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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6 14:3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yxuefengx johnney908 2015-05-27   |  210阅读  |  5转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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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真诠》日久,颇多获益,奈何少同道中人为友为伴,是以每有疑问则不得不苦思以求其解。
今日于外网中,见有人以《真诠》命例发文评述,一时有感,遂意欲将自己读书之所获一一记录下来,并将自己在读书时遇着的疑惑一并提上来,以期有师友可以为我解惑。

读书需细心,还要用心。
读书,要先信书。
“尽信书不如无书”此话原意并非“读书不要拘泥于书上或迷信书本”。但是,这话也告诉我们,在我们读书时发现问题的时候,我们需要辨证地去看待这个问题。
一本书好不好,可不可信,就在于它是否言之有理,言之有据,且能自圆其说,不前后矛盾。

所以,读《真诠》要先认同并理解真诠中的定义,概念,技法等等。然后以其理论来指导我们来更好的理解作者对书中命例的阐述。

手下现有一《真诠》文本,是从网络上下载而来的,虽然其中依然存在一些“豕亥鱼鲁”的错误,但大多应该是因历来手抄流传失误,或文件出刊校对不力而造成的。而且也不至于影响到《真诠》全书的理论体系及其技法应用。因此暂时放上来,供大家一起研究。待以后寻着更好的版本时,再予替换。当然这些错误,我也会在今后的读书中一一指出来。因为是读书时偶然所获,所以也许有些东西需要商榷,也有些东西需要完善,因此也希望有同道中人多多指点,欢迎拍砖。倘得一二同好,效胡章二人,以真诠为本,彼此辩难,阐发无余蕴,则为我辈之幸事也。

既然是读《真诠》,那么我们就该当用《真诠》的定义与技法来解读书中的命例以分析其所含的命理,而不能用他门别派的技法来附会解释。这在以后的读书中,也是要首先明确下来的。而至于真诠的各种定义及技法,均是从书中总结而出的。至少应该适用于书中所有的命例。若是有一例不合,则此理论、定义或者技法便不可为准。今后,读此文者,亦可对我所提出来的这些定义,理论及技法用真诠中的命例来印证。若是有不合之处,则吾当废之弃之。

论正官篇中,宣参国造   
此造《三命通会》《渊海子平》中均有记录。而《三命》记录的是宋宣参政。《渊海》记录的是宣参政。三本著作略有出入,但官职称谓的不同并不影响真诠分析此造时的所用的理论技法。这也就是我前面所说的《真诠》文本中存在的一些“豕亥鱼鲁”的现象吧。      
             正官    正印    日主    正印     
乾造:  己     辛     壬     辛     (辰巳空) 
     卯     未     寅     亥


分析此造时,我们用的着《真诠》定义及技法有如下几种。
1、        格,局,格局,用神。四者各有所指,不可混淆。
2、        定格的原则:日主配月令本气即可。但有一个例外情况,那就是月令逢四季土时,定格需要先看干透,干无透则以本气即土为定格之物。外格除外
3、        用神本意为月令本气透出之物。但用神能变化,故,若月令本气不透时则以月令所藏之干透出为用。若地支有会合,则会合之物亦可为用。若皆无则以干头之财官印食杀伤等为用。
4、        干主动,支主静,干可克支,支不能克干,但地支发生合会时亦可作用于天干。
5、        判断根基强弱以天干归地支旺衰深浅为主,秉地支旺衰之气多寡而定的。印刃比肩亦可为根。
6、        支会成局
7、        格局为外格之通称
8、        格局的成败,在于用神清,若四柱带忌,则需有救护相神。相对正官格来说,成格的要求是,月令正官,无刑冲破害,干透清且有生扶,不可孤官无辅,也不可重官混杀。见伤破则需印护,官轻则需生扶,身轻则需助身。诸如此类。

其实,这些都是读《真诠》时首先要理解掌握的几个定义和理念。定义的东西就不想多解释了,我们可以将《真诠》中所引用的所有命例一一对照过去,看看是否相合。这里需要着重解释的是第5条。

天干强弱是以秉地支旺衰之气多寡而定的。
书中有“长生禄旺,根之重者也;墓库余气,根之轻者也。得一比肩,不如得支中一墓库,如甲逢未、丙逢戌之类。乙逢戌、丁逢丑,不作此论,以戌中无藏木,丑中无藏火也。得二比肩,不如得一余气,如乙逢辰、丁逢未之类。得三比肩,不如得一长生禄刃,如甲逢亥子寅卯之类。阴长生不作此论,如乙逢午、丁逢酉之类,然亦为有根,比得一余气。”
从上面这段文字,我们不难得出一个很有用的力量对比序列,即:
一比肩<阳干墓库≤二比肩<余气≤阴长生≤三比肩<长生禄刃。

