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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笏叟 播报 编辑 锁定 讨论2 上传视频 特型编辑
畸笏叟(jī hù sǒu)是仅次于脂砚斋的《红楼梦》第二大评批家。 [1] 他是何许人,历来也有几种观点:(1)他是脂砚斋的另一化名;(2)他是曹頫的化名;(3)他是《红楼梦》的作者 [2] ;(4)他是秦松龄的化名,等等。这些观点也是须得商榷的。
所处时代清朝 主要作品石头记 主要成就评《石头记》 口头禅叹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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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笏叟人物资料编辑 播报
从脂评中,我们大致可以得知畸笏叟其人的以下材料:
(一)畸笏叟与脂砚斋是两个人
靖藏本有一眉批曰:
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 “朽物”、“老朽”是畸笏惯用的自称,他在这里哀悼已经去世的“脂砚”等诸子,足证脂砚与畸笏不可能是一个人。
第二十七回红玉对贾芸心怀私情,又巴不得去侍候凤姐,庚辰本有两条相连的眉批:
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故即逐之!前良儿、后篆(坠)儿,便是却(确)证,作者又不得可也。己卯冬夜。
此系未见‘抄没’、‘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丁亥夏,畸笏。
前一批虽未署名,但明确系年“己卯冬夜”。庚辰、甲戌两本第二十——二十八回有系年“己卯冬夜”的朱笔眉批二十几条,其中第二十四回一条不仅系年而且署名“己卯冬夜脂砚”,可知它们都是“脂砚”于“己卯冬夜”所批。
脂砚误把红玉看作“奸邪婢”,把她跟偷玉的良儿和偷虾须镯的坠儿相提并论。畸笏不同意脂砚的看法,他在“丁亥夏”署名作批道:脂砚这样看待红玉,是因为尚未读到后三十回贾府“抄没”、红玉“狱神庙慰宝玉”等章的缘故,等读到了,就不会把红玉骂作“奸邪婢”了(脂砚是随看随批的,“非从头至尾阅过”)。这里,畸笏署名批驳、纠正脂砚的系年批,畸笏与脂砚怎么可能是一个人? [1]
(二)畸笏的年龄较长,当是雪芹、脂砚的长辈
畸笏自壬午年(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以后就自称“畸笏老人”、“老朽”、“朽物”、“叟”,至少已年逾花甲,在六十岁以上。而该年曹雪芹的年龄至多在47至48岁(按“壬午除夕”雪芹“年未五旬而卒”);脂砚卒于“甲申”末、下年初(乾隆二十九——三十年,1764年底),存年大概在54至56岁之间(见拙稿《脂砚斋辨》)。据此,若按壬午年畸笏至少已六十岁推算,他的年龄至少比作者雪芹大出十二、三岁,比脂砚至少大出六——八岁还多(实际上,这位“老朽”的年龄在壬午决不会仅只六十岁!)。再说畸笏屡屡以“老人”、“朽物”自称,而脂砚则只自称“小子”,看来畸笏比雪芹、脂砚不仅在年龄上大出一截,而且在辈份上也长了一辈。
前一批者“常村”乃雪芹“其弟棠村”一名的讹写。后一批曰“可从此批”,全然一副裁定者的派头,这又是“畸笏叟”批语独具的特点;而能有这个资格,并且毫不谦恭地以此自任,这又显然是棠村、雪芹、脂砚(他们是平辈)的长辈。同类的批语还有:
