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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湘云·昙花一现韦陀泪【湘江水涸&云散高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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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揭开史湘云麒麟姻缘的两千年轮回的历史隐秘
老刘tdrhg 2018-04-10   |  324阅读  |  2转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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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假小说之形的真史书, 作者是崇祯皇帝的四皇子----朱三太子朱慈炤。作者所写“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脂批郑重提示“作者用史笔也。宜作史笔看。深意他人不解。作者秉刀斧之笔,撰成此书,一字不可更,一语不可少。” “字字看来皆是血”“实写幼时往事,可伤”,“凡野史俱可毁,独此书不可毁”。《红楼梦》布局宏大,构思精深,本博除了解读表面文章外,更主要是揭秘背后的真历史。由于书中人物事件之间皆有关联,请看我的其他博文以助理解。)

过年了,我就先将拨乱返正系列暂放一边,今天我要解密的是史湘云的麒麟姻缘的两千年轮回的秘密,请与前面的《史湘云的金麒麟的神秘真相》结合起来看。


  史湘云有一只金麒麟,而与史湘云姻缘相连的卫若兰也有一个金麒麟,而且“比湘云的又大又有文采”,史湘云是明史,卫若兰是满清官修明史的主笔者,朱慈炤用麒麟将二者联系起来,究竟有何历史隐喻呢?

这就要从麒麟最早的历史记载说起,见孔子著的《春秋》的最后一句“(鲁)衰公十有四年,春,西狩获麟。”《史记·孔子世家》对此的记载更为具体:“鲁哀公十四年春,狩大野,叔孙氏车子鉏商获兽,以为不祥。仲尼观之,曰:‘麟也’取之”。公元前481年,麒麟首现人间,因长相凶恶怪异而被视为不祥,遭到捕杀,可是在西汉中期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随着孔家儒教的兴盛独大,不祥的麒麟终于得以改头换面而成为被华夏供奉的祥瑞之一。


古代中国信奉的四大祥瑞圣灵分别是“青龙、白虎、朱雀、玄武”,殷墟出土的殷商早期关于天象的甲骨文卜辞上和随县出土的战国曾侯乙墓漆箱上都发现有这四灵的名称。但西汉末的礼学家戴圣编纂的儒家经典《礼记·礼运第九》中却写道:“麟、凤、龟、龙,谓之四灵”,很是突兀地将麒麟取代白虎列为“四灵”之一。成书于西汉初年的刘安的《淮南子·地形训》中载:“应龙生建马,建马生麒麟,麒麟生庶兽,凡毛者,生于庶兽。”由此可以看出西汉初年及以前的人们认为麒麟是应龙的孙辈,本被视为不祥之兆的怪兽麒麟之所以能够在西汉末年变凶为吉,并且取代白虎而与祖辈青龙并列变成四灵之一,完全是因为西汉中期以后的孔家儒教的神化和拔高。

麒麟到底与孔家儒教有何渊源呢?

渊源可太大了!简单点说就是:麒麟是孔子的真身,孔子是麒麟的转世!

东晋王嘉的志怪小说《拾遗记》记载:“(孔)夫子未生时,有(麒)麟吐玉书于阙里人家,文云:水精之子继,衰周而素王,故二龙绕室、五老降庭,徴在贤明。知为神异, 乃以绣绂系麟角信宿而麟去。相者云:夫子系殷汤,水徳而素王。” 在传说中,孔夫子乃是麒麟投胎,虽非帝王却有帝王之德,堪称“素王”即无冕之王。所以我们在文庙、学宫中能看到“麟吐玉书”的装饰,代表着孔子出世。   

  《孔子家语》亦载:“孔子曰:‘麟也,胡为来哉?胡为来哉?’反袂拭面,涕泣沾衿。子贡问曰:‘夫子何泣尔?’孔子曰:‘麟之至,为明王也,出非其时而害,吾是以伤焉。’”世人将长相丑恶的麒麟视为不祥,孔子看到麒麟被捕杀而痛哭流涕,并将麒麟收葬于巨野县城东十二里麒麟镇获麟集村西北三里处,即现在的麒麟冢。


  汉孔鲋的《孔丛子·记问》篇中曰:“叔孙氏之车子鉏商樵於野而获麟焉,众莫之识,以为不祥,弃之五父之衢。冉有告曰:麇身而肉角,岂天之妖乎?夫子往观焉。泣曰:麟也。麟出而死,吾道穷矣。乃歌云。”麒麟因长相怪异而被视为不详,自视是麒麟转世的孔子看到麒麟被打死而发出“出非其时”的悲叹,感伤自己的日暮途穷,“吾道穷矣”,从此再也无心著述,他个人修撰的编年体史书《春秋》因此而终止,《春秋》的最后一句话即是“(鲁)衰公十有四年,春,西狩获麟。”两年后孔子因悲痛过度去世。

东汉蔡邕的《秦操》记述,七十一岁的孔子埋葬麒麟之后悲痛难抑,作《获麟歌》,抚琴悲歌:“唐虞世兮麟凤游,今非其时兮来何求,麟兮麟兮我心忧!”但世人发现《获麟歌》与春秋时代的诗句明显不同,因是后人伪造,而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的《国风·周南·麟之趾》其实才是孔子所作:“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孔子把自己作的阿谀奉承贵族子孙仁厚有德的《麟之趾》附在《诗经·周南》之末,但孔子的学生却没有把此事记录下来,估计是这首诗所暴露出的孔子对权贵的谄媚本色令孔子的徒子徒孙们觉得不太光彩,所以谨遵孔圣人的教诲:“为尊者讳,为亲者讳”而不予记录,另行杜撰了《获麟歌》为孔子脸上贴金。


孔子是麒麟投胎,最后又因悲痛麒麟之死而死,世人因此将他个人编写的史书《春秋》称为“麟史”或“麟经”,而随着儒教的兴盛,随着孔子的被称圣、被封王,“圣人”、“素王”、“玄王”、“文宣王”等光辉灿烂的头衔的不断叠加,作为孔子真身的麒麟也从最初的“不祥怪兽”摇身一变成为华夏的“祥瑞圣兽”,竟然还被儒家与华夏的传统祥瑞龙凤等同并列!

