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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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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0 20:5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明朝官制  播报 编辑 锁定 讨论5 上传视频 特型编辑

明朝官制,即明朝官吏的选任制度,是明朝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明朝官制分两部分,选官制度和任官制度。明朝官制分为中枢、地方、军事官制三部分。为了加强皇权,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了沿用已久的三省制,亦罢宰相职,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地方官制,明朝共设、县三级行政机构。军事官制,明朝设锦衣卫,武官第一次掌有监察百官万民之权。明朝官制在汉、唐旧制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其官制影响一直延续到清朝,甚至是今天。



中文名明朝官制 含    义明朝官吏的选任制度 部    分选官制度和任官制度 地    位中央最高行政机构
目录



明朝官制历史资料编辑 播报
明太祖朱元璋
中国的封建王朝中,延续时间超过260年,且没发生过分代(如西汉、东汉)的只有唐、明、清三朝。再比较文化、经济、军事等领域,明朝也都名列前茅。这不能不让人疑惑,就如清代史学家赵翼曾慨叹:“不知主德如此,何以尚能延此百六七十年之天下而不遽失,诚不可解也。”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不能不提到明朝的官制。官制是政权机构的一个重要组织制度。它关系到这个政权的盛衰,关系到当时社会的安定或动荡,关系到当时人民的生活。而且清承明制,所以可以说明朝官制在中国延续了近五百年,支撑、维护了中国明朝和清朝的统治。

明朝官制中枢官制编辑 播报

明朝官制三公
明朝中枢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为皇帝的辅佐官,职位崇高,但无定员,无专责,实际上是虚衔。中期以后,成为大臣加官或赠官(生而授为加,死而授为赠)。万历时张居正为太师,掌有实权,是特例。

明朝官制中书省
明代初设中书省,有左、右丞相明朝中书省,为明朝初期(公元1368年至公元1380年即洪武十三年)的行政中枢。其中丞相为明朝中书省的最高级长官,负责统领六部。明初沿袭元朝制度,设立中书省,置左、右丞相。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国,其中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吴元年,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 [1]  。由中书省统六部,但不设置中书令 [2]  。1380年(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原中书省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 [3]  。
名称
人数
秩品
所属
备注
左丞相
一人
正一品
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废
右丞相
一人
正一品
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废
平章政事
一人
从一品
中书省
洪武九年汰
左丞
一人
正二品
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废
右丞
一人
正二品
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废
参知政事
一人
从二品
中书省
洪武九年汰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中书省左司
洪武十三年废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中书省右司
洪武十三年废
员外郎
一人
正六品
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废
都事
一人
正七品
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废
检校
一人
正七品
中书省
洪武二年革
照磨
一人
从七品
中书省
洪武二年革
管勾
一人
从七品
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废
参议
一人
正三品
中书省参议府
吴元年革
参军
一人
从三品
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废
断事官
一人
从三品
中书省
洪武二年革
断事
一人
正七品
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废
经历
一人
正七品
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废
知事
一人
正八品
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废
都镇抚
一人
正五品
中书省都镇抚司
甲辰十月以都镇抚司隶大都督府,后废
考功郎
一人
正七品
中书省考功所
洪武元年革
中书舍人
十人
从七品
中书省
旧名直省舍人