第五回对描写警幻仙姑“方离柳坞”一赋,甲戌本眉批曰:“此赋则不见长!”第一回脂砚称赞作者的“开卷一篇立意,真打破历来小说窠臼,阅其笔则是《庄子》《离骚》之亚。”畸笏却批曰:“斯亦太过!”(甲戌本眉批)
畸笏的批语多为眉批,这两条眉批的裁判式语气跟“可从此批”的署名批同出一辙,可知亦是畸笏批。他对作者与脂砚居然如此不客气地加以评判、贬褒,这种居高临下的权威者态度,只能说明畸笏乃是作者、脂砚的长者无疑。 [1]
十三回秦可卿临终托梦给王熙凤,说到“若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的俗语,岂不虚称了一世诗书旧族了!”脂批道:“树倒猢狲散”之语,今犹在耳,屈指三十五年矣。哀哉伤哉,宁不痛杀!(甲戌本眉批)”
第二十二回贾母出谜语说“猴子身轻站树梢”又有脂批道:
“所谓“树倒猢狲散”是也。(庚辰本双批)
“树倒猢狲散”是曹寅常说的话,清代施瑮在《隋村先生遗集·病中杂赋》诗末自注里曾说,“树倒猢狲散”是曹寅当年“拈佛语对坐客”所云,这位批书者也曾亲耳听过曹寅说此语,并且记忆犹新。曹寅病故之年是1712年,如果脂批所说三十五年确实,那么此批语当最迟写于1747年。批者反复引用这句话,既有对曹家家事的哀伤感慨,又暗示了小说中贾府彻底败落的结局。从批语的口气看,应是畸笏所做无疑。据已经迷失的靖本第四十一回眉批有“丁丑春,畸笏”的落款,可以看出畸笏在乾隆二十二年(1757)也曾批阅《石头记》,事隔五年后,开始大规模批阅,庚辰本有壬午年(1762)畸笏批语42条,其最后的批语纪年是丁亥年(1767),有27条。靖本有辛卯年(1771)批语一条,推断也应是畸笏叟所批。如果这些推测属实,那么畸笏批阅《石头记》前后历经二十多年,直到作者去世以后,还在孜孜不倦地整理批阅。在壬午年以后的批语内或落款中,畸笏亦自称畸笏叟、畸笏老人、朽物、老朽等,大致可以认为是上了年纪的人。畸笏这个名字非常古怪,“笏”的一般意义是官员上朝时手持的奏板,而“畸笏”究竟何意,目前还有很多争论,暂且不提。畸笏曾亲身经历过康熙南巡的盛事,第十六回甲戌本有回前总批:
“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昔感今。”
康熙皇帝曾六次南巡,其中四次都是由任江宁织造的曹家接驾,畸笏经历过这些往事,所以认为书中借元妃省亲写康熙南巡,这些场面曹雪芹并未赶上,其创作小说的素材来源应是由这位亲身经历过的知情人提供的。康熙第六次也是最后一次南巡在康熙四十六年(1707),仍以江宁织造府为行宫。五年后的康熙五十一年(1712)曹寅病故,畸笏曾亲见接驾并且亲耳听过曹寅说的“树倒猢狲散”,曹家接驾时畸笏不可能很小,那样几十年以后就不会对往事如此记忆犹新,假设他当时只有10岁或更小些,那么到了丁亥(1767),已经是将近70岁了,自称为“叟”、“朽物”当是不为奇怪的。从批语的纪年或所述往事来看,很多批语是畸笏所作,如前面引用过的“西堂产九台灵芝”的批语,还有第八回贾母给秦钟一个荷包并一个金魁星,甲戌本眉批道:
“作者今尚记金魁星之事乎?抚今思昔,肠断心摧。”
从“今尚记”三字可以看出,这应是很久以前的往事,也许作者幼年时曾有过“金魁星”的玩物,畸笏印象很深,批书至此不禁触动了往日的回忆。畸笏的批语经常流露出这种对往事的过度悲痛,如 “宁不悲夫”、“肠断心摧”、“宁不痛杀”、“大哭失声”、“叹叹”等,可见这位老人对曹家往事记忆犹新,今昔对比,悲痛万分。也正是这位老人,对“西”字异常敏感,见“西”字就鼻酸落泪。如靖本第十三回,说到秦可卿的丧事,“另设一坛于西帆楼(按:它本做“天香楼”)上,有眉批云:
“何必定用“西”字?读之令人酸鼻!”