孔子第五十五代衍公孔克坚撰写的《重修大义书院碑记》和《巨野县志》又载,元代至正年间,孔子的五十三代孙巨野县尹孔浩,做官三年后致仕,“上书请留”,把家安在麒麟冢旁,并修建了春秋书院。后因麒麟台地势太洼,受水患的侵扰,举家迁到县城南二十多里的吉星滩,就是今天的大义镇孔楼村。后又取《春秋》之“微言大义”而将“春秋书院”改名为“大义书院”,并且每年的春秋两季都要到麒麟台来祭祀孔子,称“先祖灵爽必栖于此”。

说起“大义”,不禁令人想起元入侵,孔家的衍圣公孔元用为了新主子元朝的统一大业而死,孔府还派出大儒张德辉与元好问等觐见忽必烈,跪请他为“儒教大宗师”。清入侵的1644年九月初一,孔府衍圣公孔胤植又上《初进表文》向满清大表忠心,谀颂满清君主“承天御极,以德绥民”,“六宇共戴神君、八荒咸歌圣帝”,“山河与日月交辉,国祚同乾坤并永”,表示“臣等阙里竖儒,章缝微末,曩承列代殊恩,今庆新朝盛治,瞻学之崇隆,趋跄恐后”,孔府还于次年的闰六月二十六日“恭设香案,宣读圣谕”举行了隆重的剃发仪式,与千百万正为抗拒“剃发令”而殊死斗争的普通汉人士民们相比,华夏第一贵府和中国第一大义孔家堪为华夏“大义”之楷模典范,因此孔圣人先被元成宗封为“大成至圣文宣王”;后又被清顺治帝进一步封为“大成至圣文宣王先师”……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个人编写的史书《春秋》就是出自麒麟孔子之手,而被歪曲最狠的满清官修《明史》的幕后真正主编是金麒麟黄宗羲!黄宗羲降生前夕,其母姚氏因梦见麒麟入怀,故为黄宗羲起了个乳名“麟儿”,金麒麟简称为“麟”,史湘云代表“史” ,金麒麟与史湘云结合其实就是隐喻“麟史”!以金麒麟黄宗羲为代表的东林伪史党其实就是著《春秋》以实现“为亲者讳”的麒麟孔子的绝妙翻版!

    孔子是个人编修史书的第一人,不仅首创了用个人的主观褒贬以歪曲历史的“春秋笔法”,更是不顾史书的记录真实的根本宗旨,厚颜无耻地直陈其作《春秋》乃是“为亲者讳”!两千多年后,同孔子一样是麒麟投胎, 一样是为歪曲历史而修史书,新一代投胎转世的麒麟黄宗羲投靠水精满清、借著史歪曲明史,完美地体现了麒麟的“水精之子继”、“水徳而素王”,正是孔夫子的好传承!   

在山东济宁、曲阜、嘉祥、巨野等地的孔子传说中讲:天降麒麟,并吐血于石上,孔母因曾坐于石上而受孕,孔母临盆时,一阵仙乐声中,一只麒麟口衔玉帛从天而降,将玉帛放在孔母面前,玉帛上写道:“天遣奎星下凡,将要振兴周朝。”随后麒麟腾云驾雾而去,孔子诞生。麒麟是二十八星宿中的“奎”星,麒麟终身致力于要振兴“周”朝以谋取私利,麒麟与“周”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

多次赴山东教书的朱慈炤自然对此传说再熟稔不过,《红楼梦》中史湘云的奶妈姓周,史湘云的姻缘维系于麒麟,“奎星”害死柳五儿(解密详情请回顾前文《被袭人嫉妒最终又神秘暴亡的柳五儿背后的可怕真历史》)。这都是朱慈炤借为“周”“奎”服务的麒麟来暗示黄宗羲与周奎间的同党关系!利用修撰史书为“周”服务的金麒麟黄宗羲这些东林党文魔们其实就是周后与周奎的同党!

不祥怪兽麒麟变身祥瑞圣兽,生前“累累若丧家之狗”的孔子死后封圣称王;孔麒麟首创个人著史,作《春秋》“为亲者讳”以误导世人对历史是非的认识;两千多年后,黄麒麟开创浙东史学,撰《明史》“为东林讳”以颠倒黑白掩盖明亡真相,为“周”“奎”服务的黄宗羲们作《明史》与为“周”王朝服务的“奎星”孔子作《春秋》实乃一脉相承,这就是朱慈炤用史湘云的金麒麟揭示的令人震惊而痛心的历史轮回!



这才是:

两千年来谁著史?

麒麟执笔乱春秋!

是非真相何处觅?

红楼梦里起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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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贾宝玉的金麒麟与史湘云的金麒麟有什么关联? 少读红楼 2020-02-11   |  222阅读  |  4转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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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第二十九回,享福人福深还祷福,宝玉得了件好宝贝,因端午临近,元春打发夏太监出来,送了一百二十两银子,叫在清虚观初一到初三打三天平安醮,唱戏献供,跪香拜佛。
这对于贾府来说可是件大事,初一这天宁荣二府一干人等浩浩荡荡前往清虚观。在张道士进献的敬贺之礼当中有一件赤金点翠的麒麟,贾母因看见便伸手拿了起来,笑道:“这件东西好像我看见谁家的孩子也带着这么一个的。”宝钗笑道:“史大妹妹有一个,比这个小些。”


宝玉听见史湘云有这件东西,自己便将那麒麟忙拿起来揣在怀里。由此可知宝玉与湘云真的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一起玩过来的,他并不懂得这件麒麟的重大意义,只是觉得好玩要送给湘云。
倒是黛玉知道多半才子佳人都因小巧玩物上撮合,或有鸳鸯,或有凤凰,或玉环金珮,或鲛帕鸾绦,皆由小物而遂终身。故此留了意,瞅着宝玉直点头儿,这件事就此打住,不提。
且说接下来的这个端午佳节,对于宝玉来说糟心事儿实在是太多了,可谓是一桩接着一桩,这有可能是宝玉过的最为烦恼的一个端午节了。先是张道士给宝玉提亲,令黛玉醋意大发,由此引发了二人有史以来最为激烈的一次争吵,宝玉不但砸了玉,还惊动了阖府,惊动了老太太,“不是冤家不聚头”这句话就是老太太这一次气急之下说的。


不过两人的这次吵闹并没持续多久,很快两人就又和好如初了。这边刚安抚好了黛玉,那边宝玉又得罪了宝钗,或许是同黛玉和好,宝玉一时得意忘了形,便口不择言起来,竟说宝钗丰满怯热似杨妃,这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宝钗选妃失败正不自在,宝玉又造次提起妃子一事,由不得宝钗不怒。
其实我相信宝玉这么比喻只是无心,并无恶意,奈何宝钗一腔怨气正无处发泄,加之又见到宝黛二人和好当众秀恩爱难免又添了醋意,于是,逮着宝黛二人着实奚落了一番。
这真是宝姐姐也生气,林妹妹也多心,宝玉只得忍着气,无精打采地出来。就到了王夫人处,宝玉又造次与金钏儿调笑又被王夫人发现,自己没趣,忙灰溜溜地进大观园来。