明朝官制内阁
明朝内阁,为明成祖首先确立。乃是明朝1402年(建文四年)至1644年(崇祯十七年)的皇帝咨政机构,此后权力逐渐增大,后形成为明朝行政中枢。内阁辅臣的人数为一人至七人不等,辅臣奉使出外办事,多自称阁部。明太祖废除宰相。起初,内阁大学士只具有顾问身份,皇帝为最终决定的权力,而大学士很少有参决的机会。到明仁宗明宣宗时期,大学士均因有太子经师的恩情,而得以累加至太子三孤身份,地位日益受尊崇。宣宗时期,朝廷事无大小,宣宗均悉数谘询大学士杨士奇的看法而决定。虽然吏部尚书蹇义、户部尚书夏原吉召见时得以参与各部事宜,然而其还远不如杨士奇等内阁成员得以亲自接见。自此,内阁的权力日益增大,到明世宗中叶,夏言严嵩等人执掌内阁,地位赫然为真正的宰相,亦可压制六部 [2]  。
名称
人数
秩品
中极殿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建极殿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文华殿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武英殿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文渊阁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东阁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明朝官制六部
大学士严嵩
洪武十三年,明太祖朱元璋杀左丞相胡惟庸,罢中书省,废丞相,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六部直接秉承皇帝意旨办事。初置四辅官,以春、夏、秋、冬为名,不久废去。洪武十五年,仿宋朝制度,设殿阁大学士,当时设有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文华殿等大学士之名,后称为“内阁”。开始设立时,大学士之职掌“侍左右,备顾问”,秩为正五品。成祖时,大学士开始参预机务,仁宗时,阁臣之权渐重。到世宗嘉靖时,改华盖殿为中极殿,谨身殿为建极殿,大臣之阁衔随之变动。大学士的班次列在六部尚书之上,成为事实上的宰相,首席大学士称为“首辅”,权力极重。
明朝中枢设六部。吏部有尚书(正二品)一人,左右侍郎(正三品)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文选、验封、稽勋、考功),每司各有郎中(正五品)一人,员外郎(从五品)一人,主事(正六品)一人等官。吏部职权特重,为六部之首。户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十三清吏司(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广东、山东、福建、河南、山西、四川、广西、贵州、云南),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户部另有一些直辖机构,如宝钞提举司、广盈库、军储仓等。礼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仪制、祀祭、主客、精膳),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另辖铸印局等。兵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另辖会文馆等机构。刑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十三清吏司(分司同户部)。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工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另辖宝源局、军器局等机构。
旧都南京也设六部,称南六部,另有一套职官,但又不全置,其职权远不如北京六部。一般是安置地位崇高之退闲大臣之所。

明朝官制都察院
明淮安府府署
洪武十三年,罢御史台。洪武十五年,更置都察院。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与右都御史同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佥都御史,正四品。十三道监察御史计一百一十人,正七品。都御史,“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十三道监察御史的职责是“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在内两京刷卷,巡视京营,监临乡、会试及武举,巡视光禄,巡视仓场,巡视内库、皇城、五城,轮值登闻鼓。外巡按,清军,提督学校,茶马,巡漕,巡关,攒运,印马,屯田。师行则监军纪功”。巡按称为“代天子巡狩”。明朝检察权很高,监察御史品级不高,出外巡查时权力却很大。

明朝官制通政使司
洪武十年置通政使司。“政犹水也,欲其常通,故以‘通政’名官。”通政使,“掌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正三品。左右通政、誊黄右通政各一人,正四品。左、右参议,正五品。内外奏疏,须经通政司达上,径自封进者可参驳。朝会引奏臣民言事,机密不时入奏。有违误则籍而会请。“凡议大政、大狱及会推文武大臣,必参与。”通政使是明朝“大九卿”之一。

明朝官制大理寺
大理卿掌大理寺,正三品。左、右少卿,正四品。左、右寺丞,正五品。大理卿掌“审谳,平反刑狱之政令”。左、右寺,分理京畿、十三布政司刑名之事。大理寺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会审重大案件。大理卿与六部尚书、左都御史、通政使合称“大九卿”。

明朝官制翰林院
翰林院相当于现在的国立大学、干部学院。翰林学士(正五品)掌翰林院。另有侍读学士两人、侍讲学士两人,并从五品。侍读、侍讲各两人,并正六品。殿试点中状元者,授修撰(从六品);榜眼、探花,授编修(正七品)。掌制诰、史册、文翰、讲读经史、修撰国史等事。 [4]  

明朝官制国子监
掌教育。祭酒掌国子监,从四品。副手司业,正六品。另有五经博士、助教、学正等官。下设五厅(绳愆厅、博士厅、典簿厅、典籍厅、掌馔厅)、六堂(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迁都北京后,南京仍设国子监,时称“南监”,北京则称“北监”。

明朝官制六科
即吏、户、礼、兵、刑、工。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有都给事中各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等官。

明朝官制五寺
五寺是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大理寺:相当于今天的法院,是全国最高上诉机关。与都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 太常寺:主管祭祀。光禄寺:主管宴享。太仆寺:管马。鸿胪寺:管招待外宾。

明朝官制詹事府
詹事府是负责辅助太子的机构设正三品詹事一人,正四品少詹事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詹事府设左右春坊、司经局、主簿厅。