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提到“后一带花园子里面树木山石”,甲戌本有两条问答式的侧批颇耐人寻味: “后”字何不直用“西”字?恐先生堕泪,故不敢用“西”字。
前一批语应是批者所作,后一条似作者的回答,为何批者、作者单单对一个“西”字如此敏感呢?原来曹雪芹祖父曹寅自称“西堂扫花行者”,其书斋就名“西堂”。曹寅对“西”字情有独钟,他的花园叫西园,家里还有西轩、西亭、西池,难怪这位曾经是曹家兴衰见证的畸笏老人一见“西”字就欲坠泪。曹雪芹也深知此情,为避免引起这位老先生伤感,故没有使用“西花园子”。更明显的例子在第二十八回,宝玉等人在冯紫英家宴会上喝酒。宝玉道:
“我先喝一大海,发一新令,有不遵者,连罚十大海,逐出席外与人斟酒”,有两条批语:
大海饮酒,西堂产九台灵芝日也,批书至此,宁不悲乎?壬午重阳日。(庚辰本眉批)谁曾经过?叹叹!西堂故事。(甲戌本侧批)
批语中直接提到了西堂,批者当年亲身经历过这些事情,如今早已时过境迁、物换人非,怎不让他悲痛感叹呢?如果没有这些脂批,我们在读《红楼梦》时恐怕绝不会有这样的联想,因此这样的批语也只有当事人批得出,绝不会是后来的读者所加,正是这些脂批,更加重了《红楼梦》的悲剧气氛。尤其是对曹家的败落,畸笏更是刻骨铭心,甚至怀有一种自责心理,如前面引用过的“树倒猢狲散”的批语,还有如第十三回凤姐分析宁国府中弊病,提出五件事,批语道:
“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令余悲痛血泪盈面。”(甲戌本眉批)
“读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声大哭,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庚辰本眉批)
曹家彻底败落在1727年,下数三十年,正是1757年丁丑,也正是畸笏批阅《石头记》期间,这大概是批者联想到曹家当年的实际情况与此类似,因此造成败家的悲剧,故而“血泪盈面”。从语气看,俨然是以一个家长的身份对曹家败落的原因进行反省和悔过。畸笏叟对《红楼梦》的创作产生的一个最大影响莫过于“命芹溪删去”“天香楼一节”,甲戌本十三回回末总批有: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的是安富尊荣坐享人不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大发慈悲心也,叹叹!壬午春。(庚辰本回末总批)
据此,我们可以看出,曹雪芹原来的回目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这位“老朽”证明这是作者的“史笔”,也就是说类似的事件曾发生在当年的曹家,畸笏大概是怕家丑外扬,因此借口可卿托梦有功,“姑赦之”,命作者删去有关文字替当事人遮丑。现在我们读这一回总感觉秦可卿死得不明不白,其实我们看到的是违背了作者本意的文稿。从“因命芹溪删去”的口气看,畸笏应是作者的长辈,这个命令带有不容质疑性。不过曹雪芹对这个“命令”并不情愿,虽然删去了直接文字,但还留下很多“疏漏”。秦可卿死后,书中写道:“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甲戌本眉批:“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到了程高刻本则把“疑心”改为“伤心”,一字之差,失之千里,作者地下有知,也要伤心!还有“秦氏之丫鬟名唤瑞珠者,见秦氏死了,他也触柱而亡”,侧批道:“补天香楼未删之文”。为秦可卿超度时,“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 ,这是作者故意保留的“疏漏”,却有侧批云:“删却,是未删之笔。”俨然是“老朽”发现了痕迹,再次责令作者删改干净。
还有秦氏死后通过贾珍的反常态度也能感到秦氏死得蹊跷,这都是作者既要服从“命令”又不心甘情愿而采取的周旋办法。在这一改稿事件中,脂砚斋的态度是和作者保持一致的,时时暗示“天香楼”的原稿内容,而畸笏对此显然有些恼火,语气颇有些居高临下、不容质疑。关于“命”字是否就是长辈口气,也有一些争论,周汝昌先生反对畸笏叟是长辈,举出第五十回“即景联诗”中的例子,说黛玉让宝玉联诗、湘云建议罚宝玉做《访妙玉乞红梅》时,用的都是“命”字,所以不能认为“命”字就是长辈语气。但是我们仔细看即可发现,这回中的“命”字带有督促、惩罚的意思,是要无条件接受的,那么对曹雪芹的写作能进行如此影响的应还是其长辈,况且曹雪芹也采取了不得不妥协的周旋办法,显然是被“压服”的。即使从畸笏的年龄推断,也当是作者长辈无疑。不过此条批语包括此类批语是否确定是畸笏叟所作,并无确切证据。
历史终于定格,甲戌本、庚辰本等带有早期脂砚斋批语的抄本,透过二百多年的时空,再次展现在世人面前,而且再也不会失去,使我们今天仍能知道当年有一些叫脂砚斋、畸笏叟、棠村、杏斋的人,在《红楼梦》里同样倾注了毕生的心血。否则我们也许永远都不知道这些名字,理所当然地认为《红楼梦》就是程高本现在的样子;这些批书人又是如此古怪,对自己的姓名、性别、与曹雪芹的关系守口如瓶,甚至故弄玄虚,仿佛在故意掩盖什么,又象是在故意展示什么。所发现的这些抄本也是零落不全,难窥全豹。历史就是这样,想要让你知道,却又不肯都给你,对于长眠地下的“一芹一脂”,究竟是幸耶?还是不幸耶?他们何时才能“遂心于九泉”?