需要注意和分析的是,书中提到的“长生禄旺,根之重者也,墓库余气,根之轻者也”与“长生禄刃,如甲逢亥子寅卯之类”这两句话。第一句话,从句中的“长生、禄、旺、墓库”等词语来看,这里所说的是代表天干旺衰的几个阶段。而通常我们也会将第二句话中的“长生禄刃”看成是旺衰的三个阶段,即长生,禄,帝旺。但从下文结合来看,实际上,这里所说的“长生禄刃”却是代表四样东西。即长生,印生,建禄,羊刃。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下文以亥子寅卯四支来对应的原因。长与禄,代表了旺衰两个阶段,生与刃则是代表了十神生扶的两个关系。由此可知,有无印生也是作为判断天干根基强弱的一个重要指标。

弄清楚定格、用神、以及干支强弱以后,我们再分析命局。

此造,壬生未月,未为四季月,因此取格需要以月支所藏透出之物为定格之物。此造年上透出未之本气己。因此定为正官格。

格局既定,当取用神。未月藏己乙丁,此造透出己土,则己土为用。因地支三合成局,使支中也化成一个用神,即可看作是透出了乙木。这样此造的用神就有两个了,即正官与伤官。

然后就要看此格的成败了,成格则吉,败格则凶。此造正官格,地支会成伤官局,如透出伤官一般,是为正官格之大忌。但很幸运的是,天干透出两个正印来,这就叫有情。正是“正官佩印,不如透财,而四柱带伤,反推佩印”。

有情之后,再看是否有力,就能定格局高下了。
初看此造,就会觉得此造金木之力量对比看似悬殊,但实际上却并非完全不能比较。
第一,未月虽为夏月,金气受损,但未月四季,其实以土司令,土可泄火生金。(别说燥土不生金之类的话,因为真诠并无此种观点。既然是以真诠的技法分析,则当自圆其说。若是真诠别处有提及此种观点,则此话便就不通,若真诠无提及此种观点,则此话便通。)更全局无明火,故,辛金受损不大。
第二,未月此时金为进气,木则退气,一进一退,此消彼长,力量对比就更加相近了。
第三,天干辛透了两个,均有效的压制地支的伤官之气,且互为比助。得一比肩亦为有根。
第四,最重要的一点,辛金坐未土,己土为印,因此又算得了一个强根。
综上,金与木之较量,虽然总体来说,金气稍弱,木气较强,但一个主克,一个受克,一个透在天,一个藏在地,相比之下,也算两停。这就算相神有力。

故书云“然而遇伤在于佩印,混煞贵乎取清。如宣参国命,己卯、辛未、壬寅、辛亥,未中己官透干用清,支会木局,两辛解之,是遇伤而佩印也。”印为相神,全局成败之关键也。

论正官篇中,范太傅造
0         枭神    正财    日主    正印   
乾造:  丁     壬     己     丙     (戌亥空) 
0         丑     寅     巳     寅
同样,需要讲在前面的是几个真诠中的定义与技法。
1、        非日主参与的干合不论化。外格除外。
2、        非日主参与的干合只作合去论,喜而不喜,忌而不忌
3、        地支结局只要三合中其中任何两字即可成功,不论位置,但结局不论化气。外格除外。
4、        地支重,不算重。地支杂,不算杂。即如此造,两寅在地支,亦不作重官论。若是地支再见卯木,亦不作混杀论。
5、        地支主静,非结局不能动。

第1、2两点,在《真诠》“论十干合而不合”中已经讲得清楚了,所以,这里就不再赘述。
第3点,也可在《真诠》所引得命例中可以印证。《真诠》中的观点,就是三合不论是何两字处于什么位置,只要出现,便能结局成功。
第4点,在《真诠》“论喜忌干支有别”章中也已阐述明了。“譬如甲用酉官,逢庚辛则官煞杂,而申酉不作此例。申亦辛之旺地,辛坐申酉,如府官之掌道印也。逢二辛则官犯重,而二酉不作此例。辛坐二酉,如一府而摄二郡也。”
第5点,同样在这以章节中讲了“透丁则伤官,而逢午不作此例。丁动而午静,且丁己并藏,安知其为财也?”“然亦有支而能作祸福者,何也?如甲用酉官,逢午本未能伤,而又遇寅遇戌,不隔二位,二者合而火动,亦能伤矣。即此反观,如甲生申月,午不制煞,会寅会戌,二者清局而火动,亦能制煞矣。然必会有动,是支与干有别也。即此一端,余者可知。”
这段话有两个意思,
一是说,地支主静,一般只作天干的根本,它们只通过天干来相互作用,单地支之间是不会作用的。比如,甲木生在酉月,是正官格。天干透出丁,则为伤官,是天干可以作用地支,动克静也。若是天干不透丁,而只是地支出现一个午字,则不作伤官论,也就是说午伤克不到酉官,是地支不可以作用地支,静不能克静也。
二是说,地支若是结局了,就可以变静为动,不但可以作用到天干,也可以作用到其他地支。比如,甲木生在酉月,是正官格。地支中见午,不论位置如何,午是克不到酉的。而当地支另见寅或者见戌,则地支结局而动,就可以克酉了。同样的道理,甲生在申月,为七杀格。虽支见午,但午不制杀,格局仍然不成。但是若再见寅或再见戌,则地支结局而动,就可以制杀成格。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用真诠的理论,给此命定格。(定格的技法在论宣参国造的时候已有交代,这里就不再罗嗦了。)
寅非杂气,故定格只需以日干配合月令本气即可。己生寅月,入正官格,这也是此命被收入于“论正官篇”中的缘故。