明朝官制太医院
太医院管理宫廷及贵族诊断、制药,设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医四人,从九品吏目若干人。

明朝官制地方官制编辑 播报
承宣布政使司
明朝版图
明初沿用元制设行省,洪武九年改设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行省”。有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左右参政、左右参议等官。“布政使,掌一省之政……凡僚属满秩,廉其称职、不称职,上下其考,报抚、按以达于吏部、都察院。三年,率其府州县正官朝觐京师,以听察典。”宣德时,定全国分十三布政使司。布政使权势极重,《明史·职官志》:“初置藩司,与六部均重。布政使入为尚书、侍郎,副都御史每出为布政使。”
提刑按察使司
行省设提刑按察使司,有按察使一人及副使、佥事等官。按察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
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为一省的最高行政、司法机构,合称“二司”。
明朝中叶以后,逐渐派都御使出任总督或巡抚,总领一方之军政,其官衔则兼之。

设道,分两类:于布政使司置参政、参议,分司诸道,称分守道;按察司置副使、佥事,分司诸道,称分巡道。还在一些地方设整饬兵备道。又有协堂道、水利道、屯田道、管河道、盐法道等。道之制度,在明朝已颇复杂。

明初改元制之路为府,隶属于道。府分上(粮二十万石以上者)、中(二十万石以下者)、下(十万石以下者)三等,有知府一人及同知、通判等官。知府掌“一府之政,宣风化,平狱讼,均赋役”。也设通判,但已不如宋之权重,仅为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之官。

有两种:一为直隶州,地位相当于府,隶属于省;一为属州(散州),地位相当于县,隶属于府。各州有知州一人及同知、判官等官。

有知县、县丞、主簿各一人,其属有典史等。县分上(粮十万石以下者)、中(六万以下者)、下(三万以下者)三等,均隶属于府或州。
各府设府学,以掌管教育,有教授一人(从九品),训导四人。各州设州学,有学正、训导等官。各县设县学,有教谕、训导等官。学童应试录取后,在儒学(府学、州学、县学)中读书者称为“生员”,俗称“秀才”。

明朝官制军事官制编辑 播报
锦衣卫指挥使画像
朱元璋攻下集庆路(今南京)时,设行枢密院,由自己担任。又设诸翼统军元帅府。后罢枢密院,改设大都督府,以朱文正为大都督,节制中外诸军事。下设司马、参军、经历、都事,又增设左右都督等。吴元年因防权重,废大都督不设,改以左右大都督为长官。洪武十三年,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中、左、右、前、后),“分领在京各卫所,及在外各都司、卫所”。五军都督府每府各有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及经历、都事等官。都督府都督等官,后渐变为空衔。统兵之官,加总兵、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守备等衔,始有带兵之实权。
在京各卫,称为京卫。京卫有上直卫、南京卫、北京卫等,各设指挥使司,有指挥使(正三品)、指挥同知(从三品)、指挥佥事(正四品)等官。京卫又设镇抚司,有镇抚等官。上直卫的亲军指挥使司有二十六个卫:锦衣卫、旗手卫、燕山左卫等。其中锦衣卫名为宿卫扈从,实则假侦事之权。
在外各省设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为一省之军事总机构。明朝在全国设十六都司,除十三省外,辽东、大宁、万全等地亦设有都司。有都指挥使(正二品)、都指挥同知(从二品)、都指挥佥事(正三品)等官。
于各地设卫所,卫下辖千户所,千户所下辖百户所。各卫、所皆统属于都司;都司又分隶于五军都督府。自卫指挥以下,官兵多世袭。

明朝官制皇宫辅臣编辑 播报

明朝官制宗人府
宗人府,掌管明朝皇帝九族的宗族名册,并按时撰写帝王谱系,记录宗室成员子女的嫡庶、名称封号、嗣职袭位、生卒年间、婚嫁、丧葬谥号等事。凡是宗室陈述请求,均为之向皇上汇报,并引荐贤才、记录得失等。明朝洪武三年,设立大宗正院。洪武二十二年,改名宗人府,并命亲王掌管,秦王朱樉为第一任宗人令。此后,均以元勋外戚大臣兼领,不再专设官员,其负责事务转移至礼部。
名称
人数
秩品
所属
宗人令
一人
正一品
宗人府
宗正
一人
正一品
宗人府
右宗正
一人
正一品
宗人府
宗人
一人
正一品
宗人府
右宗人
一人
正一品
宗人府
经历
一人
正五品
宗人府

