了贾家的。这两百万只是‘小财’而已。”——这风之子可谓毫无银钱具体概念,张口就来口气好大,就拿“和珅跌倒嘉庆吃饱”的巨贪和珅来说,据学者考证,其抄没之家财作价亦“不过”白银四百万两——设若贾琏揩的林家的油这点“小财”都有三二百万,那林家得有多豪富!林如海得是和珅都瞠乎其后的巨贪大蠹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之,神官君“类比李煦”而估测的林如海家财“十几万为顶”,相对稳慎可信。而薛家,则是“有百万之富”。因之我们更有理由认定,黛玉财产问题只是金玉、木石之争的一个附带辅助性问题,而不是“王炸”决定性问题。前文说王夫人有底气薛家能拿出匹敌或至少不很逊色于林家财产的嫁妆,那么这话可以修正为王夫人有底气薛家能拿出匹敌或更胜林家财产的嫁妆。王夫人设计台词:“我们既没有用林家的钱,还还不上,找的儿媳妇儿陪嫁还多过林家,那么只要为黛玉择一门好亲,也就算对妹丈的托付问心无愧了。”王夫人手握这副硬扎底牌,就好比站稳了桩,她要开始发功了。

按林黛玉财产问题,为红学热点问题之一,诸家聚讼纷纭,除上引十年砍柴《闲话红楼》第三章、风之子《风语红楼》第三章之外,李俊《林如海的家产被贾琏侵吞挪用稽考》、毛大鹏《林黛玉家产问题考辨》、陈大康《黛玉家产之谜》、尹伊君《红楼梦的法律世界•继承》、郭建《黛玉的家产哪里去了?》、井玉贵《“黛玉家产之谜”与“李纨判词之谜”平议》、王其见《林黛玉与清代继承法制》、罗玲《浅析林黛玉和史湘云的法定继承权》、戴萦袅《林如海的家财》、竺洪波《林黛玉家到底有多少财产?》、柴盈《通过〈红楼梦〉看清代女性的继承问题》等文都有讨论,读者可参看。

编辑于 2021-11-07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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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0f2b92
知乎用户0f2b92
我记得说林黛玉有财产的依据是第七十二回王熙凤恃强羞说病来旺妇倚势霸成亲 里贾琏那句“这会子再发个三五万的财就好了!”

就算贾琏真的发过一次“二三百万的财”

这“财”也没说跟林黛玉,林如海有关系呀!

发布于 2020-05-10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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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是人非事事休
物是人非事事休
因为压根就没有二三百万两遗产啊,书中从头到尾就没说过林家遗产,林家的遗产就是林黛玉带回家贾府的笔墨纸砚和书籍,就林如海的职位,还贾家贪他遗产呢,不让贾家倒贴钱给他填补亏空就不错了。

拥林派不敢面对林如海是一个七品巡盐御史穷官,不敢面对贾敏天天意难平娘家豪阔,不敢面对林黛玉看到贾家三等仆役的吃穿用度的惊羡,非要给林黛玉脸上贴金,一看薛家【家有百万之富】,非把贾琏随口一提的二三百万两塞给林黛玉,完全不理会逻辑和现实。

这一点拥林派和林黛玉蛮像的,酸葡萄心态爆炸。

林黛玉【既有金玉之论,亦该你我有之,则又何必来一宝钗哉!】

拥林派【既有百万之富,也该是林妹妹有,凭什么说薛宝钗有呢 】

发布于 2022-05-23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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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23 20: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林黛玉寄人篱下,为何动辄挥金如土打赏下人?
红楼不红
红楼不红​
必然王国居民,懒于争论分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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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红楼梦》前八十回,林黛玉曾有两次“赏人不眨眼”的操作,第一次是第二十六回“蜂腰桥设言传蜜意,潇湘馆春困发幽情”,丫环佳蕙从林黛玉处得到赏银,高兴地向小红炫耀:

佳蕙对小红笑道:“我好造化!才刚在院子里洗东西,宝玉叫往林姑娘那里送茶叶,花大姐姐交给我送去。可巧老太太那里给林姑娘送钱来,正分给她们的丫头们呢。见我去了,林姑娘就抓了两把给我,也不知多少。你替我收着。”便把手帕子打开,将钱倒了出来。——第二十六回
还有一处,发生在第四十五回“金兰契互剖金兰语,风雨细闷制风雨词”,彼时薛宝钗命婆子给林黛玉送些燕窝,林黛玉再次拿钱打赏:

