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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绍祖//刘良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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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7 19:5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孙绍祖:红楼梦里最没人性的无情兽少读红楼
社科人文领域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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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夕四少  微信公众号:少读红楼
  红楼梦里写了许许多多的女子,大多都是薄命之人,但曹公在红楼梦开篇的凡例中对这些女子的评价却很高: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
  这段话,也为全书立了一座“丰碑”,红楼梦前八十回中,我们处处看见这些闺阁女子的聪明灵秀,乖巧可人,满腹才华。同样,我们也随处看见男子的无耻不堪和浪荡风流,这也是贾宝玉一开始说的“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的主要原因。
  红楼梦里的大多数男子都是庸俗不堪的,甚至无情无义。要说红楼梦里哪些男子最不堪,最无耻,可能每个人都能说出一大把来,像薛蟠,像贾珍,像贾琏,像贾蓉,像贾环,像贾赦,像贾雨村……这些男子,为人处事上虽然没有大的差错,但在生活作风或人品上,则有很大的问题,但这些人都还不是最无耻的。
  贾琏虽然风流,但他对待石呆子和彩霞的事情上也有善良的一面;薛蟠虽然不堪,但他对自己母妹却很关心照顾;贾珍虽然荒唐,但在过年发年货时却尽量照顾到每一个族人……他们都还有人性善的一面,都不算是最坏最无耻的男人。
  有一个男人,虽然从没有正面出场,但我们依然能够感受到,这是一个非常狠毒,非常无耻,且无情无义,恩将仇报,生活糜烂的人。这个人就是迎春的丈夫孙绍祖。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先来看迎春的判词和曲词。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子系”组合起来正是“孙”字,暗示贾迎春将来嫁给孙姓之人,从后文我们知道,这个人正是孙绍祖。
  从迎春的判词里,我们可以得出,这个孙绍祖不是什么好人,小人一旦得志,要害的可能就是身边人,是曾经帮助过他的人,所以把他称为“中山狼”。因为中山狼一般用作形容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人,这个典故取自明代马中锡《东田文集》中的《中山狼传》,说的是东郭先生误救中山上的一只狼,反而几乎被狼所吞的故事。
  在红楼梦里,孙家当初是有求于贾府才投在门下的,原文说孙家“当年不过是彼祖希慕荣宁之势,有不能了结之事才拜在门下的,并非诗礼名族之裔。”一句“并非诗礼名族之裔”已经点出了孙绍祖的出身,在讲究门第和出身的古代,他根本配不上出身高贵的贾迎春。
  迎春的曲词里把孙绍祖这个人的无耻嘴脸骂的更是淋漓尽致: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一味的骄奢淫荡贪还构。觑着那,侯门艳质同蒲柳;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
  我们看,孙绍祖在曹公的笔下和心中,已经没了人性,而退化为禽兽,且是“骄奢淫荡”的禽兽,是作践公府千金的禽兽,是落井下石构陷贾府的禽兽,迎春嫁给他或者说卖给他,最后的结局只能是悲惨地死去,“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
  出身低下根本配不上迎春的孙绍祖,最后为什么能娶到迎春呢?因为迎春有个不着调的亲爹贾赦,他曾经借了孙绍祖五千两银子,最后还不上,于是迎春就半是嫁半是卖的到了孙家。可怜的二姑娘,就这样被亲爹当成一件物品做了银子的抵押。
  明眼人贾母、贾政等人对这桩婚事都不满意,但迎春是贾赦的女儿,婚姻大事古来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别人说了都不管用,因此造成了迎春的人生悲剧。
  迎春出嫁之后回娘家哭诉,说孙绍祖“一味好色,好赌酗酒,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略劝过两三次,便骂我是‘醋汁子老婆拧出来的’。一段话,可以想见懦弱的迎春在孙家的生活,那是“好不好,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根本就不是正室夫人的待遇,就是一个买来的丫鬟,要打要骂都由他。
  这孙绍祖只家暴迎春已经令人发指了,偏他还骄奢淫荡,是个十足的淫棍,整个家中,媳妇丫头都不放过,可见确与禽兽无异。媳妇应该都是家里人的媳妇,甚至还包括兄弟的老婆,丫头自然都是未出阁的姑娘,服侍长辈的,服侍小姐的,服侍公子的,反正她一个都不放过。
  整个家在孙绍祖的眼中,成了一座青楼,成了他寻欢作乐的地方,这真实无耻至极,难怪曹公在迎春曲词里直接骂他是“无情兽”,事实上,他连禽兽都不如。
  这样一个人,在老色鬼贾赦的眼中,竟然是“见是世交之孙,且人品家当都相称合,遂青目择为东床娇婿。”殊不知,他亲手把自己的女儿送进了虎口。既然是中山狼,不难想见。八十回后,这个孙绍祖一定还会忘恩负义地成为贾府败亡的推手,甚至在贾府败亡后落井下石,干尽了丧尽天良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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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4-27 20: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刘良佐  播报 编辑  讨论1 上传视频  
本词条缺少概述图,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编辑吧!