明朝官制三公
三公,即明朝的太师、太傅、太保三职的合称,正一品。负责协助皇帝处理重要国事政务,职位至重。洪武三年,明太祖朱元璋李善长为太师、徐达为太傅、常遇春为太保。建文年间,三公职位被撤。直到永乐二十年八月,明成祖朱棣再恢复三公职位,但无实授。宣德三年,明宣宗授英国公张辅为太师,沐晟为太傅,陈懋为太保,当时三公官职,几乎为专授。自宣德、正统年间以后,三公成为虚衔,为勋戚文武大臣加官、赠官。
名称
人数
秩品
所属
太师
无定员
正一品
三公
太傅
无定员
正一品
三公
太保
无定员
正一品
三公

明朝官制三孤
三孤,即明朝的少师、少傅、少保三职的合称,从一品。负责协助皇帝处理重要国事政务,职位至重。洪武三年,明太祖朱元璋设立少师、少傅、少保,但无兼兼领者。建文年间,三孤职位被撤。直到永乐二十年八月,明成祖朱棣再恢复三孤职位,但无实授。宣德三年,明宣宗授蹇义进少师,杨士奇进少傅,夏原吉进少保,当时三孤官职,几乎为专授。自宣德、正统年间以后,三孤成为虚衔,为勋戚文武大臣加官、赠官。
名称
人数
秩品
所属
少师
无定员
从一品
三孤
少傅
无定员
从一品
三孤
少保
无定员
从一品
三孤

明朝官制东宫辅臣
明朝太子三师,即明朝的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三职的合称,从一品。最初负责以道德辅导皇太子,且谨身护翼,为东宫辅臣。后为虚衔。洪武元年,因为明太祖朱元璋经常因事亲征,考虑皇太子监国时,再设官僚制度,会生嫌隙,於是命朝廷命臣兼顾东宫职务,但未授任何太子三师职位。后命东宫师傅止为兼官、加官及赠官。从此以後直至明末,太子三师全部为虚衔,与辅导太子的职责无关。比如洪武十九年,李景隆太子太傅。二十四年,傅友德兼太子太师。二十五年,冯胜兼太子太师,蓝玉兼太子太傅,常升孙恪兼太子太保,都不掌管东宫职位,只有虚名。
明朝太子三少,即明朝的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三职的合称,正二品。最初负责掌奉皇太子以观三公的道德而教谕等事,为东宫辅臣。后为虚衔。唯一的特例是永乐年间,明成祖迁都北京,命姚广孝专任太子少师,留辅太子朱高炽
名称
人数
秩品
所属
太子太师
无定员
从一品
太子三师
太子太傅
无定员
从一品
太子三师
太子太保
无定员
从一品
太子三师
太子少师
无定员
正二品
太子三少
太子少傅
无定员
正二品
太子三少
太子少保
无定员
正二品
太子三少
太子宾客
无定员
正三品
东宫大臣

明朝官制詹事府
名称
人数
秩品
所属
詹事
一人
正三品
詹事府
少詹事
二人
正四品
詹事府
府丞
二人
正六品
詹事府
主簿
一人
从七品
詹事府主簿厅
录事
二人
正九品
詹事府
通事舍人
二人
从九品
詹事府
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詹事府左春坊
庶子
一人
正五品
詹事府左春坊
谕德
一人
从五品
詹事府左春坊
中允
二人
正六品
詹事府左春坊
左赞善
二人
从六品
詹事府左春坊
左司直郎
二人
从六品
詹事府左春坊
左清纪郎
一人
从八品
詹事府左春坊
左司谏
二人
从九品
詹事府左春坊
大学士
一人
正五品
詹事府右春坊
右庶子
一人
正五品
詹事府右春坊
右谕德
一人
从五品
詹事府右春坊
右中允
二人
正六品
詹事府右春坊
右赞善
二人
从六品
詹事府右春坊
右司直郎
二人
从六品
詹事府右春坊
右清纪郎
一人
从八品
詹事府右春坊
右司谏
二人
从九品
詹事府右春坊
洗马
一人
从五品
詹事府司经局
校书
二人
正九品
詹事府司经局
正字
二人
从九品
詹事府司经局