但是宝玉的晦气还没到头,倒霉的事情接二连三,因下雨袭人开门迟了,被宝玉结结实实踹了一记窝心脚,宝玉又是请大夫又是照料袭人,忙的不亦乐乎。
这事儿刚过去,偏生晴雯上来换衣服,不防又把扇子失了手跌在地下,将股子跌折,又大闹了一场。先是得罪了黛钗,接着又得罪了晴袭,这几天宝玉真的是流年不利,焦头烂额,早把麒麟之事忘得一干二净,直到看到湘云来才想起来,待要拿出来却又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遗失了,却原来是机缘巧合被湘云捡到了,湘云在哪儿得的,就是在大观园内。
至次日午间史湘云过荣府来,湘云并不是第一次进大观园来,这一次正值正午,园子里没什么人,大白天的主仆二人就在大观园内论起阴阳来了,很多人会觉得这段写的太过啰嗦,只是一些闲扯,其实曹公是有用意的。


这一方面是为显示湘云的博学,另一方其实这都是为了那只金麒麟作铺垫。果然在蔷薇架下,湘云二人发现了那只金麒麟,文彩辉煌,比自己佩的又大又有文彩。
这就应了翠缕的那句话,“可分出阴阳来了。”湘云伸手擎在掌上,心中一动,只是默默不语,因为她知道这件金麒麟的出现将预示着她的婚姻。
关于这一点脂砚斋在这一回的文后有一条批语: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所以这一回的回目就叫做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暗合了湘云的姻缘。
在第五回关于湘云的那首乐中悲曲子中,提到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这个才貌仙郎应该指的就是卫若兰,但是二人并没有白首到老,因为二人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
卫若兰年纪很轻就去世了,那么这里所说的白首双星应该就是指的宝玉与湘云,据红学家分析,后四十回中最后陪伴在宝玉身边的就是湘云,而据红学家考证湘云的原型就是那个神秘的脂砚斋,所以她才能参与创作红楼梦。
在这一回的正文之前,脂砚斋还有一条批语: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所以金玉姻缘有两重含义,一是宝玉与宝钗,二是宝玉与湘云。
曹雪芹关于整个故事的编织就是这样繁复且多样,这方是大家手笔。红楼梦中因物件成就姻缘的有小红与贾芸的手帕传情,有袭人与蒋玉菡的那两条汗巾子缔结的姻缘,巧姐与板儿柚子与佛手的姻缘,宝玉与宝钗的金锁与玉,还有就是这两只金麒麟了。
那么,这么重要的东西宝玉究竟是在哪儿丢的,按照袭人的说法,宝玉是天天带在身上的,宝贝似的,宝玉自己也说:“倒是丢了印平常,若丢了这个,我就该死了。”
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会掉在外面的,湘云是在大观园的蔷薇架下捡到这只金麒麟的,除了湘云,还有谁到过蔷薇架?
宝玉在进怡红院之前还曾到过一个地方——蔷薇架下,就是在那里宝玉目睹了龄官画蔷,这大概是宝玉这几日经历的最温馨动人的一个场面,这件事给他带来了短暂的抚慰与感动。
蔷薇架应该是一个幽僻的地方,故此龄官才能在那儿尽情抒发自己的情感,有可能是下雨的时候宝玉一时慌张忙着避雨,那只金麒麟掉了出来,他也不留意,且是掉在泥地上,又没声响,故此宝玉不曾发觉。
又因为幽僻,少有人到此,所以之后也没人发现,也只有湘云在园内闲逛才能到此。曹雪芹之所以作这样的设定是一种机巧,单等有缘人来捡拾,就是要让湘云来捡到这只金麒麟,方论得出阴阳来。
如果是由宝玉送给湘云,那么戏剧性就不那么明显了,它会显得很平淡,曹雪芹深谙此道,而由湘云自己捡到,冥冥之中有一种宿命的安排。这就是曹雪芹写作的技巧,既繁复又巧妙且具有很强烈的戏剧冲突。一个蔷薇架既见证了龄蔷的爱情,冥冥之中又预示了湘云的终身。
作者:闲月玲珑,本文经作者授权发布。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与史湘云白头偕老的那个人会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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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小妹历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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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2 14:25





在红楼梦中,史湘云是一个不拘一格又才华横溢的女性,她大大咧咧,活泼开朗的性格被大多数读者所喜爱,也是曹先生极力描写和塑造的一个角色,在金陵十二钗中,她与林黛玉和薛宝钗构成了三足鼎立之势,其地位也是公认的林薛之下第一人,她在红楼梦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史湘云作为如此重要的一个角色,曹先生在八十回贾府衰败之后,会怎样构建关于她的命运和结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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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史湘云在前八十回是有交代其亲事的,在正文的第三十一回,史湘云第二次来到了贾府,王夫人见了她,曾有这么一段话:“只怕如今好了,前日有人家来相看,眼见就有婆婆家了。”而在正文第三十二回,袭人见了史湘云说的一段话更是进一步证明了她定了亲的事实,原文是:“大姑娘,我听见前儿你大喜了。”这时候史湘云红了脸,吃茶不答。以此,我们可以确定史湘云定了亲事。但是这件事情由王夫人和袭人之口说出,很明显,史湘云的这个婚姻对象肯定不是贾宝玉。

那么史湘云的婚姻对象是谁呢?许多读者认为是卫若兰,这个观点也被著名教授刘心武先生极力推崇,其观点来源于脂砚斋的两条批语,其一,在薛蟠邀请贾宝玉和冯紫英宴会时,脂砚斋批有:“惜卫若兰射圃文字无稿,叹叹!”其二,在正文第三十一回结尾又批有:“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是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刘心武先生与众多读者以此两条批语为证,暗合史湘云所佩戴的金麒麟,其认为史湘云的婚姻对象必是卫若兰无疑。