刘良佐(?—1667年),字明辅,山西大同镇左卫人,因常骑一匹杂色马,人称花马刘。明末清初大臣,曾拥立福王朱由崧登基。1645年,多铎率军南下,刘良佐率部降清。





本    名刘良佐 别    名花马刘 字明辅 所处时代明末清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山西大同左卫 逝世日期1667年 主要成就贰臣,拥立福王朱由崧登基 爵    位广昌伯 旗    籍汉军镶黄旗 官    职直隶提督


目录

1 人物生平
▪ 早年经历
▪ 拥立福王
▪ 投降清朝
2 兄弟子孙
3 史籍记载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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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经历

崇祯年间统兵在宿松、庐州、六安一带同义军作战,升任总兵官。

崇祯十年,同总兵牟文绶击溃罗汝才部下摇天动二十余万人。

崇祯十五年,同凤阳总兵黄得功大败张献忠于潜山。

   


拥立福王

1644年李自成入北京,南京兵部尚书史可法欲立潞王朱常淓,刘良佐与凤阳总督马士英、总兵刘泽清、黄得功、高杰拥立福王朱由崧。南明时与黄得功、刘泽清、高杰同列为四镇,封广昌伯,专辖凤、寿,驻临淮,经理陈、杞一路。

黄得功、刘泽清、高杰争驻扬州,高杰先至,大杀掠。刘泽清大掠淮上。临淮不接纳刘良佐,也被劫掠,史可法亲自进行调解,四镇才都听命南明朝廷。

高杰欲进军河南,收复中原,调刘良佐赴徐州作为声援。后诸军缺少粮饷,而清军准备南下,授命与黄得功进行扼守。

   


投降清朝

清顺治二年(1645),豫亲王多铎率军下江南,福王被擒,刘良佐以兵十万来降,随清军进攻丹阳、金坛、江阴。闰六月下旬,良佐部兵数万包围江阴县城,屡攻不利,良佐亲作《劝民歌》,希望江阴投降,守将阎应元不从。八月廿一,清军集中红衣大炮轰击城,江阴失守。陈明遇巷战而死,阎应元自尽。良佐曾劝降黄得功,得功中箭骤逝,以功隶汉军镶黄旗。

顺治五年(1648年)封二等子爵,随征南大将军谭泰剿叛镇金声桓、王得仁于江西,平之,授散秩大臣。

顺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授江南江安提督,加总管衔。后调任直隶,去总管衔,改左都督。

康熙五年(1666年),因病休致。六年,卒;赐祭葬如例。

   


兄弟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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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弟刘良臣早在1631年(明崇祯四年)大凌河之战时任游击,就已随总兵祖大寿投降清廷。

子刘泽涵,袭子爵。

   


史籍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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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卷二百四十八·列传三十五》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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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4-27 20: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明重臣名将刘良佐为何沦为满清走狗而成为屠城刽子手?


