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乍曼法律纠纷编辑 播报
2003年,朴乍曼从泰国银行所控制的金融机构发展基金(FIDF,全称Finance Institute Development Fund)一次负债资产拍卖中,斥资二千多万美金,购入曼谷叻猜拉披色路繁华地段上的一块国有土地,价格相当于市值三分之一。泰国法律规定,总理及其配偶不得与政府机构进行商业交易,朴乍曼这项交易案已经触法。2006年8月,朴乍曼因为利益冲突与渎职等罪名,与他信同遭泰国最高法院通缉;另外,其涉嫌隐匿手上大笔持股,财产申报不实;若这三项罪名皆成立,其将被处以最高28年的有期徒刑。2008年1月8日,搭朴乍曼乘泰航班机,从香港返回泰国,准备参加泰国国王普密蓬胞姐的葬礼,降落新曼谷国际机场时遭警方逮捕,随后以600万泰铢交保。
2006年9月19日深夜,曼谷发生军事政变,他信被迫下野,然而朴乍曼多数时间待在泰国照理生意及筹备一些法律事务。政变军人领导集团指控,朴乍曼在该交易案中获得财政部内幕消息与“优先照顾”,而且该交易因其丈夫当时是泰国总理而被指控违反泰国“反贪污法”。然而,监控那块土地拍卖过程的财政部及央行则坚持说,该交易案完全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2008年7月31日,朴乍曼逃税罪名成立,判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