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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族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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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4 21:3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常建华|《元代族谱研究》
2020-06-14 09:21                                                                              (阅读: 118)
在中国族谱发展史的研究中,元代族谱学的研究非常薄弱,就笔者所见而言,似乎只有森田宪司《宋元时代的修谱》,依据元人文集中的族谱序言对元代的族谱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指出,元代谱序的地域分布不平衡和比宋代压倒多数地增加;元代文集中谱序的增加,主要原因在于族谱序文制作的增加;元代族谱的特征是名人谱序的大量制作、刊本的出现、合祖谱和续修的增加三项;元代族谱的增加,除了通过族谱收族之外,也有部分是作为社会混乱的产物出现的,是士大夫对蒙古侵入、红巾军起事以及宗族内部危机的反应。显然就族谱学的要求来说,许多问题森田宪司尚未论述。不少学者论述族谱发展史多用“宋元”、“宋明”的提法,把元代的族谱学越过或作为过渡阶段一带而过。元代的族谱有待于进一步全面、深入地研究。
由于元代族谱只是个别发现且难以看到,而明清以来所修族谱中的元代序言十分零散、不易搜集,可靠性又值得怀疑,所以利用元人文集中的族谱资料研究元代族谱是一个比较现实可行和科学的方法。近来笔者粗略地翻检了文渊阁《四库全书》中所收169种元代别集,收集到其中40余部文集中的族谱序言、题跋等资料,兹就元代族谱的一些问题试作探讨。由于尚有《四库全书》之外的元人文集及有关元代族谱学的其他文献未及寓目,且对已有资料仍需精研,此文只是初步的论述,不足之处,敬请方家正之。
文渊阁《四库全书》
一、元代族谱的修纂
修纂族谱有何意义?亦即族谱功能是什么?元人论述较多,李存大概是元代论述族谱功能最为详尽者,顺帝至正七年(1347)他综合旧说指出:“谱之修,尊祖宗、序亲疏、辨隆杀、右贤德、述贵显、详婚嫁、严死生、尚敦睦,此古今天下所同说也。”此语代表了元人对族谱功能的基本认识,不过它并没有将元人的观点囊括无遗。如王礼认为:“族谱者,谱其族属崇卑疏戚,使子孙笃尊尊亲亲之谊,而或以之述门望、显畜聚、表交游者也。”其中包含了李存所没有的认识。王礼、李存的论述,除了尊祖宗、序亲疏、辨隆杀这些明崇卑疏戚以尊尊亲亲尚敦睦的老生常谈外,其右贤德、述贵显、详婚嫁、严死生、述门望、显畜聚、表交游的修谱要义,是其他元人很少论及的,值得注意。此外,曾参与修史的贡师泰,还认为族谱有补史的作用,他说:“至正中,尝诏天下,上诸功臣遗事,令下逾年,卒不可得,师泰时在史馆,谬当执笔,每窃病之……非假谱牒图籍,则一代之文献将何所征哉。”
事实上,元人对族谱功能的认识,最多的是把修谱作为医世治俗的收族手段。徐明善明确指出:“今宗法弛,犹赖谱可以收族人也。”吴海也说,宗法既废,“人各以意自私其亲,恩不广而义不终,至有视周亲若途人者,然则今日所赖,惟简牒之存,使知木本水原之义,是谱所以作也”。他们把修谱,作为“防范人心之一物”。元人在论述修谱以收族时,论证的角度又有所区别,有的强调一本意识,欧阳玄认为,谱之作“将以重伦纪、厚风俗,使其子孙知源委之所”。反之,人不知本,则族系、昭穆必然混乱,陈旅指出:“非有谱识所从出,条所由分,则世远族众,其系必紊,而昭穆之辨淆矣。”刘诜则说:“族有谱,然后不以疏为戚、戚为疏,不以尊为卑、卑为尊,戚疏尊卑秩然不可紊,而后孝悌之心生焉……所以使吾义亲情密也。”有的认为风俗日下、人心不古的原因在于宗族贵贱贫富的差异,族谱的收族,可以弥合此种等级的、阶级的矛盾。李存说:“族之有谱尚矣,昔人所以序其义者,详且重矣,尚何言?然俗之不长厚日益甚,姑举浅者近者言之,源分派别历年久,贱贫贵富之不齐。夫贫贱富贵者,势也;而昭昭穆穆虽百世不可绝者,义也。古之人见义而不见势,后之人或反是……亲远则疏,疏则离,亦其势然也。故谱存则义或存,谱亡则义从而亡矣。”胡助也强调:“宗族之贫富有异,势使然也。后世宗法既坏,犹幸家自为谱,故学士大夫贵于谱牒时修,所以收拾疏远离散之心,使不至于相视如途人,则善也。”
元人认为,收族特别要收出了五服的亲尽族人。许有壬指出:“人一身其来尚矣,少而至于多,近而至于久,则不得不分,分而益多,以久至亲尽而为途人,势也。使多而不紊,久而不迷,则图谱之作可少哉!”他把修族谱看作维系族人联系和秩序的手段。陈高在本族谱序中也论述到:“族之有谱,所以别宗支、叙昭穆、定长幼、辨亲疏也,流派虽分,而其原同出乎一,子孙虽众,而其祖未尝有二,以吾祖之一身,而为子孙之千百,非谱易以明之……降及后世,浇漓日滋,而上失其政,富贵有骄,势利而争,甚而手足同气,犹相视如途人,而况于服之穷乎!况于十数世知远者乎!为吾族之子孙者,盍亦思法古人之厚,而戒今世之薄乎!此为所作谱之意也。”陈高另外谈到:如果不修谱的话,“五服之外,视同路人”。徽州人郑玉目睹“世之宗族,服属即尽,尊卑遂紊,贫富不等,利害相凌,不知初为一人之身也”。于是修辑了族谱。