关于这一种观点,我是不太认同的,刘心武先生不只一次地极力说明脂砚斋曾经看过红楼梦全本,就是想证明他根据脂砚斋批语的构想是正确的。可是事实上呢?没有人能够证明脂砚斋看过完整的红楼梦,甚至这个脂砚斋究竟是男是女,和曹先生是什么关系,这都考证不清,甚至还有人认为脂砚斋其实就卖小说的商人。在红楼梦的正文文字中没有一处是有关卫若兰与史湘云产生联系的描写,无论正面还是侧面,我是不会仅仅因为一个来历不清不明的人所批注的两条批语而去产生臆想的,这是及其没有说服力的。

我们暂且不论史湘云的这个婚姻对象是不是卫若兰,不管这个人谁,我们从正文第五回史湘云的判词“湘江水逝楚云飞”和关于她的曲子乐中悲中得知,史湘云的婚姻虽然美满,都终究是悲伤的,她的丈夫很可能病逝,这一点是众多读者可以接受的,那么我都知道,在正文第三十一回“应麒麟伏白首双星”中说道,史湘云在园中捡到金麒麟,把它交还给贾宝玉,有人就会问,这个和史湘云白首双星的,会不会就是贾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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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观点,我个人是接受的,因为正文中史湘云把麒麟还给贾宝玉的时候,宝玉曾说:“丢了印平常,若是丢了这个,我就该死了。”那么这话换种方式是不是就是说贾宝玉宁死都不愿丢掉这个金麒麟?另外我在正文第三十二回史湘云夸薛宝钗里发现一句话,原文:“我但凡有这么个亲姐姐,就是没了父母也是没妨碍的。”我们都知道,贾宝玉很可能在八十回后娶了薛宝钗,这是大多数读者认同的,那么有没有可能,在贾府巨变,飞鸟各投林后,宝玉离开了贾府之后遇上丧夫的史湘云,暗合了“白首双星”,而史湘云与薛宝钗,真正成了名义上了姐妹了呢?当然,这仅仅是个人从正文的文字里做出的猜测,只是抛砖引玉提出猜想。关于八十回后史湘云的命运与结局,还需要更多读者们去研究了。

孔子:一个因遇麒麟而出生,又因见麒麟而死的圣人! 快乐老年435 2018-05-06   |  2277阅读  |  27转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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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麒麟和凤凰、龙一样,它们都被视作神兽,象征着吉祥如意,但是只有极少数人见过这些神兽,人们难免发出疑问:世界上真的有麒麟吗?
诗仙李白在《古风诗》中写到:“希圣如有立,绝笔于获麟”,李白诗中所讲,就是圣人孔子获麟绝笔的事迹。
在古代,大概也只有孔子与麒麟神兽有着极为深厚的缘分了,因为他是唯一一个因为遇见麒麟而出生,又因看见麒麟而死去的人。
传说,公元前551年,孔子之母颜征在怀了身孕以后,在去尼丘山祈祷的路上遇到了一只麒麟,之后颜征在的肚子突然就开始发痛,孔子就是在这样情况下出生的。刚出生的孔子,头顶长得很像尼丘山,所以孔子的名字就成了孔丘,字仲尼。
孔子晚年的时候,他唯一的爱子孔鲤早逝,再加上他又一次看到了麒麟,孔子便认为这是一个不祥之兆,所以他写下了挽歌:“唐虞世兮麟凤游,今非其时来何求?麟兮麟兮我心忧。”
从那以后,孔子就不再写书作文,史称其获麟绝笔。失去爱子的孔子十分悲痛,在公元前479年去世了。
其实,孔子与麒麟的缘分还不止于此,因为神兽麒麟的出现,世人才没有过多的关注于孔子的身世。太史公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这样记载:“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
“纥”指的是孔子的亲生父亲叔梁纥,而“颜氏女”指的就是孔子的生母颜征在,也作颜徵在。孔子真的是叔梁纥和颜征在的私生子吗?
按照《孔子家语》中的说法,孔子是叔梁纥和颜征在婚后所生的孩子。说颜家有三个女儿,叔梁纥向颜父求婚,颜父就对三个女儿说:“陬邑大夫叔梁纥是先圣王裔,虽然他的年龄有点大,已经66岁了,但他身长十尺,有武力,为父我还是挺喜欢他的,你们三个谁愿意嫁给他呢?”
颜父说完这段话以后,大女儿和二女儿都默不作声,只有小女儿颜征在站出来说:“一切都听父亲的安排。”
最后,颜父就将最小的女儿颜征在嫁给了叔梁纥,那时颜征在刚满15岁。
孔子成为私生子,极可能跟中国古代礼仪有关。在古代礼法中,男女结婚生育的合适年龄,男性在16至64岁之间,女性在14岁至49岁之间,但凡不在这两个年龄界限内的,都不合礼法,因此称之为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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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历史上真的有麒麟吗?这些古书上的记载又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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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以为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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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9 16:45
天然“雄激素”终于找到了,男人坚持吃,身体悄悄发生惊喜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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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血糖高,找不到方法?用它比胰岛素还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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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中医说:瘦不下来的三个原因,看完想胖都难,小心瘦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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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麒麟,想必大家并不陌生,麒麟自古以来在中国是以一种瑞兽的身份存在,象征着好运和吉利,但是现在的人并没有见过麒麟,于是引发了一系列的猜想。



那么在中国上古时代,是否真的存在麒麟这种动物呢?麒麟的长相是什么模样的呢?由于后代人并没有见到麒麟真身,所以就很难说得清楚,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关于麒麟的传说越来越玄,开始变得神秘莫测



《宋书》上说,“麒麟者,仁兽也。牡曰麒,牝曰麟。”说这麒麟是一种仁兽,十分少见,只有具有大德行之人才能见到。麒麟也分为雌雄,其中麒是雄性,麟是雌性



民间传说“龙生九子”,其中有“龙性本淫,故与阳牛交,生麟”一说。意思是龙的天性喜欢与不同动物交配,它与母牛交配后,生下的孩子就是麒麟。



早在两千多年前的《诗经》中,出现了对麒麟的最早记载,后世对麒麟的描述也都是以此为基础。一种观点认为,梅花鹿可能是古人想象麒麟的原型。雄性梅花鹿和雌性梅花鹿在外观和体型上相差很大,雄性梅花鹿的头上长有多杈的角,看起来就像麒麟和龙的角那样。此外,梅花鹿的身形也与麒麟相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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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村俗语“纵有麒麟子,难敌化骨龙”,这话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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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答#热议# 不吃早饭真的会得胆结石吗?
顾闻159
2020-02-06 · TA获得超过227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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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有麒麟子,难敌化骨龙” 这句俗语的意思是:即使你有麒麟之才,但是你好逸恶劳也是没有办法的。就比如说家里就算是有一个出才的好儿子,又或者是一个能赚钱又有孝心的好儿子,但却是经不住一个败家儿子的出现。



