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杀了多少汉人?蔚蓝浩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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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杀了多少汉人? 中国人口锐减三分之二 时至今日,很多人将清朝几任皇帝捧得无比之高,不断地歌功颂德,仿佛清朝正统似乎仍然在他们的骨子里流淌着。这种奴性的意识,和被蒙蔽的历史,造就了我们国家对于历史的漠然。
然而,满清入关前后直至统一中国,杀的汉人数量可能要让你大吃一惊。其数量甚至超过了后来发生的抗日战争里死难的同胞数量。
据清史记载,清军入关屠杀坚强抵抗的汉人约800万人。但真实的历史当然远不止如此。
“嘉定三屠、扬州十日”“蜀川千里无人烟”这些事实可能大家都早已忘记甚至并不清楚。还有不为史书所记载的“广州大屠杀、苏州之屠、南昌之屠、赣州之屠、江阴之屠、昆山之屠、嘉兴之屠、海宁之屠、济南之屠、金华之屠、厦门之屠、潮州之屠,沅江之屠、舟山之屠、湘潭之屠、南雄之屠、泾县之屠、大同之屠(仅存五人)汾州、太谷、泌州、泽州全部屠绝,杀遍辽沈大地,血洗湖广福建全境等等.....”这些事实我们能否认吗?
再者又以数据:崇祯年间,中国的人口是6000万,到了清朝初年只剩1000万。姑且不论战争时期的人口减员,直接死于满清刀下的汉人恐怕就得占了很大一部分。
只根据一份简单的统计我们可以看到:
辽东大屠杀,满清入关前为巩固势力残杀辽东汉人,死者100余万。
济南大屠杀,崇祯年间后金入寇,屠济南,尸积十三余万。
扬州十日,僧人敛尸八十余万。
嘉定三屠,五万余人,自城至郊数里无人,遂插旗城上,曰:“削发令已行”。
江阴之屠,死者17万两千人,幸存53人。江阴这小小的城池,抵抗清兵达80多天之久,打败了清军二三十万的大军,杀死了七万五千多清兵,使其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昆山之屠,“破城当天死者四万”。
同安之屠,死亡五万余人,梵天寺僧葬之。
大同之屠,仅存重案犯五人,满清的知府上书说,既无苦主,可赦之矣。
广州之屠,死亡六十余万,存者七人——据黄佛颐《广州城坊志》。
四川之屠,满清御用文人写的《蜀碧》诳称张献忠屠蜀俩千万人,据近代学者考证,死于满清之手者300万-400万,死于饥谨者约四十万,张献忠只是消灭了四万地方团练。
潮州之屠,遗骸十余万,揭阳县观音堂僧人焚而葬之。
南雄之屠,两万余人。
泾县之屠,死者约五万。
舟山之屠,第一次屠杀万余人,第二次屠杀死者皆投之海,数目无法统计,腥臭数百里。
苏州之屠,苏州投降得早,仅屠半城,约十余万人。
嘉兴之屠,死者约十余万人。
金华之屠,五万余人。
赣州之屠,约四十万。
南昌之屠,四十余万。
湘潭之屠,五万余人,幸存者百余人。
沅江之屠,十余万人。
汾州、太谷、泌州、泽州皆屠尽,计四十余万 ————但这远远不是全部!
