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成老师在大宗易“SY策划技术”中讲过,命局争战,命主应凶。试举例说明。
出生日期:一九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亥时(阳历:1970年12月22日亥时)
男命阳年生顺排,距4岁零9个月20天,即1975年10月12日起运。
财 食 日主 伤
乾 造:庚 戊 丙 己
地 支:戌 子 子 亥
戊辛丁 癸 癸 壬 甲
大运: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年龄:5周岁 15周岁 25周岁 35周岁 45周岁 55周岁
公元:1975年 1985年 1995年 2005年 2015年 2025年
原命局日主丙火生于子月处死地,在年支戌中有一余气根,明显弱。伤食天干戊己土两个,通戌中本气根,中和偏弱。财星庚金自坐中气根,偏弱。官杀地支本气三个偏旺。
天干戊、己土都自坐截脚,地支戌为燥土,三水相抗,整个命局原象水土交战混杂,水比土旺。
丙火在相对峙的两五行中,难以取舍,无所适“从”,只有解决土和水两五行的矛盾,才是上策。解决此矛盾只有地支用申、酉金“搭桥铺路”,让戌土生金,金生水,但命主一路行运未见申酉,而自身弱又难以助起,所以大大降低了命运层次。
试分析命主在辛卯大运,丁丑流年的实际情况。
辛卯大运,有亥卯合,卯戌合,形成水生木,木克土之势。如果流年再给土增力,那么水土相战势必会形成伤官见官战局,日主会应灾。
丁丑流年,天干丁火之力尽泄于丑土,土增力,引起原命局动荡,土为伤食,为叛逆,为作乱犯上,惹官怒。官旺成杀,必克弱身,杀为法律,也为暴力,综合在一起,就是因施用暴力而致犯法。
实际此年日主打群架致人死而入狱。(坎-5-责编: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