纵有麒麟子:麒麟是瑞兽,在神话里与凤、龟、龙共称为“四灵”,古人把麒麟常用来比喻杰出的人。而麒麟子的意思:就是孩子是一个大富大贵,才华出众,聪明睿智的人,长大后必将成为杰出人才,有麒麟之才。而古人们也常用这词夸奖一些很努力很用功的孩子,称之为麒麟子。



难敌化骨龙:化骨龙也是神话故事里,龙生九子里的那个饕餮,而饕餮是传说中的一种贪食的神兽,能吃,什么东西都能吃的下。而古人们也把它用在小孩身上,把家里吃个“一干二净”,渣都不剩,给吃穷了。到后来一些不听话,调皮捣蛋的人,很败家的人均以化骨龙称呼。

所以整体来讲,“纵有麒麟子,难敌化骨龙。”实际上也是先民警告年轻人,纵使你天生命中贵气,不要浪费成长学习的大好时光,也不要养成自以为是,好逸恶劳的恶习,那样会毁掉你的未来。



这句话很现实。比如《少年大钦差》中扮演陈文杰的十四岁明星。剧中九岁的天才县爷爷陈文杰,年纪轻轻礼物冠军,仍然与腐败的官员一路战斗,并呼吁各地的人民。当时,电视连续剧火热,价格翻了一番。但当别人积累技巧知识的时候,他却在演艺赚钱。导致现在仍在娱乐界的他,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发展定位,不温不火,现在基本都是十八线,无人问津。最宝贵的成长时间就像被化骨龙一样,被无情吞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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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号同学
202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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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在中国传统文化代表祥瑞,我们常用凤毛麟角形容一个人才能出众,就是说这个人像麒麟的角一样难得。“麒麟子”这里是指麒麟一样的儿子,才能出众,能将家业发扬广大的儿子。



龙在传统文化中也是吉祥,能力强悍的代表。就像我们把皇帝称为真龙天子,龙是尊贵,地位的象征。“化骨龙”从字面上理解就是没有了骨头的龙,龙没有了骨头就等于空有地位,却没有才能。也是我们常说的德不配位。



“麒麟子”与“化骨龙”同时出现在一个家庭中时,就好像是袁世凯与他的儿子袁克文。虽然袁世凯用卑鄙的手段夺走了革命成果,但我们不能否认袁世凯在治国,治军方面的才能。他就是袁家大家庭中的麒麟子。袁世凯那时已是全中国的最高领导人,所拥有的钱财珍宝不胜枚举。袁世凯死后,儿子袁克文继承他的巨额遗产,但他每天花天酒地,挥金如土,将巨额遗产挥霍的分文不剩。再多的家产,再好的基业也顶不住挥霍无度。



”纵有麒麟子,难敌化骨龙。“再有本事的人,也是凡人,不能点石成金;相反的,人挥霍起来,却能将钱财像泥土一样挥洒出去。一个家庭里,能挣钱的经不住一个能花钱的糟蹋。这句俗语也多用来形容好的家业支撑不了儿孙败家。

现代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也比比皆是,父辈打拼一辈子攒下家业,儿孙不知珍惜,一通挥霍以后,败光家业。晋商乔致庸的乔家大院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还有北京老字号乐仁堂。前人的经历告诫我们即使做不成“麒麟子”,也不能做“化骨龙”。做人不能只贪图享乐,要珍惜前人的劳动成果,还要居安思危,为自己撑起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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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西狩获麟”,孔子究竟看到了什么?
2019-06-11 12:00
《左传·哀公十四年》载:“十四年春,西狩于大野,叔孙氏之车子鉏商获麟,以为不祥,以赐虞人。仲尼观末年,麒麟现身巨野泽。《春秋·哀公十四年》载:“十有四之,曰‘麟也’,然后取之。”这两段史料说明,鲁哀公十四年即公元前481年,也就是孔子去世的前两年,一代学问大师孔子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当时一般人已经难以见到的“麒麟”。这在当时本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但由于麒麟在先秦时期就是“四灵”之一,是华夏民族特有的带有神性的动物,加上后世文人的渲染,“西狩获麟”竟成为中国文化史上带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汉碑上的麒麟

有人认为,孔子因为麒麟在乱世出现,悲叹自己生不逢时,把正在写作的《春秋》打住,《春秋》记事到此为止;也有学者认为,孔子是因为见到麒麟,深恐自己的事业后继无人,才动手写作《春秋》。

《公羊传》说:“春,西狩获麟。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非中国之兽也。然则孰狩之?薪采者也。薪采者则微者也,曷为以狩言之?大之也。曷为大之?为获麟大之也。曷为为获麟大之?麟者,仁兽也。有王者则至,无王者则不至。有以告者曰:‘有麕而角者。’孔子曰:‘孰为来哉!孰为来哉!’反袂拭面涕沾袍。……西狩获麟,孔子曰:‘吾道穷矣。’”《史记·孔子世家》则记载:“鲁哀公十四年春,狩大野。叔孙氏车子鉏商获兽,以为不祥。仲尼视之,曰:‘麟也。’取之。曰:‘河不出图,雒不出书,吾已矣夫!’颜渊死,孔子曰:‘天丧予!’及西狩见麟,曰:‘吾道穷矣!’喟然叹曰:‘莫知我夫!’……子曰:‘弗乎弗乎,君子病没世而名不称焉。吾道不行矣,吾何以自见于后世哉?’乃因史记作春秋,上至隐公,下讫哀公十四年,十二公。”

不论是因麒麟出现写《春秋》还是因麒麟出现不再写《春秋》,麒麟的出现不同凡响是确定无疑的。

《公羊传》还只是说麒麟“非中国之兽也”,而到了后世,多数学者认为麒麟只是传说中的一种动物,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也有一些学者认为麒麟在古代确实存在,至于是哪一种动物,有不同的说法:有的学者认为麒麟是獐,所以古书上说麒麟是“麇身”,有的学者认为麒麟就是现实中的牛,还有的学者认为是印度犀牛。

那么,麒麟在现实生活中是否真的存在过?如果麒麟是真实存在过的动物,“西狩获麟”时,孔子究竟看到了什么?



