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之死是《红楼梦》前八十回所有死亡事件中最为动人、最为重大、最为完整、最富有悲剧性的一件大事。晴雯是“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中第一位人物,位于袭人之前。她的判词是“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毁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关于十二钗的判词是打开《红楼梦》总体构想的钥匙,它最能体现曹雪芹当初对某一人物在总体群相中的地位、命运及最终归宿的设计。
“霁月”、“彩云”在古典文学的语境中都是极为美好的意象,曹雪芹将其放在晴雯的判词中,体现出作者对这一人物非常赞赏的基本态度。晴雯“心比天高”,但“身为下贱”,个人性情与社会地位之间的鸿沟形成了巨大的叙事张力。
如果细究抄检大观园事件的来龙去脉,我们会发现晴雯是抄检大观园事件中的核心人物。
如果说“金钏之死”附属于“宝玉挨打”事件,那么“晴雯之死”则具有独立性,甚至可以说“抄检大观园”事件就是为“晴雯之死”量身打造。晴雯作为一个调皮爱玩、天真烂漫、心比天高、乐于急人所难的女孩子如何被凶险的社会环境所吞没,继而一步步走向死亡,这是曹雪芹所要着重表达的。
从死亡叙事逻辑的角度来讲,“风流灵巧招人怨”是死亡叙事的背景,“毁谤生”是死亡叙事的动力,“寿夭”是死亡叙事的高潮,“多情公子空牵念”是死亡叙事的余波。质言之,“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毁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是死亡叙事的三个阶段,它们鼎足三分,缺一不可。毫无疑问,晴雯是怡红院中最漂亮的丫头。
王熙凤说“若论这些丫头们,共总比起来,都没晴雯生得好”。
王夫人说晴雯“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晴雯也自述道“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
能力加外表,也即风流共灵巧的兼美式占有,把她推到了一个超越常人的特殊位置上。
无奈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生得好”竟成了晴雯的原罪。当权者王夫人的观念即长得美便是妖精,就会勾引宝玉,王夫人中意的是袭人这样“粗粗笨笨”的丫鬟。“生得好”与“粗粗笨笨”在王夫人的观念里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关乎到宝玉的前途和未来。
因此,晴雯之“风流灵巧”从一开始就为她的败亡埋下了祸根。
在当时扭曲、压抑、密不透风的社会环境中,“美”竟然绝无生存之可能,这表现出了曹雪芹对那个时代的思考。
对晴雯的性格进行详细刻画的两个情节毫无疑问是“撕扇”和“补裘”,而这两个情节又与林黛玉的事迹呈对应关系。
林黛玉有“剪香囊”,晴雯便有“撕扇子”;林黛玉有“魁夺菊花诗”,晴雯便有“针艺冠裙钗”。从中不难看出,晴雯可算作宝玉的第二个爱人。
换句话说,晴雯是宝玉在怡红院中的唯一知己。
贾府的丫鬟们不论地位高低大都遵循着“柔顺”的处事原则,即使受到了不公平待遇,也是逆来顺受的多,奋起反抗的少。
只有晴雯锋芒毕露,独具一格。
正如何其芳在《论<红楼梦>》中所说:
她的性格是明朗的、健康的,不像林黛玉精神是那样悲苦,也不像花袭人那样卑屈,而是以平等的、无邪的心去对待贾宝玉,就像对待亲密的兄弟和友人一样。对王夫人那样一些高踞在她头上,可以要她生也可以要她死的主子,她也并不畏惧和屈服。几乎可以说她是大观园中惟一的一个野性未驯也即是人民的粗犷气息还保留得最多的女孩子。
在怡红院中,袭人、麝月、秋纹等人属于柔顺的一派,晴雯与她们正好相反。第三十七回秋纹说起那次去王夫人处送东西,王夫人高兴,送了她两套衣服的事情。刚说完,话音儿还没落瓷实呢,晴雯就接了秋纹的话:
呸!没见世面的小蹄子!那是把好的给了人,挑剩下的才给你,你还充有脸呢……要是我,我就不要。若是给别人剩下的给我,也罢了。一样这屋里的人,难道谁又比谁高贵些?把好的给他,剩下的才给我,我宁可不要,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软气。
晴雯看似是在跟秋纹对话,实际上每句话都在含沙射影、指桑骂槐,故意说与袭人听的。曹雪芹经常用到这种隔山打牛的叙事技法。宝玉挨打后,袭人在王夫人面前的一番肺腑之言得到了王夫人的激赏,之后便又赏钱又赏物。晴雯看在眼里自然很不舒服,所以会有“难道谁又比谁高贵些”的想法。
我们发现,晴雯身上不具有奴性的特征。
晴雯所要求的并不比别人更多,她只是不愿被人另眼相看,求得是一个人格的平等。
晴雯是整个丫鬟群体中最具有平等意识的一个人。
她从来不觉得自己就低人一等,这种性格在等级森严的社会中必然会导致晴雯具有一定的抗争性。
晴雯留着两根三寸长的指甲,是极为富有象征意味的,因为那个时代只有主子才留长指甲,因为她们不用干活。
应当说,这两根长指甲就是晴雯追求平等、敢于斗争的象征。然而,也正是晴雯锋芒毕露的“爆炭”性格使她“招人怨”。
晴雯“招人怨”主要体现在与丫鬟以及嬷嬷、媳妇之间的矛盾。上面引的送衣服情节,已经很容易招得袭人、秋纹等人的不满。不止这些,第二十七回王熙凤让红玉去给平儿带话,正好遇到了晴雯,晴雯便将其狠狠得骂了一顿,当着众人地面讽刺红玉“爬上高枝去了”,红玉作为底层丫鬟只能是“忍着气”。
第五十二回,因为坠儿偷了虾须镯,晴雯便拿一丈青戳坠儿的手,最后仍把坠儿妈喊进来把坠儿领了出去,期间又可看到坠儿妈与晴雯之间的矛盾。第五十八回,芳官的干娘因看到芳官为宝玉吹汤,就想替一替芳官,刚踏进屋子,晴雯就骂道“出去!你让他砸了碗,也轮不到你吹”,芳官干娘自是“又恨又气”。第五十九回春燕娘不懂规矩,冲进怡红院打春燕,听到要被撵出去后立马认怂,袭人心软,意欲放她一把,但是晴雯仍说“理他呢,打发去了是正经,谁和他对嘴对舌的”。似这般“招人怨”的事情,很容易引起敌对方的反扑。一旦小人得势,便会毁谤丛生,晴雯的败亡亦可以想见了。
晴雯从被撵到死去的情节集中在第七十四、七十七两回。
事件缘于傻大姐在大观园内捡到一个绣春囊,王夫人因此很紧张,正如其言“倘或丫头们拣著,你姊妹看见,这还了得。不然有那小丫头们拣著,出去说是园内拣著的,外人知道,这性命脸面要也不要?”事情的严重性可见一斑。
王夫人很重视此事,便命凤姐带着几个陪房暗地里访拿。事情发展到现在,还与晴雯没有发生丝毫关系,直到王善保家的出现,晴雯才被拉进了这场漩涡,并且成为了中心人物。从人物品格上来说,王善保家的当然属于“死鱼眼睛”之流。此人阴险卑鄙、造谣生事,典型的小人嘴脸。然单纯从叙事的角度来看,王善保家的作为反派,亦立下了汗马功劳。
如果对比“金钏之死”,我们会发现王善保家的扮演的角色与贾环在“宝玉挨打”事件中扮演的角色无异。王善保家的是沟通“抄检大观园”与“晴雯被撵”事件的桥梁,此人之“毁谤”,正是晴雯被撵不久死亡的直接原因。
那么,为何王善保家的偏偏要告倒晴雯呢?她和晴雯之间到底有何种冲突?