原创|发布:2018-10-11 15:07:45    更新:2018-10-11 15:07:45

阅读 36433赞 136

孔有德、清朝贝勒博洛等人来到江阴城下,见刘良佐统军数万,连一个小县城也攻不下,十分恼怒,将其杖打一顿。刘良佐督军不分日夜进攻,最终在八月二十一日,攻入城中,对城里民众进行了惨绝人寰的大屠杀。




刘良佐,表字明辅,世隶山西大同左卫,喜欢骑着一匹杂色花毛马,人送绰号花马刘。

一、军功立身

刘良佐,早先也是无名小卒,是靠军功一步步升迁的。

关于他的早年经历,史书上记载的不多,只知道在崇祯四年(1631),后金皇太极率领五万军队进攻明朝辽西大凌河城时,在围城中无力突围的祖大寿决定投降后金,刘良佐的弟弟刘良臣也跟着投降了。

不过,祖大寿是被迫投降的,后来有机会逃脱,他又逃回了明朝,继续带军抗击清军的入侵,保卫祖国的疆土。而刘良臣则是心甘情愿降清(后金)了,此后就跟着女真军队奋勇卖命了。

由此可见,早在崇祯初年时,刘良佐、刘良臣兄弟已经在军中崭露头角了,不然的话,刘良臣降后金也不至于被大书特书一笔了。



(崇祯皇帝)

不过,刘良臣降后金并没有使明王朝失去对刘良佐的信任,而是继续重用他镇压农民起义军。

他先后转战安徽、湖北、湖南一带,逐渐擢升为总兵官。崇祯十年(1637),是刘良佐最出彩的一年。因为这年,他打了个大胜仗。

这年,绰号曹操的罗汝才派部下摇天动带军五万,号称二十五万强攻郧阳。明王朝总兵牟文绶负责守城,虽然多次击败农民军,但是农民军多,守军只有四千多人,被围在城里出不去。

牟文绶听说刘良佐部下军兵勇猛敢战,就派人请求支援。刘良佐看见牟文绶的来信中将自己夸耀了一番,心里不免有些飘飘然,就决定出兵支援。但是,他留了一个心眼,与牟文绶谈条件:破敌后,俘虏的男女他要一半,金银也要一半。

牟文绶眼见城陷在即,哪还考虑这么多,回话很直爽:不是一半,全归你,就连我军俘虏的也都给你!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刘良佐大喜,立即点起所部二万八千多人马,火速增援郧阳。但是,等距离郧阳不足二百里时,他却下令停止进军,好好休息一天。夜里,他率军直击农民军大营,趁风势纵火,农民军大败,四处逃窜。

正在此时,牟文绶从城中率军杀出,里应外合,大败摇天动部农民军。此一战,杀敌三万余人,俘虏四千多人。牟文绶为了表示感谢,奉上白银二十万两。

五年后,刘良佐和黄得功合作,又在潜山大败张献忠农民军,声名大振。



二、镇将生涯

崇祯十六年(1643),大顺军再次进入河南后,为避其锋芒,刘良佐准备撤往江苏,却被下令进攻淮北,收复河南。刘良佐走走停停,直至次年三月,才渡过淮河,进入河南正阳一带。不久,崇祯皇帝自缢而死的消息传来,他借机驻守于此,不再北上。

四月,马士英邀请刘良佐进入寿县一带驻守。沿途经过富庶之地,刘良佐纵兵抢掠,无恶不作。

不久,他因为拥戴弘光帝即位有功,被封为广昌伯,镇守寿县。

在寿县一带镇守期间,因为邻近河南,他派兵西去,严守太和、颍州一带,谨防农民军和清军入境。然后,他广征赋税,借以敛财,还招兵买马,扩充自己的军队,企图扩大势力范围。此外,就是广置田地,建造府邸,购买歌儿舞女,尽情享受。

在他的带动下,他的部下也纷纷效仿,掠夺民财肥己,敲诈勒索,甚至杀人越货,成为穿着军装的土匪,横行一方。



据说,刘良佐部下一游击为了升官,购买一美姬,欲送给刘良佐。不料,这美姬被一总兵相中,硬是抢走了。游击心有不甘,将此事报告给刘良佐。

刘良佐大怒,命将那位总兵和美姬拿来,一看美姬果然倾国倾城,他叹息道:“可惜,可惜,可惜了!”

众人不解其意。

刘良佐解释道:“别人用过的东西,我还会用吗?”命将该女子斩首,总兵被打一顿板子。该总兵遂怀恨在心,后来降清,带兵杀死该游击,将其妻、妹夺走,据为己有。

无论这个传说是真是假,但反映出当时军中的风气极其恶劣,无论是将是卒,均堕落成以骄奢淫逸为尚,家国天下的情怀在他们心中还剩下几两几钱呢?