从五代到元代,战争频繁,族谱不无损失。如北宋南迁,吴师道指出:“汴宋自建炎渡江,中原士大夫多从而南,今世易远殊,且二百年子孙有存而能记其先世者,几何人哉?”再如金朝的灭亡,河北宁晋王氏宗族,“金亡兵荒中,世谱不存”。元兵进攻江南同样如此,陈旅谈到大族丁氏说:“昔国家用兵江南时,其家文籍尽散佚,世绪无所考。”宋元易代之际,吴氏谱牒遗失,浙江奉化李氏宗族此时也因兵火“而旧谱亦再以毁弃”。战争是谱牒被破坏的主要原因,元人深有感触。袁桷说:“族谱散佚,皆由兵戎迁徙。”福建闽县卓氏家族自唐讫元“累经兵火,谱牒失之”。江西庐陵胡氏也“兵燹之余,家乘靡存”。元人修纂族谱,基本上是以上述情形为基础的。
元代以前族谱也有幸存者,如开封张氏虽经宋末战火,但“谱牒之载……犹宛然、岿然”。元人在此基础上续修。有的宗族是北宋以来修谱的继续。与苏洵、欧阳修修谱的同时,江西婺源王氏于仁宗嘉祐三年(1058)作“九族图”,到了南宋宁宗嘉定四年(1211),又修“世系录”,大约元世祖末、成宗初年,该族又“搜讨綴辑,增为五卷”。该谱屡修,所以自唐以来的十五世世系都可确知。江西南丰金溪曾氏的族谱,载有神宗元丰七年(1084)序言;江西临川许氏也在宋代修谱,王安石曾为之序。司马光曾为赵氏族谱写序。江西秀水人黄庭坚也为本族族谱写序。浙江婺州东阳胡氏宗族在宋哲宗绍圣年间就“始续世家”,南宋理宗淳祐年间“更修家牒,名曰世谱”,元武宗至大初年“再修是谱”,顺帝至正六年,史官胡助告老而归,“再加修辑而续书之”。有的宗族则是南宋以来修谱的继续。江西丰城孙氏宗族曾在南宋孝宗乾道九年(1173)、宁宗庆元五年(1199)、度宗咸淳元年(1265)三修族谱,元英宗至治元年(1321)又续修;江西乐安黄氏也于孝宗淳熙末年“谱其族系”,不幸在理宗绍定三年(1230)“冠毁谱亡”,宝祐年间重修,景定年间又“增续之”,到了元武宗至大元年(1308),该族将谱付梓。
总的来看,元代保存旧谱者是少数。元人谓:“自离乱荐更,故家大族能保而存之盖鲜。”反映的正是这种情形。有的人还对存谱情况作了估算。河南人许有壬说:“士大夫家贵知其族,及荡于兵,宰相世系之隆,子孙有不知其自出者,况齐民乎?士大夫家能有其谱者,百不一二。”浙江人胡助也说:“近世故家大族,兵燹之后,谱牒悉多散逸,而又子孙卑微不学,其能存先世之谱者,百无一二焉。”许、胡都说士大夫宗族在遭到兵燹之后,保存其族谱的最多也仅是百分之一二,真可谓丧失殆尽了。福建人吴海的估计较为乐观,他说是“更数大乱,故家谱牒存者,十不能一二。”他的看法比许、胡的说法增加了十倍。这是就总的情形分析。从各地区来看,战争对宗族及谱牒的破坏是不平衡的。北方破坏最严重,南方则要好得多,江南又是文化兴盛之地,修族谱在这里仍有一定的普遍性。湖南人欧阳玄说:“江南内附,多不烦干戈,承平既久,冠盖之族幸遭明时涵濡深仁,往往治其家谱。”这里的江南泛指长江以南的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等地区。前述元以前幸存族谱的地区例子主要是指江西、浙江省,可证明欧阳玄的说法是可信的。
元代新修族谱需要广为采访、征集各种文献,工作十分繁难。有的宗族是元代始修族谱的,如浙江余姚的孙氏,族人国子监进士孙垚鉴于“谱牒不立,则传久而失宗”,“慨然以为病,家询户问,旬纂月辑,凡寝庙之所藏,碑碣之所知,心思耳目精力之所可得而及者,搜讨略备,亦既可谱数世,盖已无遗憾矣。其心思耳目精力之所不得而及。虽孝子顺孙夫知之何哉。一日偶得先世尝为浮屠氏之教者数纸于尘煤鼠蠹中,自其谱以上,于是又得讳、第居、娶男女、生卒、葬之岁月者数世,而谱遂完”。有的宗族旧谱在战争年代散失,重新编写。如吴兴丁氏宗族,因元朝“用兵江南时,其家文籍尽散佚,世绪无所于考”。族人“乃惕然以为隐忧,搜遗讨残,积以岁月,作《丁氏世谱》一卷……而凡祖考告身、举制、遗文、墓志咸载”。有的宗族因他故而损失族谱,重新修谱同样是困难的。浙江平阳陈氏宗族旧时有谱,亡失于元成宗大德元年(1297)风潮之变,该族陈高“志在修辑而无所考见,乃广询族之故老,及检寻先世遗简残编,略得其宗派流传之一二,因次序之,以为陈氏之族谱焉”。由上可知,元代修辑族谱的依据,首先是修谱者家询户问、访问故老,了解宗族的基本情况;其次是广为搜集文献资料,主要有“先世遗简残编”,“寝庙之所载”的先人所获诰敕、科举资料,祖辈遗文,从前的修谱资料,以及祠堂的文献。还有碑碣、墓志等传记、墓葬资料,甚至像孙氏的宗教资料于修谱也大有帮助。
元代修好族谱后,有相当多的人要锓梓成为刻本。如江西乐安黄氏宗族于元武宗至大元年(1308),“润色旧谱、锓之以传”。此外洛阳杨氏、湖南周氏、夏阳汤氏的族谱均有刻本。