畸笏叟身份之谜编辑 播报
脂砚斋和畸笏叟是脂评的主要撰写人,在《红楼梦》的早期抄本上,有脂砚斋署名或系年“己卯冬(夜)”可以肯定为其批语者有七十条,署“畸笏(叟,老人)”的评语或 系年“壬午”、“丁亥”等可以确定出于其手的共九十四条。而今存甲戌、己卯、庚辰本均题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己卯、庚辰本又有“脂砚斋凡四阅评过”的题记,故今存约三千条左右的脂评大多数应为脂砚所批。畸笏叟与脂砚斋到底是一人是二人?其身份如何? 目前意见还未能统一。
脂砚斋说
周汝昌、王利器、吴世昌等红学家主张此说,即畸笏叟是脂砚斋的另一化名。
其主要理由是:①畸笏之名是“壬午”(1762)年开始出现的,“畸笏”出现后即不见脂砚斋的署名。②两者评语的方法、用字、题材、感叹、口气等均相类似。③两者都称宝玉和作者为“玉兄”,都称贾政为“政老”。第三回甲戌本侧批:“赦老不见, 又写政老”,“写如海实写政老”;第十七回庚辰本眉批:“政老情字如此写。壬午季春。畸笏”,“余作诗文时虽政老亦有如此令旨,可知严父亦无可奈何也。不学纨绔来看。畸笏”等等。表明两者以及与宝玉、作者是平辈关系。④庚辰本第二十二回有眉批:“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聊聊[寥 寥]矣,不怨夫!”“前批知者聊聊[寥寥],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乎!”两批应出一手。据而推论,前条批者脂砚即后条批者畸笏,两者本为一人。然因前条批语可 以释为畸笏所批,故此推论尚有争议。1964年,靖本批语抄件传出,上引后条批语作: "前批知者聊聊,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 ,宁不痛杀!"这样,畸笏叟与脂砚斋就显然是两个人了。只是靖本迷失,尚无确切不移的直接文献证据。更为重要的一点是,脂砚斋于甲午年(1774年)仍然在甲戌本中作批语。
畸笏和脂砚的身份及其与曹雪芹的关系问题,也有诸多不同的说法。认为脂砚即畸笏者,或谓其即作者曹雪芹之续妻,小说人物史湘云的原型,或谓其即作者之叔曹硕。 然而脂砚及畸笏的批语有明显非出自女性之手者。如第十八回在"龄官自为此二出非本角之戏,执意不作,定要作《相约》、《相骂》二出"句下己卯、庚辰、蒙戚三本均有双批 言及"余历梨园子弟广矣,各各皆然,亦曾与惯养梨园诸世家兄弟谈议及此"诸语,显示 脂砚斋是个惯养戏子的纨绔,决非女子;而庚辰本第二十四回醉金刚一段有署"壬午孟夏 "的眉批,称"余卅年来得遇金刚之样人不少,不及金刚者亦不少,惜书上不便历历注上 芳讳,是余不是心事也",证明畸笏有过与市井流氓交往的经历。而且,曹硕此人的存在亦未曾得到文献证实。
曹頫说
此说为多数红学家所公认,戴不凡、蔡义江、赵冈、陈钟毅夫妇、王利器、朱淡文、皮述民、夏荷、徐恭时、曾保泉、刘梦溪、林冠夫、郑庆山、胡文彬、马瑞芳等众红学家认为畸笏叟是曹頫的化名 [2] 。红学家们举出了如下理由:
⑴甲戌本第二十八回页十在"有不遵者连罚十大海"旁有批:"谁曾经过?叹叹。西堂故事。"庚辰本同回亦有眉批:"大海饮酒,西堂产九台灵芝日也。批书至此,宁不悲乎。壬午重阳日。"据曹寅《楝亭集》及施瑮 《病中杂赋》之八诗注,"西堂"是江宁织造署内的书斋,曹寅曾自号"西堂扫花行者",故自幼在江宁由曹寅抚养长大、后来又经康熙帝特旨挑选为曹寅嗣子并继任江宁织造的曹頫,见到"大海饮酒"就不禁联想起当年在江宁的生活,从而不胜感慨了。
⑵庚辰本第十七回、十八回在"那宝玉未入学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几千字在腹内 了"句旁有批:"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此批应出畸笏之手,"先姊"应即曹寅长女平郡王纳尔苏妃,亦即曹頫之姊。 小说中的元春就是以她为生活原型的。