三、叛明降清

弘光元年(1645),左良玉以“清君侧”的名义从武昌起兵杀向南京城,主政的马士英大惊,不顾清军已到淮南的危难,强行让刘良佐等人率部南下,去抵御左良玉。

不久,左良玉病死。清军南下,扬州不保。刘良佐听说南京城被清军攻破,弘光皇帝被俘虏,明白大势已去,遂主动率部十万人降清。

他降清后,自告奋勇去帮助清军招降南明的地方。他与黄得功个人关系不错,从崇祯年间起就一同镇压农民军,建立了深厚的情谊。

刘良佐得知弘光皇帝在黄得功驻守的芜湖时,带兵来到城下,劝说黄得功降清。黄得功将其痛骂一顿,坚决不降清。刘良佐就暗地里勾结黄得功的部将田雄、马得功等人,煽动他们降清。后来,黄得功战死,田雄等人背着弘光皇帝降清。

闰六月,清政府任命的知县方亨在江阴县张贴布告,强迫当地人剃发,其中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话,激起当地人无限愤慨。当地人在陈明遇、阎应元等人带领下,逮捕清朝知县方亨,竖起反清复明的旗帜。



清军多次派兵来攻打,皆被击退。二十多天后,刘良佐奉命督军数万人来到江阴城下。刘良佐以现身说法的方式劝说江阴城中的民众剃发降清,阎应元在城上痛斥刘良佐不知羞耻,作为明朝的封疆大吏,竟然不战而降,并声明“有降将军,无降典史”(阎应元原任明朝典史)。刘良佐羞恼成怒,多次进攻,均无法破城。

后来,孔有德、清朝贝勒博洛等人来到江阴城下,见刘良佐统军数万,连一个小县城也攻不下,十分恼怒,将其杖打一顿。刘良佐督军不分日夜进攻,最终在八月二十一日,攻入城中,对城里民众进行了惨绝人寰的大屠杀。

后来,刘良佐又随清军南下,替满清武力征服了许多地方,屠杀了数以万计的包括其汉族同胞在内的抗清民众,为清朝的最后统一全国立下了汗马功劳。

顺治五年(1648),他被清王朝封为二等子爵。虽然这个子爵比明朝封他的广昌伯要低,但是他似乎很满意,就更加卖力的为满清政府南征北战。这年,降清的明朝将领金声桓、王得仁于江西南昌反正归明,他随清朝大将军谭泰南下,围城经年,最终破城,次第剿灭周围抗清武装,功授散秩大臣。

此后,因为年纪渐长,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刘良佐于康熙五年(1666)正式退休,第二年就病死了。



【作者简介】齐云轲,男,1988年生,教育工作者。2007年以来,在各级各类媒体发表作品七十余万字。阅读悦读平台签约作者。系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汝南县作协副主席、新蔡县作协特邀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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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狼孙绍祖影射谁

原创 兰国沧海客 兰国沧海客 2021-05-06 06:13

【音频版】中山狼孙绍祖影射揭秘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一味的娇奢淫荡贪欢媾。觑着那侯门艳质同蒲柳,作贱的公府千金似下流。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

 ——红楼梦十二曲之《喜冤家》

这是迎春的曲子《喜冤家》,今天我们要说的,正是曲子里的无情兽——中山狼。也就是迎春的丈夫孙绍祖。夏金桂是红楼梦第一恶妇,那孙绍祖堪称红楼梦第一恶夫。一个是河东狮,一个是中山狼。书中第79回和第80回,是集中写迎春和香菱的悲剧,同时也集中在写孙绍祖和夏金桂这两大恶人!第79回,两大恶人同时入选回目,叫做:薛文龙悔娶河东狮,贾迎春误嫁中山狼。河东狮夏金桂,嫁入薛家后,就一心要置香菱于死地。这是影射吴三桂对永历皇帝朱由榔的赶尽杀绝。中山狼孙绍祖,自打一结婚,就对迎春百般虐待。