也有相当多的元人,要将族谱刻于石碑,成为石谱。如四川资阳史氏宗族,就有“《资阳故谱》石刻”。元人的石谱,往往是刻在墓碑的阴面。如徽州歙县的郑玉将始祖以下十五世世次辑为族谱图,“刻之先大父墓碑之阴”。又如河北宁晋王氏宗族“细列世系,刻之碑阴,使为子孙者有所考焉。岁时伏腊,聚宗族于其下,封坟拜垅,尊卑长幼,各知其序”。显然,王氏族谱所刻之碑,也是墓碑。元代的石刻族谱,还往往置于宗族祠堂。浙江东阳人胡助为当地宋氏宗族著《宋氏世谱记》,“俾之刻石先祠”,吴兴丁氏有《丁氏世谱》,“买佳石以重刻之,作时思庵墓侧”。丁氏作于墓侧的时思庵即是墓祠,石谱是时思庵中的主要设置。元代这种将族谱刻于墓碑放置祠堂的作法,是有其原因的。第一,石谱不易损坏,可长期保存。无疑,对于饱经离乱尝受失去族谱之苦的人来说,更加注重族谱的保管。第二,兵火之后所修族谱,人们忆及的先世较近,这种族谱只是一种简单的世系图,适于刻在墓碑之阴,即可将之表现出来。第三,元代的先茔碑记载祖先的世系,有的记载形式类似族谱图,至少起到了族谱的作用,山东莘县杨氏宗族,始迁祖是曾祖,为了“考训于后,按家牒访遗老,得曾大父之概,附以系次之略”,成先茔碑。蒲道源针对有人作先茔碑指出:“古之士大夫家,严宗子,详谱系,而世次不紊。俗降法废,为人后者懵不知其祖先之所自,同宗兄弟甚至不相识,间有超流俗,登仕版,卓卓自树,溯流求源,以昭示来世,其贤于人亦远矣。此巩氏墓作之所由作也。”有人径把先茔碑作为族谱。如洛阳杨氏有先茔碑,以后又书为谱,名为《洛阳杨氏族谱》。也有人把墓铭作为族谱,如“集贤院修撰番禺吴公作江陵府君墓铭,叙述世次,于质肃公八世矣”。袁桷为之作《书江陵唐氏族谱后》。刻于墓碑之阴的族谱同上述先茔碑墓铭作用相同,形式有雷同之处。第四,刻于墓碑或墓祠的石谱,是前代遗风,非元代独创。我们知道,北宋时苏洵作《苏氏族谱》将之刻石,作族谱亭于高祖墓茔的西南。元代吴兴丁氏的时思庵与之如出一辙。第五,族谱置于坟墓,是为了同墓祭结合起来,作为缅怀先辈和收族的手段。前揭宁晋王氏宗族的资料,便是明证。
二、 欧苏谱的评价与元代族谱世系记载
宋代欧阳修、苏洵发凡起例创修族谱,作为与宋代最近的时代,元朝人对欧、苏族谱学的评价是应当探讨的问题,由此可了解欧、苏谱对元代的影响。在元代,总的说来许多士大夫与宗族把欧、苏谱例作为修谱的依据。胡助说:“昔欧阳公、苏老泉皆尝作族谱,后学之所师法,若苏子之言,尤有感于人心,可不绎其意乎!”指出欧、苏谱对元人的影响。元代欧、苏谱的仿效者不少,如广东番禺张氏家谱图,即“仿欧、苏族谱为之”。古人认为,人言名垂后世,则必须在立德、立功、立言三方面有所建树。吴澄把欧、苏在元代受人称赞和师法的原因,归结为他们立了言。他指出:“世之谱其族者不知凡几,至今人称欧谱、苏谱者何与?以永叔、明允之言立故也。”欧、苏谱在元代是受人重视的。
就欧阳修而言,他的人要知祖宗的思想,强化了人们尊祖敬宗的宗法观念。徐明善说:“欧阳公云:士生于世,莫知其所自出,其异于禽兽者,仅能识其父祖矣。诵此语,孰不凛然。”当然,欧阳修对元人影响最大的要算其谱例了。许有壬指出:“宋欧阳公因采太史公史记表、郑玄诗谱略,依其上下旁行,作为谱图,百世不易之法也。”肯定了欧氏谱例。和欧阳修同省的吴澄说:“文忠公撰欧阳氏世谱,载在文集。行于天下,如揭日月,人所共见。”指出欧谱流传甚广及其原因。欧谱在故乡江西的影响尤大,如孙氏、詹氏族谱皆是仿欧阳谱。其他地区也有仿效者,浙江处州龙泉章氏家乘即是。同省浦江戴良为该谱所作序指出:“昔欧阳文忠公依汉年表为世谱,而谓子孙不知姓氏之所从出以昧昭穆之叙者,禽兽不若也。今君仿史表为是书,既无愧于文忠矣。”浙江婺州东阳人胡助曾效法欧谱重修本族之谱,他说:“旧谱第一楮具四世。次楮则祧其上而续其下,殊觉烦赘难见。今辄效欧阳公族谱之法,断自可见之世,即为高祖,至五世玄孙而别自为世次,远近亲疏为别,而书有详略焉。”不过元人也有对欧阳修加以批评的,许有壬说:“虽其(按:指欧阳修)言稍过于激,议者取其大可也。而乃指摘诋讦,犹法家括索,其可恕哉?”许氏的言论中,透露出元代有批评欧阳修的人,许氏指斥这些人过于挑剔。遗憾的是我们不知道批评欧阳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欧阳修故居
苏子曰:一人之身份而至于途人势也,使无忽忘可也。又曰:观吾之谱,孝弟之心油然生矣。今童师容氏所次族谱……。礼弛乐坏,士大夫能存宗法者几家,能具族谱者又几家?观诸此,因见童氏能明其系其族也。”可见,苏洵看法的舆论作用不小。元代也有按苏谱修本族谱的。徽州汪士章修本族族系,将苏洵“详吾所自出之说”为“作则”,李祁评论道:“士章之谱,非无所仿而作者也。”苏洵在元代也受到批评,郑玉说:“如苏明允序其族谱者,其亦隘矣。”这种“狭隘”的指责,主要是指《苏氏族谱》的出服族人亲尽说和族人势必途人说。关于前说,苏洵原话为:“无服则亲尽,亲尽则情尽,情尽则喜不庆、忧不吊,喜不庆、忧不吊,则途人也。”李祁以此话“若微有过”,认为:“夫庆喜而吊忧,近自乡党州闾,远而至于四海九州之内,苟有一日之情者,莫不皆然,而况于同祖共宗者乎!”徐明善也批评道:“岂推而远之也,是薄为道也。”这里“薄”同“隘”的意思相同,是指收族无出服之人,对出服族人太“薄”了。关于后说,实际上是前说的引申,苏洵说:一人之身“分而至于途人者,势也。势,吾如之何也”。即认为出服必为途人难以改变。吴海不同意此说,指出:“夫世久而疏远虽势,惟情爱之不可忘乃理也。如使数世之后服绝已久,属疏已甚,其相视遽可若途人乎。诗云:虽有他人,不如我同姓。此情性之正也。夫图之设,正所以使人不忘祖宗也。”苏洵的前两种说法在元代有一定影响,徐明善说,当时“儿童熟诸其口,往往视族人无服者若途人为当然也”,“此大不可也”。徐氏还批评了苏氏族谱以亲尽不收眉州苏氏始祖味道,说:“曾不思此所谓别子为祖,子孙百世承之,今不特祭不行,而谱且不及,可乎!民吾同胞,情可尽于族人乎!情可尽于始祖乎!”对苏氏的这些批评,既是元人修谱追远的舆论基础,又是其修谱以收族的现实需要。
元人主要是把修族谱作为收族手段的,强调将出了服的族人收在一起,他们批评欧、苏特别是苏洵族谱主要记载五服之内族人的收族是“隘”和“薄”,因此,元代族谱必然会有力求追远的世代记载。为了了解元代族谱的世系记载,兹据《四库全书》所收元人别集的谱序中提到的世代数制表如下:
元代族谱所记世代表