⑶甲戌本第十三回在秦氏托梦一段眉批:"'树倒猢狲散'之语全[今]犹在 耳,曲指三十五年矣!伤哉,宁不恸杀!"(又见庚辰本)同回末在凤姐想到宁府五弊上方眉批:"旧族后 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令余想恸血泪盈。"(又见靖本批语抄件)均应系畸笏于壬午(1762)所批。"三十五年"前正是曹頫被抄家的一年("三十年"系据成数),亦即雍正五年底六年初,所以他加批如此悲痛。
⑷靖本批语抄作第122条为第五十三回回前长批,内有"亘古浩荡宏恩无所,母孀兄先无依,变故屡遭不逢辰, 令人断肠心摧"。而此语恰恰与曹□的身世相符。康熙五十一年夏曹寅病故,未满三年其子曹颙又突然病死, 曹頫由康熙帝特旨入嗣并继任江宁织造,当时其母舅、苏州织造李煦奏折亦有"圣主浩荡,洪恩一至于此" 之语;而曹頫在雍正年间屡遭严谴,后又因骚扰驿站、亏空帑金等抄家、革职、枷号,确系"变故屡遭"。曹頫在乾隆二十七年壬午(1762)约六十五岁,比曹雪芹长二十岁左右,所以他自 称"叟"、"老人"、"老朽",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情节,也是他"命芹溪删去"。靖本批语 署年最晚者为"辛卯",所以曹頫在乾隆三十六年(1771)还活着,其时他已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了。
作者说
此说来自于甲戌本凡例中的“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因畸笏叟是《红楼梦》故事的经历者,故被认为是《红楼梦》的原作者。其主要理由:
(1)甲戌本凡例:“作者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大无可奈何之日也。当此时则自欲将已往所赖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已至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以告普天下人。'"作者称《红楼梦》的故事是自己所经历过的,畸笏叟屡称“批者曾经,实系一写往事”、“余旧日目睹亲闻”,也是他亲身所经历过的。而且作者的惭愧悔恨之情与畸笏叟时常大哭的愧疚情绪完全相同。
(2)第二十四回,眉批醉金刚一段,写醉金刚借钱给贾芸,极慷慨尚义,庚辰本眉批道:“余卅年来得遇金刚之样人不少,不及金刚者亦不少,惜书上不便历历注上芳讳,是余不是心事也。壬午孟夏。”畸笏叟不忍心注明他所经历过的现实人物的名字。
(3)第九回,写闹学堂,叙被薛蟠勾搭上手的两个妩媚风流多情的小学生香怜和玉爱,说:“亦不知是那一房的亲眷,亦未考真姓名,”夹批云:“一并隐其姓名,所谓具菩提之心,秉刀斧之笔。”
(4)第五回,在秦可卿“宿孽总因情”之后,甲戌本双行夹批:“是作者具菩萨之心,秉刀斧之笔,撰成此书。”
第十三回庚辰本批语:“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大发慈悲心也,叹叹!壬午春。”
第十三回,靖本批语:“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余大发慈悲心也,叹叹!壬午季春。笏叟。”
根据甲戌本、庚辰本和靖本批语的彼此对照,很明显"余”畸笏叟是作者。 [2]
秦松龄说
