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春当中探春无疑是出挑的,第二回冷子兴用了近乎客观不着任何感情色彩的口吻来评价三春:
“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妾所出,名迎春,三小姐乃政老爹之庶出,名探春,四小姐乃宁府珍爷之胞妹,名唤惜春。因史老夫人极爱孙女,都跟在祖母这边一处读书,听得个个不错。”
从第三回开始,曹雪芹不避亲疏,不论长幼,对探春的偏爱重视几乎无处不在,首先表现在容貌上的出挑:
“第一个肌肤微丰,合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第二个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第三个身量未足,形容尚小。”
饶是如此犹不够尽兴,又在第六十五回借兴儿之口对三个人做了更为详尽的比较与补充:
“二姑娘的浑名是`二木头',戳一针也不知嗳哟一声。三姑娘的浑名是`玫瑰花',玫瑰花又红又香,无人不爱的,只是刺戳手。也是一位神道,可惜不是太太养的,`老鸹窝里出凤凰'。四姑娘小,他正经是珍大爷亲妹子,因自幼无母,老太太命太太抱过来养这么大,也是一位不管事的。”
其次是才华上的出挑,书中有这么一句“迎,探,惜三人之中,要算探春又出于姊妹之上”。可见在薛林来到贾府之前探春无疑是翘楚,且看她写给宝玉的邀请函是何等的霁月光风,文采斐然,探春有心,还特意用了一副花笺:
妹探谨启二兄文几:前夕新霁,月色如洗,因惜清景难逢,未忍就卧,漏已三转,犹徘徊桐槛之下,竟为风露所欺,致获采薪之患。昨亲劳抚嘱,已复遣侍儿问切,兼以鲜荔并真卿墨迹见赐,抑何惠爱之深耶?今因伏几处默,忽思历来古人处名攻利夺之场,犹置些山滴水之区,远招近揖,投辖攀辕,务结二三同志,盘桓其中,或竖词坛,或开吟社:虽因一时之偶兴,每成千古之佳谈。妹虽不才,幸叨陪泉石之间,兼慕薛林雅调。风庭月榭,惜未燕集诗人;帘杏溪桃,或可醉飞吟盏。孰谓雄才莲社,独许须眉。不教雅会东山,让余脂粉耶?若蒙造雪而来,敢请扫花以俟。谨启。
而林黛玉潇湘妃子的雅号还是探春给她取的,既切且恰,可以说极好的诠释了黛玉还泪神瑛的一生:
'当日娥皇女英洒泪在竹上成斑,故今斑竹又名湘妃竹。如今他住的是潇湘馆,他又爱哭,将来他想林姐夫,那些竹子也是要变成斑竹的。以后都叫他作`潇湘妃子'就完了。”
以林黛玉之清高孤傲,却慨然领之足见这名儿已经取到她心里去了。
探春还写得一手好书法,探春的丫鬟,是琴棋书画中的待书,书中也有提到秋爽斋的布局:
“探春素喜阔朗,这三间屋子并不曾隔断。当地放着一张花梨大理石大案,案上磊着各种名人法帖,并数十方宝砚,各色笔筒,笔海内插的笔如树林一般。”
元妃省亲那回,贾元春自那日幸大观园回宫去后,便命将那日所有的题咏,命探春依次抄录妥协,可知探春文墨相当好,在贾府也是尽人皆知。
探春还有一个原创,创立海棠诗社,虽然她在诗文上的造诣不能与薛林史三人并肩,但并不妨碍她有此雅兴,有此创举。
这件事发生在秋天,就是在众人入住大观园之后的第一个秋天,正值海棠盛开,秋爽斋偶结海棠社,多么美的意境,多么美的女儿,从此以后结诗社成为大观园的一种精神象征,它的意义并不亚于贾元春让众女儿搬进大观园的那一道旨意,它极具象征意义。
如果说元春给予众人的是一个世外桃源般的乐土,不使佳人落魄,花柳无颜,相当于硬件的话,那么探春则为众人搭建了一个平台,提供了一个载体,相当于软件,这二者缺一不可,某种意义上说结诗社在精神层面上甚至还要高过大观园这个物质层面的意义及影响。
从此以后结诗社便成了大观园一件约定俗成的规矩,也成了众女儿寄托情感抚慰心灵的一种形式与载体,更成为一种精神象征。第一回诗社起于秋天,最后一次终结于春天,随着人员的凋敝,诗社的没落,大观园最后也走向消亡。
创立海棠诗社彰显了探春卓越的管理才能与创新能力,这就使得后来的探春理家顺理成章,也就为后来的敏探春兴利除宿弊埋下了伏笔。
红楼梦第五十五回,刚将年事忙过,凤姐儿便小月了,在家一月,不能理事,王夫人便命探春合同李纨以及宝钗共同裁处荣国府事务,这就是著名的探春理家,这件事跨度相当大,从五十五回断断续续一直到第六十三回方才渐渐结束。
探春理家其重要性堪比王熙凤协理宁国府,曹雪芹对王熙凤协理宁国府是大书特书,对于探春理家同样是浓墨重彩,足足耗费了将近八回的篇章。
期间探春提出了改革荣国府的一系列措施,然而滴水之冰非一日之寒,这样一个历经三世百年荣华的庞大的家族,早已是沉疴深重,有心改革无力回天,她以一己之力试图挽大观园于即倒,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便是探春的可贵之处。
这么一个庞大的家族,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处事哲学,有人超脱,有人看透,有人看透而不说透,有人明哲保身,只有她是孤独的改革者,惑奸谗抄检大观园,惟有探春秉烛开门而待,秉烛而待,是她的一种痛苦的清醒。
在整个大观园一片噤若寒蝉当中上演的那惊世一掌,在贾府最黑暗的那一夜,发出了振聋发聩的呐喊:
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
可以说这一幕堪比焦大醉骂,焦大抖落出了这个家庭最大的丑闻,探春则指出了贾府上层管理层一直想回避的致命问题,这个家庭的症结所在,鲁迅先生将焦大比作贾府的屈原,那么探春则是一个孤独的勇者,恐怕这也是她的出挑之处吧!