由上表可知,十世以下3例,十至二十世16例,二十一至三十世3例,五十世、六十二世、七十四世各1例。十世以下,大致是宋以后的世系,当是可信的,十至二十世,始祖约在唐代,其世代的准确性有的就可疑了;二十多世的3例中,1例二十五世起于德宗,也还合于时间跨度,而二十二世1例始祖为东晋时,其世次显然不够。至于五十世以上的3例,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更令人难以置信。需要指出的是,谱序中提到的上述世代,多是作为能够将世代追远的例子举出的,它不仅是当时世系记载的普遍情况的反映,更主要的是具有典型性。那些未提世代数的谱系,除了作序者不愿记载的情况外,大概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因为时代数记载少、谱系简单吧。
以元代族谱世系有数十代之远的情形而论,显然不实之处不在少数,元人已对修谱中这一弊端多有揭示。早在元初,著名理学家吴澄喜欢为人作谱序,他说;“予所见诸族之谱不一,或志在追远,或志在合异,不免涉于传疑。”把追远和合异作为元代族谱不足征信的两个缺陷。我们就元代族谱这两方面的问题作一具体分析。先说追远。追远容易导致编造祖先,或冒认祖先,元人论述这一弊端甚多。如刘岳申指出:“宗法废而族谱乱,以伪乱真,以贱冒贵,以凡陋袭穹华,概不能以其身自树立,以求显扬,徒以其先为他人昆,以取讥笑。”因修谱中的伪、冒,使先祖成为他人的后嗣,受到别人的讥笑。陈高也曾批评这种冒祖行为是诬祖。他说:“近世家乘族谱之作,往往夤缘攀附。忘其先而冒其祖,吾其敢尽信乎!”他斥责这种行为是诬祖:“有谱而泛及乎远,则指他人之先以为吾之先,诬其祖也。”郑玉也批评这种诬祖行为,他说:“予每怪世之奸人侠士,妄取前代名公卿以为上世,自诧遥遥华胄,以诬其祖,以辱其身。”
元代理学家吴澄
再谈合异。元代族谱有合母亲、妻族异姓为一谱的事例,陈栎的《族谱赞》披露出这种情形:“九族之云,昉于《尧典》,释者谓: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欧阳文忠取斯说,朱子韪之,昔齐晏子不隐君之赐,固犹是也。世之谱族尚矣,末闻兼谱异姓之亲,今伯英为高曾世谱,而解、吴、王三氏皆有记焉。其惇九族、厚彝伦之义,尤笃敬。”陈栎与吴澄不同,赞赏这种“合异”。不过,元代的合异,主要是指合同姓不同宗的“异”,即通谱。通谱往往追远冒祖,将名人引为祖先,抬高自己的身价,被冒之族为利益所吸引而甘心与他族通谱。王礼对此有所论述,他说:“近时勃兴者,多畔本生而援世族,以号于人曰:是吾宗也。尊者叔之、兄之,卑者弟之、侄之,而世族之后,艳其势利而甘于自鬻者,亦以为然,于是谱牒阀阅有不足信者矣。”刘诜对合异问题也有论述,他希望各个宗族皆修族谱,以杜绝合异现象。他说:“今夫父子兄弟之间,宁有不义亲情密也哉,自再世而降,至三世四世五世而后,浸有不知彼为吾兄、为吾叔父、为吾伯父者矣。又自是而愈远,而后鬻吾之族于他人,市他人之族以为己族矣。嗟夫,使吾族谱明,又安得有是病哉!明吾族谱者,使吾之子孙不以吾谱鬻于他人,而不市他人族以为吾族也。”
直至元末,上述元谱的追远、合异弊端依然如故。明朝初年宋濂评论元末族谱说:“族之有谱,所以纪所自出,实则为尊祖,伪则为诬其先而乱其类,不孝莫甚焉。近世之士不察乎此,多务华而炫博,或妄为字名,加于千载之上不可知之人,或援它郡异族之贵显者,以为观美,其心非不以为智,卒陷于至愚而弗悟也。”可见伪、冒问题是有元一代族谱普遍存在的弊端。
三、元代族谱体例和书法
本文将元代宗族谱系书籍以“族谱”统称,这是因为“族谱”的名称在元代最为通用。关于元代的族谱的名称,在笔者搜集的152篇族谱序言和题跋中,原谱名称为族谱78例,家谱25例,世谱22例,谱6例,家乘3例,谱系、故谱、宗谱、族谱图各2例,谱传、族系、族讲、世系表、世家、支派图、谱牒、家谱图、石谱、谱图、世系、本支图、源渊录各1例。可见“族谱”名称出现次数最多,可以用来指称元代的宗族谱牒。此外,笔者还见到元代另有两部宗族文献名称不同一般叫法,一部是《臧氏家集》,戴表元说该书“载其著者、爵位,凡鄱阳与吾州之族皆备,又附系遗文”。是部“世谱”。另一部是《卢氏纪言》,“是书所纪,皆其先世谱牒、碑铭、墓志并所得歌咏杂著也” 。显然这两部书是宗族世系与有关宗族文献的合编,可视为族谱。
族谱反映的地区分布,前六名依次为江西80例、浙江37例、江苏13例、安徽12例、河北10例。元代“族谱”一词的流行和江西地区修谱盛行,表明了特定的社会历史特征。
关于元代族谱的体例,最引人注目的是保留至今的大量谱序。元代的谱序除了本族人所写以外,请族外名人作序是一种时尚。由于元代有些族谱是续修,所以这些族谱还有旧序。值得注意的是,元人谱序中还含有凡例。这就是福建闽县人吴海所作的《吴氏世谱序》,该序中的“凡例”,是目前发现的唯一元人修谱“凡例”,对于认识元代族谱的体例弥足珍贵,在此将其全文录出:
一、谱首为图,具世次而派别之,以名系世,盖略以考派别则不紊。无后者直疏其下曰绝(原注:谓无子而不置后者),官者疏曰某官(原注:从后授)。迁居者曰迁某所。
一、首既为图,以系世次,次为谱,亦以派别,乃详记名字、行次、娶某氏、历官某、生子几人、某甲子生年若干,卒葬某处、某人为志,若迁居者,备述其由。
一、谱后述先世家训文字略者及墓志,若先世著述文字多者,别为集,不录于此(原注:先世家训及述,子孙保藏之,以传后人)。
一、子孙名次,从水木火土金,行为一世,五行相生,循环无穷。