畸笏应是秦松龄,秦松龄是清初著名的文学家,宋代大文学家秦观的后代。吴梅村和曹寅都曾到其家秦园拜访。秦园是建于明代的著名的私家园林。自康熙二十三年到乾隆四十九年整100年间,两皇帝12次南巡,每次必游秦园,留下不少诗章,匾额和对联。可见秦家的家庭之显赫,园林之壮美。这园林应与大观园有些关联。秦松龄因奏销案被斥革十余年,后经纳兰性德荐举博学鸿儒,开科寻取一等。秦松龄生于崇祯十年(1637),卒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其生卒年代同畸笏批语年代相合,又同吴梅村、严绳孙、尤侗、曹寅、纳兰性德很熟,故能看出严绳孙所写《红楼梦》中的故事情节是指某某事。因为严绳孙、尤侗都比他年龄大。秦松龄始批《红楼梦》时用畸笏化名,到“壬午”年,秦已65岁,故以畸笏叟自称。
畸笏叟年表编辑 播报
脂砚斋与畸笏叟批语系年表序号
干支
清历
公元
根据
批注者
版本
1
甲戌之前
乾隆十九年以前
1754年以前
首评《石头记》
脂砚斋
甲戌本
2
甲戌
乾隆十九年
1754年
第一回正文:“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此即二评)
脂砚斋
甲戌本
3
丙子
乾隆二十一年
1756年
第七十五回回前有“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对清”之说
脂砚斋
庚辰本
4
丁丑
乾隆二十二年
1757年
第四十一回有眉批“尚记丁巳春日谢园送茶乎?展眼二十年矣!丁丑仲春,畸笏”
畸笏叟
靖藏本
5
己卯
乾隆二十四年
1759年
第二十至二十八回,有署己卯脂砚的眉批共24条
脂砚斋
庚辰本
6
庚辰
乾隆二十五年
1760年
庚辰本是过录本,共八册。每册卷首标明“脂砚斋凡四阅批过”。自第五回起兼有“庚辰秋月定本”或“庚辰秋定本”字样。应属脂砚斋评
脂砚斋
庚辰本
7
壬午
乾隆二十七年
1762年
第十二至二十八回,有署壬午畸笏的眉批共45条
畸笏叟
庚辰本
乾隆二十八年
1763-1764年
曹雪芹卒于乾隆二十八年除夕,即1764年2月1日
从周汝昌说
8
乙酉
乾隆三十年
1765年
第二十五回有署“乙酉冬雪窗,畸笏老人”眉批一条
畸笏叟
庚辰本
9
丁亥
乾隆三十二年
1767年
第十六至二十八回有署“丁亥”“畸笏”得评语(眉批)共27条
畸笏叟
庚辰本
第二十二回有“此回未补成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评语,又有:“……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评语
畸笏叟
靖藏本
10
戊子
乾隆三十三年
1768年
第十八回回前有署“戊子孟夏”评语一条
畸笏叟
靖藏本
11
辛卯
乾隆三十六年
1771年
第四十二回有注明“辛卯冬日”的评语一条
畸笏叟
靖藏本
12
甲午
乾隆三十九年
1774年
第一回有署“甲午八月泪笔”的评语一条。属脂评。因为批语中有“……唯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之说
脂砚斋
甲戌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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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笏叟评红楼(2)
参考资料- 1. 曹雪芹.石头记:脂砚斋,1754
- 2. 刘传福.曹頫,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北京:九州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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