探春的出挑之处还在于她拥有一个非比寻常的花签,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探春抽到的是一枝杏花,“那红字写着'瑶池仙品'四字,诗云:日边红杏倚云栽。注云:得此签者,必得贵婿。”
这是唯一一支有着明确婚姻指向的花签,所以众人才会打趣她“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
第七十回林黛玉重建桃花社,史湘云偶填柳絮词,就在要结尾处曹雪芹忽然写了一段放风筝的小插曲,看似随意,实则意味深长:
探春正要剪自己的凤凰,见天上也有一个凤凰,因道:'这也不知是谁家的。'
众人皆笑说:'且别剪你的,看他倒象要来绞的样儿。'说着,只见那凤凰渐逼近来,遂与这凤凰绞在一处。
众人方要往下收线,那一家也要收线,正不开交,又见一个门扇大的玲珑喜字带响鞭,在半天如钟鸣一般,也逼近来。众人笑道:“这一个也来绞了。且别收,让他三个绞在一处倒有趣呢。”
说着,那喜字果然与这两个凤凰绞在一处。三下齐收乱顿,谁知线都断了,那三个风筝飘飘摇摇都去了。
这段描写,暗示了探春的婚姻,果然在接下来的第七十一回,贾母过八十大寿,荣宁两处齐开筵宴,便有南安王太妃,北静王妃并几位世交公侯诰命前来道贺,席间南安太妃叫人请众姊妹出来相见,这时书中写道:贾母回头命凤姐儿去把史、薛、林带来,再只叫你三妹妹陪着来罢。
其实这次见别人都是幌子,南安太妃此举只为相看贾府小姐,贾母直接撇开迎春惜春,只单让探春宝钗宝琴黛玉湘云五人出来相见,可见贾母也认为三丫头可堪大任,足以撑得起贾家的门面,这一段看似写的得不露声色,其实已为探春日后远嫁埋下了伏笔。
正是因为远嫁,探春才得以在金陵十二钗的排序上位列第四,这次不但远远甩开了迎春惜春,而且还紧跟元春之后,而排在湘云之前。
元春虽然只出场一次,但她一个人的荣宠牵系整个四大家族的前途命运,所以她是贾府乃至四大家族的一个核心人物,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史湘云的原型便是那个神秘的脂砚斋,正是她陪伴曹公度过了最为艰难困苦的岁月,正是由于她的红袖添香夜伴读,才促成了红楼梦这部伟大作品的完成。
她在曹雪芹心目中的地位非同小可,而探春能够紧跟元春之后,而排在湘云之前,足见曹公对她的重视与偏爱以及她对整个家族的贡献。
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 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这便是曹公给予探春的判词,才自精明志自高,这是曹雪芹对探春的衷心的褒奖,无论是创立海棠诗社,还是兴利除宿弊,都彰显其卓尔不群的领导才能与高瞻远瞩的眼光以及巾帼不让须眉的气魄与远见。
判词的那幅画上有一只风筝,探春也似乎与风筝特别有缘,第二十二回元宵节灯谜那回她做的便是风筝:
阶下儿童仰面时,清明妆点最堪宜。 游丝一断浑无力,莫向东风怨别离。
风筝乃飘飘浮荡之物,远嫁是悲苦的,但或许这样的结局反而最适合她了,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
她终于逃离了这个令她屈辱,令她悲欣交集的家族,这个令她爱过也恨过的家,所有的人当中都没有探春能有这样切肤的体验。
一直以来探春都是屈辱的活着,她所有的出挑都是为了要争一口气,所有一切屈辱的根源都来自她的生身母亲,赵姨娘。
探春是三春中唯一有母亲的,三春中独她有娘,然而她这个娘还不如没有的好,以赵姨娘之粗鄙,贾环之猥琐,探春竟能出落的顾盼神飞,文彩精华,难怪凤姐也要为她鸣不平:
“真真一个娘肚子里跑出这个天悬地隔的两个人来,我想到这里就不伏。将来不知那个没造化的挑庶正误了事呢,也不知那个有造化的不挑庶正的得了去。”
与自己的母亲落到水火不相容,恶语相向的地步,这也被世人看作是她的无情,可是她心里的苦只有她自己明白,就如同那条批语,探春处处出头,人谓其强,吾谓其苦。
好在她最后终于逃离了,以远嫁的方式,我想起张爱玲在倾城之恋里的一句话,“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
也许贾府的落败,倒成全了探春的远嫁,正是远嫁才让她得以逃离,相信她在另一个陌生的世界里必定会有自己的一番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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