一、子孙行次五行,从名次五行,男阳女阴,世次易考(原注:如名从水,则行次男壬一、女癸一;名从木,则行次男甲一、女乙一之类)。每世从一起数,则不相紊。
一、后世子孙有弃父母出家为僧为道者不录(原注:谓不系世次也)。
一、后世有无子不立宗人而以婿与外孙为继者不录,直疏其下曰绝(原注:谓其自绝于祖宗也)。
一、丧事不得用浮屠道士,营修科典,不惟于死者无益,而生者重有损。
一、葬事随力厚薄,不得用俗礼,焚化大不孝,后虽有悔,终不能及。
一、浯州府君尝谓海日:吾行四方,乐邹鲁土风之厚,甚欲徙居其地,万一不能,汝能承吾志呼?
由此可知,《吴氏世谱》除谱序外,有图、谱、家训(除谱后所录外,“凡例”的倒数第二、三条实际上是吴海制定的家规,倒数第一条是存录先辈遗训)、先世著述(即短篇遗文,长篇文字别为集)、墓志、子孙名次和行次等内容。
《吴氏世谱》的“凡例”属于凤毛麟角,不过元代一些谱序谈到所序族谱的内容。元成宗大德八年(1304),牟巘为因避靖康之难而举族过江的东平赵氏族谱作序,由序可知赵氏族谱的体例:“谱有图,仿年表为旁通,继之以谱,纲举目张,绳联珠贯,不尽用苏谱例。族无疏戚,随长幼皆以次第。书其散居某所,则见附注;外继某氏,则见姻亲;录姓之始,则见纪原;至于志状本末、姻戚阀阅、见闻坠轶,则见右集与摭拾焉。”“首挚淳熙旧序,具述遗训,刊于谱之前后。”该谱有旧序、世系图、世系谱、附注、姻亲、纪原、右集、摭拾、遗训等内容。如吴兴《丁氏世谱》“凡祖考告身、举制、遗文、墓志咸载”。浙江慈溪《罗氏家乘》“于谱牒后悉录其先世之行状、墓志及夫垂殁之训、哀勉之辞”。浙江黄岩《童氏族谱》“附载其先世嘉言善行及积功累德,所以淑惠后人者居多”。浙江金华《章氏家乘》设有“景行篇”,表彰该族可师仰者。江西乐安《黄氏族谱》“刻初三代所葬地图九”。江西人王礼之父“尝修族谱图,系以名贤所为诸祖墓志铭”。浙江浦江杨氏族谱:“经纬错综,画以成图,而疏其字、配、卒、葬于名下……咨采既博,凡有系于谱事者,亦不欲弃去,合为一编,而分上、中、下三卷。其上卷则推原姓之异同,祖之远近,旁支正谱粲然毕纪。其中卷则科第及遗事、遗文之属,而碑碣姻戚识疑并隶焉。其下卷则名人之纪述与杂著祭规之当存者。若夫祭田、墓林亦附见乡落步亩。而终之以所合齿行之序,其用意也周,其立创也严。”杨氏谱的内容包括姓源、正谱、支谱、科第、遗事、遗文、碑碣、外家识疑、传记杂著、祭规祭田、墓林乡落、步亩等十六项。综合以上九种族谱,其体例有序言、谱图、姓源、告身、科举(举制、科第)、著述(右集、遗文、杂著)、传记(行状、墓志、墓志铭、景行篇、遗事、摭拾、嘉言善行及积功累德)、家训(遗训、垂殁之训)、哀辞、坟墓(墓图、墓林)、祭规、祭田、附注、姻亲、识疑、乡落、步亩等。后世完整族谱的主要内容元代基本上都出现了。当然,这是指元代族谱所具有的整个内容而言。就单部的族谱来说,元代族谱一般都比较简单,主要是世系的记载,其他内容不完整,且无严格的内容分类。元代族谱的这种情形说明,它比前代已有所发展,但没有形成完善的体例,处于过渡发展的阶段。
除了依据谱序窥测元代族谱内容外,值得注意的还有安徽休宁人理学家陈栎在其文集《定宇集》卷十五中收录本族的《陈氏谱略》。《陈氏谱略》是由七部分组成的,即陈氏本始、前代姓陈人、始祖鬲山府君、本房先世事略、福州通判、杂识、云萍小录。《陈氏谱略》没有世系图,当是被省略了,现有内容是陈氏族谱的一部分,尽管不完整,而且其内容未出以上九种族谱的范围,但仍是我目前所见到的内容最多的元代族谱。为加强对元代族谱的认识,在此逐项介绍其具体内容:
1.《陈氏本始》讲陈氏来源,是一篇得姓始末的文字。
2.《前代姓陈人》罗列宋以前正史中所载陈姓名人,陈栎说:“世之拘谱其族,往往强附于前代闻人,以侈大之,世代悠远,实不可详,今不取。所以略述诸史陈姓人者,欲儿辈知前代吾姓有如许人耳。”
3.《始祖鬲山府君》讲始迁祖的事迹,是始祖传记。
4.《本房先世事略》前半部介绍了本房高祖之祖、高祖之父、高祖、曾祖、祖、父等人生平事迹,相当于世系录,其主旨是陈栎“略述祖考事,以示儿辈,使知余家数世儒学相继,庶几其能善继”。后半部说:“吾家数世以来,得古意者又有一节。”内容是曾祖告诫祖父勿作佛事的教导,告诫“儿辈听之,不守家法,非吾子孙,吾岂望之不敢变哉,将世世望子孙无变也”。本篇是传记与家训的合一。
5.《福州通判》是本宗族先世以儒学出名者的传记。
6.《杂识》解释为何儒学名人仅列福州通判一人的原因,是陈栎“生也晚,未及搜访而备录焉,谨开其端,存一条于此”。又辨居地“腾溪”名称之误和“陈村”的来历。
7.《云萍小录》是陈栎赠与他人介绍家世与生平的文字,表明愿为朋友而交往下去。因其内容有关宗族,故收于谱中。
元代族谱最主要的部分是关于宗族世系的记录,前引吴海的《吴氏世谱》对其有所揭示。此外吴海另有专门论述:“图谱之设,所以辨氏族、定世次也,古人甚重焉……夫图以著名,必简而易见,谱以记实,则备而致详,此图、谱之所以异也。然古人多称谱而不及图,近世多为图而不及谱,固其图之所载,杂乱繁碎,遽览之而不能识。”可见,吴海主张图、谱并用,元代族谱世系记载以图为主。吴海的论述继承了宋代的传统,欧阳修的《欧阳氏谱图》即先列图,然后叙述始迁祖欧阳琮以后族人的履历。苏洵的《苏氏族谱》除了世系图之外,在《族谱后录下篇》也有族人世系的说明,不过没有欧阳修谱明确罢了。这些反映族人生平的文字,与后代的世系录作用相同,只是没有如此命名。