就有蘅芜苑的一个婆子,也打着伞,提着灯,送了一大包上等燕窝来,还有一包子洁粉梅片雪花洋糖......黛玉听说,笑道:“难为你,误了你发财,冒雨送来。”命人给她几百钱,打些酒吃,避避雨气。那婆子笑道:“又破费姑娘赏酒吃。”说着,磕了一个头,外面接了钱,打伞去了。——第四十五回
从此处婆子“又破费姑娘赏酒吃”,一个“又”字,可见林黛玉赏赐这个婆子,已非一次,故而此段描写,颇有拨云见天,管中窥豹之妙——可知黛玉赏赐下人,已是常事矣。

但林黛玉的“大手大脚”似乎跟她的处境很不相符。林黛玉父母双亡,在贾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而且从书中很多细节可以看出,林黛玉是净身来到贾家的,她并没有继承林家所谓的“遗产”。

也正是因为这般,林黛玉曾和薛宝钗探讨“寄人篱下”这个问题,并信誓旦旦地称:你(薛宝钗)又有母亲,又有哥哥;这里又有买卖地土,家里又仍旧有房、有地,你不过是亲戚的情分,白住了这里,一应大小事情,又不占他们一文半个,要走就走了。我是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的姑娘一样。

由此观之,至少林黛玉主观上是认定自己没父母、没钱的,所以她这么“大手大脚”地赏赐下人,应该不是继承了林家遗产的缘故。在这个基础上,我们细数下林黛玉在贾家的经济来源。

贾家小姐们每个月都有月例,每人一月二两银子,这是固定的“零花钱”,林黛玉虽是客人,但也享受了这份月例。

但和其他姊妹不同的是,贾母对林黛玉格外宠溺,所以她老人家时不时会给林黛玉送钱,譬如上文中笔者摘录的第二十六回,佳蕙之所以得到赏钱,就是因为“可巧老太太那里给林姑娘送钱来”,可见林黛玉比起其他姊妹,是有“额外收入”的。

当然,贾母具体每次给林黛玉送多少钱,我们不得而知,但数额应该不会太多,毕竟贾母要一碗水端平,如果给林黛玉太过零花钱,反而将其置身于“众矢之的”的位置,很容易被别人觊觎,贾母即便出于保护黛玉的角度,也不能这般在金钱上宠溺她。

所以,林黛玉的经济状况应该并不宽裕,但她仍如此“大方”地给下人打赏,站在现实角度,应有两个原因:

其一,林黛玉虽然经济上并不宽裕,但身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贵族小姐,她鲜有花钱的地方,如果说她真的在哪方面要花钱,也只是在脂粉化妆品上,而大观园内又有专门的脂粉买办,这就帮黛玉“省”下了钱。

所以,林黛玉每个月拿着二两银子的月例,加上贾母日常送她的零花钱,这些钱怎么使用呢?于是便用在了规矩、礼数上,即给小厮、丫环们进行打赏,这是贵族之家的常态。

岂止《红楼梦》,且看《金瓶梅》之西门府上每次有人来送礼,西门庆都会用攒盘、鸡鸭、美酒款待送礼的小厮,临走前再给少则三五钱,多则一两银子的打赏,这是有钱人家的规矩和礼数。

其二,林黛玉的“打赏”并不是没头没脑的瞎大方,而是有选择性的。比如丫环佳蕙,她是怡红院的普通丫环,来给林黛玉送茶叶,这种打赏就不能太多。

因为贾宝玉和林黛玉是同辈,而且两人极为亲密,不适合太“客套”,所以林黛玉抓了两把钱给佳蕙。从单位“把”字上来看,抓的应该是文钱,两把最多不会超过一百文,就相当于今天的小费。

反观蘅芜苑的婆子,林黛玉的打赏就不能这么敷衍了,一方面薛宝钗也是客居贾府,给她送的礼物也是燕窝这样的珍贵物品,所以林黛玉必须以正规的礼数来打赏婆子,所以直接给了婆子几百钱,分量远远超过丫环佳蕙。

但话又说回来,林黛玉毕竟生活在贾家,她日常接触的丫环都是贾家自己人,所以这就注定她的大部分“打赏”都是佳蕙这种级别的,所以给个几十文就够了,对于每月二两,又有贾母私送零花钱的黛玉的来说,完全不是压力。

