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日期: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辰时(阳历:1953年02月07日辰时)
财 官 日主 劫
乾造天干:癸 甲 己 戊
地 支:巳 寅 丑 辰
丙戊庚 甲丙戊 己癸辛 戊乙癸
3天:逆排(五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10时46分交立春)
大运: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年龄:1周岁 11周岁 21周岁 31周岁 41周岁 51周岁
公元:1953年 1963年 1973年 1983年 1993年 2003年
这个命例是李洪成老师著作《现代四柱实例解》中的一个命例。
日主己土生于寅月虽不得令,但坐支丑土为根,时柱戊辰双土同柱紧贴相助,年支巳火相助,日主应为强旺;月干透甲木官星,月令寅木为根,且地支辰中有中气根乙木,有年干癸水来生,故官星甲木也应为强旺;才星癸水在丑中有一中气根,辰中有一余气根,为弱;印星丙火在巳中有一本气根,寅木中有一中气根,为中和稍弱;辛金食神只在丑中有余气根为太弱。
从命局整体看,有几条命理断语很符合这个命局。
1、日主强旺,喜见才官。
2、身旺官旺为贵命。
3、真神(月令)得用生平贵。
我对这个命局进行分析后,按照上面的断语认为此命应当为一富贵之命。但实际此命为一普通平民之命,当时感到不太好理解。我仔细地研读了李老师对此命局的精辟分析,受到了极大的启发。李老师对此命的分析同样也是身旺官旺,但不同的是李老师并没有用断语来进行批断,而是讲出了一个理论,即凡是在命局中偏旺的五行都不能做为日主的有用之神,补了这样的五行对日主只有害而无益。实际证明,李老师的这一理论是十分正确的。以此命例而论,日主身这么旺,按以往的取用之法取官星为用神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命主的实际情况却与李老师的论断相符。比如说流年74甲寅年,大运辛亥,流年与运支皆加强了官星的力量,结果此年日主离婚。大运己酉,流年戊寅、己卯,此二年也是增加了官星的力量,此二年日主官司之事不断。在此之前日主已离婚三次,在经济上也仅够温饱。
学习了李老师的这个命例,自己的收获极大,自己在以前也遇到过类似的命局,认为应当是不错的命,但日主却是很普通的人,一直找不到明确的答案,这次通过学习李洪成老师的著作《现代四柱实例解》,解开了自己学习四柱中的一大难题,也提高对此类命局的批断提供了有力的理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