定格之后,先寻用神。
此造寅月秉令,寅内藏甲丙戊,独透丙火,自然以丙为用。地支巳丑相会,暗拱酉金,故辛为虚用。

观喜忌
正官格怕伤,此造宣参国造类似,均为正官格,地支结伤局破格,天干透印以护卫成格。所不同的,宣造用神为官,官星明朗,伤官为忌,印星为相。而范造用神为印,官星隐藏,财伤为忌,枭为相。
正官怕重,地支重寅,真诠不认为这样的配合是重官。

再看用相喜忌之强弱,情之向背。
寅为春月,木旺火相,木有两寅为根,火有一禄两生,自然官印力强,此为善用有力。地支巳丑结局,三合少一,失令而不透,力量明显不能与宣造的三合局同日而语。此为不善神无力。
丙火为用,伤用者,壬水也,故壬为忌神。丁壬一合,则可去忌存善。因此格局败而复成,全赖丁火之相。此相神有情。

综合看,此造成格,且用神有力,因此大贵。而相较宣造,此用神之力更强,故更贵。
论正官薛相公命
劫财    正印    日主    正财     
乾造:  甲     壬     乙     戊     (寅卯空) 
     申     申     巳     寅
先要讲的是,真诠引用命例大多以《三命》《渊海》《神峰》等书中之例为证。书中大部分的命例,在这三部书中都可以找到。同样此造,在《渊海》中也有记录。收录在《渊海》的正官格篇中。而唯一不同的是,《渊海》记录的薛相公命,其年支为“子”,而《真诠》中所记录的薛相公命,其年支为“申”。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此为同姓同位且三柱七字相同的两人,两书同时记录纯属巧合。而是两本书中,有一本记录错误,或因抄传失误,或为刊印失校,总之是属于“豕亥鱼鲁”的问题。

先不管两造到底是不是同一人。且先分析两造是否成格。
“子”造(以下称渊海所引之造)收录在“正官格”篇内,说明渊海的作者是认可此造入了正官格的且成格的。那么以《真诠》的定格理论,此造是否也入格,也成格呢?

技法1、真诠定格的原则:日主配月令本气即可。但有一个例外情况,那就是月令逢四季土时,定格需要先看干透,干无透则以本气即土为定格之物。外格除外。
此造乙生申月,非四季月,本气为庚官,故入正官格。说明《真诠》的定格原则与《渊海》的定格原则在目前看来是不冲突的。同样的,按此技法,“申”造(以下称真诠所引之造)也入了官格。

而若按有些门派定格的技法,当以月令透出之物定格,则此造乙生申月,干不透本气庚而透壬戊。当入财格或者印格。不管财印是否最终可以成格,至少这不符合《渊海》定格的原则。



既然定下了正官格,那么就当先取用神。

技法2、用神本意为月令本气透出之物。但用神能变化,故,若月令本气不透时则以月令所藏之干透出为用。若地支有会合,则以会合之物为先用。若皆无则以干头之财官印食杀伤等为用。

按此技法,此造月令本气不透,透出壬印戊财,壬戊并用。因财印是相克相碍的,所以财印并透就成了官格之忌。若不解救则难望富贵。而此时乙木日主正好夹在财印中间,通根时寅,得年月生扶,其力足可制戊。加上壬戊通根月令,已是先天有情了,故戊财与壬印可望相安无事,此一忌已解。