上一回说了,迎春是影射南明第一个皇帝弘光帝朱由菘,那将迎春虐待至死的中山狼孙绍祖,又是影射谁呢?我认为:孙绍祖,是影射对弘光帝紧追、紧咬不放的无情兽——刘良佐!刘良佐,很多人不熟悉,因為在明末清初的历史中,他不是什么大人物。他在历史上的戏份,就相当于孙绍祖在红楼梦里的戏份。孙绍祖的故事主要集中在与迎春的婚姻故事里,刘良佐出现在史书里,也主要是和弘光政权有关。虽然刘良佐在历史书上戏份不多,但他和大汉奸洪承畴、吴三桂一样,坏得十分彻底,他卖主求荣,天良丧尽,是汉人眼中的汉奸屠夫,在清朝统治者眼里,也是人格卑劣的贰臣!他也是入选了《贰臣传》。

基本信息




刘良佐,字明辅,山西大同左卫人,因常骑一匹杂色马,人称花马刘。他是山西人,但他的活动范围主要在安徽江浙一带。早年曾参与围剿农民军叛乱,特别是同凤阳总兵黄得功大败张献忠于潜山,这是他在崇祯年间最大的军功。正因为如此,他的弟弟刘良臣,跟着祖大寿投降了满清,他也没受到牵连。1644年李自成入北京,崇祯被逼自杀。各路人马都在拥立新的皇帝。这是一本万利的买卖,刘良佐这样的投机分子自然不会放过。他与凤阳总督马士英、总兵刘泽清、黄得功、高杰拥立福王朱由崧。最终福王成了南明第一个皇帝,成了弘光帝。而刘良佐也被封广昌伯,与黄得功、刘泽清、高杰同列为江北四镇。



由于福王朱由菘无才无德,原本就不配当皇帝,刘良佐等人为了争夺拥立之功,强行让朱由菘当了皇帝。这也一开始就埋下了南明内乱的祸根。很快武昌的左良玉,率先发难。他和弘光政权的马士英、阮大铖政见不合,于是带领八十万大兵,以“清君侧”的名义往南京而来。而这时候清军在多铎的带领下正在南下。但马士英只顾眼前,派刘良佐去阻击左良玉。
左良玉的八十万大军,主要是乌合之众,他本人虽然洁身自好,但部队在九江城,还是干了烧杀劫掠之事,重病中的左良玉,觉得对不起总督袁继咸,当晚吐血而亡。这时候清军南下,很快扬州城破,南京开城投降,弘光帝朱由菘逃到了安徽黄得功的军中。原本是南明朝廷最强的两支军事力量,左良玉和刘良佐的军队,不但没有用一兵一卒阻挡清军南下,反而正在剑拔弩张、相互内斗。而在清军攻入南京之后,这两支部队,又主动投降了满清。尤其是左良玉死后,他的儿子左梦庚,带着八十万人马,投降清朝,还把江西的总督袁继咸抓起来,送给满清当见面礼。袁继咸宁死不屈,壮烈牺牲。刘良佐也不甘人后,马上率领自己的十万精兵强将,投降了满清。左梦庚抓了袁继咸给满清当见面礼,刘良佐当然要送一份更大的见面礼给新主子,那就是弘光帝朱由菘。于是刘良佐一路追杀到黄得功军中,劝黄得功投降,交出朱由菘。想当年两人一起大败张献忠,是何等荣耀,如今竟成了这番局面,气得黄得功大骂,坚决不投降。刘良佐又勾结黄得功的部将田雄、马得功等人,最后正是部将的背叛,黄得功战死,弘光帝也在芜湖被刘良佐活捉,押送到北京,被清廷处死。这还没算完,刘良佐又率领人马,和孔有德的汉奸部队,攻打江阴,亲自参与制造了“江阴八十一日血案”。此后他继续随清军南下,替满清武力征服了许多地方,所到之处,杀人无数。其他汉奸,或多或少有所反省或者收敛,而刘良佐这人,自从投降满清以后,反而坏得更加彻底,更加变本加厉。事实上清王朝只封了他一个二等子爵,还远远不如南明封他的广昌伯,是个伯爵。可他似乎很满意,杀起汉人来,反而更加卖力。真是一头无情无义的中山狼。所以清军消灭南明,统一江南,同样也主要是刘良佐、左梦庚这些汉奸的功劳。这帮人拥有数倍于清军的军队,却不动一刀一枪,主动投降了满清。这天大的好事,哪怕玩游戏开外挂作弊,都不敢这么设想。然而这样的咄咄怪事,在当时屡屡发生。每当清军遇到挫折的时候,总有汉奸蹦出来主动投降。比如吴三桂,比如弘光政权的左梦庚、刘良佐,比如隆武政权的郑芝龙,比如永历政权的孙可望,比如台湾政权的施琅……有了这么多汉奸,满清想不统一全国都难