清军入关,一遇抵抗,必“焚其庐舍”,“杀其人,取其物,令士卒各满所欲”,与日寇绝无二致。皇太极时三次深入畿辅、山东等地的屠杀抢掠在许多方志中有明确记载,皇太极掠济南,城中积尸十三万,运河之水变红!!!其手段之残忍、屠杀之野蛮、破坏之惨重远远超过日本鬼子之“扫荡”。其凶残不逊于乃翁,至于多尔衮,更是青出于蓝。
从顺治二年四月清军南下开始,满清即以民族征服者自居,杀戮立威,演出了一幕幕惨绝人寰的屠城悲剧。大肆烧杀劫掠之后,多尔衮又竭力抹杀汉族的民族意识,清廷颁行“留发不留头”“剃发易服,不随本朝制度剃发易衣冠者杀无赦”“所过州县地方,有能削发投顺,开城纳款,即与爵禄,世守富贵。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尽行屠戮。” 的命令拉开了征服中国人的序幕。这是多尔衮代表满洲贵族发布的“屠城令”,有蓄发者立执而剃之,不服则斩,悬其头于剃头挑子所缚高竿之上示众。汉人激烈反抗,多尔衮则一意孤行实行民族高压政策,竟下令“凡有为剃头、圈地、衣冠、投充、逃人牵连五事具疏者,一概治罪。”汉人被迫改穿难看至极的满人服饰,使延续三千多年的汉族衣冠毁于一旦。
与其说忠于明朝,不如说保卫中国人民族生存的民族英雄史可法等又以文天祥似的姿态在这一刻站立起来,民族的脊梁英勇反抗着外族侵略者和汉奸的联合攻杀。殊死搏斗后,于是其后就有了著名的“扬州十日”与“嘉定三屠”,因为有专书记载为人们所熟知。
尔后就是血洗江南、岭南,屠江阴、屠昆山、屠嘉兴、屠常熟、屠苏州、屠海宁、屠广州、屠赣州、屠湘潭。此外还有,屠大同、屠四川等等,清寇甚至勾结荷兰殖民者,攻屠思明州(厦门)。这些屠戮和“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一样的血腥、残忍,都是义士百姓屠戮殆尽,尸积成山,血流成河,不过是没有专著记载而已,(你可去翻翻各地的方志),至今人们谈起多尔衮这个欠下我汉人累累血债的魔头仍切齿不已。南方一带商品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一个个被血海笼罩,明末的资本主义萌芽摧残殆尽,至少六千万人惨死,可能远不止此数,还有很多被掠为农奴。多尔衮实乃中国历史上第一大屠夫。
四川在明末遭受过张献忠的杀戮(有专家认为是满清的栽赃),清军进四川,杀的更干净,“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这是1649年满清政府屠四川时张贴的公告!(日本人还挂出“皇军不杀良民”之类的幌子遮掩遮掩,满洲人连这都不用)。比如清军陷昆山,在那里抵抗了三天的义军逃走,于是对平民实行大屠杀,当天的死难者就达四万,“昆山顶上僧寮中,匿妇女千人,小儿一声,搜戮殆尽,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清兵的野蛮、凶残可见一斑!1649年(顺治六年)郑亲王济尔哈朗占领湖南湘潭后的屠城;同年平定大同总兵姜镶为首的山西反清运动,“朕命大军围城,筑墙掘濠,使城内人不能逸出,然后用红衣火炮攻破,尽行诛戮”,不仅大同全城军民屠戮殆尽,“附逆抗拒”州县也不分良莠一概屠杀。
1650年平南王尚可喜与耿继茂攻克广州时的屠城“再破广州,屠戮甚惨,居民几无噍类。……累骸烬成阜,行人于二、三里外望如积雪。因筑大坎痤焉,表曰共冢。”“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丘.……”,充分暴露出满清标榜的“吊民伐罪”的伪善。这类血淋淋的事例在史籍中屡见不鲜。古语云:“杀降不祥”,清军往往以“恶其反侧”等借口将来降军、民屠戮一空(顾诚《南明史》)。不光杀汉人,对其他民族也实施大屠杀。在西南成村的苗民被清军消灭。连德、日法西斯比起来,恐怕也是小巫见大巫,自叹弗如。
17世纪,在通向长城关口的大道上,经常可见数万成群衣衫褴褛的汉人男女哭哭啼啼的行走,汉奸兵在挥舞鞭子驱赶。马上的鞑子兵,用野蛮人的牲口话不断欢呼大叫,狂饮抢来的美酒,盘算着今天“收获”的财宝。这些磕头求饶、保住小命、被迫“谢恩”留活口的汉人,只好去当野蛮人的奴隶,没有价值的老头老太小孩子早已就地杀死。男丁押去庄园做农奴苦工,女的分配给满人奴隶主淫乐...
被满清杀害的新建人徐世溥,著有《江变纪略》,仅有抄本传世,该书于乾隆四十四年被满清禁毁。最近北京古籍出版社重印了。书中对清兵攻破南昌城的暴行进行了详细的记载,特别是清兵将妇女抓来“各旗分取之,同营者迭嬲无昼夜”轮奸的兽性,更是人间罕见。转战烧杀三十七载,方才初步平定中国。繁华的大都市尽毁于清军之手,著名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都是在几乎杀绝之后才下令“封刀”。
整个中国“县无完村,村无完家,家无完人,人无完妇”……有思想、敢反抗的忠勇之士几被杀尽,留下的大抵是一些顺服的“奴才”,其实东方的落后于西方,正是始于明朝的灭亡。
编辑于 2019-06-15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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