发布于 2021-04-15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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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23 21:03:09 | 显示全部楼层
《红楼梦》中的鬼斧神工之笔:黛玉被笑像戏子,迁怒宝玉
红楼不红
红楼不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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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黛同随贾母一处坐卧,故略与别的姊妹熟惯些;既熟惯,则更觉亲密,既亲密,则不免一时有求全之毁,不虞之隙。——《红楼梦》

若论文笔细腻,对人物心理进行抽丝剥茧般的刻画,天下小说无有胜《红楼梦》者。曹雪芹的笔法用“入木三分”四字来形容,着实恰当,尤其是对红楼女儿中最为优秀的林黛玉,老曹写得更是精彩至极。






《红楼梦》第22回,回名乃是“听曲文宝玉悟禅机,制灯谜贾政悲谶语”,彼时正值薛宝钗十五岁将笄之年生日,因生日特殊,贾母为此大操大办,让王熙凤专门在园内搭建了小戏台,定了一班新出小戏,昆弋两腔皆有。

期间发生了一个有趣的小插曲:众戏子中有一个小旦,长得跟林黛玉格外相像,王熙凤心生一计,有意要调侃下林黛玉,于是她当众说了这么一番话:

至晚席散时,贾母深爱那作小旦的与一个作小丑的,因命人带进来。细看时,亦发可怜见,因问年纪。那小旦才十一岁,小丑才九岁。大家叹息一回。贾母令人另拿些肉果与他两个,又另外赏钱两串。凤姐笑道:“这个孩子扮上,活像一个人,你们再看不出来。”——第22回
很明显,王熙凤为何当众有这般言语,盖为打趣黛玉耳。






笔者很反对现在一些论者,动辄以戏子与优伶、娼人为一类,进行“上纲上线”式的解释。什么“把黛玉比作戏子,就是在侮辱黛玉”、“是可忍,孰不可忍”诸如此类的解读,着实令人贻笑大方。

岂不见后文第54回“史太君破陈腐旧套”,荣国府元宵夜宴上,女先儿现场说书,说了一段《凤求鸾》,期间亦曾重了王熙凤的名字,大家却毫不介意,反而开怀大笑:

女先儿道:“这书上乃说,残唐之时,有一位乡绅,本是金陵人士,名唤王忠。曾做过两朝宰辅。后来,告老还家,膝下还有一位公子,名唤王熙凤。”众人听了,笑将起来。贾母笑道:“这重了我们凤丫头了。”——第54回
所以,王熙凤这么个有“一万个心眼子”的绝顶聪明之人,她敢当众开的玩笑,必然是符合当时情境和气氛的。






当时众人听戏毕,感慨小旦、小丑两个孩子小小年纪,就受了戏班子的不少苦,培养成今天这样的角儿,现场气氛已然有些低迷。

王熙凤借着“这个戏子长得像林黛玉”来调节下现场气氛,也是抛出一个话题让大家重振情绪。同时这个玩笑还有一个隐形功效——通过这个玩笑,告诉贾母,我王熙凤和您最宠爱的外孙女儿林黛玉关系处得不错,以达到取悦贾母的作用。






可这个所谓的“戏子事件”,却因为史湘云的一句多嘴,被进一步发酵,最终演化成林黛玉、史湘云、贾宝玉三人之间的矛盾冲突:

宝钗心里知道,便只一笑,不肯说。【宝钗如此。】宝玉也猜着了,亦不敢说。【不敢少。】史湘云接着笑道:“倒像林妹妹的模样儿。”【心直口快,无有不可说之事。事无不可对人言。】宝玉忙把湘云瞅了一眼,使个眼色。众人却都听了这话,留神细看,都笑起来,说:“果然不错。”一时散了。——第22回
曹公只提到了现场宝钗、宝玉、湘云三人的内心反应,但必然其他人也能立刻看出“这个戏子长得像林黛玉”这个事实,但他们都不敢说,何也?只因黛玉素日聪慧无比,且心性敏感,恐怕直言说出,会开罪林黛玉,故而不敢当面说出。






宝钗、宝玉两人“不说”的内心活动也证明了这一点,唯独史湘云心直口快,心中藏不住事,也没有想过会不会得罪林黛玉,于是直言说出了大家想说但不敢说的事实——这个戏子长得确实像林黛玉。

这件事本来无足轻重,可因为贾宝玉这一个“使眼色”,导致问题严重化,引发了宝、黛、湘三人之间的一场“战争”。

先来说贾宝玉,他为何要给史湘云使眼色?因为他担心史湘云心直口快,说话不过脑子,会得罪林黛玉,故而使眼色提醒湘云,很明显,贾宝玉是好心。






可关键在于,他的这个眼色到了史湘云、林黛玉这里,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史湘云并没有因为他的“好心”而感激他,反而觉得贾宝玉是在给自己难堪,且看原文:

晚间湘云更衣时,便命翠缕把衣包打开收拾,都包了起来。翠缕道:“忙什么?等去的日子,再包不迟。”湘云道:“明儿一早就走!在这里作什么看人家的鼻子眼睛,什么意思!”——第22回
脂批云:此是真恼。非颦儿之恼可比。然错怪宝玉矣,亦不可不恼。






史湘云为何感受不到贾宝玉的好心呢?这是由她的性情决定的,史湘云是个天真率直的女孩,她没有成人的心机,只会看表面的现象。

在她看来,自己只是如实说了“戏子像林黛玉”,这件事并没有什么,但贾宝玉却皱眉向自己“使眼色”,搞得自己好像做错了什么一般——她心理上感觉自己受到了欺负。






再说林黛玉,她也因此迁怒贾宝玉,这份迁怒简直是莫名其妙了,因为贾宝玉既没有说“戏子像林黛玉”,也没有在旁嘲笑,为何被黛玉迁怒呢?别说读者,贾宝玉自己都觉得奇怪,为此还专门问了林黛玉:

宝玉道:“我并没有比你,我并没笑,为什么恼我呢!”黛玉道:“你还要比,你还要笑!你不比、不笑,比人比了、笑了的还利害呢!”宝玉听说,无可分辩,不则一声。——第22回
林黛玉对贾宝玉的心意,非文字所能描绘,盖从一颗心上来——因为我爱你,所以我明知你什么都没干,可我还是迁怒你,因为我控制不住我对你的感受。脂砚斋与笔者不谋而合,亦有批语注于此处:

前文湘云方来,“正言弹妒意”一篇中,颦、玉角口后收至褂子一篇,余已注明不解矣。回思自心、自身是玉、颦之心,则洞然可解也。身非宝玉,则有辩有答;若宝玉,则不再能辩、不能答,何也?总在二人心上想来。






如果林黛玉生气,贾宝玉气愤地解释:我从来没得罪你,你为何迁怒我?你好没道理!那便不是贾宝玉了。

宝玉心中有黛玉、黛玉心中有宝玉,两人感受趋同,不需言语解释,便能知彼此心中所想,所以竟难以解释贾宝玉、林黛玉的这场冷战的核心点在哪里,但心思细腻之读者,总能感受到男女争吵之微妙处——不须多言,大家都是过来人!






事情还不算完,其后林黛玉又向贾宝玉埋怨了一番,这番埋怨也着实经典,且看原文:

黛玉又道:“这再你为什么又和云儿使眼色?这安的是什么心?莫不是她和我顽,她就自轻自贱了?她原是公侯的小姐,我原是贫民的丫头;她和我顽,设若我回了口,岂不她自惹人轻贱?是这主意不是?这却也是你的好心,只是那一个偏不领你这好情,一般也恼了。你又拿我作情,到说我小性儿,行动肯恼;你又怕得罪了我,我恼她,与你何干?她得罪了我,又与你何干?”——第22回
林黛玉此番话,通篇没有责怪史湘云的“戏子之嘲”,而是指向贾宝玉,由此亦可见整个贾府人皆认为林黛玉是个心性狭窄之人,开不起玩笑,着实是误读。






林黛玉始终在纠结贾宝玉的那个眼色,史湘云的话,林黛玉可以当作一个玩笑,可加上贾宝玉的这个眼色,性质就变了,就变成了——林黛玉开不起玩笑,史湘云心直口快,贾宝玉“英雄救美”,提醒史湘云要注意分寸!

林黛玉的生气的点就在这里:如果别人误会自己是个小性子的人,倒也算了,可从小跟自己一起长大的贾宝玉,居然也这么想自己,为此“使眼色”提醒史湘云,这是最令林黛玉伤心的地方。






所以曹雪芹此处对林黛玉的这段发问描写,简直写绝了,将黛玉之心思敏捷,以及对宝玉的爱展露地无比细致。畸笏叟赞曰:神工乎?鬼工乎?文思至此极矣。

也正是因为黛玉、湘云皆恼了宝玉,才引出贾宝玉“从来碌碌却因何,回头试想真无趣”的顿悟,当然,这些都是后来话了,至此,笔者亦感慨:膜拜红楼,老曹太懂女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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