说完了刘良佐,我们再拿他和孙绍祖比较,看看他们之间有哪些相似点。
一,两人都是大恶人。孙绍祖,和夏金桂,是红楼梦里彻头彻尾的大恶人,作者毫不掩饰地表达了对他们的憎恶和痛恨。但有的人就是看不到这一点,尤其是有些文化名人,总喜欢把《红楼梦》解读成精致唯美的小资文学。其中一个观点很流行,就是说“红楼梦里没有好人坏人的绝对区分”,“《红楼梦》里每个人都是一半好一半坏,没有一个绝对的坏人。”说这话的人,肯定不知道书中有个夏金桂,有个孙绍祖,还有赵姨娘、贾环、钱槐、金荣等人。这些人,一个个都是纯粹的坏,作者没有说他们一句好话。夏金桂害死香菱,是书中第一恶妇。她在情榜的封号叫情毒。孙绍祖害死迎春,是书中第一恶夫。他在情榜的封号是情猖,猖狂的猖。他也名列情榜里的十二恶人榜。孙绍祖影射的刘良佐,不用说,就是十足的小人,十足的恶人。他跟洪承畴一样,降清之后一条道走到黑,坏得很彻底。他虽然没有吴三桂、洪承畴那么大的名气,但干的坏事一点也不少。绝对是明末清初十二大恶人之一。二,两人都是山西大同府人。 书中说,“这孙家乃是大同府人氏 ”。红楼梦提到的地名,几乎都在江南一带。但偏偏孙绍祖的家乡远在山西大同府。贾家在京城,也就是金陵南京。南京离山西大同,用今天的公路,都有一千四百多公里,那这两家如何结成亲家呢?第79回做出了解释,说孙家就孙绍祖一人在京城。所以孙家和贾家,都在京城,按理说迎春回娘家是很容易的。但自从两年前回来一次之后,再也没了迎春的消息。贾宝玉这一去,遇到了陪嫁过去的丫鬟绣橘,绣橘告诉他:迎春嫁到孙家才一年,就被折磨死了。刘良佐,也是山西大同左卫人。但他的军旅生涯主要在东南一带。而他老家是在山西,他弟弟是跟着祖大寿,守在北方关外。所以刘良佐也算是一个人在京城南京。孙绍祖被称作中山狼,中山狼的典故,就发生在春秋时的晋国,也就是今天的山西省。作者特别指出孙绍祖的籍贯,绝对不是泛泛之笔,而是隐喻暗示之意十分明显。而批语却欲盖弥彰,说“大同是大抵相同也,千万不要当作山西的大同府”。这显然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三,两人都是军伍出身。 孙绍祖“祖上系军官出身,……现袭指挥之职”。吴本也说他在京城兵部任职。刘良佐不用说了,他和他弟弟、侄子,都是带兵打仗的武将,都投降了满清,都是入选贰臣甲等的汉奸,一辈子除了打仗杀人,就没干过别的事。四,都是兵痞俗物。 第79回写道:此人名唤孙绍祖,生得相貌魁梧,体格健壮,弓马娴熟,应酬权变,年纪未满三十。批语说,这一看就是一个俗物。 刘良佐“因常骑一匹杂色马,人称花马刘”。刘良佐是有名的兵痞流氓,他的部队,所到之处,烧杀劫掠,无恶不作。投降清朝之后,更是变本加厉。五,都是忘恩负义之徒。 孙绍祖与贾府算是世交,是贾赦亲自选中他的。贾母对这门亲事是很不满意的,但也不好干涉儿女之事。贾政一直是对孙家深恶痛绝,说两家“虽是世交,当年不过是孙家看中荣国府宁国府的权势,有不能了结之事才拜在门下的,并非诗礼名族之裔”。贾政还劝谏过两次,无奈贾赦不听,也只得罢了。也就是贾家曾经给孙家帮过大忙,孙家当年主动拜在贾家门下的。如今翻脸不认人,一年功夫就把人家女儿虐待至死。这完全是东郭先生和中山狼的故事。刘良佐拥立福王朱由菘做了皇帝,也是拜倒在南明朝廷门下。