汉画像石中的麒麟

笔者认为,说麒麟“只是古代传说中的一种动物”,“现实中并不存在”,是站不住脚的。

其一,在我国最早的成熟文字甲骨文和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就有关于麒麟的记载。

殷墟发现的可识别的甲骨卜辞中,多次出现麒麟,如“又(侑)白麐于大乙”(《甲骨文合集》36481正),“庚戌卜贞,王□……于麐、驳、馼”(《甲骨文合集》36836) ……其中“又(侑)白麐于大乙”出自甲骨卜辞中一片非常著名的“小臣墙刻辞”:“ 小臣墙比伐,禽(擒)危、美……人廿人四……又(侑)白麐于大乙”(《甲骨文合集》36481正)。这是一次战争俘获与赏赐的记录,是出土文献中最早而且是目前仅见的关于“白麟”的记录。值得注意的是,用“白麟”祭祀大乙即商朝开国君主商汤,在“国之大事,唯祀与戎”、鬼神信仰十分盛行的商代,显示出人们对“白麟”的高度重视。

这两片卜辞都是帝乙、帝辛时代(公元前1101—公元前1046年)的,证明在商朝后期,麒麟的地位已经很高,但并不难见到。

殷墟甲骨文是商王室用于占卜记事而刻(或写)在龟甲、兽骨上的文字,商代臣民对鬼神信仰十分虔诚,“国之大事,唯祀与戎”,人们不大可能欺骗鬼神;商朝灭亡后,甲骨文被深埋地下三千年,不大可能存在后人造假的问题,还是很可信的。《诗经》中,也有对麒麟的歌颂和褒扬:“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说明麒麟在当时人的心目中地位之高,同时也反映出麒麟的真实存在。



甲骨文中即有“麒麟”的文字记载

其二,《春秋》和《孔子家语》中关于“西狩获麟”的记载,为我们提供了生动的例证。

孔子非常严谨,《论语》说他不谈论怪异、勇力、悖乱、鬼神。他对于《春秋》的写作高度重视。在写作《春秋》时,“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弟子受《春秋》,孔子曰:‘后世知丘者以《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因此,《春秋》记载的内容,应该是可信的。《春秋·哀公十四年》载:“十有四年春,西狩获麟。”由此可知,孔子当时看到了实实在在的、一般人已经难以见到的“麒麟”。

近年来被学者称为“孔子研究第一书”的《孔子家语》对“西狩获麟”的记载更为详细:“叔孙氏之车士曰子鉏商,采薪于大野,获麟焉,折其前左足,载以归。叔孙以为不祥,弃之于郭外。使人告孔子曰:‘有麇而角者,何也?’孔子往观之,曰:‘麟也,胡为来哉?’反袂拭面,涕泣沾襟。叔孙闻之,然后取之。子贡问曰:‘夫子何泣尔?’孔子曰:‘麟之至,为明王也。出非其时而见害,吾是以伤哉。’”

其三,从古文献看,麒麟在商代之前的中原时常出现,西汉至北宋时也有麒麟的活动,如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往雍郊祀而获一角兽麒麟;汉明帝永平十一年(公元68年)麒麟出现;汉章帝元和二年至章和元年 (公元85—87年)“麒麟五十一见郡国”;汉安帝延光三年(公元124年)“麒麟见阳翟”,同年八月“颍川上言麒麟一、白虎二见阳翟”,延光四年(公元125年)正月东郡上言“麒麟一见濮阳”;汉献帝延康元年(公元220年)“麒麟十见郡国”……

由此看来,麒麟怎么能只是古代传说中的一种动物,现实中并不存在呢?!



【清】焦秉贞《历朝贤后故事图·麟趾贻休》中的麒麟形象,此图人物选自《国风. 周南 .麟之趾》:“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那么,麒麟到底是什么呢?笔者认为,真实的“麒麟”或者说“西狩获麟”时孔子见到的“麒麟”,不是獐,不是牛,也不可能是印度犀牛,麒麟就是麒麟,它是一种与麋鹿相似的鹿科动物,只不过到了后世由于气候变化和人类的猎杀而消失了。麒麟的模样也不像后世描述的那样:龙头、鹿角、狮眼、虎背、熊腰、蛇鳞、马蹄、牛尾。

我们从现存的汉碑上还能看到汉代人心目中的麒麟形象,如东汉山阳太守碑上的麒麟就像一头鹿。成书于秦汉之际的《尔雅》则说:“麟,麐,麕身,牛尾,一角。”也就是说,孔子见到的麒麟,是一头长得很像麋鹿的动物。

明朝时期的人曾把长颈鹿误认为是麒麟,足以说明麒麟是一种与麋鹿相似的鹿科动物。曾随郑和在1413年、1421年、1431年三次下西洋的马欢,在其所著《瀛涯胜览》中提到了“阿丹国麒麟”:“阿丹国麒麟,前足高九尺余,后足六尺余,项长,头昂,至一丈六尺,傍耳生二短肉角,牛尾,鹿身,食粟豆饼饵。”阿丹国就是亚丁国,在今天的亚丁湾一带。马欢所说的“阿丹国麒麟”,其实就是长颈鹿。



【明】《瑞应麒麟图》,永乐十三年十一月,榜葛剌特使来中国进献“麒麟”(即长颈鹿)

麋鹿是中国特有的珍稀动物,体长约2米。雄性肩高0.8~0.85米,雌性0.7~0.75米。初生仔12公斤左右,一般成年雄麋鹿体重可达250公斤,角较长,每年12月份脱角一次。雌麋鹿没有角,体型也较小。善游泳,喜群居,因面似马、角似鹿、蹄似牛、尾似驴而俗称“四不像”。由于它有宽大的四蹄,非常适合在泥泞的树林沼泽地带寻觅青草、树叶和水生植物等。麋鹿在3000年以前相当繁盛,主要分布在中国的中、东部,日本也有,东海、黄海及其附近海域也曾发现麋鹿的化石。由于气候变化和人类的猎杀,汉朝末年麋鹿在中原就近乎绝种,只有少量存在于长江中下游沼泽地带。大约在150多年前野生麋鹿就消失了。



麋鹿

比麒麟、麋鹿幸运一些的是扬子鳄。扬子鳄是短吻鳄的一种,古称鼍或鼍龙。它生活在地球上已六千万年,比人类的历史长得多。扬子鳄性格凶猛,寿命可达一两百年,体长可达两米。背面覆有六列坚硬角质鳞板,这就是传说的龙身上的鳞甲。背部多为暗褐色,即青色,故多称青龙或苍龙;腹面为灰色,有黄灰色横条;尾巴有灰黑相间的环纹。现今扬子鳄分布在长江下游的有限地段中,但在公元前4000~公元前3000年,在北纬36度附近却有鳄的存在。