正官格,怕官星逢刑冲伤害。此造三刑俱,看似破格,实则有救。

《真诠》“论刑冲会合解法”篇中,“更有刑冲而可以解刑者,何也?盖四柱之中,刑冲俱不为美,而刑冲用神,尤为破格,不如以另位之刑冲,解月令之刑冲矣。假如丙生子月,卯以刑子,而支又逢酉,则又与酉冲不刑月令之官。甲生酉月,卯日冲之,而时逢子位,则卯与子刑,而月令官星,冲之无力。虽于别宫刑冲,六亲不无刑克,而月官犹在,其格不破,是所谓以刑冲而解刑冲也。”明确提到,月令逢刑冲时,除了合可以解刑冲外,尚可用别位刑冲的方法解月令刑冲。比如,丙生子月,为正官格。见卯,则子卯相刑破格。而若再见酉,则卯酉相冲,使卯不刑子,就是破格复成。那么用在此造上,我们就可以看出年“申”的作用了。这就是以别位之刑冲解月令之刑冲。

好了,成格了,用神不相碍了,接下来就要看此格层次高下如何了,也就是看用神有情有力体现在哪里。

前文说到,此用神为壬戊,因为同根月令,所以成为有情。
《真诠》中云:“何谓有情?顺而相成者是也”。书中对“有情”的诸多形式其中的一种注解,就是同根月令。在“论偏官”篇中有“何参政命,丙寅、戊戌、壬戌、辛丑,戊与辛同通月令,是煞印有情也”一语。说的便是这种情况。
再说有力,秋月金旺水相,壬水通根月气,得地支两长生,且得两木护卫而不受克,其力也大。戊土坐寅长生,巳为其禄,申亦为长生通根之地。虽受两木克,终究木与土也有情。克力不甚重。且甲木远,其力小,乙木为阴阳相克,克也有情。故戊土之力也强。

综上,官格成,用神清,有情有力,故此大贵。
论财篇,葛参政造:
才    才    日    官
壬申、壬子、戊午、乙卯

此造出自《渊海》,因其生于戊午日,故收录在日刃篇中。按《渊海》的观点,此格符合日刃格。

但由于《真诠》是重月令提纲,轻杂格的。所以在《真诠》的“论时说拘泥格局”篇中有“八字用神专凭月令,月无用神,始寻格局。月令,本也;外格,末也。今人不知轻重,拘泥格局,执假失真”一语。这里所说的格局,在前面已经解释过,并非现在我们所理解的格局,而是相对于格,局以外的外格(因其名目繁多而杂,故曰杂格)。也正因为如此,《真诠》作者将其纳入财格当中,而摒弃杂格不用。

在书中“论杂格”篇中有“若夫拱禄、拱贵、趋乾、归禄、夹戌、鼠贵、骑龙、日贵、日德、富禄、魁罡、食神时墓、两干不杂、干支一气、五行具足之类,一切无理之格,既置勿取。即古人格内,亦有成式,总之意为牵就,硬填入格,百无一是,徒误后学而已”一语。再次强调了“重月令提纲,轻杂格的”的定格原则。

当然《真诠》并非完全摒弃了外格。他只是将诸多名目繁杂,花样百出的格局进行精简,以官、杀、财、印、伤、食六格,加上阳刃、禄劫共八格为主旨的八格法,对格局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八字若是不入八格,则再划入杂格(外格)而论。

然后,《真诠》对杂格进行了定义,并给出了入格的标准。“杂格者,月令无用,以外格而用之,其格甚多,故谓之杂。大约要干头无官无煞,方成格,如有官煞,则自有官煞为用,无劳外格矣。若透财尚可取格,然财根深,或财透两位,则亦以财为重,不取外格也。”

可见这个标准就是“月令无用,干头无官无杀,或财无重根,或财止透一位者,入杂格”。

在《真诠》这段文字中,提到了一个很重要的概念----格用。一般来说,我们定义用神的时候,都只是按正格取用来定义。用神或为月令提纲(令用),或为月令所藏而透于天干者(透用),或为地支结局而动者(局用)等等。而这里所讲的格用,则是以外格为用神。就好比地支结局可以为用一样,外格也可为用。

明白了格用以后,我们再看“乃若天地双飞,虽富贵亦有自有格,不全赖此。而亦能增重其格,即用神不甚有用,偶有依以为用,亦成美格。然而有用神不吉,即以为凶,不可执也。”一语,就能够很容易的明白“偶有依以为用”是什么意思了。

此段话的意思是,“就好比天地双飞这个杂格,即便是真的富贵了,也自当是因为其入了其他正格的缘故,不全赖天地双飞的作用。但是如果两格皆成,也能增重其正格的富贵程度。即使正格的用神不甚有情有力,也可以依此外格作为用神,而成就美格。然而,当正格用神不吉,即破格的时候,即便是入了外格,也作凶论。”这就更加强调了“正格为重,外格为轻”的理念,也更强调了“提纲有用提纲重”“有官莫问格局”的真诠定格原则。