元代族谱图的编纂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借鉴了欧、苏族谱,但并不拘泥,有自己的撰写方法。欧、苏谱图皆为五世一提的小宗法,浙江黄岩童氏“所作五世图者十有六,各自为小宗,则首作合族大图”。是小宗法和大宗法的综合。浙江东阳人黄溍在本族谱序中转引欧谱《谱例》的思想:“凡为图谱之法,亲者宜详,疏者宜略,为子孙者,各详其亲,则其可略者自可互见。”但是黄溍反其道而行之:“今不以亲疏为间而有所或遗者,恐诸房子孙不必人人能有其图谱,而于所亲各致其详也。来者当思补其所未备,而无厌其伤于繁哉。”
元代族谱的修纂,有其一定的叙述法则,当时称之为“书法”。如曾氏族谱“其派分源别,凡其徙、其复、其蕃、其绝,罔不存且明者”。下面我们就目前已知的一些元代族谱书法分别加以论述:
1.派别:即代表血统关系的世派,它是血缘关系分化的产物。前揭吴海撰《吴氏世谱》规定:“谱首为图,具世次而派别之,以名系世,盖略以考派别则不紊……次为谱,亦以派别。”
2.生平介绍:《吴氏世谱》在“谱”的部分规定:“乃详记名字、行次、娶某氏、历官某、生子几人、某甲子年生年若干、卒葬某处、某人为志。”《高氏族谱》记载方法则是:“达而仕则曰讳某,他遂名之;高祖曰讳某,祖之也;大父曰讳某,逮事之也;娶某氏皆不书,不以名治际会间天叙也;生某岁、卒某岁不书,主在室也;自别驾(按:高氏始迁祖)葬有莘(按:始迁也)八世异兆相望,昭穆之有序位、树壤之有丰杀,不书,墓有表也;别驾而上,葬不知域,因不书也。”比较吴、高两族谱,在名字、生卒、娶妻、葬地的书法上,明显地不同。
3.命名:前揭《吴氏世谱》有子孙名次、行次的记载规定,此处不赘。
4.继承:可分几种不同的情形。关于无后,《吴氏世谱》规定:“无后者直疏其下曰绝(原注:谓无子而不置后者)。”福建闽县潘氏“宗族绝续可征者,据实而书之”。关于异姓为后,《吴氏世谱》说:“后世有无子不立宗人而以婿与外孙为继者不录,直疏其下曰绝。”(原注:谓其自绝于祖宗也)江苏扬州泰兴薛氏与吴氏亦同:“他姓为后者,皆削而不录。”福建闽县潘氏则有所不同:“以异姓来继者,著其所从,而其后不录。”关于族人为别姓后者,徽州吴氏族谱仍加以记载,该族吴天麟出继于舅舅郑氏宗族已五世,“而吴诸不绝书,既著其继郑之由,又纪其子孙之名,以系世次,至于今未尝废,故权也,得有以考而复之”。有人认为这是仁,因为“仁者不遗其亲,亦不间人之亲,权之,复其故也。”
5.族人迁居:《吴氏世谱》关于迁居的书法分在图和在谱两部分。在图的部分,规定“迁居者曰迁某所”;在谱的部分要求“若迁居者,备述其由”。闽县潘氏记载方法是“同族别居他所者,备书之;有名字徒存而支属不可寻者,亦散而录之。”潘、吴两姓对族人迁居的具体方法有别,共同点都是尽可能详细地反映迁徙情形。
6.劝戒:族谱记载族人事迹,寓褒贬于其中,劝善戒恶,使族人知荣辱,做良善之人。浙江余姚孙氏族谱的记载方法是:“某男子长而能为人子弟若父兄某,某女子嫁而能为人妇若母,与其有犯失也,皆备书之,读其谱者,劝戒生焉。”
7.出为僧道:《吴氏世谱》规定:“后世子孙有弃父母出家为僧为道者不录(原注:谓不系世次也)。”福建闽县潘氏书法:“其有弃家为僧为道者不录。”潘、吴族谱均摈弃为僧道的族人。
族谱的书法,宋代已有讲究,如苏洵所修族谱的序中说:“凡子得书,而孙不得书,何也?以著代也。自吾之父,以至于吾之高祖,仕不仕、娶某氏,享年几、某日卒皆书,而他不书,何也?详吾之所自出也。自吾之父以至吾之高祖,皆曰讳某,而他遂名之,何也?尊吾之所自出也。谱为苏氏作,而独吾之所自出得详与尊,何也?谱吾作也。”元代族谱书法比欧、苏谱又增加了新内容。
结语
以上我们探讨了元代族谱的名称、体例、书法、世系、功能、续修、采访与资料来源、版本与载体、元人对欧苏谱的评价等问题,藉此对元代族谱的概貌可以有个基本了解。我感到元代族谱比起欧、苏族谱要丰富而充实得多,论述族谱发展史时绝不能简单地将之作为宋代的附庸而一笔轻轻带过,元代族谱在族谱学发展史上应有它的地位。
从元人对欧、苏谱“隘”与“薄”的批评、对族谱功能的论述、对宗族谱系的记载以及元代墓旁石谱的一定广泛性来看,族谱的确对强化宗族的凝聚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收族的重要手段。反过来说,元代族谱学作为宗族制度的一部分,它的发展也是宗族制度发展的表现。谱牒学的探讨应当同宗族制度的研究互为表里。
元代的修谱受到士大夫的极力提倡,族谱书法虽在生卒、继承、劝戒方面表现出一定的伦理和宗法要求,但远没有后世一些族谱那样严格讲求宗法和伦理,有说教味,理学思想对族谱的渗透似乎不太严重。这种情形的原因也与元代族谱和政治的关系不密切有关,元代谱序中不像一些后代谱序那样谈论修谱收族以佐治,培养族人为顺民,视修谱为忠君报国的表现,将修谱纳入政治以孝治天下的范畴。可以说,元代族谱是元朝政权荒于文治、士大夫在异族统治下强化血缘和地缘关系的反映。
(本文收入饶伟新主编《族谱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27—49页。)
文章来源于 微信公众号  民間歷史文獻資訊網  2017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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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3-24 21: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战乱之后异族统治时代的元代家谱,具有怎样的过渡特点?
战乱之后异族统治时代的元代家谱,具有怎样的过渡特点?  