明朝官制太医院
名称
人数
秩品
所属
院使
一人
正五品
太医院
院判
二人
正六品
太医院
御医
十人
正八品
太医院
大使
一人
未入流
太医院生药库
副使
一人
未入流
太医院生药库
大使
一人
未入流
太医院惠民药局
副使
一人
未入流
太医院惠民药局

明朝官制协理衙门编辑 播报
明代中后期因倭寇进犯及与西洋人渐渐增加往来,故此在沿海的三个卫所设立了协理司。其中,台州卫(浙江)协理司及雷州卫(广东)协理司主官为参议,官正四品;总部驻威海卫(今山东威海市),称协理沿海卫所事务衙门或威海理事司,主官同为参议,品级为正三品,管辖其他两个协理司。万历四十五年(1617),裁协理衙门,并入行人司。

明朝官制勋爵俸禄编辑 播报
明朝除宗室外,文武官的封爵分为公、侯、伯三级,封爵上各加地名为封号,只有岁禄,并非实际的封邑。
孔府藏衍圣公一品交领补服
明朝的散官制度与唐宋时不同,表现为按官授阶,因此散官的地位与作用下降。与官品相配,明散官也分为九品十八级,从九品至正五品及正、从一品每级又有初授、升授两等,从四品至正二品则有初授、升授、加授三等。散官的授予办法是,初授或升授某品官,司时赐予初授散官;初考称职时,赐升授散官;再考功绩显著者,赐加授散官。考核平常者,不赐升授或加授散官。除给散官外,文官一品至五品,武官一品至六品,经再考,可参照散宫同时授予勋级。因此,散官与勋级既是附加性官衔,又可视为考核制度的补充,但与实职和俸禄并无关系。明之文散阶有四十二阶,明之武散阶三十阶,文勋十级, 武勋六品十二阶。洪武二十五年,重定内外文官岁给俸禄之制。最高者,正一品官为一千四十四石;最低者从九品,六十石;未入流者,三十六石。均米、钞、本、折兼之。

明朝官制官服制度编辑 播报
官服也叫做服章,根据《辞源》的解释:“是指表示官吏身份品秩的服饰。”具体而言,官服是指等级社会中包括皇帝、后妃、王公大臣以及各级官员在内的,籍以明辨官品等级的服饰。因此,官服制度,就是指辨明官吏身份的特定服饰的相关制度。明代官服主要包括皇帝冠服、皇后冠服、文武官冠服、命妇冠服。此处专指文武官冠服

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后,十分重视整顿和恢复礼制。他废弃了元朝的官服制度,上采周汉,下取唐宋,在严格的等级观念指导下,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便初步制定出一套官服制度。明代服饰恢复了传统的特色,以袍衫为尚。职官朝服,依然承袭古制,用冠冕衣裳。文武官员凡遇大祀、庆成、冬至等重要礼节,不论职位高低,都要戴梁冠,穿赤罗衣裳。官员的品位以服色、冠上的梁数、所持场板以及所佩的绶带作区分。官员平日在本署衙门办理公务,着常服。洪武二十三年定制,文官衣自领至裔,去地一寸,袖长过手,复回至肘。公、侯、驸马与文官同。武官去地五寸,袖长过手七寸。二十四年定,公、侯、驸马、伯服,绣麒麟、白泽。文官一品仙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白鹇,六品鹭鸶,七品鸂鶒,八品黄鹂,九品鹌鹑;杂职练鹊;风宪官(即御史官)獬廌。武官一品麒麟、二品狮子,三品豹、四品虎,五品熊罴,六品獬豸、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马。又令品官常服用杂色纻丝、绫罗、彩绣。官吏衣服、帐幔,不许用玄、黄、紫三色,并织绣龙凤文,违者罪及染造之人。朝见人员,四时并用色衣,不许纯素。三十年,令致仕官服色与见任同,若朝贺、谢恩、见辞,一体具服。
景泰四年,令锦衣卫指挥侍卫者,得衣麒麟。天顺二年,定官民衣服不得用蟒龙、飞鱼、斗牛、大鹏、像生狮子、四宝相花、大西番莲、大云花样,并玄、黄、紫及玄色、黑、绿、柳黄、姜黄、明黄诸色。弘治十三年奏定,公、侯、伯、文武大臣及镇守、守备,违例奏请蟒衣、飞鱼衣服者,科道纠劾,治以重罪。正德十一年设东、西两官厅,将士悉衣黄罩甲。中外化之。金绯盛服者,亦必加此于上。都督江彬等承日红笠之上,缀以靛染天鹅翎,以为贵饰,贵者飘三英,次者二英。兵部尚书王琼得赐一英,冠以下教场,自谓殊遇。其后巡狩所经,督饷侍郎、巡抚都御史无不衣罩甲见上者。十三年,车驾还京,传旨,俾迎候者用曳撒大帽、鸾带。寻赐群臣大红纻丝罗纱各一。其服色,一品斗牛,二品飞鱼,三品蟒,四、五品麒麟,六、七品虎、彪;翰林科道不限品级皆与焉;惟部曹五品下不与。时文臣服色亦以走兽,而麒麟之服逮于四品,尤异事也。