基于以上论点,再观葛造:壬申、壬子、戊午、乙卯。月令有用,干头透官,财透两位,诸如这般均不符合入杂格的标准。所以《真诠》才废弃《渊海》中的日刃一格,将其划分到八正格的财格当中。

这在另一部命学经典《三命通会》中也得到了印证。因为此命也被收录《三命》其中。
由于《三命》作为一部类似于命学大百科全书性质的书籍,因此它对各种门派,学说,著作均加以包容性的收集,并存异。
所以一方面它认可了《渊海》日刃格的说法。在书中“明通赋(东海徐子平撰。易水万育吾解。)”一篇中有:

日刃月刃及时刃,逢官煞荣神,功名盖世。(此为徐子平所撰)

此三刃格,要官煞、印绶相制化。荣神,印绶异名。有官煞无印,有煞无官,俱得有印化煞尤佳。只怕羁绊,如有官不可见伤,有印不可见财,有煞不可见食伤。压之,或制去、合去,皆不成正格。如壬申、壬子、戊午、乙卯,日刃有乙卯制伏;(此为万育吾所注)

虽然在“明通赋”原文中,并未收录此造,但是相信万育吾也看过徐大升所编辑的《渊海》一书,故此,在注解时,万育吾便将此造引用在此。

另一方面,《三命》也认为此造应该入正格。在“论阳刃”篇中有:
“壬申、壬子、戊午、乙卯,自坐阳刃,二壬申子财旺且多,子午虽冲,申子会午不能冲,时官制伏阳刃,只作财官格看,所以大贵。”
需要注意的是,在这里,也提到了会合可以解冲这一重要的看命技法。可见,这一技法并非《真诠》一家之说。

由此可知,《真诠》将此造划入正格,亦有其理。


格局既定,那么我们回到《真诠》原文:
“财喜根深,不宜太露,然透一位以清用,格所最喜,不为之露。即非月令用神,若寅透乙、卯透甲之类, 一亦不为过,太多则露矣。然而财旺生官,露亦不忌,盖露以防劫,生官则劫退,譬如府库钱粮,有官守护,即使露白,谁敢劫之?如葛参政命,壬申、壬子、戊午、乙卯,岂非财露?唯其生官,所以不忌也。”

细读这段文字,我们也不难发现这里隐藏着几个《真诠》论命的一些定义与重要技法。
1、        清的定义:去忌成格谓之清。
2、        财格所忌者,劫夺,露白等
3、        露财的定义:若财格,天干透一位财,或地支重见则不为露。天干重见则为露。
4、        财不论正偏。
5、        露财格所喜:财既露,则喜官星救护。

于是我们来逐步分析葛造

首先是定格。
戊生子月,非杂气月,故以本气定格,及为财格。

然后是取用

子月藏癸,因财不分正偏,故天干透壬亦为用。这种情况恰好就属于文中所说的“非月令用神,若寅透乙、卯透甲之类”所说的情况。更何况按《真诠》地支结局而用的技法,此造申子结局成财,所以定财为用,无可非议。

有神既定,当看格局成败之机。
财格所忌,一是遇劫,二为财露,三为身弱,四为遇杀。诸如此类。

一、        此造戊午,坐阳刃劫财,冲子水用神,本是大忌。而刑冲有合解,阳刃有官制。地支之劫不能克天干之财。因此忌而不忌。
二、        此造干透两财为露,但得时上官星透出救护,是为退劫。忌而不忌。
三、        戊月失令,但通根申午,身有强根,便可任财官。
四、        此造官纯而不杂。只是行运时见杀则忌。
故此,财格成。而以乙退劫,以申解冲,此皆相神也。

再看相用之间有情有力与否而定格局高下
壬水为用,与日主同根在申,故为有情兼有力。相神乙官,透时而得禄,更兼两水来生,亦有力。故此,此造大贵。
论印篇,汪侍郎命
正印    偏财    日主    正印     
乾造:  辛     丙     壬     辛     (戌亥空) 
     酉     申     申     亥    

此造见于《渊海子平》一书,在“印绶格”篇中有收录。而《真诠》亦引用此命“汪侍郎命是也。有印多而用财者,印重身强,透财以抑太过,权而用之,只要根深,无防财破。”

先不管汪侍郎到底指的是谁,我们单就八字出发,看看其为何能贵至侍郎。
首先要说的,还是一些真诠论命所需要掌握的理论和技法。
1、        定格以正格为重,杂格次之。
2、        以日干配月令本气定格,而四库月以月令所藏之物透出定格。
3、        定用神的次序应该是月令本气透出>地支合会结局>月令余气透出>非月令所藏的透干财官杀干
4、        天干两合一为争合,如年时为甲,月为己则是,年月为甲,时为己或年为甲,月时为己则不作争合论。