上文中已经提到,晴雯锋芒毕露、眼里揉不得沙子的性格导致她时常与丫鬟、婆子等人发生冲突,而在贾府中,仆人们之间亦有错综复杂的派系,就算晴雯没有正面与王善保家的发生过冲突,也难免得罪了属于王善保家的这一派系之中的人。王善保家的决不是善茬,一旦有了蝇头权力,便会毫不留情地露出她的獠牙:
这王善保家正因素日进园去那些丫鬟们不大趋奉他,他心里大不自在,要寻他们的故事又寻不著,恰好生出这事来,以为得了把柄。
故事的荒诞性和悲剧性就体现在这里,一个年轻的、美好的生命之所以消陨,仅仅是因为一个老婆子没人奉承她,她心有所怨。
尽管王善保家的不是导致晴雯死亡的根本原因,但也应当负很大的责任。
由于王善保家的不平衡心理,她便向王夫人百般说起园子里丫鬟们的各种不是。针对晴雯,更是恶语相向:
别的都还罢了。太太不知道,一个宝玉屋里的晴雯,那丫头仗着他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天天打扮的象个西施的样子,在人跟前能说惯道,掐尖要强。一句话不投机,他就立起两个骚眼睛来骂人,妖妖趫趫,大不成个体统。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王夫人丝毫不知道晴雯是谁,王善保家的此番“毁谤”之言或许威力不甚巨大,可偏偏王夫人心中已存了晴雯“轻狂样子”的第一印象,如此这般,事情就变得严峻起来了,叙事节奏亦陡然加快。王夫人即刻令人将晴雯唤过来,一看晴雯果是上月在园子中见到的那个人,不免怒从心起:好个美人!真象个病西施了。你天天作这轻狂样儿给谁看?你干的事,打量我不知道呢!我且放着你,自然明儿揭你的皮!
至此,晴雯的败亡只是时间问题了。
我认为,“毁谤”之人可以分为明面上毁谤和暗地里毁谤两类人。
如果说第七十四回王善保家的毁谤是明面上的,那么第七十七回作者则用隐笔表露出袭人在暗地里毁谤晴雯。晴雯被撵出大观园后,平时一向天真烂漫的宝玉都起了怀疑,质问袭人:“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
此语可谓诛心之问。
袭人在宝玉挨打之后,及时向王夫人表忠心,受到了王夫人的激赏,也因此在怡红院中站稳了脚跟。王夫人亦说“宝玉房里常见我的只有袭人、麝月”,“我身子虽不大来,我的心耳神意时时都在这里。”更是点明了袭人和王夫人之间互通消息的事实。
由此观之,晴雯之死亡,袭人脱不了干系。
晴雯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恹恹弱息,如今现从炕上拉了下来,蓬头垢面,两个女人才架起来去了。王夫人吩咐,只许把他贴身衣服撂出去,余者好衣服留下给好丫头们穿。
重病的晴雯到底被毫无情面地撵出去了。
之所以说毫无情面,是曹雪芹在文本中强调了晴雯出去不许带走衣服,而同时被撵的还有芳官和四儿,王夫人则允许此二人带走自己的东西,可见王夫人最恨晴雯。从叙事策略的角度来讲,黛玉之死是一步一步走向枯萎,晴雯之死是骤然遭遇到残暴的摧折。从接受美学的角度来看,读者对于黛玉之死在心理上是具有预期状态的,而晴雯之死却给读者情绪上以意外的打击。黛玉之死使人回肠九转,不尽的哀怜,而晴雯之死,却激起人中气如雷的忿怒。
晴雯临终前的描写,堪称是《红楼梦》前八十回中最为动人的场面。从作者充满感情的笔端,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悲剧震撼人心的力量。
晴雯被赶出去后,宝玉并没有立即去外面看晴雯,而是先安抚好袭人等丫鬟,文中用了“宝玉将一切人稳住”的叙述语言。
“稳住”二字说明宝玉在一场场没有硝烟的斗争中,其性格亦由天真烂漫、无所顾忌而变得慎重多虑。
可见,晴雯被摧折给宝玉性格的发展亦带来的巨大影响。