原创/百家有谱  

441 5386 人 | 2020-07-10




在中国家谱发展史上,宋代的家谱编修正如上面所论述的,处重要变革转型时期。而到了明代,中国家谱的编修从体例、内容、种类乃至地区分布等都趋于完善成熟阶段。处于宋代、明代之间的辽、金、元代,尤其是元代,其家谱编修则呈现过渡形态的特征。元代家谱

在元代,家谱编修主要是私修家谱。总的来说,是沿着宋代私修家谱的轨道,继续向前发展。其原因有二:一是与元代异族统治有关。元代足华夷混合杂处的社会,在异族统治的政治条件下,一般家族聚族联合的要求更为迫切,直接促进了修谱之风日益盛行。曾任元朝学谕的汪松,在《(绩溪)汪氏世守谱》中画龙点睛地指出:“我朝御宁,混合华夷,姓氏之繁,于此为盛。谱牒之事,益大兴矣。”二是与宋元之际大量谱牒丧失有关。宋元之际,战争频繁,人民迁徙不定,族谱损失十分严重。有的人对战乱后元代家谱损失情况作了估计,福建人吴海估计:“更数大乱,故家谱牒存者,十不能一二。”河南人许有壬在《至正集》卷七一《题刘氏族谱》中则估计更为严重:“士大夫家贵知其族,及荡于兵,宰相世系之隆,子孙有不知其自出者……士大夫家能有其谱者,百不一二。”元袁桷《清容居十集·马氏族谱序》有类似估计:“金徙于南,衣冠故族,扶挈僵仆,十失其九者有焉,百不得一者有焉。”这些论述表明,宋元之际的战乱对宗族和家谱的破坏是十分严重的。不过就地区而言,北方遭受的破坏要比南方更为严重。明王世贞《陈氏族谱序》指出:“五季之中原,日寻于十戈,至靖康而悉以委寇,衣冠之士脱锋刃而窜匿于吴越闽广之间,抱其遗编,以诲其子弟,面当太平之用,故天下之所称贵姓者,渐不在北而在南。”元代欧阳玄《圭斋文集·卢陵中州刘氏族谱序》指出:“南方内附,多不烦干戈,承平既久,冠盖方族,幸遭明时,涵儒深仁,往往治其家谱,不知者以为一家之私事,知者则以升平之气象可观。”这一切说明:元代南方遭受干戈之累好于北方,南方义是文化兴盛之地,士大夫家“往往治其家谱”, 编修家谱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处于战乱以后的元代,其修谱工作更显得繁难。元未明初著名学者宋濂为元末杨芾编纂《重修杨氏家乘》所写序言中,生动地描述了元代编修家谱的艰辛:“于是研精覃思,遍览诸书,尊其信而阙是疑。复大萃群族之谱而整比之。闻家有藏牒,墓有断碣者,必亲往征验,或移书二百里外,叩同宗之贤,以质其见闻。如斯者十有余载,始克稽其所共宗,而达其所由分。”由此可知,元代编修家谱时,由于大最家谱以及有关文献丧失,历时十有余载才能编修一部家谱。其修谱之难,远远超过了前代。元代家谱

元代编修家谱的宗旨,仍然是宋代欧阳修、苏洵倡导的“尊祖、敬宗、收族”的教化功能,仍然是“尊尊亲亲之道”的伦理教育。不过,元代由于战乱造成了亲属四散的局面,因此元人论述家谱功能更强调收族的宗旨。徐明著《芳谷集》卷上《太原族谱序》中强调:“今宗法弛,犹赖谱可以收族也。”面对战乱造成的元代宗族贵贱贫富的差异,他们把修谱作为医世治俗的收族手段。

元代编修家谱不仅遵循欧阳修、苏洵倡导的“尊祖、敬宗、收族”的修谱宗旨,而且对欧、苏创制的五世谱图之法也推崇备至。许有壬指出:“宋欧阳公因采太史公《史记》表、郑玄《诗谱略》, 依其上下旁行,作为《谱图》, 百世不易之法也。”肯定了欧氏谱例。浙江省浦江戴良为章氏家乘作序指出:“昔欧阳文忠公依汉年表为世谱,而谓子孙不知姓氏之所从出以味昭穆之叙者,禽兽不若也。今君仿史表为是书,既无愧于文忠矣。”元黄活《族谱图序》对黄氏族谱采用欧阳修“详近略远”的图法予以肯定。“若谱,远不可知、疑不能明者,悉阙焉。凡为图谱之法,亲者宜详,疏者宜略。为子孙者,各详其亲,则其所略者,自可互见。"