好了,我们先来定格局。
观其大略,八字当中五金两水一火,看似乎金水很旺,且丙辛也有合水之象,似乎可以入外格,以金水相涵,或者两气成象论格。
但实际上,因为按上面提到的《真诠》第4点技法要求来对照的话,丙辛这样的位置组合是不作合的,那当然就更化不了。因此所谓的金水相涵,或者两气成象则不能成立。

故此,按正格的定格原则来看,此造月令为申,非四库月,故日主与其本气庚配合而成印格,

格局既定,则需寻用神
按定用的次序来看,此造申之本气不透,藏干也无,地支有合会结局,则取透干之偏财为用。
所以《真诠》“论印”篇中才有“有印多而用财者”之语。说的就是此造为印格,但格之病在于印多。而用神为财的话,正可以抑太过。

格局用神既定,则需看格之病,
此造地支金水一片,印又两透,想入外格又不成立,故以印多身强为病。有道是“身强何劳印生”,“偏之又偏”也。

忌神已经找到,那么就需要寻找去病之物。
此造一派金水,独月上一点丙火。且地支无根,失时失助,又泄又克的,好像自顾不暇,如何能为去忌呢?!实际上,丙虽然在八字中看来根基很浅,但也不能算完全无根。因为亥中藏甲,尚存一点生气。且丙火见酉亥为贵人齐至,故虽弱而不灭。只待时运引发则可发力。
而观此造,逆行东南大运,一路生助丙火相神,故此能成美格,许为贵人。若是一路西北,则贫贱无疑。

其实三命中尚有一例与此相似,辛酉、丁酉、壬申、辛亥。与汪侍郎造唯丙申月与丁酉月之分。而此造同样位至侍郎。可见《真诠》“有印多而用财者,印重身强,透财以抑太过,权而用之,只要根深,无防财破”之语,亦合彼造。
而观此造,似比汪造更加有福。此皆因其用神更为有情有力之故。
同样的印格,同样的以印多身强为病,同样的以财抑印,同样的用神贵人双至。不同的是丁火之根更强,与壬水更亲,与印绶更为有情。
论印篇,张参政命造
           古例张参政之命 乾造:丙      戊   辛     戊                        
                             寅         戌   酉          子
引用《真诠》的命例及论述,就当用《真诠》的理论与技法。
此造在《三命》与《渊海》中均有记录。《渊海》收录在“杂气财官格”篇内,而《真诠》引用此造,收录在论印篇中。大概是,《渊海》重财官的缘故。因,月令杂气月,干透丙火同样通根在戌,故而。实际上,正官也的确同戊土印一样,为此造的用神。因此象这样的格局,《真诠》有解释,称为兼格。“又有变之而不失本格者。如辛生寅月,透丙化官,而又透甲,格成正财,正官乃其兼格也”,说的便是这种情况。,拿真诠里的话说就是,“辛生戌月,土丙化官,又透戊,格成正印,正官乃其兼格也。”因此,真诠把它划入正印格来论。

1、        财印论格时是不分正偏的。
2、        官杀一为善用,一为不善之用,善当顺用,不善当逆用,所以需要分正偏,不可简单的看成同是克身之物。
3、        “身旺印强,不愁太过,只要官星清纯”说明,印格之人,只要官星透露而无伤,则不忌身强印旺。至于官之有根与否不影响格局成败,只影响格局高下。
4、        “有用偏官者,偏官本非美物,藉其生印,不得已而用之。故必身重印轻,或身轻印重,有所不足,始为有情。”这段话说明,印用七杀相生的成格是需要条件的。即身重印轻,或身轻印重,这叫有所不足,这时候,杀去生印方能可成格。
5、        由3、4可知,印用官,不论印身强弱如何,只要官星清纯,即能成格。而印用杀,则需要印身有偏重,不所不足,方为有情。
6、        “至如印用七煞,本为贵格,而身强印旺,透煞孤贫。盖身旺不劳印生,印旺何劳煞助?偏之又偏,以其无情也”。说明,若身印并重,而用七杀,谓偏之又偏,故而不美,格成孤贫。
7、        分开了官生印,与杀生印之别以后,就可以以格局论行运喜忌了。
“其印绶用官者,官露印重,财运反吉,伤食之方,亦为最利。”这说明,同样是印绶用官,如果官露而印又重,则需要财来抑印生官,或伤食来耗印绶,使印绶发挥护官的作用而减少泄官的不利影响。
需要提的是,这里没有提到身的强弱如何。其实,这在真诠的前篇中早有论述,即身有根,即可任财官,当伤杀。“是故十干不论月令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受财官食神而当伤官七煞”是也。
那么什么算有根呢?真诠也给了解释,“人之日主,不必生逢禄旺,即月令休囚,而年日时中, 得长生禄旺,便不为弱,就使逢库,亦为有根”
而根的强弱如何分辨呢?“长生禄旺,根之重者也;墓库余气,根之轻者也”然后书中就给出了一个关于根力量强弱的序列来。