宝玉原是一般不加区分地对女孩子怀着同情的,但经过切肤之痛的斗争之后,就进而对她们思想性格的实质有了认识,因而在对她们怀着同情之中,又能有分明的取舍和爱憎了。
从叙事逻辑的角度来讲,宝玉有意识的防备是他和晴雯能作最后一番告别的前提。
如果宝玉仍没有从这次斗争中吸取教训,把要去看晴雯的事情说与袭人等人,几乎可以肯定袭人会用各种大道理将宝玉拦下,宝玉就不存在去看望晴雯的可能性,后面死别的情节便无法推进。
宝玉终究是见到了晴雯。曹雪芹在二人谈话之前先来了一番细致的场景描写,此番叙述非常有必要,集中烘托一种悲凉凄惨的氛围。作者除了描写芦席、土炕之外,着重描写了一个黑沙吊子:
宝玉看时,虽有个黑沙吊子,却不象个茶壶。只得桌上去拿了一个碗,也甚大甚粗,不象个茶碗,未到手内,先就闻得油膻之气。宝玉只得拿了来,先拿些水洗了两次,复又用水汕过,方提起沙壶斟了半碗。看时,绛红的,也太不成茶。
一般来讲,在“死别”这样的关键情节上,叙事节奏应该很紧凑,但是作者却花了额外的笔墨来描写一个“黑沙吊子”,看似殊难理解,但此处却真正体现出了一个伟大作家的深情和卓越的叙事技法。如果我们对照着第五十一回麝月为晴雯倒茶的故事情节来看:
麝月听说,回手便把宝玉披着起夜的一件貂颏满襟暖袄披上,下去向盆内洗手,先倒了一钟温水,拿了大漱盂,宝玉漱了一口,然后才向茶格上取了茶碗,先用温水过了,向暖壶中倒了半碗茶,递与宝玉吃了;自己也漱了一漱,吃了半碗。晴雯笑道:“好妹子,也赏我一口儿。”麝月笑道:“越发上脸儿了!”晴雯道:“好妹妹,明儿晚上你别动,我伏侍你一夜,如何?”麝月听说,只得也伏侍他漱了口,倒了半碗茶与他吃过。
昔日之盛,今日之衰;昔日之聚,今日之散;昔日之欢,今日之悲。所有的情感都聚集在一个不像茶壶的黑沙吊子上面,此种满怀深情的场景叙事非大家之手不可为也。
晴雯之性格贵在“真”,她到死仍然像往常一样的“真”,所以在生命的最后对宝玉讲的一番话中,仍是抒发心中不平之感,而不是自怜自艾:
有什么可说的!不过挨一刻是一刻,挨一日是一日。我已知横竖不过三五日的光景,就好回去了。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
“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这句话是晴雯对王夫人的控诉,也是对这个扼杀“真”和“美”的没落社会的控诉。
晴雯无疑是爱着宝玉的,只不过她在临死的时候才看到了生活的真相,满腔的愤恨和留恋使她剪下自己养了多年的指甲,脱下自己的贴身小袄,都送与宝玉。
还说“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担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
刘梦溪先生认为这一句话“堂皇正大,敢作敢当,视死如归”。这就是晴雯,这就是晴雯的本色,这就是晴雯的风骨!
晴雯此刻才彻底意识到自己心里隐藏着的那股炽烈的爱,叙事也进入最高潮。
二人感情如此纯洁却蒙不白之冤,以至于作者都要跳出来,为晴雯和宝玉说两句话公道话,所以曹雪芹安排晴雯的嫂子灯姑娘突然出现,用她的口表达了自己对晴雯、宝玉之爱的态度。这样的安排在叙事上不仅很巧妙,也非常必要,相当于为晴雯和宝玉“辩诬”。
晴雯终于死去了。与金钏死去的时候一样,晴雯之死也是由他人转述,宝玉并没有亲眼看到。之所以如此安排也是为后面祭奠晴雯提供充足的叙事空间。王昆仑总结晴雯死亡的原因时说:
置身于战场之中,游心于杀伐之外,倒不是耳目聪明不足以见闻到炮火的凶危,却由于个性所使,既不能舍己以从人,又不肯集中精力来从事于勾心斗角的战斗,这就是晴雯姑娘归于败亡的基本原因。
此言甚是。
悲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