但同时,元人对欧阳修、苏洵仅记五服之内的小宗之法有所批评,并在这方面有所突破。苏洵认为:“无服则亲尽,亲尽则情尽,情尽则喜不庆、忧不吊,喜不庆、忧不吊则途人也。”李祁以此话“若微有过”, 认为:“夫庆喜而吊忧,近自乡党州间,远而至于四海九州之内,苟有一日之情者,莫不皆然,而况乎同祖共宗者乎!”徐明善也批评道:“岂推而远之也,是薄为道也。”郑玉更进一步认为苏洵的看法太“隘”, “如苏明允序其族谱者,其亦隘矣”。这里的“隘”与“薄”的意思相同,都是指反映收族程度的小宗五世图法对出族之人太“隘”了,太“薄”了。为了克服“隘”与“薄”的缺陷,元代编修的家谱对欧苏仅记五世的小宗之法就有所突破,主张要收出五服的亲近族人,因此家谱必须要力求追溯远祖的世代记载。元代家谱

元代士大大编修家谱采取追远溯始的世代记载,显然是为在异族统治下加强收族聚族的现实需要服务的。从收族聚族的现实需要出发,元代家谱记载族人的范围与内容均有所增加。从收族聚族的现实需要出发,元代土大夫编修家谱时,特别强调族人不论贫富,均需“一一登明谱牒”。元至正二年(1342), 梁克家主张:“宗谱传示子孙,务要及时修辑,毋致散亡。凡在宗族,弗论贤惠,一一登明谱牒。毋曰某为疏而略之,某为贫贱而黜之。”袁桷亦日:“以合乎贵贱贫富,其心博,其旨微。将使夫困者通,盈者持,危氏之盛,循环无穷,于是乎有考焉。”

从收族聚族的现实需要出发,元代士大夫编修的家谱中,也特别强调对族内孤寡老疾的抚恤,乃至扩大为对里党乡邻的抚恤。戴表元曰:“其族人有穷老废疾孤寡不能自立,婚嫁葬埋之不能举者,又皆为条画以周恤之,孙氏之义风殆方兴未已也。”

元贞元年(1295)王应龙在《丰洛王氏族谱序》中指出:“凡吾族之贤,在于以礼义淑其心,法度律其身。若然,一族犹身,百世犹一-世。贫相收,患难相恤,仇怨相忘,庆吊相及,孝慈相劝,友让相尚。邹鲁颜孟之风,伊洛程朱之化,将霭然咸萃于一族。”

浦江大族郑氏规范共有一百多条,而关于睦乡里重救恤者,即占十条左右:“里党或有缺食,裁量出谷借之。后催原谷归还,勿收其息。秋成谷价廉平之际,籴五百石别为储蓄,过时缺食,依原价粜给乡邻之困苦者。”

从收族聚族的现实需要出发,元代士大夫编修的家谱,强调修谱最终目的是重伦理、厚风俗、助世教。从收族聚族的现实需要出发,元代士大夫编修家语时,为了增加家谱的分量、扩大家谱的影响,往往请名人作序跋。元代以前,请名人为家谱作序就已出现,如朱熹、文天祥等曾为多部族谱作序跋。而到元代,请名公钜卿为家谱作序跋更为普遍,“元代有豫章罗氏,其族谱见钱氏补艺文志,虞集为之序,称其质而不诬,详而有序。元时私家谱牒稍多,始开请人作序跋之风,前此凡有谱序,大率由子孙纂修者自为之,今则自序而外,往往有名公钜卿或文名籍甚者当作揄扬论,冠诸篇首,甚或自序亦请人代作”。

饱经战火失谱之苦的元代士大夫,吸取宋元之际兵荒马乱大量谱牒散佚的教训,非常重视家谱的编修工作,一方面大量编撰刊印书本式家谱,另一方而,为使祖先血脉世系不致焚毁,便将家谱刻于不易损坏的石碑上,“以垂永久”。与前代相比,元代刻于石碑的家谱非常多,且较普遍。

元人右刻家谱,将谱刻在祖先坟墓的碑阴上,或刻在供奉祖先的祠堂内,以使族人在祭祖时瞻仰石谱,牢记祖先世系与功德,增强家族的凝聚力,达到敬宗收族的目的。元代士大大从敬宗收族的需要出发,强调祖先世系要追远溯始,因此家谱世系记载往往有数十代之多,这就容易带来一个弊端:冒认祖先,乃至将名人引为祖先,以抬高本家族的身价。关于冒认祖先的弊端前代就有,但元代更为严重。对此,元代以及后世文人就有所揭露。陈高曾批评这种目祖行为是诬祖。他说:“近世家乘族谱之作,往往黄缘攀附,忘其先而冒其祖,吾其政尽信乎!”他斥贵这种行为是诬祖,“有谱面泛及乎远,则指他人之先以为开之先,评其祖也”。

后世完整家谱的主要内容,元代基本都有了。但元代家谱一般较简单,主要是世系的记载,其他内容不太完整,也不规范,欠严格的分类,更没有形成完善的体例。元代家谱更没有像后世的家谱,将朱熹的理学思想渗透到家谱的方方面面,成为家谱的精神支柱。这一-切表明,就体例与内容而言,元代家谱既带有元代这个战乱之后异族统治的时代特色,又处于宋代向比较完善的明代家谱的过渡阶段,呈现出中国家谱过渡时期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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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家谱上的名字是以数字命名的?这里面蕴含了哪些历史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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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家谱主要目的是尊祖敬宗收族的功能,私修家谱取代了官修家谱,欧阳修和苏洵所创建的谱法比过去的家谱更为丰富,对私修家谱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成为了后世编修家谱的典范。宋亡元兴,元代家谱是在宋代家谱的基础上发展,由于政治和社会的变化,元代家谱也呈现出独特的历史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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