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天球赤经零点与地球经度零点对齐(同地球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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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纬 北纬 11度02分55秒
出生 钟表时间 公历 1945年10月15日 14时20分15秒 农历 乙酉鸡年九月初十
午正 钟表时间 公历 1945年10月15日 11时50分42秒 地点 紫金山天文台
子正 钟表时间 公历 1945年10月15日 23时50分35秒 东经 118度49分00秒
未时 钟表时间 公历 1945年10月15日 12时50分41秒 北纬 32度04分00秒
至 14时50分40秒
十神 偏印 劫财 日元 比肩
乾造 乙 丙 丁 丁
酉 戌 巳 未 (日空 子丑)
元运 中元五黄运 节后第7天
大运 交运时间 公历 1947年04月06日 17时33分 逆行
十神 偏印 正印 七杀 正官 偏财 正财 食神 伤官 比肩 劫财
乙酉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巳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始于 1947 1957 1967 1977 1987 1997 2007 2017 2027 2037
实岁 1岁 11岁 21岁 31岁 41岁 51岁 61岁 71岁 81岁 9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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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陈敏 (法学家)[/url]生于(1945年10月15日-),台湾公法学者。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学士、硕士,德国海德堡大学法学博士,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法律学系专任教授,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2008年就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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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法律学系专任教授。参与财政部税制委员会、科技部、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奖助之研究计画。 曾担任行政院、教育部法规委员会委员,台北市政府及财政部诉愿审议委员会委员,参与审理地方税、国税及其他行政领域的诉愿案件,对各个行政领域,尤其稽征行政之实务亦有相当认识。[2] 2008年9月12日总统马英九提名陈敏为新任司法院大法官,于同月19日将谘文送交立法院,10月4日立法院行使同意权,获同意票81张、不同意票0张、无效票1张。是年10月9日经总统令特任为司法院大法官,任期自2008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止。
学术研究- 陈敏教授任教将近30年,教学及研究专长为公法领域的宪法、行政法及租税法,并著重相互的关联,所发表的租税法论文,皆深入讨论理论及实务上具有重要性的法律问题,并致力于租税法体系化的法学研究。
- 除一般学术论文外,并著有《行政法总论》一书,而该书体例继承德国学者Wolff/Bachof/Stober三人所合著之行政法学总论,以篇幅钜大、论述详细著名,并广为法律界教师、学子采用。该书自民国八十七年初版,至民国一百零八年为止,已至第十版。另外,其学术成果则多集中于税法领域,有多篇论文发表于《政大法学评论》,并已集结成册,是为《税法总论》,其无论质量或影响,皆可足堪大家。
著作- 《行政法总论》(2019年11月 10版)
- 《德国行政法院法逐条释义》(主持及部分条文翻译)(2002年)
- 《德国宪法学》(1985年)
- 《德国租税通则》(2013年)
- 《税法总论》(2019年2月1版)
媒体报导[3]致力走向国际学术舞台的政大法学院,迄今已与全球31所菁英大学签订交流协议,增加法学院的国际能见度。回顾历史,最初开启与各顶尖学府建立资讯流通网络的,就是民国89年间任法学院长的现任司法院大法官陈敏。 陈敏教授表示“我也只是顺水推舟,并没有特别规划努力。”民国89年底,陈教授签订第一份学术交流协议后,成为法学院对外交流的先驱。他表示,国际学术交流是各国学界都在追求的目标,建立协议形式并不困难,但不能低估局限、高估实益;必须从中学习别人长处、提升自我竞争力。“如果能著重在交换学生,也许更容易看见成果。” 除了为法学院奠定兼具前瞻性、实质性的交流基础,陈敏教授任内也提高《政大法学评论》出刊频率,由半年刊改为季刊,“这一改,增加编辑人员工作上不少负担”,却也实质提升系内师资的学术生产力、同时建立政大法评的卓著声誉,如今已成为全国法学界共有文化财。“这是法学院全体的荣耀。” 行政工作贡献之外,本著希望能引导、启发学子的初衷,陈敏撰写《行政法总论》,自民国87年发行至今,仍然受法律系同学欢迎,甚至被誉为“圣经”。陈敏谦称,“这样的一本书,距离理想还很遥远。” 他回忆,学生时期对所读的教科书常感疑惑,“为什么这么难懂?”陈敏认为,一本好的教科书,应该有条理、有体系,循序渐进推论、帮助读者思考。因此,在讲授行政法十多年后,他结合学理、长期在政府机关担任诉愿委员的实务经验,依心目中的理想形式撰写成册,希望能帮助法律人更深入了解行政法领域。 自德国学成归国后就在政大任教,陈敏对学生的关心从未间断。院长任内更曾多次辅导有意休学、退学的学生。他深刻体认,学习是终身的,学业通常需要在人生的一段时间内密集完成;“把握当下、坚持努力,才是人生基本态度。学习是这样,其他重要的事应该也是这样。” 对于政大法学院未来发展,陈敏期许,政大法律系同学的工作能力和团队精神普遍受到肯定,“但学生本身应该更积极主动”。他提醒,天生我材必有用,适才适所、成就自己的同时,也能贡献国家社会。他也建议,学术应维持多元价值、研究教学并重,建立务实并符合台湾体系的法学教育制度。
参考资料
取自“https://pediainside.com/index.php?title=陳敏_(法學家)&oldid=3072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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