明朝官制官制特点编辑 播报
明朝官制的特点是:
一、中央集权加强,皇权发展到了高峰。明朝自洪武后,不设宰相,取消中书省,皇帝直接统领六部,事权至为集中。
二、设内阁,为皇帝辅助、办事机构。
三、中枢组织系统比宋、元简化;六部九卿系统较清,职责较明。
四、地方官制比唐、宋、元简明,惟道的设置较杂,至清不改。
五、在贵州建行省,加强了这一地区的管理。
六、采用土官制度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管理,即以本族上层领袖为土官(即土司),可世袭。

明朝官制附录编辑 播报

明朝官制文散阶
明之文散阶有四十二阶,以历考为差:
正一品,初授特进荣禄大夫,升授特进光禄大夫
从一品,初授荣禄大夫,升授光禄大夫;
正二品,初授资善大夫,升授资政大夫,加授资德大夫
从二品,初授中奉大夫,升授通奉大夫,加授正奉大夫
正三品,初授嘉议大夫,升授通议大夫,加授正议大夫;
从三品,初授亚中大夫,升授中大夫,加授大中大夫;
正四品,初授中顺大夫,升授中宪大夫,加授中议大夫
从四品,初授朝列大夫,升授朝议大夫,加授朝请大夫
正五品,初授奉议大夫,升授奉政大夫
从五品,初授奉训大夫,升授奉直大夫;
正六品,初授承直郎,升授承德郎;
从六品,初授承务郎,升授儒林郎,吏材干出身授宣德郎
正七品,初授承事郎,升授文林郎,吏材干授宣议郎
从七品,初授从仕郎,升授征仕郎;
正八品,初授迪功郎,升授修职郎;
从八品,初授迪功佐郎,升授修职佐郎
正九品,初授将仕郎,升授登仕郎;
从九品,初授将仕佐郎,升授登仕佐郎

明朝官制武散阶
明之武散阶三十阶:
正一品,初授特进荣禄大夫,升授特进光禄大夫
从一品,初授荣禄大夫,升授光禄大夫;
正二品,初授骠骑将军,升授金吾将军,加授龙虎将军
从二品,初授镇国将军,升授定国将军,加授奉国将军
正三品,初授昭勇将军,升授昭毅将军,加授昭武将军
从三品,初授怀远将军,升授定远将军,加授安远将军
正四品,初授明威将军,升授宣威将军,加授广威将军;
从四品,初授宣武将军,升授显武将军,加授信武将军;
正五品,初授武德将军,升授武节将军;
从五品,初授武略将军,升授武毅将军
正六品,初授昭信校尉,升授承信校尉;
从六品,初授忠显校尉,升授忠武校尉。

明朝官制文勋
文勋十级:
正一品左、右柱国,从一品柱国;
正二品正治上卿,从二品正治卿;
正三品资治尹,从三品资治少尹
正四品赞治尹,从四品赞治少尹
正五品修正庶尹,从五品协正庶尹。

明朝官制武勋
武勋六品十二阶:
正一品左、右柱国,从一品柱国;
正二品上护军,从二品,护军;
正三品上轻车都尉,从三品轻车都尉;
正四品上骑都尉,从四品骑都尉;
正五品骁骑尉,从五品飞骑尉;
正六品云骑尉,从六品武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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