山东兖州王因遗址发现了至少分属于20个个体的扬子鳄残骨,与其他水生动物如鱼、龟、鳖、蚌等的遗骸混杂在灰坑中。这些鳄大的有1.5米以上,小的不到1米。骨板深黑,被火烧过。显然,灰坑中的残骸都是六千多年前的王因人熟食了这些水产品后弃置而成。烧黑的骨板是他们烧吃鳄肉的铁证。泰安、泗水、兖州、滕县各地发现的商代及以前的鳄皮制品也应该是就地取材、当地制作的。



扬子鳄

笔者认为,麋鹿、扬子鳄的命运可以看做麒麟命运的一个旁证。由于商代之前鲁西南地区气候比较温暖湿润,又有大野泽、菏泽、雷夏泽及黄河、济水等广阔的水域,这里自然成了麒麟、麋鹿、扬子鳄等动物生长繁殖的乐园。西周之后,由于人类的滥捕滥杀,加上该地区的气候变得干旱,水域大面积减少,麒麟、野生麋鹿逐渐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

原载于《中国历史评论》第八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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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白云歌送刘十六归山
[ 唐 ] 李白
原文
楚山秦山皆白云,白云处处长随君。

长随君,君入楚山里,云亦随君度湘水。

湘水上,女衣罗,白云堪卧君早归。

注释
壮丽的山河,不论楚秦,处处飞白云。

白云处处飞,为着长随你。

长随你,你去楚山隐居。

白云也跟随你渡过湘江水。

湘江上,女萝做流苏,潇洒又飘逸。

那里的白云真美丽,你早去早享受。

作者介绍

李白
李白(701年—762年) ,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是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其人爽朗大方,爱饮酒作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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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暗香·旧时月色
【作者】姜夔 【朝代】宋拼音
辛亥之冬,余载雪诣石湖。止既月,授简索句,且征新声,作此两曲,石湖把玩不已,使工妓隶习之,音节谐婉,乃名之曰《暗香》、《疏影》。旧时月色。算几番照我,梅边吹笛。唤起玉人,不管清寒与攀摘。何逊而今渐老,都忘却、春风词笔。但怪得、竹外疏花,香冷入瑶席。
江国。正寂寂。叹寄与路遥,夜雪初积。翠尊易泣。红萼无言耿相忆。长记曾携手处,千树压、西湖寒碧。又片片、吹尽也,几时见得。
标签: 咏物婉约宋词三百首抒怀宋词精选
译文 注释
辛亥年冬天,我冒雪去拜访石湖居士。居士要求我创作新曲,于是我创作了这两首词曲。石湖居士吟赏不已,教乐工歌妓练习演唱,音调节律悦耳婉转。于是将其命名为《暗香》、《疏影》。
赏析
此词咏梅怀人,思今念往。据夏承焘《姜白石词编年笺校》称:“作于辛亥之冬,正其最后别合肥之年”,而“时所眷者已离合肥他去”。由此可知是指合肥旧事。上片写“旧时”梅边月下的欢乐;“而今”往事难寻的凄惶。两相对照,因而对梅生“怪”,实含无限深情。下片写路遥积雪,江国寂寂,红萼依然,玉人何在!往日的欢会,只能留在“长记”中了。低徊缠绵,怀人之情,溢于言表。全词以婉曲的笔法,咏物而不滞于物,言情而不拘于情;物中有情,情中寓物。情思绵邈,意味隽永。 诗词名句网>>
作者介绍
姜夔(kuí),南宋文学家、音乐家。人品秀拔,体态清莹,气貌若不胜衣,望之若神仙中人。往来鄂、赣、皖、苏、浙间,与诗人词家杨万里、范成大、辛弃疾等交游。庆元中,曾上书乞正太常雅乐,他少年孤贫,屡试不第,终生未仕,一生转徙江湖,靠卖字和朋友接济为生。他多才多艺,精通音律,能自度曲,其词格律严密。其作品素以空灵含蓄著称,有《白石道人歌曲》等。姜夔对诗词、散文、书法、音乐,无不精善,是继苏轼之后又一难得的艺术全才。 百科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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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霞客《青云志》,全诗如下:无人扶我青云志,我自踏雪至山巅 若是
踏雪寻梅待醉柳 2024-06-18 发布于山东  |  18953阅读  |  23转藏

转藏全屏朗读分享
徐霞客《青云志》,全诗如下:
无人扶我青云志,我自踏雪至山巅。
若是命中无此运,亦可孤身登昆仑。
红尘赠我三尺剑,酒看瘦马一世街。
世人朝路乃绝涧,独见众生止步前。
海到尽头天作岸,山登绝顶我为峰。
如若东山能再起,大鹏展翅九万里。
一入红尘梦易真,一朝悟透心境名。
一朝悟道见真我,昔日枷锁皆云烟。
天门将至百运开,拂尘轻笑问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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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夜奔
[ 明 ] 李开先

原文

登高欲穷千里目,愁云低锁衡阳路。

鱼书不至雁无凭,几番空作悲愁赋。

回首西山月又斜,天涯孤客真难渡。

丈夫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



译文

登高想要看到千里之外的风光,却只见衡阳路上愁云满布。

书信不通,只能满腹悲伤愁苦无处宣泄。

回头看又是一个凄清的夜晚,独自一个人浪迹天涯真是难熬。

都说大丈夫不轻易掉眼泪,这只是因为还没有到真正伤心的时候!