8、        所以,这里对身的要求只有一个,就是有根。若无根,则不入官印双全之格。
9、        而若是杀来生印的话,就与官生印之论颇有不同。即“印用七煞,运喜伤食,身旺之方,亦为美地,一见财乡,其凶立至。”前面说了,杀是不善之用,需要逆用,因此见伤食运便能克制杀之戾气,使之为我所用。若是见了财乡,则财能生杀,更助戾气,故而不利。在这里,同样也没有提出对日主强弱的要求。因为对日主强弱的要求已经在成格与否的标准中确定了。所以,杀印相生的话,喜见伤食,却不喜财。
10、        八字若是见杀又见伤食的话,则又成一格。这个时候,因为七杀元有制约,因此化为贵气。即所谓“化杀为权”或“化杀为官”或“七杀有制化为官”等。就相当于七杀变为正官一样,那么也就不论身旺印旺的问题,都能成格。至于财杀,相对印格来说,无论如何都不能并见的。
回到真诠中来,
古例张参政之命 乾造:丙   戊   辛     戊                        
                             寅         戌   酉          子

按真诠技法,此造戌为杂气月,有本气透出,故以戊土为用定为印格。
地支寅戌结局,干透丙火,此丙火亦为用神。要紧的是,辛坐酉支,又生秋令,得土印相生,为有强根。故此造入印用官生格。
官印相生,不论身旺印强。只要官星清纯。何谓清纯,即无刑伤克合破害等物、干无重官、不杂杀,地支结局不逆克官星即是。

当然,在这里我们很明显的可以看到,日主,印,正官均是有强根的,这叫用神有力。而戌月令同为官印之根,这叫用神有情。有情有力,官印相生自然富贵

论正官篇,李参政命造
李参政命,庚寅、乙酉、甲子、戊辰

《真诠》原文“然而遇伤在于佩印,混煞贵乎取清……李参政命,庚寅、乙酉、甲子、戊辰,甲用酉官,庚金混杂,乙以合之,合煞留官,是杂煞而取清也。”

此造,原在《三命》、《渊海》、《神峰》中皆有收录,唯《神峰》录为“李廉使之命”,与其他文本稍有不同。然则《渊海》与《神峰》皆将此造录在“时上偏财格”篇,意即此造当入此格。

其实,按《真诠》“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及“若月令自有用神,岂可另寻外格”的定格原则来定的话,此造应为正官格,故此录在此篇。

定格之后便是取用。此造酉令独藏辛官,不透,当取地支子辰结印为用。

用神既定,则当寻病忌。此造,酉官不见刑冲破害,不见重官,不见伤官,独以年上透杀为混杂之病。故而需要清之。

所以当乙木出现时,与庚作合,则可去忌,使官杀清,官格成,此乙木相神之功也。

再看,病忌既去,官不可孤,最喜财印相辅。此造印结局在地,财透干在天,且财印同根在辰,为有情,故不作相碍论,因此官贵。



其实,通过此造。我们还可以衍生出去,讨论另一个很重要的命题------“在《真诠》的理论体系下,什么样的组合才算是官杀混杂”。

现在流行的日主平衡论中,通常都按官杀同为克身之物而论。岂知同为克身之物,而阴阳有别。故此,要想弄明白官杀为何需要两分,就要先弄明白官杀名称的由来,要想弄明白官杀的由来则要先知干支生克,要知干支生克则须先明干支之由来。故此《真诠》开篇第一句,便交代了“阴阳”二字。
所谓: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等等,其实太极、两仪、四象是一不是二,只是名不同而其实相同,彼此无差。太极中生阴阳四象。譬如人分男女,亦复有老少等等,相对性别来说,人分男女,相对年龄来说,人分老少,故此阴阳之别也。男人是人,女子是人,老男人是人,老女人是人,小男人是人,小女人也是人,故此四象阴阳为一太极也。引申到术数,因为“易”,故以变易为标准,即阴阳之分来自动静之变也。此阴阳为名,动静为实也。

