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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舅奸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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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1 06:4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红楼梦》判词解读23:巧姐判词图谶曲词解读二;“留余庆”典故:臣弑其君,子弑其父;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是谁?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吗?
长安昭阳王

雨打芙蓉泪不干。明月无端,已过红楼十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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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清风红楼梦之龙蛇争玉:连载228】
(接上文,巧姐判词图谶解读)
第十一支〖留余庆〗:
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
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
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
正是承除加减,上有苍穹。

解读:
曲名“留余庆”,第一句也重复“留余庆”。
典故出自《易·坤·文言》: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所以是句人人皆知的古语。下句呢?
“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
所以这是个明显的射覆:
覆“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射中“臣弑其君”。
正面说“余庆”,反面说“臣弑其君”,甲申之难。
谁弑其君?答案在后句:“盖言顺也”。大顺,正是李自成。
典故是“有”余庆,为什么说“留”余庆呢?
留:是用谐音,流贼李自成的“流”,“刘姥姥”的“刘”,刘姥姥反面是“流贼”李自成。刘姥姥不宜姓“李”,真事要隐,所以用“流贼”的“流”,谐音“刘”,为刘姥姥的姓。
而且,在老北京话中,“姥姥!”可不是什么好话。
忽遇恩人:不杀之恩,从战场脱难的活命之恩,也都是李自成。
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
正面看,是幸亏娘亲王熙凤济刘氏,积了阴功。
反面看,永王从战场逃脱,辗转流离,一路上遇到很多人的帮助,才能逃出生天,否则活命都难,这是祖宗阴骘,也是朱明余荫。
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
永王逃难,得人扶助,所以劝人济困扶穷。
“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明显是民间流传的周奎家出卖给李自成的版本。
正是承除加减,上有苍穹:
甲戌本、庚辰本、己卯本:都是“承”,不是“乘”。
在《周髀算经》中,早就有“勾股各自乘”。
此处,却把“乘除”,写成“承除”?还是用谐音,指出李自成的“成”。跟妙玉拿出“成窑杯”,指出李自成的“成”一样。
乘除加减:本是永王算自己的账,势败,家亡,留余庆,遇恩人,因积得阴功,得济困扶穷,所以有乘有除,有加有减。
因“承”字故意写错,用谐音指出李自成,所以这个账,还要算永王跟李自成的账:“臣弑其君”,甲申之难,有国仇家恨,亦有不杀之恩,仓皇逃命之际,又有活命之恩,强过狠舅奸兄!所以这个账,还是有仇有恩,有加有减。
上有苍穹:就是苍天有眼,相当于说永王并无悲惨结局。
能说苍天有眼,显然不是永王被凌迟、灭门的悲惨结局。
巧姐永王的图谶、词曲说明什么?说明红楼作者不知道1708年永王被凌迟、灭门的悲惨结局。还有,1708年刊印的《桃花扇》,当时那么轰动,反映的正是明末内容,在《红楼梦》中也完全没提到。而1688年的《长生殿》,在《红楼梦》中就有。
这说明一种可能性:在1688年到1708年的二十年间,《红楼梦》初稿已完成,或者初稿作者已逝世。
书中一直强调作者“亲历”之往事:
“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亲自经历的一段陈迹故事”。
《石头记》的初稿作者,化名“石头”,记录“亲自经历的一段陈迹故事”,故此书名《石头记》。
注意,这个“石头”,是有资格“补天”的。“天”塌了,女娲才炼石补天。在明清时期,“天”塌了,指什么事?有资格“补天”的是什么人?
因为亲身经历这段历史的永王,甲申之难时十二岁,1708年已七十六岁高龄,所以这段陈迹故事的亲历者“石头”,活不到1708年才正常。因此,“石头”不知道永王被凌迟,不知道《桃花扇》刊印。
“后来,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化名为“空空道人”者才抄录。
“一劫三十年”,两劫就是六十年。也就是说,“石头”写了初稿,到“空空道人”抄录,中间过了几十年,初稿一直没有“问世”。
注意,“空空”是《聂隐娘》中的人名,聂隐娘的特点是“隐”,所以作者取名用意,还是“隐”真实人名。
其后的吴玉峰、孔梅溪、曹雪芹、脂砚斋,显然也都是“化名”,作者取这些人名,只为交代此书来历,还是“隐”真实人名。
直到化名为“曹雪芹”的人增删,目的是能避过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文字狱”,让此书能够流传。因为初稿在几十年中未能问世,显然是不敢示人,让人容易看出所隐真事,所以“曹雪芹”的增删,主要是达到瞒过正面阅读、避过满清“文字狱”的效果。
显然,化名为“曹雪芹”的人,并非《石头记》原著作者。
化名为“曹雪芹”的人用了十年增删,然后化名为“脂砚斋”者“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给出了时间“甲戌”年,此时已到了1754年,距离初稿成书,过了一个甲子。
这是《石头记》开篇便注明的此书“来历”,而且提醒读者“细谙”,“深有趣味”!
其后,还能看到“庚辰本”在继续修订,手抄本也在市面流传。1791年,程甲本刻印。
所以,《石头记》的写作,显然有两个阶段:
一是创作阶段。《石头记》的初稿作者,化名“石头”,在1708年前写了初稿,记录明末清初作者亲历的陈迹故事。
二是增删阶段。过了几十年,化名为“曹雪芹”的人,在1754年前,用十年对初稿做了增删。但“曹雪芹”只是增删者,不是原著作者。1754年,化名为“脂砚斋”的人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因此,《红楼梦》中会有乾隆年代的事物、痕迹,是在1754年前,“曹雪芹”增删的,其目的就是鱼目混珠,让读者不易看出书里是写朱明皇家之事,为了避满清“文字狱”。这些乾隆年代的痕迹、证据:并不能证明《红楼梦》创作于乾隆年间。
比如,只要一说《红楼梦》隐明末真事,就有人在书中找出乾隆年代的证据,提出明末作者肯定活不到乾隆年,用来推翻明末观点。
确实,明末的初稿作者“石头”活不到乾隆年,但增删者曹雪芹是在“甲戌”年前十年增删的呀,此书来历交代得明明白白。有什么矛盾?“细谙”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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