注释

欲:想要得到某种东西或达到某种目的的愿望,但也有希望、想要的意思。

穷:尽,使达到极点。

千里目:眼界宽阔。




作者介绍
[color=rgb(51, 51, 51) !important]李开先




(1502—1568)明山东章丘人,字伯华,号中麓。嘉靖八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官至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罢归,治田产,蓄声伎,家居近三十年。征歌度曲,为新声小令,诗歌豪放,尤工词曲,不循格律,诙谐调笑,信手放笔。自谓藏曲最富,有“词...聊一聊“坐消岁月,暗老豪杰”的李开先和他的《宝剑记》
2019-06-20 10:08
“古来抱大才者,若不得乘时柄用,非以乐事系其心,往往发狂病死。今借此以坐消岁月,暗老豪杰。”

李开先如是说。他的一生也如是度过。



李开先出自名门,祖上也曾有过辉煌,只是他的父亲,在科举上一直未有突破,临去世前叮咛他千万努力,务必在科举上弥补父亲的缺憾。

可李开先感兴趣的是戏曲,他自少年时就熟读名家散曲杂剧,精通戏曲理论,说起戏曲来如数家珍。让一个充满舞台感的天才,强行去学习枯燥繁琐的八股文,对他也是一种煎熬。只是他的妻子张氏,一直督促着他,让他不得不苦读圣贤书。

张氏是章丘一名富商的女儿,李开先九岁时就与她订婚。李开先二十二岁,张氏十九岁时,两人喜结连理。此时李家家道中落,景象惨淡,张氏操持家务,“躬苦茹淡,以济不足”,为丈夫解除了后顾之忧。

李开先天生喜好戏曲,“敲棋编曲,竟日无休”,他白天在外游玩,晚上回家再看书。张氏劝告他:“人生气血有限,昼夜兼劳,久之气血兼病矣。”在妻子的再三劝勉下,李开先暂时放下对戏曲的痴迷,刻苦读书,于二十七岁时考中进士。

入官场后,李开先意气风发,期待着有所作为。他曾驰马边疆,经营戎事,他在政坛慷慨激扬,议论时弊。可他还是喜欢舞台。他与名士交往,切磋戏曲心得,并在京师豪饮高歌,这些让政坛大佬夏言对他不满。

四十岁时,他正春风得意,一再迁升,却突然飞来奇祸。嘉靖二十年(1541)四月,皇家宗庙发生了火灾。

宗庙失火可是了不得的大事,这是上天在警告人间帝王,朝廷之中有了奸佞之徒。京师内四品以上官员都上了一份所谓的“辞职书”,摆出姿态,但谁是奸佞,却是由人事关系来决定。内阁大佬们依据个人好恶来决定取舍,首辅夏言对李开先不满,将他踢出了官场。



嘉靖二十年五六月间,李开先回到章丘城南,开始了长达二十七年的闲居生活。

在此间,他不寂寞,可他还是有所牵挂。他在官场跌倒,他不甘心,他期待着能有机会再次出仕。等待的日子是痛苦的,为了消磨时光,他建了藏书楼,收藏古籍,藏书之名闻于天下。他蓄养歌妓,“征歌度曲”。他接连纳妾,于温柔乡中“坐消日月,暗老豪杰”。

李开先家中,“虽风雨之夕,客常满座”。他身边有一群门客帮闲,其中有精通曲艺者,如苏洲,号雪蓑道人,他精通琴、琵琶,能歌吴曲,好剧饮,醉后袒臂大叫,旁若无人。

李开先对词曲精通,不时调教家班。家中门客中有精通南北曲调者,也常为家班指点唱法。对于自己精心打造的家班,李开先是满意的,有贵客临门时就拉出来演出。

过了散曲的瘾,李开先意犹未尽,又弄起剧本来了。

“天下豪杰,皆有不平之气,不平则鸣”。

嘉靖二十六年(1947)夏,李开先以一腔不平之气,放声而啸,编写了传奇《新编林冲宝剑记》简称《宝剑记》。

历史上并不存在林冲其人,《大宋宣和遗事》中出现了林冲,在梁山排名第十三位,并不起眼。到了《水浒传》中,林冲的戏份才多了起来,不过他的形象,多是憋屈隐忍。金圣叹就评价道:“林冲自然是上上人物,写得只是太狠。看他算得到,熬得住,把得牢,做得彻,都使人怕。”林冲太能隐忍,一旦爆发,却是可怕,金圣叹如此说。



《宝剑记》脱胎自《水浒传》中林冲的故事,但故事情节却全然不同。



李开先将自己的遭遇,融入到林冲这个人物身上。林冲被高俅陷害,上了梁山,最后点起五万兵马,杀入京师,报仇雪恨。前锋将领,是那手舞宣花斧,袒胸跣足,要杀入东京剁翻皇帝的黑旋风李逵,这与原书故事大相径庭了。《宝剑记》中,李开先就是林冲,高俅就是夏言,李开先的复仇欲望,在戏剧中得到了发泄。

《水浒传》中,林冲夜闯白虎堂,携带的是宝刀。到了李开先笔下,他携带的却是宝剑,“闲启宝匣看古剑,紫电照人晴碧”。《宝剑记》以宝剑开题,以宝剑结尾。林冲铲除高俅后,与妻子重逢,寻回了宝剑,“宝剑永传扬”。



宝剑在中国古代有诸多象征。它历经千锤百炼,方才铸就,百折不挠。它被认为天生阳刚,能克服邪魔,是各类神仙手中必备之物。它象征正义,十年磨一剑,谁有不平事?它外形典雅,高冠雄剑,曾是文人的标准打扮。宝剑在手,文人顿时豪情万千,倍增阳刚之气。

李开先身上也有一股任侠精神,不屑文士,“以兵自雄”。在《宝剑记》中,宝剑的意象贯穿全剧。《宝剑记》全剧就如一把宝剑,深藏鞘中,一点点抽出,一点点展露光芒。



李开先笔如宝剑,不带文人酸气。他鄙夷当时文坛上的拟古风尚,“每愤文体如妆粉骷髅”。他写作时随心随笔,常言常意。他亲近民歌,曾收集编写了民歌集。

《宝剑记》中吸纳了流行的民歌,剧本中可见《山坡羊》、《傍妆台》等各类民歌。民间语言的采纳,也使全剧语言自然,无典故,不雕琢,以朴素语言展示人物所处环境及内心感情。如林冲夜奔时唱道:“按龙泉血泪洒征袍,恨天涯一身流落。专心投水浒,回首望天朝。急走忙逃,顾不得忠和孝。”

《宝剑记》刻印之后,因其故事起伏跌宕,语言通俗易懂,传播各方,“歌之者多”。对《宝剑记》,当时士人多有褒奖。《宝剑记》与《浣纱记》《鸣凤记》并称三大传奇,王九思称之为“一代之奇才,古今之绝唱”。



《宝剑记》写就之时,正是海盐腔大行其道之时。万历朝以前,士大夫请客吃饭,多用海盐腔宴席招待宾客。若用其他腔,则为不敬。《宝剑记》所用也是海盐腔,后来风靡一时的昆曲,此时还未大放光芒。随着昆曲的崛起,戏曲的发展,《宝剑记》渐渐淡出了舞台。但其中第三十一出《林冲夜奔》至今仍是昆曲、京剧、赣剧、湘剧、弋腔、柳子戏、梆子戏的保留剧目。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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