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姐为什么名巧?+ 谁是真正的朱三太子?+《清实录》中的朱三太子、王士元、朱钰宝 + 《红楼梦》中为什么没提到《桃花扇》?长安昭阳王
雨打芙蓉泪不干。明月无端,已过红楼十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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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清风红楼梦之龙蛇争玉:连载24】
《张先生传》此文所记,与《清实录》所载严丝合缝。 对比《清实录》康熙实录卷之二百三十二,康熙四十七年: 四月戊午(四月十二)。上谕大学士等曰:山东巡抚赵世显拏获朱三父子,解往浙江交穆丹处。朱三者,乃明代宗室,今已七十六岁。伊父子游行教书、寄食人家。
六月乙丑(六月二十)。九卿遵旨再议,侍郎穆丹等所审浙江贼犯朱三,即王士元等,仍照前议其立斩……。得旨:匪类称朱三者甚多,著将朱三即王士元,伊子朱兟、朱㞷、朱壬、朱在、朱坤,伊孙朱钰宝等带至京城,问明正法。
十月丁未(十月初五)。先是,奉差查审大岚山贼,吏部侍郎穆丹押解贼犯朱三,即王士元等父子六人至京,下九卿詹事科道会审。至是九卿等覆奏:朱三供,伊系崇祯第四子。查崇祯第四子已于崇祯十七年前身故。又遵旨传唤明代老年太监,俱不认识。朱三明系假冒,朱三父子应凌迟处死。得旨:朱三即王士元,著凌迟处死。伊子朱兟、朱㞷、朱壬、朱在、朱坤,俱著立斩。 注意:孙子朱钰宝并未押解至京,也没提是否死、死于何因何处。朱钰宝,反过来是“宝玉”,加“金”为钰,金是这一辈的五行排序。红楼梦中也用部首排辈,比如文字辈、玉字辈、草字辈。 对一个教了一辈子书的七十六岁老人,凌迟处死,全家灭门,欲加之罪,斩草除根,这是所谓圣君康熙干的事。为了诬陷四皇子为假,康熙故意混淆四皇子和早死的五皇子,把几位皇子的名字抖乱得至今乱七八糟。却被清朝自己官修的《明史》打了嘴:永王慈炤,庄烈帝第四子。崇祯十五年三月封永王。贼陷京师,不知所终。悼灵王慈焕,庄烈帝第五子,生五岁而病,帝视之,忽云:“九莲菩萨言,帝待外戚薄,将尽殇诸子。”遂薨。 清史学家孟森对朱三太子本传补正,并指出康熙四十七年所获朱三太子,实为崇祯四子封为永王者,清廷在朱三太子一事上:“颠倒耳目者二三百年,帝王之用机心刻深长久,为振古所未有。” 从顺治到康熙几十年来,一直有人举朱三太子旗帜反清,也说明很多人都知道朱三太子没死,在民间流传甚广,不是秘闻。从红楼梦中写永王的情况分析,红楼作者应是根据民间传说版本,并不知道此案信息:一是此案说的很清楚,皇子是太监出卖给闯贼的,没舅家什么事儿。而红楼梦中是“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显然是民间流传的周奎家出卖给李自成的版本,“爱银钱”说明是出卖换得赏钱,还不是闭门不纳以避祸。二是,势败家亡,因济刘氏,得遇恩人,势败家亡是李自成破京,刘氏显然是刘姥姥李自成,并未杀永王,有不杀之恩。十二岁的永王从战场得脱,没有送命,也没有落到吴三桂或清兵之手,显然是得到李自成部下兵将的帮助,有活命之恩。巧姐哭闹要佛手,荒村野店,美人纺绩,是民间流传的流落江南,农家生活。这些与本案信息都无关。三是“上有苍穹”,就是老天有眼,并无悲惨下场。前文在“麒麟伏白首双星”中也分析过,白首双星指隐居的太子和永王,两人都活到白头了。而本案结果是永王被凌迟处死,就是一刀一刀直到割死,是人类加在同类身上最丧失人性的恶行之一,禽兽从来不这样干。所以永王应是十二钗反面人物中结局最惨的一个,而不是红楼梦里十二钗中结局最好的一个。 此案在当时明末遗民中影响一定很大,而红楼梦中并不知1708年永王被捕,被康熙凌迟,全家灭门的悲惨结局。这说明什么?两种可能:一、初稿已完;二、作者已死。当然还有其它可能,比如红楼作者认为这不是真正的永王,只是又一个假朱三太子案。但仅从当朝对一个七十六岁的老人采用凌迟之刑,以“朱某虽无谋反之事,未尝无谋反之心”为罪名,又说“明系假冒”,还说“崇祯第四子已于崇祯十七年前身故”,以红楼作者的熟悉程度,看错的可能性有多大? 1708年还有一个大事件,是《桃花扇》首版刊印,以《桃花扇》反映的明末内容和轰动效应,却在红楼梦中完全没有提到,这点可怀疑。1688年的《长生殿》在红楼梦中有,这就给我们一种可能性:在1688年到1708年的二十年间,红楼梦初稿完成,或者作者逝世。在没有充分证据的前提下,不能轻易排除这种可能性。 1644年甲申之难时只有十二岁的永王,在1708年都已七十六岁高龄了,亲身经历亡国之痛的这代人应该都相继凋零,计六奇、张岱、万斯同等人也都已谢世。 当然也不排除在1708年之后的那个甲子中才写红楼梦的可能性,应在多种可能性中去求证。比如第一代人积累了素材,设计了框架,但没来得及成书便去世了,可由其子孙弟子接力,写完整部书。 巧姐之名:从黛玉,出自宝玉读《庄子》那段:“故绝圣弃知……灭文章,散五采,胶离朱之目,而天下始人含其明矣。毁绝钩绳而弃规矩,攦工倕之指,而天下始人含其巧矣。故曰:大巧若拙。”所以“巧”有“人含其明”、“大巧若拙”两重含义。黛玉是“庄”,前文已探讨过,巧姐是庄之子,即崇祯四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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