即知阴阳,则须知五行。五行自四象而出,此亦如两仪与太极的关系一样。何谓四象,即太阳(极动)、太阴(极静)、少阳(初动)、少阴(初静)是也。又以五行类四象,则,火,水,金,木之谓也。而土是这四气冲结而成,所以土就注定与其他四行的不同,这在杂气定格取用中便有所体现,此为题外话。
世间的万物皆有阴阳,比如代表着少阳的木,只天干来说,甲为阳,乙为阴。只地支来说,寅为阳,卯为阴。而干支统论,则甲乙为阳,寅卯为阴,这就是干支区别。而前面说过了,阴阳之分实际上就是动静之别。所以,可以看出,干主动,支主静是有理论基础的。有了这个理论基础,我们才可以接下去讲这些分别具体会体现在什么地方。因此书中“论喜忌干支有别”篇,开篇就用“命中喜忌,虽支干俱有,而干主天,动而有为,支主地,静以待用,且干主一而支藏多,为福为祸,安不得殊?。”一句来再次强调。
混是相对清来说的,杂是相对纯来说的。
杂有许多种形式,比如官格杂杀,杀格杂官、官格杂食、印格杂财,财格而正偏同透等均为杂。我们拿“论喜忌干支有别”一篇来分析《真诠》是如何定义官杀混杂的。
譬如甲用酉官,逢庚辛则官煞杂,而申酉不作此例。
O  辛  甲  庚      O  O  甲  庚  
O  酉  O   O   或  O  酉  O   O           谓之混杂
如正官篇中李参政造,偏官篇中岳统制、沈郎中造皆是,只是混杂之病均得药相救而已。又,为何辛官不透只透庚杀亦为杂?!盖因月令本气随时可用,其力与天干之动相若。故,月令为官,则不可见干杀。月令为杀,则不可见官。此皆为混杂

书中“煞刃逢食,格之败也,然庚生酉月,年丙月丁,时上逢壬,则食神合官留煞,而官煞不杂,煞刃局清”
丙  丁  庚  壬     
O  酉   O   O      此官杀同透亦为杂,故需食神合官而留杀。
申亦辛之旺地,辛坐申酉,如府官又掌道印也。
O  辛  甲  O      O  O  甲  O  
O  酉  申  O  或  O  酉 申  O             谓之清
书中有云“如丙戌、丁酉、庚申、壬午,官煞竞出 ,而壬合丁官,煞纯而不杂”以官杀并透而曰杂。
庚 乙  甲  辛         丙  丁  庚  壬   
O  酉  申  O   对比   戌  酉  申  午  
此天干合杀留官,地支虽戌午藏丁而亦为丙根。
逢二辛则官犯重,
O  辛  甲  辛     
O  酉  O   O          谓之重官
而二酉不作此例。辛坐二酉,如一府而摄二郡也,
O  辛  甲  O      
O  酉  O   酉          不谓之重官,但酉酉自刑,为刑官,格亦破。
在行运篇中,又提到“如甲生酉月,辛金透而官犹弱,逢申酉则官植根,逢庚辛则混煞重官之类是也”
O  辛  甲  O      
O  酉  O   O    似这种情况(前提是官相对整体命局来说力量尚弱),如大运逢申酉,则为官根,则喜;如逢庚则为混,如见辛则为重,皆不喜。
这里就有一个问题,“原局不见刑冲破害破格,若大运见刑冲则如何论?”按文中所言,则酉月见酉亦为助根,似乎不忌酉酉自刑。 而书中又有“甲用酉官,行卯则冲”之言,则酉月见卯则为冲。故此,似乎官格行运,不忌刑而忌冲。又或者刑冲皆忌,只不过因为官弱,故酉月见酉运,虽刑而亦作扶官,不至于破格罢了。

O  庚  乙  O      
O  申  O   申    则亦清

以上皆言,混、杂、重。
透丁则伤官,而逢午不作此例。丁动而午静,且丁己并藏,安知其为财也?
O  辛  甲  丁         
O  酉  O   O     谓之伤官。

O  辛  甲  O         
O  酉  午  O     谓之无伤   
然亦有支而能作祸福者,何也?如甲用酉官,逢午本未能伤,而又遇寅遇戌,不隔二位,二者合而火动,亦能伤矣。O  辛  甲  O        O  辛  甲  O
O  酉  午  寅   或  O  酉  午  戌   谓之伤官。
即此反观,如甲生申月,午不制煞,会寅会戌,二者清局而火动,亦能矣。然必会有动,是正与干有别也。
O  庚  甲  O        
O  申  午  寅     谓之制杀。
即此一端,余者可知。
此言干支动与不动,用与不用



到此为止,我们很明确的了解到,其实《真诠》对官杀混杂的标准和定义是很清晰的。只是我们从来都不去细细揣摩,故而才会被“混杂”一词弄的“混杂”了。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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