谁知道,清军一来,他就毫不犹豫地投降了清军,还回过头来一路追捕弘光帝。这也是典型的忘恩负义、卖主求荣。六,将迎春打得没地方躲。 吴本里绣桔遇到贾宝玉,诉说了迎春惨死的情形:“孙老爷和他的几个小老婆们合伙欺负小姐,把小姐打的没地方躲,每次都打的狠狠的,……上次小姐回家看看,孙老爷硬是逼着小姐多偷些娘家的值钱东西回来。谁知小姐回来什么也没有拿,把孙老爷气的又打又骂,道:『你老子使了我五千银子,把你准折卖给我的。如今也捞不回来本了,从今儿起你到柴房里睡去。』小姐也不敢说理,天天睡在柴房里,吃不饱,穿不暖。老爷还把他当作眼中钉,虚报家里的贵重东西被人偷了,谁知又都在柴房里找着了,又把姑娘一顿痛打。姑娘身子吃不消,被打的昏迷不醒,几天后就故去了。” 吴本写出了迎春之死的细节,通行本里没有这么多细节,但也说了迎春一年就被孙绍祖折磨死了。值得肯定的是,通行本里,迎春最后的结局,是为数不多符合前面判词和伏笔的。这也是因为迎春的故事,如实写出来,也不会引来文字狱,所以就没有必要再去改写她的故事。不像林黛玉,如果按照判词实写,那就是“玉带林中挂”,就很容易想到上吊自杀的崇祯皇帝。所以林黛玉的结局,必须要改写。那刘良佐又是如何虐待弘光帝的呢?他带兵一路追杀,从南京一直追到芜湖,弘光帝再也没地方躲,总兵田雄、马得功、丘钺、张杰、黄名、陈献策冲上御舟,劫持弘光帝,将其献给清军。而这一帮人,在书中对应的,就是孙绍祖的几个小老婆。他们合伙起来,欺负迎春。七,都是猖獗的禽兽。 迎春回娘家时,就跟王夫人说,这孙绍祖“一味好色,好赌酗酒,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这是典型的吃喝嫖赌的禽兽无赖,迎春这样懦弱的大小姐,落在这种人手里,注定了没有好下场。迎春还说了两个细节,一是贾赦用了孙绍祖五千两银子,没有还,才将迎春嫁给他,算是变相地抵债。迎春要是不听话,就打一顿,让她睡下房去。所以吴本后面说迎春被赶到柴房里睡,是写得很合理的,第80回已经埋下了伏笔。第二个细节,就是孙绍祖说“论理我和你父亲是一辈”,结果和迎春结婚,自己掉了一辈。刘良佐,我们反复说了,他就是个兵痞流氓,他的部队,奸淫掳掠,杀人放火,干的坏事多不胜数。不过论年龄辈分,他的确是和朱由菘的父亲朱常洵是一个年代的。迎春影射朱由菘,那她的父亲贾赦,当然是影射朱常洵。也就是万历皇帝最宠爱的那个儿子。



(福王朱常洵的墓)
朱常洵在历史上的口碑非常差,脑满肠肥,作威作福。书中贾赦的形象也不好,骄奢淫逸,抢夺石呆子的古扇子,要纳鸳鸯做小老婆。因为五千两银子,就出卖了自己的女儿。贾赦是导致贾家最后衰亡的重要内因之一。以福王朱常洵为代表的明朝王爷们,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却占用了大量的资源,当老百姓活不下去的时候,自然会将愤怒的矛头,对准他们。刘良佐应该是南明弘光政权灭亡的头号推手,既然迎春影射弘光帝朱由菘,那孙绍祖影射刘良佐,还是很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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